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才行
[摘要]加强农村涉纪信访工作是新时代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在分析当前农村涉纪信访原因的基础上,提出要从紧扣源头治理、提高办理质量、解决群众诉求等方面加强农村涉纪信访工作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涉纪信访;路径
[中图分类号]F320.3[文献标识码]B
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论断。站在农村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更加需要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以切实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加强农村涉纪信访工作,就是要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营造出一个和谐稳定、风清气正的乡村发展环境,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1 当前农村涉纪信访原因剖析
分析农村涉纪信访问题原因,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1 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原因
一是责任不清晰,“推”出来的信访。有的信访问题往往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不是某一个单位能够独立解决的。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乡镇(街道)党委认为只要是上级纪委监委转(交)办的信访件,就应该都由乡镇(街道)纪委统一办理,导致信访件分流不精准。而乡镇(街道)纪委虽然对信访件中涉纪和不涉纪内容再次分流转(交)办,但乡镇(街道)其他职能科室则认为既然党委把信访件签给乡镇(街道)纪委,信访人所反映的所有问题就应该都由乡镇(街道)纪委调查处理,乡镇(街道)职能科室之间存在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导致信访群众不信任。二是观念不准确,“拖”出来的信访。有的乡镇(街道)认为,信访举报工作摆平就是水平,不需要真正调查处理,能够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群众不再上访反映问题就算调处完成。受这种观念的影响,在接到信访举报后,有的干部不是及时调查处置,而是应付了事,磨磨蹭蹭,最后使小问题拖大,大问题拖难,难问题拖乱,延误信访“案结事了”的最佳处理时机,最后成为疑难复杂信访。三是调处不到位,“引”出来的信访。有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对信访工作业务生疏,政策法律知识不精,执行政策出现纰漏,造成工作被动。有的干部习惯于坐在办公室里向有关人员打打电话了解情况,没有真正扑下身子开展调查,甚至在发现农村党员干部存在明显问题后进行包庇和袒护,即便是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处理,也往往是降格处理或者不予处理,致使群众丧失在乡镇基层解决问题的信心。
1.2 村级基层组织和农村党员干部原因
一是民主决策机制缺位,公开不力引发信访。虽然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监委形式上成员配备齐全、职责分工明确,但有些村干部没有认真执行民主议事和决策程序,农村集体事务不愿意向村民群众公开,更不愿意认真解答群众提出的质疑,而是搞“一言堂”和“家长制”,导致群众误解和不满。二是“三资”管理混乱,胡支乱花引发信访。部分农村党员干部没有严格执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使制度形同虚设,未经集体决策随意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物资采购以务工清单形式违规入账、领款凭证超额违规提取现金、坐收坐支等明令禁止的行为时有发生,导致群众信访。三是农村干部素质不高,任性作为引发信访。有些村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在位时不是考虑如何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而是打着以权谋私的“小九九”,在征地拆迁补偿、承揽工程、优抚救助中优亲厚友,造成群众不满而信访。有些村干部民主法治意识淡薄,在村重点工作推进中遇到群众不配合时,不是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而是使用语言威胁等手段打压群众,进一步激发信访矛盾。
1.3 信访群众主观原因
一是信访不信法。少数信访群众认为通过信访渠道比走法律途径更直接高效,使许多应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问题也进入信访。有的信访群众不信属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有职有权解决问题的职能部门,只信纪检监察机关,对本不在纪检监察机关职权范围内的问题,故意扣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帽子进行反映。一旦纪检监察机关告知不能受理解决,就被指责是推诿,甚至扣上“官官相护”的帽子,于是开始重复上访、越级上访。二是信上不信下。少数信访群众潜意识中对基层干部存在不信任感,认为上访层级越高,人数越多,给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施加的压力就越大,问题就解决得越快越彻底,利益诉求就越大越有利,于是采用一信多投、多头信访等撒网式信访,导致重信重访增多,甚至一遇到问题就绕开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直接到上级甚至更高一级的纪检监察机关“跳高步”上访。三是信闹不信理。少数信访群众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在利益诉求的驱动下,认为有一定道理就可以随便乱来,即便没有什么道理,也可任意而为。少数群众在信访时明显“对人不对事”,信访动机不纯,为达到“放倒”某位党员干部的信访目的,一直缠访、闹访。个别老信访户更是拿“承诺息访”作为实现利益交换的手段,甚至反复变卦,从中牟取个人利益。
2 新时代加强农村涉纪信访工作的路径探析
2.1 紧紧牵住“三资”这个牛鼻子,在紧扣源头治理上下功夫
一是扣紧责任链条。由于一些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设存在滞后性,执行又不到位,因此必须从顶层设计科学、管用的“三资”管理制度,压紧压实“三资”管理主体责任,清单式明确村报账员、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村监委主任、驻村干部、“三资”中心代理会计、乡镇(街道)农业分管领导等的职责,以明责促责任落实。二是晒好“三资”账本。全面规范“三资”信息公开,在做到村级支出由经办人、证明人、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村监委主任、村报账员逐笔审核签字,支出票据由村报账员、村监委主任、村经济合作社社长、乡镇(街道)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层层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实现村级收支、务工明细等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中逐笔逐张逐月彻底公开,并探索运用远程网络等平台,实现村级财务网上同步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打准问责板子。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和個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对“三资”管理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管理不严、问题频发的单位启动“一案双查”,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问责推动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2 紧紧抓住“挂图作战”这个载体,在提高办理质量上下功夫
一是通过精准分流实现精准调处。按照“谁分管业务、谁负责业内信访调处”原则,分解落实调处责任,对违纪问题与其他信访事项相互交织的信访,按照“先事后人”原则,由乡镇(街道)业务分管线组织开展业内信访调处,在查清事实后,对反映党员干部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涉纪信访事项,分流给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调查处理。同时逐层细化党委书记、信访分管领导、业务线分管领导、信访调处责任人和信访办人员的信访调处及结果审核职责,实现信访受理登记、分项摘录、责任分解、问题调查、结果审核和报结答复等全过程均有责任人,并签字背书。二是通过一案一评严把质量关。严格审核信访调处结果,逐件对调查事项是否齐全、问题事实是否查清、合理诉求是否解决和处置结果是否到位等四项内容进行督评,对不合格的全部退回重办,限期办结,重新督评。同时,对信访调处质量督评不合格退回重办的,开展履职调查,对退回重办的重点件和退回重办数量较多的乡镇(街道),要开展专项督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直至追责处理。三是通过集中攻坚化解疑难信访。针对疑难复杂信访件,还必须凝聚各方力量以集中攻坚的形式进行逐个突破,通过直查快办一批、会商会办一批、督查督办一批、复查复核一批等措施,有效化解以重信重访以及去省赴京访为重点的农村涉纪信访。
2.3 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个理念,在解决群众诉求上下功夫
一是转思想,找准问题靶心。要彻底扭转“重维稳、轻调处”的思想,做到化解矛盾与责任调处并重。一方面,要认真分析群众的利益诉求,对于合理的诉求及时加以解决,对于反映失实、要求不合理的,耐心细致地疏导;另一方面,要通过分析研判,从问题中捕捉有价值的案件线索进行调处,让上访群众真切感受到解决问题的诚意和效果,以此提高农村涉纪信访化解成功率。二是改作风,瞄准责任靶心。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和“信访工作无小事”的观念,以转作风促化解信访矛盾的责任担当,变“上访”为“下访”,变“谈话”为“交谈”,主动下沉到农村基层一线解决问题,切实做到“走进信访人家里、走进信访人圈里、走进信访人心里”,以真情实感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三是提能力,对准方向靶心。面对信访举报工作的新方向,纪检监察干部需要了解党纪政策、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工程施工管理、项目招投标等多领域的知识,需要具备做群众工作、监督检查、调查审查等多方面工作技能,以及接待群众、分析研判、依法化解、应急处置、文字综合等全方位素质能力。要加强对基层一线干部的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着力打造一支会讲群言群语、善做群众工作、能解疑难信访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参考文献]
[1] 林涵.农村基层信访工作创新研究[D].福州:福建农林大学,2017.
[2] 唐广洲.破解基层信访工作难题的对策研究[D].长沙:中共湖南省委党校,2019.
[3] 楊天举.农村基层信访工作现状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