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对分课堂”的《经济法》课堂教学改革

2019-11-27 09:21马莉
大经贸 2019年9期
关键词:对分课堂经济法课程教学

【摘 要】 本文以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经济法》课程对分课堂为例,阐明了将基于信息化教学平台对分易的案例教学法、互动教学法、庭审案件旁听和模拟法庭角色扮演法等教学理念运用到“对分课堂(PAD)”中。在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中,构建独具高职高专特色的对分课堂教学模式——有生命的对分,有魔力的课堂,提出了课程教学模式创新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 对分课堂 经济法 课程教学 对分易

嘉兴地处上海大都市圈,是环杭州湾大湾区核心城市、杭州都市圈副中心城市、沪嘉杭G60科创走廊中心城市,借用北京大学平新乔教授的比喻“如果上海是未来中国经济中的纽约,那么嘉兴就是中国的新泽西”。中共嘉兴市委在《关于全面深化法治嘉兴建设、推动法治建设走在前列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力争在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方面走在前列,其举措包括全面落实学校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伴随本地区经济发展和创新创业法治教育工作,高职院校学生迫切需要相关法律知识。

一、为何选择对分课堂?

《经济法》课程具有很强的综合性,涉猎面极广,既有国家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法律制度,又包括市场主体参加市场竞争的法律制度;既有反映经济和法律相结合的知识点,又有体现技术和法律相统一的知识点;既有法理学的内容,又有民法学的内容;既有实体法的理论,又有程序法的理论;既有对现行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的解释,又有对经济改革作用和意义的分析。

《经济法》课程教学标准追求基础理论与实际应用并重的理念。在基本概念和基本方法的教学中强调一致性,而在方法的具体应用方面则强调发散性,即使学生掌握经济法基础知识;同时,有意识地培养和提高学生解决经济纠纷之能力,为高职毕业生日后工作与生活中处理经济纠纷提供基础性的理论储备和实践分析平台。

我国高等教育自1999年扩招以来发展速度流星赶月,随之而来的是教育质量显著降低的问题。高职院校学生课堂表现不佳,“学而不习、知而不识、文而不化”现象突出,一学期的学习过程中缺乏师生间、生生间的交流,期末考核成绩差强人意,倒逼教师简化《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重难点和降低考核标准,一届届学生往复下来,形成恶性循环。

二、何为对分课堂(PAD)?

从2014年11月上海教师的最早探索,目前在云贵川、两广、安徽、河南、陕西、甘肃、江苏、浙江、上海等14个省市均有成功案例,覆盖中小学各个科目,获多个教改立项,包括8个省级立项。知网已发表对分相关论文900余篇。严格对照研究发现,对分提升学业成绩如雅思分数等,提升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创新思维、沟通表达等能力,增进生生、师生感情。学术界把对分与慕课、翻转并列,意味着对分课堂成为中国原创教学法的标志性成果。对分易平台超过3000所院校,280万师生使用,

提到课堂教学改革,“翻转课堂”和“慕课”无疑是最火爆的两个词,然而笔者认为翻转课堂需要制作大量视频,仅有少量教师能够突破这个技术和资源门槛,这就限制了其更为广泛的应用。“慕课”不仅涉及视频制作,还需要有强大的网络服务做后台支持,资金、人力投入都较大,目前只有少数高校的少数课程能够有效地采用慕课模式。低成本、低技术含量的“对分课堂”则反之,它取传统教学之精华,又将小组协作、弹幕讨论、学生互测、头脑风暴、我型我秀等多种学习方式的优势融入《经济法》课堂,能够充分激发学学习积极性,提升学生的批判思维能力和创新性,同时减轻教师低水平机械性教学的负担,教学相长,促进教师教学水平提升。相较“翻转课堂”和“慕课”,对分课堂更适合我国高职院校课堂模式,易于复制和推广。

对分课堂将教学时间分为三个环环相扣的过程,即讲授(Presentation)、内化吸收(Assimilation)和讨论(Discussion),因此也可简称为PAD课堂。

第一,通过提出问题教师展开讲授。在讲授之前提出问题(包括教师课前布置的问题以及学生发现并提出的问题),将问题作为学习的起点;教师概述一个教学项目总体內容,讲解重点、难点。因此,问题的提出是这种教学模式成败的关键,变“教师为中心”为“师生共探索”;变“教材为中心”为“教材和信息化教学平台并重”;变“课堂为中心”为“课堂与课外并重”;变“传授知识为中心”为“汲取知识与培养能力并重”;变“学会为中心”为“会学并会用”。

第二,通过实践教学使学生内化吸收。在教师讲授之后,设计模拟情景,例如在市场主体规制法律制度教学模块设计“我们创业了”环节,学生在教师创设的一种情景中模拟扮演某一角色,进行实践训练和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一种典型的互动式教学方法。再如,庭审旁听活动(即在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组织学生参与听审)也是很好的直观学习的机会,有利于学生熟悉法庭审理的程序。根据《经济法》课程授课内容,案件旁听一般选取民商事纠纷案件的一审或二审,尤其以合同纠纷为主。该项实践活动包含四个模块:一是庭审旁听实践活动讲解;二是庭审旁听实践活动实施;三是庭审旁听实践活动交流与总结;四是庭审旁听实践活动成果展示——模拟法庭。

第三,学生通过庭审旁听实践等活动成果展示进行讨论。学生听审之后,以组为单位模拟庭审现场,并以此作为期末考查的方式。选用真实、典型、有代表性的案例,将每组学生再分为三小组以审判人员、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身份,依照法律的规定和诉讼程序,进行开庭审理的实践教学活动。

PAD经济法的课堂解决了理论教学比较抽象和难以理解的问题,将其与实践结合就必须到工作岗位或是遇到具体的经济法律纷争的现场去观摩并实际操作。然而,在高职高专实际教学中怎样才能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是需要持续探索与实践的问题,引入对分课堂模式是贯穿二者的有效途径。

三、在对分课堂上干什么?

(一)实施具体环节

项目申请人将“对分课堂”核心理念中的另一半即给学生讨论的部分结合问题教学模式和情景教学模式予以构建设计环节如下:

第一环——组织小组。在该学期期初,教师利用对分易平台分组功能将学习者分成若干个小组。

第二环——教师提出问题。教师于课前一周布置问题,提问时结合经济社会生活真实情景和客观事实。

第三环——学生发现并提出问题。相比美国的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我国学生学多悟少,教师可以常问学生:“通过这个问题你想学到什么?”,引导学生发现并提出问题,培养其发散思维、逆向思维。试想无法发现问题,何来解决问题呢?发现问题的能力比解决问题更为重要

第四环——教师或学生回答问题。学生提出问题以后,教师将所有问题整理归纳、利用对分易平台的“讨论区”和“弹幕讨论”功能,展开讨论。

第五环——学生讨论和争论问题。针对上面环节中的讨论焦点,可借鉴法庭辩论的形式,引导学生展开辩论,从而培养学生善于发现争议焦点、正确运用法律条文及逻辑思维和辩论的能力。

第六环——教师归纳和总结问题。一方面能帮助学生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另一方面能引导学生有意识地反思问题解决的过程。

第七环——教师针对问题设计情景。对于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某些重要问题设计情景,如角色扮演、模拟法庭并作简要的介绍,以激发学生对本学科探究与应用的兴趣。

第八环——以教学周为单位完成作业。学生通过BYOD(Bring Your Own Device,自带设备)前往对分易平台完成并提交作业,而作业的形式主要以锻炼学生的网络表达能力为目标,例如采用抖音、微信、微博、易企秀、搜狐快站、视频直播等模式。

要达到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标准,须更新教学理念,由灌输式教学改变为师生互动式教学,使学生在经济法课程学习过程中能主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主动从书本和书本之外寻找相关法律知识和信息以解决问题。本项目提出的对分课堂采用问题教学与情景模拟模式是经济法教学模式改革的一个重要创新,对经济法课程教学目标的顺利实现与培养掌握专业实用技术的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人才意义深远。

(二)特色与创新

1.教学理念上重视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2016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实战训练、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该文件在推进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与教学改革部分还指出“开展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管理、创业实践与创业研究工作,推进以培养能力为导向的创新创业实践教育新体系建设,加大实践教学环节比重,教学过程中保证实践环节的实施。”因此在《经济法》课程的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诉讼法等模块可融合对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在法律框架内依法创业,在法治轨道上安康停顿。

2.教学方法上采取案例教学法、互动教学法、庭审案件旁听和模拟法庭角色扮演法等教学方法。例如模拟法庭,学生可以是法官、律师,体验多“角色”; “我们创业了”小组任务,模拟公司创立,运营至破产的整个过程,帮助学生体验企业情景。

3.教学材料上注重双重教学。在每一个教学项目下都为学生提供几个最新的国内、省内及嘉兴市经典案例,一方面介绍最新的经济纠纷焦点;另一方面给学生讲授和讨论法律知识。

4.重视网络表达能力的训练。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移动互联网技术创造了跨时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方式,使学生知识获取的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同时网络表达,例如抖音、易企秀、搜狐快站、微信、微博等表达方式也是学生毕业后基本职业素质所不可或缺的能力。

5.过程性考核。对分课堂客观再现了平时学生参与课堂的学习情况,把学习和考核分散到整个学期,以体现过程性评价。综合考核成绩由三部分构成:平时成绩占30%,包括课堂出勤、课堂表现、平时作业、课堂参与合作程度;笔试成绩占20%;期末采用模拟法庭的方式考核占50%。学生参加听审活动之后,以小组为单位再现庭审现场,并以此作为期末考查的方式。情景再现的过程中,在遵循基本诉讼程序的基础上,完成模拟法庭教学实践。选用真实、典型、有代表性的案例,让学生分别以审判人员、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身份,依照法律的规定和诉讼程序,进行开庭审理的实践教学活动。

传统80-90分钟的授课时长安排与当代学生碎片化、注意力集中时间最长在15分钟不相匹配;而单靠风趣、幽默的抖音快手吸睛风格又与经济法课堂的严肃性不吻合,单靠这些技巧吸引学生治标不治本。因此通过对分课堂来落实《经济法》课程新课改,教师做“导游”,更是做“火锅底料的厨师”,只做从0→1;可以实现培养学生发现法律问题和解决法律问题基本能力,放手让学生去做1→N,发展学生核心素质。学生为自己“带盐”:讨论和争论问题;师生共探索:学生想“玩”,老师愿教,挖掘浙江“本土” 案例:教材和真实案例并重;“走出去、请进来”、法官法庭“以案说法”、师生“零距离”感受司法:课堂与课外并重;构建独具高职高专特色的 “有生命力的对分,有魔力的课堂”的对分课堂。

【参考文献】

[1] 张学新.对分课堂:大学课堂教学改革的新探索[J].复旦教育论坛,2014(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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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马莉,张延良.变“课堂为中心”為“课堂与课外并重”——案件旁听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探索与实践[J].品牌,2014(10):224.

[6] 童晓敏.对分课堂:在民族院校法学教学中的应用与思考[J].教师,2018(9):26-28.

作者简介:马莉(1982-),女,陕西宝鸡人,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讲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为经济法、电子商务法、法学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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