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仁慧
黑龙江省海伦市市委党校 黑龙江海伦 152300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我国未来的建设目标作出了详尽的规划,而在“法治中国”的社会旗帜下,为有效地推进建设目标的实现,高等院校教育工作者需充分认识到自身对于“法治中国”建设目标实现的重要性,从而牢牢担负起自身的职责和使命,在新课程教育体系改革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当代社会下,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教学活动的改革和创新,提高法学教育的实效性。
近年来,我国新课程教育体系改革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基层教育部门对教育工作者的教学任务和教育目标等提出了新的要求,各课程的教育体系结构和教材内容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而其中法学教育作为“法治中国”时代背景下高等院校的重要教育课程,其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受到了国家和基层社会的普遍关注和高度重视,经大量教研数据分析可知,新课程教育体系改革下,法学的教材内容发生了显著变化,一方面新教材对法学教育的章节进行了压缩,内容篇幅量降低,但是教育内容难度却有所提升,而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法学教育中的一些法治、法律体系、法治思等内容也发生了显著变化,故此为在法治社会的时代背景下,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目标的实现,教育工作者需在国家总目标的建设方针指引下,继续重新学习进行系统性地学习,以其将法律制度教学转变为法律体系教学,把法治精神教学转变为法治理念教学,把法律意识教学转变为法治意识教学,从而降低法学教学难度的同时,也为学生兴趣度的提高打下了坚实基础,进而为国家“法治中国”建设总目标的实现创造了良好条件[1]。
目前来看,在新课程教育体系改革下,法学教材内容有所删减,而这种现象在部分教育学者眼中看来是“重德轻法”的表现,其实并非如此,无论是法学教育还是德育教育,这都是确保中国在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也是自身核心竞争力提高的重要基础教育课程,与此同时从相关教研数据分析可知,在“法治中国”的时代教育背景下,虽然法学教育的内容有所删减,但与传统教材相比,新教材在法学教育方面却有了突破性进展,其内容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有所增加,故此为在当下素质教育时代背景下,为有效地提高法学教育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推进“法治中国”目标的实现,一方面高等院校教育工作者在进行法学教育的过程中,需提高对学生法学内涵教育的深度,确保学生从本质上了解法学课程的基本内容,而另一方面教师还不应对法学教育的内容和课时进行删减和压缩,需严格贯彻落实当前法学教育的教学内容,进而为后期教育工作者各项教学工作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打下坚实基础[2]。
新课程教育体系改革下,高校法学教育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对“法治中国”建设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影响,总体来讲,高等院校法学教育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越高,高端综合型技术人才的数量就越多,“法治中国”建设目标就相对容易实现,反之则不仅会对“法治中国”建设目标造成一定影响,更主要的还会严重破坏国家和社会稳定性,故此要在有限的课时内让学生了解比原来更复杂、更深入,甚至更加抽象的法治思想,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讲无疑是一项巨大的挑战,但也同时是其必须面对的挑战,为此要想在这种复杂的环境下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教育工作者需加强对高等院校学生法学教育学习质量和学习效率的关注度,确保其能清楚地了解和明确法学重点内容的相关含义和相关作用,以期在不断丰富学生理论知识、提高学生实践技能的同时,为其日后“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源源不绝的高端技术人才打下坚实基础[3]。
法治中国建设既需要大批懂经济、懂管理同时又懂法律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又需要大批职业化的法律人才。这不仅给我国法学教育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与机遇,也对我们法学教育如何培养法律人才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高等法学教育不仅要为法律职业培养后备人才,而且还要面向全社会培养法治国家的建设者与管理者,培养各行各业所需要的法律人才。法学教育的职业性具有鲜明的导向性,是一种包含和超越一般素质教育的职业教育。构建以法律职业为目标导向的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必须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与法律职业技能训练作为本科法学教育的主要内容,实现知识传授与职业能力训练的和谐统一,寻求教师教与学生学的良好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