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圆
(浙江大学,杭州 310058)
提 要:拉康提出的“父亲之名”代表象征的菲勒斯,与家庭和社会的秩序和法规相联系。主体只有从抗拒到接受到最后认可“父亲之名”,才能完成自己的主体建构。赖特对小说《长梦》中黑人父子关系的描述暗示被阉割的黑人父亲不具有菲勒斯,自然也不能占据“父亲之名”的位置。白人通过暴力镇压和阉割威胁成为统治黑人母亲和孩子的“父亲之名”。白人女性更是替代黑人母亲成为黑人孩子的欲望他者,同时还成为白人男性肆意使用父名权威的工具。黑人青年只有摆脱这种白人父名的权力话语,才能找准自己的坐标,构建独立自主的主体身份。
拉康的主体理论认为,主体形成有3个阶段,即想象界(the Imaginary)、象征界(the Symbolic) 和实在界(the Real)。婴儿出生后的6-18月之间是想象界。主体希望能和母亲永远在一起,所以他希望成为母亲欠缺的菲勒斯,但如果一直滞留于这一状态,就只能停留在动物的水平。主体在进入由符号和概念构成的象征界之后,父亲以一种否定的力量开始介入母子二元关系。在这里,拉康引入“父亲之名”(the Name of the Father)的隐喻。“父亲之名”不是现实生活中真实的父亲,而是代表象征的菲勒斯,与家庭和社会的秩序和法规相联系。以“父亲之名”为代表的象征界否定婴儿想和母亲融为一体的愿望,帮助其顺利过渡到父权秩序主宰的象征阶段,成为社会的主体。“父亲的法规建立,父亲成为‘象征性的父亲’,‘父亲之名’具有至高无上的制衡作用。父亲仅代表一种位置和一种功能。儿童对‘父亲之名’的认识,实际上就是对文明社会的一套先他而存在的法规的认识。”(黄汉平 2006:41)
《长梦》是美国非裔作家理查德·赖特生前出版的最后一部小说。评论界普遍认为赖特到法国之后远离给其带来创作灵感的美国社会,后期作品在思想深度和艺术手法上都不如前期作品,《长梦》也不例外。但也有相当一部分评论家给予《长梦》以积极评价,从身体政治、种族话语、成长小说和男性气概等视角分析这部小说。但鲜有评论家关注赖特在这部小说中对“父亲之名”这一能指的探索。在白人至上的主流意识形态的规训下,黑人遭遇普遍的身份建构危机,主流意识形态询唤下的个体异化成为赖特关注的重点。本文以拉康的“父亲之名”理论为背景,分析小说中“父亲之名”的嬗变及其给主体身份建构带来的影响,挖掘赖特对于黑人青少年隐秘的身心世界的探索之旅。
赖特小说中缺场的父亲一直是研究者们关注的焦点。在美国社会白人男性神话的统治下,黑人男性受到实体阉割的威胁和精神阉割的压制,丧失男子气概,缺乏照顾和养活一家人的责任心和能力,因此美国黑人女性成为家庭的支撑者和主心骨。赖特小说中的家庭模式大都如此,母亲占据家庭中的统治地位,父亲则以缺失或失职的背景人物存在。而赖特自己也正是成长于这样的家庭。塔拉·格林(Tara Green)认为,为了定义和证明自己的男性气概,赖特抗拒父亲的示范作用,他的文学创作也是他抗拒的表现。与此同时,赖特尝试在创作中通过重建令人赞赏的黑人父亲形象来重新定义父爱(Green 2009:53)。他在《长梦》中刻画出一位疼爱儿子、想要保护儿子远离白人社会却最终自己都命丧白人之手的黑人父亲泰里。评论家认为,赖特在《长梦》中塑造出一位在场的父亲形象,是为了让“活埋”在他潜意识中的父亲重新复活,从而重新建立和他父亲的联系(Hinds 2013:703)。
拉康的“父亲之名”并不代表特定的人和物,但特定的人可以占据这个位置。在鱼肚儿的成长过程中,“父亲之名”的位置也在发生着变化。成长在黑人中产阶级家庭中,鱼肚儿从小衣食无忧,父亲对他保护得很好,不让他受到外界的一点伤害。所以一开始鱼肚儿所学习和接受的象征界的秩序规则和普通儿童的并无不同。“父亲之名”作为一种法律和秩序的代表,其地位必须要经过母亲话语的承认,这样儿童才能接受“父亲之名”强加的一整套社会规则。而鱼肚儿的家庭和大多数黑人家庭一样,母亲艾玛对父亲泰里言听计从。这从小说中的一些片段也可以窥见一斑,比如年幼的鱼肚儿想要去农场玩,母亲一开始不同意他去,但最终屈服于泰里的权威,说“这取决于你的爸爸”(Wright 1969:41)。“父亲之名”这一功能性位置通过母亲的话语得以体现。
鱼肚儿6岁时第一次独自从家去父亲的公司,路上被一群白人喊住掷骰子。这是鱼肚儿和白人世界的第一次接触,他心跳加速,但仍记得父亲给他定下的规则:要尊重白人。后来鱼肚儿在父亲的办公室看到有白人女性画像的挂历,第一次懵懵懂懂地意识到白人世界和黑人世界有某种联系。鱼肚儿12岁的时候,黑人青年克里斯因与白人女性发生性关系被白人施以私刑。克里斯事件在鱼肚儿成长中的意义非同小可。他仿佛一夜间长大,情感受到巨大的冲击。从那一刻开始白人“父亲之名”开始介入他的生活。与此同时,鱼肚儿对泰里的态度也越来越矛盾。鱼肚儿因为玩游戏时越界被白人警察局关押,父亲在白人面前卑躬屈膝地把他解救回去。鱼肚儿感到震惊和羞愧,但同时他又知道父亲是在保护他,这让他对泰里又恨又依赖。父亲教给他的生存法则是“服从白人,不要和他们争论,不要在他们背后嚼舌头,不要让他们抓住任何把柄”(同上:126)。鱼肚儿对这种奴性的态度不以为然,觉得自己在精神上已经失去父亲。但在父亲带他去黑人妓院的那天晚上,他忽然意识到他有一个好父亲,“他走在泰里的旁边,惊叹于他的智慧和慷慨。父亲在向他展示生活中的秘密,帮他打开所有神奇的黑暗之门”(同上:149)。在经历过白人当局设计杀死父亲和陷害自己的事件之后,鱼肚儿深刻意识到黑人即使拥有很多财富和权力,仍然只是白人手下的棋子,毫无主体性可言。最终鱼肚儿放弃继承父亲辛苦一生打拼下来的事业,选择到法国寻找自由。这也说明虽然他认同父亲的抗争和屈服,但并不认同他的生活方式,希望走出父亲的阴影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赖特在对《长梦》中黑人父子关系的描述中清晰地指出,白人权威侵占父子关系这一黑人私人空间,白人男性取代黑人父亲成为权威的父亲的象征。白人警察盘查鱼肚儿时,“虽然他们把他像男人一样对待,但鱼肚儿在内心像个孩子一样在发抖和哭泣”(同上:110)。白人警察拿出小刀来吓唬鱼肚儿,竟把他吓晕过去,而这又遭到白人警察们的取笑。白人男性像父亲一样可以随意教训、吓唬和羞辱黑人。白人女性更是高悬在鱼肚儿和千千万万黑人男性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成为白人男性肆意使用父名权威的工具。白人社会对黑人意识形态上的压制和禁令成为统治黑人母亲和孩子的“父亲之名”。伊丽莎白·尤金(Elizabeth Yukins)认为,黑人父亲的权威被白人“父亲”的惩戒性权威取代,黑人儿子就会经受精神上的迷失和父爱的被剥夺感。这种同时有两位父亲又没有父亲的矛盾经历契合美国文化批评家霍顿斯·斯皮勒斯(Hortense Spillers)提出的“双重父亲”(dual fatherhood)理论。“双重父亲”指白人剥夺黑人父亲的权利,通过暴力对黑人孩子以父亲自居,但却拒绝对其承担父亲的责任(Yukins 2003:757)。鱼肚儿一方面离不开泰里的保护,另一方面又为泰里在白人面前的软弱和害怕而羞愧。他认为泰里已经遭到精神上的阉割,被阉割的黑人父亲不具有菲勒斯,自然也不能占据“父亲之名”的位置,所以鱼肚儿感到自己是没有父亲的。白人成为新的“父亲之名”,但却并不会引导孩子成长、对孩子未来负责,而是高高在上地发挥号令,用暴力和威胁迫使黑人孩子进入由白人父权制统治的象征界。
“父亲之名”可以通过其他人物和话语得以体现,对白人父亲之名进行话语承认和强化的正是黑人父母乃至整个黑人社区。在年幼的鱼肚儿还没有接触白人世界之前,泰里就一直告诉儿子要“尊重白人”(Wright 1969:14)。克里斯事件之后,鱼肚儿的父母来学校接鱼肚儿回家。父母的害怕情绪被鱼肚儿全部看在眼里,而父亲的话语则进一步强化白人“父亲之名”的神圣不可侵犯:“永远不要盯着一个白人女性看……白人讨厌我们,杀害我们,制定不利于我们的法律,他们利用白人妇女来让他们的凶行看起来是正义的。所以儿子,不要给他们这个机会”(同上:65)。母亲艾玛曾想要制止泰里告诉儿子白人世界的残酷真相,但泰勒认为“他已经到了可以被白人处死的年纪,所以也到了了解这个世界的年纪”(同上:64)。这正是黑人父母在何时让后代认同白人“父亲之名”、接受白人世界的规则和法律上的分歧。整部小说里,泰里一直在不失时机地教育鱼肚儿白人世界的危险性。即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仍然竭力劝说儿子按照白人说的去做,不要惹麻烦。在这里黑人父亲的话语正是白人“父亲之名”能指的体现。
拉康认为,在主体发展的过程中,他者的位置最初是母亲,然后是象征父亲。这就肯定了母亲在主体最初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在生命一开始,婴儿无法区分自我与周围事物,世界万物均无等级之别。镜像阶段之后婴儿开始根据自己的喜好对周围事物建立等级秩序。由于婴儿的生存依赖母亲,母亲因此获得婴儿的优先认同权,成为无所不能的强大的“阳具母亲”。婴儿认为自己是母亲身体的一部分,两者毫无差别,相依共生。
小说《长梦》的开端以6岁的鱼肚儿目睹父母杀鱼开始。从精神分析学的角度来说,鱼肚儿对鱼的感受和他的梦都是其渴望重新回到母体的表现,就像他梦中那样,大鱼张开嘴把他吞进去,他和母亲融为一体,合二为一。鱼肚儿对母亲的这种天然的依恋在他生病时也表现得非常明显。“他闭着眼睛,大喊大叫,直到感觉到母亲用胳膊搂住他才停止……母亲对他轻言细语,恳求他吃东西,甚至给他一勺勺喂鸡汤,焦灼地看他吃下去才放心。在这个时候,他内心深眠的婴儿被唤醒了。”(Wright 1969:41) 在他病好之后,母亲不再溺爱他,要去教堂工作,他哀求母亲不要离开自己。但母亲还是离开他,这让他很失落,甚至嫉妒起耶稣。这种失落最终演变成无意识的自残行为——他伸手去拿煤气炉上的食物结果被烫伤。这下他感觉自己“可以心安理得依偎在母亲怀抱里……他从母亲那里获得的安慰源于身体上的,这也形成了他日后从女人那寻找慰藉的习惯”(同上:60)。
克里斯事件发生后,鱼肚儿的精神世界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鱼肚儿在家中卫生间的报纸上发现白人女性的头像,他把它撕下来塞进自己的口袋。“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完全是无意识地做了这件事。”(同上:69)后来,鱼肚儿因为玩泥巴战时不小心越过黑白边界而被白人警察带回警局盘查。他内心非常害怕,但在路上看到白人女服务员时,“眼睛像中了魔一样盯住她”(同上:111)。白人警察发现后拿出一把小刀吓唬他,威胁要阉割他,他竟然被吓晕过去。他害怕的不仅是阉割的威胁,更害怕白人男性会看透他的内心,看出他内心“挥之不去的白人女性影像,本不该在他脑海中出现的影像”(同上:113)。
克里斯事件发生之后,鱼肚儿做过一个梦,梦见他在父母的卧室里看见一个很大的白色钟,连指针都是白色的。白色钟面看起来像是上帝的面孔,似乎在警告自己如果不守规矩就要被投入火海中。他来到母亲的梳妆台边,看到梳妆凳下面有一个奇怪的东西。他弯腰一看,是一个黏糊糊的鱼泡。正在这时,白色钟忽然发出巨大的敲击声,并且发出“不”的声音。他听到一列火车轰隆隆地开过,火车头的烟囱碰到鱼泡,鱼泡开始不断膨大,白色钟还在发出“不”的声音。鱼泡越来越大,最后占据整个房间,把他挤在墙上不能呼吸。鱼泡最后终于爆裂,他看到克里斯满是鲜血的身体,他张开嘴巴想喊,却发现自己被鲜血淹没。
这个梦有典型的象征意义。上帝代表着权威和秩序,所以梦里长得像上帝面孔的白色大钟也是秩序和规则的制定者,在这部小说里显然就是白人“父亲之名”的象征。钟发出“不”的声音正是“父亲之名”的否定力量。鱼泡和小说开端的鱼泡相呼应,鱼泡代表鱼肚儿想要与之融为一体的母亲他者,或者是其他受到象征秩序禁止的他者。在这个梦中,鱼泡所隐喻的母亲他者已经由黑人母亲变成白人女性。火车这一意象在整部小说中出现过多次,常常和性场景联系在一起。在鱼肚儿小时候,有一次无意中他撞见父亲和其他女性的性行为,他感到惊恐和震惊,觉得父亲“就像一列火车头一样”(同上:26)。而从那以后,他的梦境中就经常出现轰隆隆开着的火车。开动的火车象征性行为,同时也是自我的象征,代表主体想要冲破限制的力量。火车头的烟囱碰到鱼泡,鱼泡就“像布朗夫人怀孕的肚子一样越来越大”,这象征着主体和母亲他者的一种乱伦行为,显然会遭到“父亲之名”的禁止,所以白色大钟不停地发出“不”的声音。梦的最后,鱼肚儿被克里斯的鲜血淹没,这正是白人“父亲之名”的阉割威胁在梦中的表现。在白人男性的父权意识里,黑人与其他族裔都是他们的子民。那么白人男性与其他族裔的社会伦理关系即父子关系。一旦白人发现其他族裔的男性特别是黑人男性与白人女性间有‘性关系’时,这就被视为儿子对母亲性侵犯的乱伦关系,这是绝对的禁忌。鱼肚儿内心深处清楚地明白如果不听从父亲泰里远离白人女性的建议,他会和克里斯一样遭到实体阉割,所以他在精神阉割和实体阉割中必须要选择一样。服从白人“父亲之名”的法律和秩序也是一种精神阉割,是黑人男性主体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①蒋哲伦《论周邦彦的羁旅行役词》:“羁旅行役,是我国古典诗歌的传统题材之一,主要是抒发统治阶级中某些人物遭受斥逐后去国怀乡的牢愁,中下层官吏为职操劳而旅途奔波的磋叹,以及一般文人墨客失意流落的哀怨。”
拉康以弗洛伊德的著名的Fort!...Da! 游戏①为例,指出游戏中的线轴代表母亲缺场的替代之物。但事实上母亲的缺场没有任何事物能够替补,所以线轴在这里扮演一个永远不可能存在的事物,拉康称之为对象a.“对象a就是当主体不得不面对自己的存在问题时维持主体之存在的事物。也就是说,作为—个主体,当他不得不消失在能指的后面时,正是对象a维持他的存在。”(马龙 2006:259) 与此同时,由于人的欲望是永远得不到满足的,所以对象a是一个以缺席实现的在场。它不是欲望的对象,只是引起欲望的原因,推动无穷无尽的欲望之旅。但是对象a是暂时的,主体最终必须要使自己与对象a分离。
尽管受到父亲远离白人女性的忠告,鱼肚儿却始终对白人女性充满渴望和憧憬,包括他选择格拉迪斯做情人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她长得像白人。拉康深受黑格尔主奴辩证法的影响,认为欲望是他者的欲望,主体只有意识到并承认自己的缺失才能形成欲望,才能步入象征界。对于鱼肚儿来说,他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肤色是一种缺失,而“白”就是他欲望中的实物缺席的能指符号,让鱼肚儿陷入追求无法实现的菲勒斯的困境。泰里从不为自己是黑人而哀叹,但鱼肚儿则认为“做黑人是没有希望的”(Wright 1969:145)。鱼肚儿一方面恐惧和厌恶白人“父亲之名”的残暴和压迫,另一方面又屈从于这种父权秩序,并渴望得到白人“父亲”的承认。泰里为了让儿子放弃对白人女性的渴望,带他去黑人妓院,并告诉他白人妇女和黑人妇女并没有什么不同。但鱼肚儿内心想要越界的欲望却始终像一团火一样熊熊燃烧。“他知道自己除非破坏了白人用死亡威胁设立的边界线,内心才能得到真正的安宁。尽管他对父亲的话很赞成,却像被魔力吸引了一样奔向一个更加危险的目标……他对那个白人世界持有一种致命的热爱,这种热爱在某种程度上永远无法痊愈。”(同上:157-158)
在第一次见到父亲的情人格洛丽亚的时候,鱼肚儿非常惊讶,因为她自信,有活力,发音清晰,不仅有白种女人的神态,而且行为举止也像白人一样。后来遇到黑白混血儿格拉迪斯的时候,他很快就被她吸引,因为她让他想到格洛丽亚。“她皮肤太白,这本该让他害怕,但他并不害怕,她唾手可得,这让他非常兴奋。”(同上:170)“那团白色的火会灼伤他,但如果他一点一点把手伸进去,也许就会慢慢适应。他又害怕那团白色的火,又被深深吸引。”(同上:179)白人父亲之名关于黑人男性和白人女性的“乱伦禁忌”进一步强化鱼肚儿想要和白人女性交媾的欲望。鱼肚儿内心清楚自己爱格拉迪斯的原因就在于她看起来像白人女性,这填补他内心的缺失。他开车带她去兜风,享受身边有“白人女性”相伴的快感。“对象a作为剩余快感是象征界中的主体梦寐以求的,追求它的行动构成主体的全部生活。然而主体得到的却永远是无限制的延搁、无止境的替代,得到手的所谓“快感”总是劣质又恼人的幻象。”(赵伟 2011:60) 鱼肚儿得不到白种女人,格拉迪斯就是白人女性缺场下的对象a,但同时对象a的幻象感也萦绕在鱼肚儿心头。“他爱她是因为她白,但同时他又感觉这种白是他抓不住的,哪怕她就坐在自己的身边。”(Wright 1969:205) 鱼肚儿想要把格洛丽亚从妓院赎出来,想让她呆在家里成为自己的私人财产。格洛丽亚却在离开的前一刻死于妓院的一场大火。这场大火彻底剥夺鱼肚儿的对象a,迫使他和对象a分离。在父亲死后,他在和白人警察局长的较量中终于也慢慢明白,正是白人定下的禁忌才让白人女性成为男人男性内心抹不去的渴望,白人女性存在于黑人男性生活的现实之外。到这个时候他似乎才真正理解,当年父亲是有多么焦虑才会带他去黑人妓院。“可怜的爸爸,我这一生从没碰到过一个白人女人,连手都没碰过。”(同上:363) 但最终鱼肚儿决定去法国寻找自由也包括性自由,因为好友在信中告诉他这边很多白人女性愿意和黑人男性发生性关系。鱼肚儿在对白人女性的性探索的尝试和挫败中发现和确认自己的主体身份,自始至终都没有放弃对白人女性的欲望。
在小说结尾,鱼肚儿坐上逃离美国去往巴黎的飞机。在飞机上鱼肚儿的白人邻座向他打听美国南方的黑人生活状况,他撒谎掩饰。甚至看到对方的手之后,他都会下意识地紧握双手,似乎想要抹去身上让他耻辱的黑色皮肤。这似乎暗示:鱼肚儿虽然远离种族歧视严重的美国南方,到达一个对黑人更加宽容的生存环境,但过去的美国白人“父亲之名”代表的秩序和压制却并没有随之消失,而是会继续影响他以后的生活。
法农在《黑皮肤,白面具》中提出,在长期以来白人优越论意识形态的灌输下,黑人渴望带上白色面具,但他们身上的黑人皮肤是永远抹不掉的:
“这种突然成为白人的欲望,从我内心最阴暗的部分,透过阴影地带,油然升起。
我不愿被人认作黑人,而是要被人认作白人。然而——这恰好是黑格尔没有描述的一种认识——除了白种女人,谁能这么做?她由于爱我,向我证明我配得上一个白人的爱情。人家把我当做白人来爱。
我是个白人。
我娶白人的文化、白人的美、白人的白。”(法农 2005:46)
白人主流话语对黑人的挤压使黑人处于进退两难的位置——“变成白人或消失”(同上:75)。《黑皮肤,白面具》中的安的列斯人就法律意义而言是法国公民,他们看不起法属非洲的黑人,而作为有色人,他们在面对白人时,内心又存在着自卑感。鱼肚儿成长于黑人中产阶级,父亲是本地黑人中的商业巨头。他帮父亲收租时亲眼见到黑人群体的爱抱怨和窝里斗,这让鱼肚儿也如安的列斯人一样一方面鄙视黑人下层人民,另一方面又在白人父亲之名的统治之下感到惶恐和紧张。“黑人和有色人种在思想、素质和体能各方面并不比白人逊色,他们需要的并不是‘白面具’,而是对自我本质属性的自觉和对自身命运的把握。”(刘象愚 1999:58) 鱼肚儿的个体经验正代表美国种族主义社会中的黑人群体处境。有学者认为,赖特对于黑人的未来并不总是充满悲观色彩,最后鱼肚儿的逃离证明,“只要黑人能从懵懂无知的‘长梦’中醒来,美国社会的任何形式的殖民主义包括奴隶制都将终结”(Hamalian 1976:123)。鱼肚儿如果不能抹除这种白人“父亲之名”给自己带来的自卑情绪,实现自我意识的解放,就永远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只有摆脱这种白人父亲之名的权利话语,才能找准自己的坐标,构建独立自主的主体身份。
注释
①Fort!...Da!在英文中译为Gone!...There,用于描述幼儿的一种行为模式。弗洛伊德发现自己18个月大的小孙子对一个游戏乐此不疲,他不断地把一个用细线拴住的小卷轴抛出视线之外,喊着fort,然后兴高采烈地拉回来,并手舞足蹈地嚷着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