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就稳定生猪生产相关内容答记者问

2019-12-04 09:39
北方牧业 2019年18期
关键词:猪瘟猪肉生猪

9 月11 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稳定生猪生产、 保障市场供应有关情况发布会。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就稳定生猪生产等方面答记者问。

于康震:9 月10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意见》 以保障猪肉基本自给为目标,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政策扶持,加强科技支撑,推动构建生产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布局合理、产销协调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生猪产业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意见》提出了猪肉自给率、养殖规模化率和规模养殖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三方面量化目标。 第一次提出省负总责的总要求, 强调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稳定生猪生产、 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意见》既立足当前,围绕稳定恢复生猪生产,着力保障市场供应,提出了六方面具体政策措施; 又着眼长远, 围绕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提出了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 完善疫病防控体系和健全现代生猪流通体系三大体系,从加大金融政策支持、保障生猪养殖用地、 强化法治保障三个方面提供政策保障。

问:据了解,本次猪肉价格的大幅上涨和非洲的猪瘟疫情还有 “猪周期”等多种因素有关系,这份《意见》的出台,对于尽快平复猪肉价格将会起到一个什么样的作用? 另外,我们也很关注从长期来看, 对于我国的生猪产业发展将会有什么样的意义?

答:所谓“猪粮安天下”,我国是生猪生产和消费大国, 生猪的饲养量约占全球一半, 猪肉在居民肉类消费结构中的占比高达62.7%,所以稳定生猪生产发展, 对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稳定物价、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针对今年以来我国生猪产能明显下滑,猪肉供应相对偏紧的问题,《意见》从促进生产、加快恢复、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保障种猪、仔猪及生猪产品有序调运, 持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加强生猪产销监测,完善市场调控机制等6 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要求, 相关部门都出台了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 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地,将对调动养殖场(户)的积极性、 促进增养补栏和保障猪肉市场的供给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等这些政策见效以后,平复猪肉价格就是必然的结果了。

从长远发展来看, 保障好老百姓的“菜篮子”和养殖场(户)的“钱袋子”,关键是加快推动生猪产业的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这方面,《意见》 既明确了发展思路和目标,也提出了针对性的举措,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是明确提出了自给率目标。《意见》提出,猪肉自给率的目标保持在95%左右,这是从全国而言的。2018 年, 我国猪肉产量是5403 万吨,全球猪肉总出口量约800 万吨,也就是说可供国际市场交易的量约800 万吨, 这个量与国内的5400 多万吨的猪肉总产量相比, 还不到国内猪肉产量的15%。那么,这几年我国猪肉进口总体是保持一个增长的势头, 即使是最高年份的进口猪肉量占国内猪肉产量的比重也就是2%左右。 所以从数据中大家可以看出来,解决中国老百姓吃肉的问题,必须坚持立足国内基本自给的方针。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提出了95%的自给率目标。 这是《意见》里第一个重要的亮点。

二是建立了约束与激励机制。《意见》明确发展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实行省负总责,要求主产省份要细化猪肉稳产增产的目标,主销省份要保持一定的自给率的目标。这是对地方提出的要求。鼓励生猪主销省份支持主产省份发展生猪生产,通过资源环境补偿、跨区合作建立养殖基地等方式, 推动形成销区补偿产区的长效机制。 对于生猪调出大县增加奖励资金规模, 发挥生猪调出大县的支撑保障作用。 这是《意见》在机制上的一个亮点。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生猪生产发展长期受到贷款难、用地难和粪污治理难多种因素的制约,《意见》明确要求,探索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 保障养殖用地需求, 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等等。《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的项目支持,比如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将符合条件的非畜牧大县纳入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实施范围, 提高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额等等。 这些政策项目抓住了生猪转型升级的关键薄弱环节, 必将进一步助推生猪生产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问:最近,各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保障生猪生产, 请问作为畜牧业的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将出台哪些措施,促进生猪生产的恢复,促进产业的转型升级?

答:去年8 月份,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以来, 农业农村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两手抓。 去年12 月份和今年3月份, 农业农村部分别下发了指导性文件,指导各地稳定生猪生产,优化调整生猪调运措施,畅通种猪、仔猪的调运, 督促各地落实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等政策措施, 支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尽快恢复生产。 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之后,特别是国办《意见》发布以后,下一步, 农业农村部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发力,做好工作。

一是加快恢复生猪生产, 这是当务之急。 农业农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地方加快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支持政策措施, 以种猪场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支持新建、改扩建规模养猪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快增养补栏。 支持符合条件的非畜牧大县生猪规模养殖场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 督促地方落实仔猪、种猪及冷鲜、冷冻猪肉运输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同时大力发展禽肉和水产品等动物蛋白替代品的生产。

二是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督促地方逐级压实责任, 落实好疫情监测排查报告、 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生猪运输和餐厨废弃物的监管等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 督促地方及时兑现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资金, 严格执行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驻场官方兽医制度, 对不符合规定的屠宰场限期整改, 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关停。 开展全国秋季“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针对高风险场所开展清洗消毒, 降低病原污染面。 统筹抓好其他重大疫病,比如口蹄疫、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

三是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农业农村部下一步配合生态环境部指导地方依法依规划定禁养区,坚决纠正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 防止一些地方借环保和防疫为由“甩包袱”和不作为,搞“一刀切”。联合印发通知, 进一步明确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的要求, 加强禁养区划定情况的备核, 对禁养区内易地搬迁的规模养殖场, 要求地方落实养殖用地,优先支持异地重建,避免“一关了之”。

四是加强监测调度和市场预警。 农业农村部专门设立生猪生产调度办公室, 每月对各省生猪存栏和能繁母猪存栏的情况进行监测调度,并对全国年出栏5000 头以上的规模猪场进行月度跟踪调查, 督促各省及时调度本省生猪规模养殖场的生产情况, 加强生猪生产形势的分析研判,及时发布市场动态信息,科学指导生猪养殖生产。

五是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 继续创建一批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组织召开大型生猪养殖企业稳定生猪生产研讨会或经验交流会, 交流恢复生产的典型经验,让企业相互学习、增强信心。 举办“全国防疫和复养技术大讲堂”和非洲猪瘟防控专题巡回讲座,提高生猪养殖户非洲猪瘟防控和复养技术水平。 制定无非洲猪瘟区的标准; 还有非洲猪瘟无疫小区评估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 非洲猪瘟无疫区是比较大的, 通常以省为单位来建设, 非洲猪瘟无疫小区通常以企业为单位建设。 我们印发这方面的规范和标准, 指导各地强化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 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养殖一线,推广杂交改良、分段饲养等标准化规范化饲养技术,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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