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瑞
【摘 要】 随着国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县区监察委员会已全部组建完成,2017年12月27日,X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以后,原有的纪检组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X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启了新篇章,文章擬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学习培训主要做法及存在不足两方面进行分析,提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学习培训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 派驻纪检监察组 学习培训 建议
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学习培训主要做法
(一)专业知识集中培训。
作为X区纪委监委的派出部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设在各驻在单位,如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监督四个单位,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工作内容并不只是纪委监委各部门工作中具体的某一项,而是涵盖从日常监督到审查审理、从宣传到年度目标考核等一系列工作,涉及到的工作内容及专业知识培训是由X区纪委监委集中开展培训的,如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春训班等培训活动,分别就案件审查审理流程及技巧、宣传稿件写作及摄影技巧等进行详细介绍,从而让派驻纪检监察组整体专业素质得到提升。另外,X区纪委监委会安排相应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安排的学习培训。
(二)组织生活分散开展。
因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是驻在单位的党委(组)成员,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员的组织关系都在驻在单位,所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并不是在X区纪委监委集中参加组织生活,而是参加驻在单位的组织生活,比如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参加人社局机关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派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参加住建局机关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组织生活分散开展,具体组织生活学习内容则是由驻在单位党支部统一安排。
(三)抽调实践提高能力。
对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年轻同志,X区纪委监委会通过抽调挂职、参与巡察等方式来锻炼和提高年轻干部全面素质、业务能力,如抽调派驻纪检监察组年轻干部参与全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巡回指导工作,在巡回指导工作中提升个人能力,拓宽视野,增加阅历,通过抽调工作新入职成员也能够迅速与其他部门同事建立联系,更有助于工作开展。
(四)鼓励支持个人自学。
除了以上三种培训学习方式以外,个人自学也是十分被支持和鼓励的,尤其是在法律法规、党规党纪等与具体工作联系十分紧密的方面,比如一些派驻纪检监察组组员会自学自发参加法律资格考试,提高法律专业水平;鼓励组员积极参加“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利用积分排位激励组员。
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学习培训存在的不足
(一)岗前培训未到位。严格的岗前培训学习是确保派驻纪检监察组新入职组员在工作中迅速找到节奏、取得工作成功的第一步,但受现实因素影响,组员进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时间并不一致,无法做到全部统一,致使新入职组员岗前培训未到位。
(二)持续培训未跟上。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新知识新现象新技能不断出现,除了岗前培训,持续培训也是十分必要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员可通过参加持续培训获得自身水平和能力的不断提高。然而,在现实工作中,持续培训受多重因素影响并未跟上,比如持续培训经费问题、持续培训集中是否影响工作进程等因素,多数时候派驻纪检监察组依靠集中学习讨论、个人学习感悟来达到持续学习培训效果。
(三)专业学习受制约。很多派驻纪检监察组新入职组员在进入纪检系统之前并未获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且对于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不多,在进入新的工作氛围时候需要不断加强专业学习才能确保工作任务更好的完成。因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在不同单位,日常工作保障依赖于驻在单位,所以派驻纪检监察组时常陷入驻在单位具体日常事物中,无法完全投入至纪检监察专业学习中,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加强专业学习。
(四)个别干部对培训学习重要性认识不足。
个别干部认为培训学习并不重要,只要做好当前的工作即可,但这种思想存在误区,时代在不断的进步,培训学习不跟上,不时刻与时俱进,最终受影响的还是工作和干部自身。
三、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学习培训的建议
(一)集中开展岗前培训。适时为新入职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开展统一岗前培训,着力让新入职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对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确职责、掌握方法,促进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尽快进入角色,及时了解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情况和职责任务、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工作内容、监督执纪业务知识等方面。
(二)加大持续培训力度。不断与时俱进,通过开展新入职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持续培训,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监督执纪、法律法规、审计、财务等各方面专业知识学习培训,调整新入职组员知识结构,提高持续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不断加强专业学习。派驻纪检监察组应该理顺与派驻单位的关系,督促驻在单位党委(组)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避免派驻纪检监察组忙于驻在单位日常事务,确保派驻纪检监察组能够抽身出来专注于专业学习,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执纪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时刻强化思想建设。对于个别思想认识不到位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干部,要时刻强化思想建设,营造学习氛围,树立终身学习、主动学习理念,促进干部与时俱进,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学习计划,突出学习的针对性和必要性,加强学习监督,促进干部个人自律学习。
【参考文献】
[1] Gary Dessler、刘昕(译).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6)
[2] 吴祖羊.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背景下如何发挥法院内设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人民法治网.20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