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税务部门“放管服”对营商环境优化作用的研究

2019-11-27 11:44陈心悦王路
智富时代 2019年9期
关键词:营商环境放管服税收

陈心悦 王路

【摘 要】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良好的营商环境已成为引领经济发展、引导资本投资和产业升级、促进企业创新的重要因素。本文从深化税务部门“放管服”入手,阐述税收对优化营商环境作用的理论机制以及深化税收“放管服”的意义,针对我国现在的税收营商环境的不足,从而进一步探寻深化“放管服”的路径。

【关键词】放管服;营商环境;税收

一、引言

营商环境是企业从建立到运营到终止经营整个企业生命活动周期全过程的各种周围环境和条件的总和。营商环境作为“支配商业活动所必须的政策、法律、制度、规则等的一种复杂的融合体”,它是经济发展的软实力,也是各国各地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我国是否能够实现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目标。本文通过构建“税收-营商环境”的指标,从推进简政放权、加强税收管理、优化税收服务三个方面,探讨深化税务部门“放管服”对营商环境优化作用进行研究,以发展新动能,促进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税收对优化营商环境作用的相关理论及意义

(一)税收对优化营商环境作用的理论机制

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认为税收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征税降低投资者的预期收益率及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这两个方面。这也就是说,收入的减少是投资和资本的积累的阻碍因素,税负从原则上来看是越低越好,政府职能也应当是越少越好。现代财政之父马斯格雷夫认为在解决现代财政活动的问题时要从政策和理论两个层面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从交易成本理论上来看,整个社会系统有追求低成本运行的动力。换句话来说,企业希望纳税流程得到簡化、有较低的税率以减轻其税负;政府希望通过以更高效的方式征收税费并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纳税人也就是普通的老百姓希望能安居乐业。从信息成本以及重要性的角度来看,交易成本的差异往往是取决于搜集信息的便利度和可行性,信息越容易获得,交易成本就越低,交易成本的降低又是政府效率提升和治理能力增强的体现。因此,“放管服”作为税务部门管理战略优化的一种手段其旨在提升效率,减少征税费用,促进资源的最优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

(二)深化“放管服”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的意义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现代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助于增加市场经济主体的活动,是提升一国或地区国际竞争力与综合国力、软实力与影响力的助推剂,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也是一项区域经济差异的重要因素。

(1)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助于我国实现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目标。首先,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纳税的遵从成本,提升税务干部的专业化水平,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升纳税的效率。其次,有助于建立公平透明的税收体系,推动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这一纳税体系是要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把改善纳税服务理念、把握纳税服务边界作为宗旨,致力于为纳税人提供好的纳税服务。

(2)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利于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障搭台,为解决纳税痛难堵的问题作出巨大的贡献。在新一轮的产业革命中,对于新兴产业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以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税收优惠在鼓励企业创新创业行为中的导向作用,以普惠性政策为着力点,激发社会投资和创业热情、激发市场活力、解决就业问题。

(3)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助于降低市场的运行成本。一是通过对纳税人的税收行为的干预,促进税负分配的公平性,促进市场经济的高质量、健康发展。二是简化税收制度,影响纳税人的税负,约束纳税人的税收行为。

三、目前我国税收营商环境所存在的不足

(一)简政放权与强化税收管理之间缺乏协作

“放”即简政放权,“管”即强化税收管理,“放”和“管”在逻辑上是密不可分的。随着税收“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推进,在简政放权上税务部门基本做好了“减法”,即真正还权还债于纳税人,但在后续的管理服务上的 “加法”却面临着诸多考验。一方面是税收执法的风险增加,在备案制的实施后,风险责任由税务机关转向纳税人,但部分纳税人在个人素质以及知识水平上存在欠缺与不足会出现“无知性”的不遵从,将税务责任风险又转回给税务机关,这反而降低了税收征管的效率。另一方面,税收管理存在滞后性,以往税务机关强调“精细化”的管理,却导致了现阶段税收征管制度的不易集成性,在政策和举措上具有不连贯性,如果税收管理系统无法及时更新数据,将增加税务执法的风险。

(二)纳税服务“缺位”与“越位”现象并存

一方面,税收服务的问题的关键在于税务服务人员与纳税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而纳税服务的优化与提升需要的是建立平等的对话的关系,而不是税务系统工作人员的“越位”,这就要求税务系统的工作人员放下管理者的姿态,做好税收服务者的工作,把降低企业成本、增加企业盈利,提升群众生活质量作为服务的立足点,实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另一方面,随着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不断推进,我国许多企业“走出去”的同时面临着错综复杂的营商环境和税收风险,优质的税收服务存在着大量的“缺位”现象。

(三)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

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是进一步推进税收“放管服”的必由之路。从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来看,大数据时代税收管理还存在以下挑战:一是管理的思维有待转变。近年来,虽然我国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需求管理的重视度有所提高,但是实际的运行效果并不乐观,这主要体现在需求收集渠道分散,数据收集的形式依旧是面对面征询和座谈会等形式,这样的传统的受限的数据处理思维模式最终引起了涉税数据的碎片化、涉税数据分析的层次浅、分析结果以偏概全等问题,无法满足大数据时代的税收征管的效率要求。二是税收征管技术手段有待加强,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数据成为了核心资源,面对海量的数据,深层次的挖掘和分析数据的能力决定了资源的利用效率。尽管各地税务机关已经初步搭建了涉税数据综合分析的平台,但其分析还仅仅停留在纵向对比分析上,而缺乏复合性的分析模式。

四、税收“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的路径探索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1)完善税收法律制度系,推进税收制度规范化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目前,在中国现行的17项税种中,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是以法律的形式存在。只有通过法律的保护,我们才能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税收“放管服”改革中重大事项的税务执法风险。在全面深化税收“放管服”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加快税收立法,尽快修订和完善《税收征管法》,提高税收法律的层次,进一步明确征纳双方遵从税法的权责关系,强化税务部门的稽查执法权。另一方面,要推进税收制度规范化,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基本制度,建立一个清晰明确、公开公正、易于遵从的现代税收法律体系。

(2)建立纳税信用体系,推进征税流程现代化

随着“放管服”改革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纳税人数的急剧增加凸显了税源管理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首先,税务部门应当致力于健全纳税信用管理制度,以推行实名制办税为契机,加强纳税信用信息的收集和管理,提高纳税人信用评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银税互动”的建设,为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渠道,“税易贷”、“税信贷”等产品有效的将企业的纳税信用转换为有形资产,树立了诚实守信的价值导向。其次,税务部门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借助大数据建立信用评分体系,完善信用动态监管模式,实现对信用和风险的精准化、差異化管理。

(二)加强税收征收管理

(1)将政府视为“经纪人”,再造征管流程

税收征收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一部分,政府在公共管理理论中被视为“经济人”,征纳双方都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的目标。税务机关的目标是为了征收足额的税款,纳税人可以自觉遵从,而纳税人作为公共产品的享用者和购买者,拥有对税收总额增加的需求以及减少纳税额的欲望。在税收征收管理上,实行纳税服务外包、管理环节专业化、随机选择检查环节等措施,既可以节约税务机关的时间,又可以将“成本效益”最大化,同时,纳税人可以获得优质高效的服务。

(2)建立“互联网+税务”管理方式,推进“智能税务”发展

深化税务“放管服”改革,需要政府改变监管模式,降低市场的运行成本。税务部门应使用“互联网+税务”的新型税收征收管理模式,实现税收管理逐步从依靠事前审批到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转换。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应当确立一个数据管税的思维,而不再使用“以票控税”这样的传统的税收征收管理方法,可以通过 “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金税三期”这三个系统为突破口,同时加强纳税人端信息系统的集成和税务端系统集成。首先,税务部门应加快统一涉水数据的口径,建立匹配大数据的管理系统,提高涉税数据的质量。其次,税务部门应当整合和拓展包括税务端数据、第三方数据、互联网数据、企业端数据“四位一体”在内的大数据源,实现数据的跨界整合。最后,完善数据处理方法,建立有效的数据指标模型,实现“智能化”税收。

(三)优化纳税服务

(1)建立科学纳税服务理念,培育新型征纳关系

通过借鉴国内外经验,我国应打破现有的纳税服务框架和层级,建立起以税务机关为核心,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多层次、多领域的现代纳税服务体系。根据税收服务主体的不同,分为政府部门税务服务和社会化税务服务两个类别。政府化纳税服务是以税务机关为核心,主要为纳税人提供税源信息、建立征信体系、提供企业经营信息“共享服务”等,以减轻纳税人重复提交税务信息的负担,避免数据口径不一致造成的风险。

增加纳税人涉税知识方式来增强纳税人在税收治理中的参与度。征纳双方应达到一个相对平等的良性的征纳关系,这样一个平衡点的达到,一方面,税务部门人员需要放下“管理者”的心态,把纳税人视为相对平等的税收主体,执法与服务并重,建立起“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现代化纳税服务理念。另一方面纳税人也需要提高他们对税务知识和对税务工作的理解。

(2)构建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推进税务服务信息的整合

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科学的制度的维护,在充分考虑税务机关的职能和分工的同时,应结合税务服务对象多元化、服务流程专业化和服务评价社会化的特点,将税务服务从两个方面进行评估:内部绩效评估和外部绩效评估。内部评估主要包括税法知识宣传、税务咨询、服务环境等。外部评估主要基于纳税人满意和税收遵从度。通过将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的组合,让被评对象的上下级、同级和服务对象全方位、多角度的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质量诊断、统筹实施、检查落实和评估改进的“持续改进模型”,持续提升税收服务质量、优化纳税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1]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涉税营商环境[J].中国税务,2017(07):11-12.

[2]何代欣.对税收服务“放管服”与改善营商环境的思考[J].税务研究,2018(04):10-14.

[3]郑开如. 税务部门深化“放管服”营商环境更添“获得感”——税务部门“放管服”改革与税务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思考[J]. 税务研究, 2018(4):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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