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总审计室,哈尔滨 150000)
近年来,全国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暴露持续保持高位,国家提出了以“防范化解风险”为首的三大攻坚战,其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重中之重,并且尤其要防范化解风险过程中产生新的风险。因此,金融机构资产保全工作面临新趋势、新战略、新业态的挑战,而各级机构资产保全人员普遍人手紧缺、变动频繁,队伍建设跟不上处置任务和资产质量管控的新要求,如何提升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经营处置能力值得我们思考。
1.新要求
十九大、经济工作会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了三大攻坚战。三大攻坚战之首就是防范化解风险,防范化解风险之首是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里面又重中之重的提出防范化解风险过程中产生新的风险,这是国家层面对处置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2.新趋势
宏观经济的趋势,宏观经济的趋势从三期叠加到新常态,到目前中高速到合理区间,金融系统出现关键指标一降两升的状态,导致当前新暴露的压力趋缓,但是同时防范灰犀牛的任务非常艰巨。为顺应供给侧改革的深化,去产能、僵尸企业、债转股手段推进等方面的工作压力较大。
3.新变化
从2013年到2018年,资产保全工作重点经历了巨大的变化,从处置总量大幅增加,到优化处置结构,到“量、质、效”并重,并需要进一步强调处置结构,重视价值创造,保持收益提升。
4.新目标
以“一体化经营、一体化处置”为基本刚要,实现表内表外、对公对私、信贷和非信贷、境内境外四个一体化。为金融系统的资产质量保驾护航、为金融机构业务的信贷结构调整做贡献、实现价值创造。
1.队伍建设与业务发展不适应的问题仍突出
资产保全管理部门面临的突出的问题是专业化管理相对偏弱,创新管理缺乏组织基础。部门员工相对固化,专业化管理方面相对薄弱,单人作业现象仍存在等。执行管理团队情况看,一是总体实力不强,专业团队未实现全覆盖;二是近年来,资产保全业务岗位变动较多,队伍建设相对薄弱,缺经验、人员少的现象突出。
2.条线管理、考核管理与业务发展不适应
一是受传统工作机制影响,资产保全条线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当前存在考核单一,指标体系、机制不健全,资源配置、激励分配落实不到位等现象。二是专业团队管理、流程管理相对薄弱,分支机构职责定位不统一、不规范等。集中经营实质上进展缓慢,个别存在部门间推诿现象。三是已核销资产回收管理的矛盾日益突显。已核销资产逐年快速攀升,但实际回收率一直在低位徘徊,个别业务管理存在短板。
1.细化职责分工和考核标准,加强理念宣导,促进业务精细化管理
资产保全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梳理细化资产保全业务条线各层级岗位职责、规定动作、风控要求、考核标准等,实现资产保全条线全流程管理和覆盖全员的管理考核机制。增强核销管理工作的主动意识,综合考评基础管理和处置效益,评价结果与相关机构、部门、团队考核挂钩。
2.夯实资产保全基础管理,加强条线团队建设和能力综合管理,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一是制定资产保全专业岗位人员管理指导意见,明确业务量人员配比、岗位稳定期、专业能力等基本要求。二是持续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实施重点行资产保全业务工作人员跟岗培训机制,重点解决专业人员分布不均衡的问题。三是完善团队内部岗位交流机制,解决工作固化、业务量不均衡等问题。四是充分发挥现有专业骨干作用,建立“传帮带”机制,明确培训名单、辅导联系人、考核标准、培训期限、专业人才管理等,完善自我纠偏机制,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
完善不良风险信息共享,健全协调处置机制。加强相关业务条线不良风险信息联动管理,建立横向共享机制。充分利用金融系统内数据资源和外部信息,针对个贷业务、对公业务、信用卡等不良客户中存在交叉叠加的情形,部门间应做到信息共享,及时协调组成项目团队,跟进不良客户经营和管控资金使用,避免我行债权落空、风险敞口扩大。对重大风险事项或苗头做到及时上报,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全行不良资产经营处置工作。
持续完善资产保全系统平台,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升不良资产的回收价值
一是实现存款变化自动提醒功能,实时监控债务人、保证人一定限额以上账户资金变动,实现债务人进入不良后系统内金融资产实时查询及短信实时通知的功能。二是对客户账户进行甄别扣划。通过系统对如养老金账户等政策不允许进行扣划的账户进行甄别并标识,对其他账户存款实时自动进行扣划。三是探索外部信息接入资产保全平台。利用金融机构间战略合作关系,将外部信息资源如工商、不动产登记、知识产权管理及网络公开数据信息引入资产保全系统,对债务人及保证人财产进行全方位监控,实现一键查询。
加大法律协助支持力度,针对金融维权中遇到的困难提供指导及解决方案。结合资产保全遇到的金融维权困难,适时对基本制度和重要规定重检,加大法律条线的专业支持力度,加强对信贷管理、金融债权、诉讼事务等方面专业研究,做好债务人违约失信惩戒条款、信用卡客户司法催收要求等金融维权、确权和行权等司法解释与我行工作实际的紧密衔接,形成相关指导案例,用好法律利器化解信贷风险,维护资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