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食碘,健康生活

2019-12-01 11:56陈之秀
食品界 2019年10期
关键词:加碘碘缺乏病碘盐

陈之秀

作为维持人体甲状腺功能的重要微量元素,碘长期摄入不足可引起碘缺乏病,如地方性甲状腺肿大、地方性克汀病,即俗称的“大脖子病”和“呆小症”。因此,我国从1960年开始对缺碘地区推行食盐加碘预防和治疗碘缺乏病的措施,30年来取得了全世界公认的巨大成就,使我国碘缺乏病患者由补碘前的3500万人降低到了785万。

为了进一步降低碘缺乏病患者的数量,1994年10月开始实施国务院《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开始了全国范围内的强制全民补碘。人们对缺碘的危害和预防基本已经家喻户晓,但绝大多数人不知道自己是否被补碘过量,也不知道补碘过量可能会有哪些危害,或者说,该怎样进行正确补碘。因此,本刊记者就有关“人食碘”的问题,采访了原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高级工程师谢华民。

推荐摄入量不超过150微克

谢华民介绍,在1993年6月出版的《碘缺乏病---地方性甲状腺肿与地方性克汀病》一书中,列出了多位外国学者的不同研究成果。一是“每人每日最低需碘量为75微克”;二是“人的需碘量是每日100微克,最低值是每日44-75微克”。

在2005年8月出版的《预防医学》(孙贵范主编)一书中写道:“正常成年人每日最低需求量为50-75微克。”

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2011年第四版《饮用水水质准则》中写道“估计成人膳食需要量为每日80-150微克”。

在2018年5月,我国推出了《中国居民补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其中提出了14岁以上及成年人的推荐摄入量为每日120微克。

谢华民说:“综合多年来的文献资料,可以认为成年人对碘的最低需求量是每日50-75微克,推荐摄入量不超过150微克。”

“全民补碘”始终存在争议

1994年,《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相继出台,规定除高碘地区外,逐步实施向全民供应碘盐;全国所有食用盐全部加碘;市场只允许销售加碘食盐。2000年,在推行全民普遍食盐加碘政策5年多后,中国实现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至今持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但不加区分的“全民补碘”,从一开始便备受争议。

中国医科大学内分泌研究所所长滕卫平是食盐加碘政策的研究者,也是《指南》主要编写者之一,他在发表于2010年的一篇研究文章中写道:碘摄入量显著增加的同时,全国各地内分泌临床医师普遍反映各类甲状腺疾病的发病率显著增加。

河南省肿瘤医院副院长花亚伟也发现了同样的问题。因此,2017年,他以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提交了关于调整食盐加碘政策的提案。他指出,长期补碘会出现一些人群碘过量的现象,人体摄入过量碘会引起甲状腺结节、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等疾病。

谢华民表示,从2018年8月份报道的官方调查结果来看,再一次证明了目前补碘过量现象十分严重,补碘过量的省份占15个。全国平均学龄儿童尿碘中位数为199.75微克/升。值得关注的是:在2012年2月,多部门就曾联合发文,要将人群尿碘控制在100-199微克/升。如今,7年过去,在盐中碘含量已经下调后,儿童尿碘仍然这么高。她对这种状况深感忧虑。非但如此,2018年7月,多部门还联合发文,要求无碘盐供应不得超过10%。这无疑加剧了补碘过量。

“实际上,全民补碘以来,中国先后7次对全国居民碘营养状况等进行动态监测,并分别于1996年、2000年、2012年三次下调食用盐碘含量,并授权各省根据当地人群碘营养状况,选择适合本地情况的盐碘浓度。”谢华民说,此后,各地采取了不同的食盐碘含量标准。如北京等15省份选择25mg/kg;天津等12省份选择30mg/ kg;黑龙江等4省份选择25mg/kg供普通人群食用、30mg/kg供孕妇等特定人群。

2019年5月7日,国家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局公布了《全国生活饮用水水碘含量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结果显示,中国大部分地区生活饮用水碘较低。这是国家首次进行全国性的水碘(生活饮用水碘含量)调查。疾控局相关人员表示,最新水碘地图显示,我国大部分地区环境缺碘(碘缺乏病病区水碘含量<10微克/升)。还有部分省份存在水源性高碘地区(水碘含量>100微克/升)。未来将推行分地区、分人群的精准化补碘。

补碘过量同样会带来危害

“我国强制全民补碘25年后的今天,甲状腺病患者从700多万猛增到了两个多亿,这就是长期过量补碘的最大危害。”谢华民说,最大量高发的甲状腺病是甲状腺结节,发病率已经超过20%,每5个人就有一位患上了甲状腺结节。从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在2013年5月公布的数据来看,北京市的甲状腺癌发病率近十年(2003-2013)上升393.42%,年均增长率为16%。甲状腺癌成为了北京市增长最快的恶性肿瘤。

2018年5月发布的《中国居民补碘指南》中对碘过量的危害有如下论述:“长期碘摄入过量可导致甲状腺自身调节失衡和功能紊乱,进而导致甲状腺疾病发生。摄入过量碘会扰乱甲状腺的正常功能,导致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减退,还可诱发或促进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的发生和发展”。

《中国食盐加碘和居民碘营养状况的风险评估》也指出“摄入过量的碘会扰乱甲状腺的正常功能,既可以导致甲状腺功能亢进,也可以导致甲状腺功能减退,孕妇暴露于高碘环境下可导致新生儿甲状腺肿和甲状腺机能减退”。

“专家的说法是,甲状腺病高发与碘盐无关,而是因为生活节奏紧张、竞争压力大、甚至离婚率高造成的。这种言论是违反常识的。因为,补碘的靶器官就是甲状腺。补碘25年来,甲状腺病患者数量不仅不减少,反而大幅增加,最明显的原因就是补碘过量。”谢华民如是说。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应该废止

曾参与推动取消面粉增白剂的原国家粮食局標准质量中心高级工程师谢华民也是强制全民补碘的抵制者之一,自2010年前后呼吁废止《条例》至今,她已和碘盐“死磕”近十年。

2016年,谢华民和同样关注碘盐问题的慕盛学一起编著出版了一本《补碘过量有害健康论文摘要汇编》。谢华民认为,甲状腺病人猛增就是补碘太多了。

谢华民说:“食盐加碘没问题,不应该全国所有的食盐都加碘,更不应该采取立法手段,强制全民都吃碘盐。”

在谢华民看来,一个不容忽视的国情是,中国人吃得太咸了,每天补碘仍是过量的。因此,她呼吁,强制不缺碘地区补碘是错误的,而强制补碘的量也是过量的。应该废止《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首先,强制广大不缺碘地区补碘是错误的。缺碘是地方病、生态病。缺碘也有轻重之分。《条例》却规定,省级卫生部门有权强制不缺碘地区补碘,这就有可能造成碘过量的严重后果。

其次,强制补碘的量是过量的。经过多次下调食盐中碘含量后,目前的食盐中碘含量平均是每克25微克。根据食盐销售量计算,我国人均每日食盐购买量是20克。如果仅有70%被吃下去,则食盐人均消费是每日14克。国家卫健委最新公布的数字是,食盐人均消费每日10.5克。这样每日的碘摄入量也就是262微克,再加上食物中自然含有的碘约50 微克(人们一直是靠自然界的碘生存繁衍的),每日的碘摄入量达312微克,远远超过了《指南》的推荐摄入量(每日120微克)。有人说烹饪中碘会损失,实际上碘酸钾的分解温度是560℃。一般的烹饪达不到如此高温。

“如果说,曾经的‘跨区域用盐被罚款事件因其荒唐性遭受强烈质疑,那么,强制全民补碘呢?强制餐饮业、食品业必须用碘盐,把全体民众的碘营养统一管起来,本质是剥夺了民众管理自己碘营养的权力。”谢华民说,现在我们有2亿多甲状腺病患者,他们中的大多数不应再补碘了,过量碘每天都在危害民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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