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的格局

2019-11-29 11:24郭文政
青年与社会 2019年29期
关键词:追求正义责任

摘 要:正义的格局,因团队的站位不同,形成不同的理念和思想,从而形成不同的社会治理效果。我们不仅仅在正当防卫中要指向的正义追求,我们中国共产党在全方位治理国家时坚定的持有的信仰和追求。厘清正义的格局,有益于提高我们的政治站位,有益于明辨是非,有益于我们树立正确的执政观。

关键词:正义;法律;责任;追求

正义,既是法律的责任,又是法律的追求。

201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在司法解释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规划(2018-2023)》(以下简称规划),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司法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际动作。该文件表示,会适时出台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处罚原则等法律适用标准。2018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均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案件。彰显正当防卫的价值,不仅可以效震慑不法侵害,而且可以鼓励和激发同不法行为作斗争的激情,体现正义不向非正义低头的价值取向,纠正简单以构成伤害后果严重程度来判断正当防卫的趋势。

一、积极向上成就信仰的正义观

正义观,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世界观。古今中外,纵横天下,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法学家均想给正义一个定义。甚至有人穷及一生,希望给予正义一个标准模式。最后,正如美国伟大的法学家罗尔斯终其一生研究的结局一样,正义是离不开直觉的。所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正义观,每个人为实现这种正义,又寻求实现正义的途径。所以,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康之在自己研究结论中明确,正义是历史的,是开放的。不同的人对于正义的理解,随着世界观的不同,产生不同的辨别方式。我们希望看到的是世人均指向真正的正义,而不是那种天赋正义,更不是他人给予正义。可以肯定,正义,不是他人赐予的,更不是天生的,而是制度和积极的世界观所追求的。

对平等正义的追求是中国共产党最强大的思想武器,国防大学教授金一男在光明日报上撰文阐述了这个观点。对正义的追求,做为中国共产党最强大的思想武器,一直以来,不仅仅是靠个人的力量,而是精神的力量。我们党的思想教育,思想发展,均反映了党正义观。党的正义观,又反过来要求每个党员的正义观与党的正义观想符合、相一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关于公平正义的提法,正是反映了我党所倡导的正义观,这种积极向上的思想武器,并籍此武装人民的有头脑,从而实现共产主义信仰。

我们在推动积极向上的正义观的同时,必须要看到,我们正义观,反映到我党实务中,就是今天的政绩观,从根本上讲,就是保障人民利益的政绩观,所以我们敢于以无产阶级先锋队自居,就是因为这个党,代表了人民的真正正义,从根本上摈弃了历史陈旧的封建帝王正义观。我们党的正义格局,是心怀天下的格局。

二、不全时宜的官僚格局的正义观

官僚作风,是我党批评最为严厉的作风之一。中央纪委办公厅日2018年9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明确了重点整治的四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重点整治严重影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影响中央政令畅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及思想政治、宣传舆论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和领域中发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这十二种作风,严重影响干群关系,伤害群众对我党执政能力的认识。严重的甚至制造了没有办法解决的社会矛盾。

官僚格局的正义,是害人极深,伤人极重的虚假正义。今天的官僚主义正义格局,还远远没有历史所称颂的官僚们站位高。春秋战国魏国西门豹、唐刑部大理寺狄仁杰、铁面无私“竭忠死义”包拯包青天,明朝“直言天下第一事疏”海瑞,均是天下有名的清官,他们以自己的大义,力图给予百姓和社会以正义。虽然,我们并不赞同他们把正义当作给予百姓和社会的福利。他们在没有任何更高的理论支撑和规则要求下,能够达到赋予百姓以正义的希望,我们应当学习。

只有对于那些并不客观的正义观,或者说与中国共产党的思想不相容的正义观,虽然在一定程序上有市场,但这种市场注定是要消除的。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的共产党人,进行严格的自律,抛弃掉官僚格局的正义,成就做为执政党的大义。这种大义,正是对人民正义。人民通过这种正义的信仰,得到最大的获得感,取得最大的正义体验。

三、法律格局的正义观

党的信仰,是通过党的思想来维护,同时,也是通过在法律上反映党的意志而形成法律。现代正义实现路径是什么?新华网在庆祝改革开放40年数说中发表《法安天下,守护公平正义》,认为法是正义的守护神。习近平2019年5月7日至8日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讲指出“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直指执法是正义的生命线。法律正义的实现路径呼之欲出:司法和法是正义的实现路径,司法正义是正义的最后屏障。

正义的实现路径是多途的,也是复杂的。我们不去讨论冤假错案的拨乱反正所赋予的正义的路径,也不去找寻司法审判监督所保证的正义,仅仅就近一年多发生几个正当防卫案件所反映出的正义实现路径的逻辑,就充分反映出正义的路径。每一个司法判决,均是正义的一次路演。一次枉法的裁判,比十次、百次犯罪更能让伤心。所以探讨司法的正义,是非常有必要的。成功正義路径是真正公正司法的体现,而失败的正义路径,却体现了有的执法者墨守成规,不敢作为的习惯,导致正义受到损害。

一直以来,我们讨论很多关于司法正义的问题。在正当防卫的认定上,我们司法机关保持谨慎的司法态度,要求司法机关裁决时,能够确保合法利益不受损害。这种谨慎来源于对于每个案件的裁判标准认定标准统一。相关案件的处理,由于其结论的社会争议性,肯定会冲击了社会的神经,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社会关注的不是这个案件的结局如何,而是我们法律最终能持一个什么样的正义观,有什么样的正义格局。思想家培根说“不公正的审判,好比是污染了水源”。依法裁判案件,既是解决了一个矛盾,更是匡扶了正义。而枉法裁决的案件,却是对正义的亵渎。

法律所持有的正义格局是清楚的,法律所代表的,就是正义的维护手段。法律可能不能给予正义,但法律一定是指向正义的。由于正义的时效性,历史性,阶段性,所以法律力图保证自己站在正义的前沿,引导和指向社会正义。关某项法律的设置,只是一个法律制度的设置,代表了整个法律体系的进步和发展。法律关于某个制度的判断标准,在出现社会需求时,司法部门立即以示范案例、领导讲话等方式,引导社会正义方向。现代法律的正义格局,永远是大格局。我们的司法人员均能掌握法律的正义格局,以自己的司法行为指向正义,引导社会发展的方向,我们国家法治已经达到了相当的高度。这也正是十九大报告中所指出人民需要:“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

中国共产党在司法正义的维护和把持上,首先是在立法环节上加强了领导。人大立法,准确地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的正义观、执政观。从而充分保证每个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地受到法律的保护。然后,在执法环节上实现了党的意志。党主导的司法改革,从根本上实现了正义的程序性保证,实现了正义的指向,由掌握了事实和依据的人来判断,这就是司法改革后的法官员额制,让审案的裁判,让裁判的人负责。最后,在守法环节上,体现了党的意志。中国共产党要求所有的党员要站在道德的最高点,能让人信服其是正义的化身,同时,又要求自己党纪高于一般人的道德水准,以最高要求通过党员实现真正的正义。

参考文献

[1] 最高法出台五年工作规划在司法解释中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民日报,2018年9月19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2018年12月19日发布.

基金项目:2017年 《为了人的共生共在的正义追求》,张康之(1957-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重大基础研究计划(12XNL003)成果。

作者简介:郭文政 (1969.10- ),男,汉族,湖南株洲人,硕士研究生,株洲市委党校法学副教授,教务处副处长,研究方向: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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