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故事中的人情物理
——刘震云《我不是潘金莲》再解读

2019-11-26 10:43李从云
江汉论坛 2019年4期
关键词:雪莲潘金莲道德

李从云

刘震云的长篇小说《我不是潘金莲》叙述一桩农村妇女的离婚案引发的蝴蝶效应,与古典名著《水浒传》、《金瓶梅》中潘金莲的那些事儿还真没有什么瓜葛,但故事的演进又与那个众所周知的不良妇女脱不了干系。本文着眼于这个为了吸引读者眼球的命名①,探讨李雪莲与潘金莲之间的对话关系,以发掘文本背后隐藏的普通中国人日常生活中的人情物理。

一、李雪莲的故事

李雪莲的故事并不复杂,从头到尾都在说她告状:先是告前夫秦玉河,接着告法院系统的法官、专职委员、院长,最后又将县长、市长一并告上了;她从拐弯镇一直告到北京人民大会堂,告倒了自己所在市的市长、所在县的县长、法院院长等一批官员;她20年来年年上北京告状,20年后她死了心,不想告状了,当地的官员又都不相信她不告状。当她识破圈套,又一次到北京告状时,没想到秦玉河却出车祸死了,她告状的缘由没了,今后无法再告状了。但细说起来,李雪莲告状的故事并不简单,它由环环相扣的三个小故事组成:“离婚”的故事,李雪莲为了规避计划生育政策生二胎,与在化肥厂上班的丈夫秦玉河商量假离婚,待孩子生下来后再复婚,没想到弄假成真;“告状”的故事,李雪莲本来打算杀了秦玉河,但经看厕所妇女的点拨,决定打官司,败诉后上诉;“上访”的故事,李雪莲拦县长的车喊冤不成,又到市政府门口静坐,直到闯入人民大会堂,导致一批官员被撤职。但李雪莲的“冤屈”却并没有因此得到伸张,在接下来的20年里,她年年都到北京“上访”。

上述三个故事之间纠缠不清的关系颇值得玩味。李雪莲与秦玉河的假离婚是以夫妻之间的君子协定为前提的,假离婚的目的是既想生二胎但又不影响秦玉河的工作。虽然离婚只是玩的一个障眼法,但离婚的程序却是真的。问题的关键是秦玉河背信弃义,背叛与李雪莲的君子协定,与人再婚,这属于道德问题。因此,不是法官王公道判错了李雪莲的案子,而是李雪莲不懂法律程序,而且非要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道德问题不可。道德与法律纠缠不清,正应了“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古话。从法律的角度看,李雪莲的官司从一开始就变成了没有被告的瞎折腾,她的上访,用市政府秘书长的话来说,就是“正因为管不了,她当成谁都不管”。 由于上访在无形之中与国家大事联系起来,李雪莲成为各级官员手中的烫手山芋,上访由此陷入了猫抓老鼠的恶性循环,官司于是由法律纠纷演变成政治问题。一桩夫妻离婚的民事纠纷转化为官民之间的矛盾,并最终酿成闯入人民大会堂告状的重大事件,李雪莲的故事俨然成了当代版的“逼上梁山”。

二、李雪莲与潘金莲

小说除了以“逼上梁山”来类比李雪莲闯入人民大会堂告状,还戏仿了林冲被逼上梁山的故事。李雪莲离婚的事由一粒芝麻变成西瓜、一个蚂蚁变成大象的过程充满了偶然性,其中最大的偶然在于秦玉河一句话:“你是李雪莲吗,我咋觉得你是潘金莲呢?”②秦玉河这一不负责任的指责在不经意间给李雪莲设置了一口道德陷阱,小说的叙述人从三个层面揭示了其中隐藏的玄机。首先,是从事实层面指出,秦玉河的指认属于张冠李戴。潘金莲与西门庆勾搭成奸是在与武大郎结婚之后,李雪莲与人发生关系是结婚之前,那时与秦玉河还不认识;更何况,李雪莲并没像潘金莲那样,与奸夫谋害亲夫,而是秦玉河另娶新欢并陷害她。其次,是从法律层面推论,有李雪莲成了潘金莲垫底,秦玉河干什么都是应该的,李雪莲马上由原告变成了元凶。最后,从道德的层面分析,李雪莲本来是要结束过去开辟未来,开始找新的丈夫;如今头上戴着一顶潘金莲的帽子想开辟未来也不可能了。叙述人在澄清李雪莲与潘金莲之间关系的同时,也从法律与道德的角度剖析了秦玉河莫须有的指责所包藏的李雪莲不能承受的道德之重,它迫使李雪莲为证明自己不是潘金莲再次踏上上访之路。由此可见,潘金莲的“不在之在”改变了李雪莲告状的原因,引发了当地官场的一场地震,同时也激发了戏仿文本与原文本之间的多重对话关系,拓展了李雪莲故事的意义空间。

从故事层面看,李雪莲与潘金莲都遭遇了婚姻困境,并且都选择了反抗。潘金莲被张大户嫁给武大郎,她对这桩不般配的婚姻不满意,在遭到武松的拒斥后,就将羞恼撒向武大郎,最后与西门庆通奸,鸩杀武大郎,成为十恶不赦的淫妇。李雪莲虽然是自个儿把自个儿绕了进去,但她想复婚却遭到手握离婚证的秦玉河的拒绝。李雪莲起初也想到“杀夫”,几经折腾后,不但没能证明自己的清白,反被赵大头算计,真成了潘金莲。如果从“逼上梁山”的隐喻层面来说,二人都是被迫采取“杀夫”的冒险行动,潘金莲也是被逼上梁山。

从文本层面看,潘金莲的故事只是武松故事的一个情节单元。打虎英雄武松因为血缘亲情,身不由己地陷入了兄嫂的婚姻危机,他的一身正气引来潘金莲的忌恨,成为潘金莲式伦理困境的参与者。在婚姻危机发展为婚姻悲剧之后,弄清武大郎病死真相的武松状告西门庆,谁知知县因与西门庆有“首尾”,竟公然拒绝受理武松的官司,武松不得已才出手杀了奸夫淫妇,替兄报仇,结果被刺配孟州。历来为读者所乐道的叔嫂关系只不过是凸显武松英雄本色的背景,因此很快就过渡到下一个情节单元“十字坡打店”。李雪莲的故事在小说中占了绝大部分篇幅,却只是“序言”,正文寥寥数笔,叙述20年前因为李雪莲闯入人民大会堂告状被撤了职的县长史为民一次玩笑式的“上访”。如此头重脚轻的文本结构,有些水落石出的意味,最后登场的饭铺“又一村”的老板史为民才是小说的主角。不同的是,潘金莲的故事通过武松上梁山泊落草,反映的是激烈的社会或阶级矛盾,即官逼民反,而李雪莲告状尽管也反映了官场生态、社会矛盾,但其焦点却是新的政治伦理规约下官民关系的相生相克,并由此呈现出介于是非、黑白之间的模糊混沌的生存状态。

从意义层面看,李雪莲以反抗潘金莲的方式实现了对生命本能欲求的超越,即证明了自己不是潘金莲。李雪莲之所以被秦玉河的道德陷阱捕获,与潘金莲矛盾的形象特质有关。潘金莲自从诞生以来,就被视为淫妇的典型。《水浒传》描写潘金莲勾引武松的情景被“当作淫妇谱看”③,兰陵笑笑生的《金瓶梅词话》以情色二字入题,在酒色财气的铺排中充分暴露人性的贪嗔与邪恶。由于它成功地摹写了潘金莲偷情和“霸拦汉子”的情形意态,从而使之成为中国文学史上最著名的“淫妇”。但这一形象得以广为传播,除了道德教化的社会诉求,还隐现着自然人性的本能面相。潘金莲形象的这一面相只是在经历了“五四”启蒙思想的浸染之后才得以阐发与传播,欧阳予倩完成于1927年的《潘金莲》就是替不守贞顺之德的“坏女人”申辩的话剧。相较于古典作家视潘金莲与武松、西门庆的交往为好色之心所驱使的淫荡行径,欧阳予倩将潘金莲私通西门庆的“变态的行为”解读为旧伦理观念极深的武松“硬教武大拿夫权把她闭起来”④的结果,于是他在戏中尽力彰显潘金莲“不戴头巾的男子汉,叮叮当当响的婆娘!拳头上立得人,胳膊上走得马”的强旺个性与追求真情真义的意志,肯定其情欲追求的合理性。潘金莲也因此由淫妇演变为矢志追求爱情的叛逆女性。

表面看来,“淫妇”与“叛逆的女性”是两个迥然不同的潘金莲形象,但潘金莲还是那个潘金莲,叛逆的潘金莲形象只不过是现代作家基于对个体生命本能欲求的理解与同情,将关注的焦点从对其不良行为的道德评判转向对导致其悲剧的社会原因的分析与批判。这一转向使潘金莲被道德理性捆绑的爱欲得到相当程度的解放,但她的不幸婚姻所面临的伦理困境却并没有因此被化解,相反,正是这无法化解的伦理困境让新旧两个潘金莲合二为一。一方面,《水浒传》中的潘金莲既拒绝大户的纠缠,嫁给武大郎后又“为头的爱偷汉子”,这看似矛盾的行为中折射出潘金莲一贯的不肯将就的个性,她对武松的撩逗正好体现了个体生命在感性自由的追求中流露出的对美的向往,这是生命伦理中最本真的诉求,体现了人性向善的意愿,值得肯定与尊重;另一方面,她不择手段地满足感性欲望,不惜冲破道德理性的束缚甚至剥夺了武大郎的生命,这是个体生命将本能的释放作为实现自我的重要甚至唯一的途径,势必将个体生命的感性诉求凌驾于道德理性之上,从而导善为恶。因此,从道德理性的角度来看,潘金莲是一个十足的“淫妇”,但从个体生命对感性欲望的合理诉求来看,潘金莲又堪称“叛逆的女性”,这看似矛盾的特质其实就是潘金莲形象的一体两面,它呈现出的个体生命的感性欲望与道德理性之间的矛盾状态,自然影响到大众接受潘金莲形象时的心态。

李雪莲对潘金莲名声的忌讳,表明她对潘金莲形象中潜在的“偷情”、“杀夫”等不端行为的敏感与否定。她为了消除“潘金莲”的命名不惜独身20年,其中所蕴含的道德纯净感与现代启蒙语境下重塑的潘金莲形象形成鲜明的对比。虽然李雪莲的努力因为秦玉河出车祸意外死亡而成为一个“笑话”,她输了官司,甚至被同学赵大头骗了身,使她真的成了潘金莲,但赢回了尊严和人们的尊敬。因为,李雪莲对清白的捍卫源于对潘金莲形象的道德判断,她又在感性生命复活的关键时刻毅然离开赵大头,从而避免了潘金莲式的感性沉沦。

三、李雪莲现象

在李雪莲的故事中,有几处关键但又语焉不详的叙述值得推敲:一是李雪莲“当初走的是赵火车的路,没想到一路走下来,终点站是这么不同。”其原因究竟何在?二是秦玉河的一句“你是李雪莲吗,我咋觉得你是潘金莲呢?”将李雪莲绕了进去,李雪莲有无其他解套的办法?三是秦玉河的意外死亡让李雪莲觉得“哭笑不得,自己真是死无葬身之地了”。李雪莲的归宿在何方?

李雪莲意外怀上了二胎又不想打胎,就想学镇上的兽医赵火车的样,先离婚,等孩子上了户口,再复婚。为何赵火车成功了,李雪莲却不能如愿?表面看来,是秦玉河背叛了李雪莲,但秦玉河为什么能够背叛李雪莲?因为李雪莲将假离婚弄得像真离婚一样。夫妻商量假离婚时,没有第三者知道,当时只有一头牛在场;接着走法律程序办理了离婚手续;最后,为了掩人耳目,甚至断了来往。她的考虑可谓周详,正因为如此,一旦秦玉河背信弃义,李雪莲就无法拿出法律最看重的证据。她考虑的是如何钻法律的空子,丝毫没有想到秦玉河会钻自己的空子。李雪莲一个农村妇女,被秦玉河“抛弃”了,眼前可以依靠的就只有三个人,娘家弟弟李英勇,杀猪的老胡,中学同学孟兰芝。李雪莲想找弟弟帮忙杀了秦玉河,但李英勇靠不住,逃到了山东。拐弯镇上杀猪的老胡,一心想占李雪莲的便宜,后来证明他也靠不住,只有中学同学孟兰芝答应帮李雪莲看护孩子。因此李雪莲的社会关系对秦玉河根本构不成半点威胁。他不惜置李雪莲于不义的境地,甚至连面子也不肯输,竟然当众质问“你是李雪莲吗,我咋觉得你是潘金莲呢?”李雪莲听后有如五雷轰顶,“如果不是伸手能扶着墙,李雪莲会晕倒地上。她万万没想到,秦玉河会说出这种话来。”李雪莲在困境中无依无靠,亲戚、朋友要么无意,要么无力向她伸出援助之手,因此,对秦玉河来说,牺牲李雪莲尽管违背良心,但对他的现实利益损害最小。李雪莲走的是镇上赵火车的路,结局却是两样,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秦玉河莫须有的道德指责打消了李雪莲放弃折腾的念头,也彻底改变了李雪莲的人生。但李雪莲有没有跨越秦玉河为她设置的道德陷阱的办法?从法律的角度看,李雪莲的离婚案毫无争议,法院已经依法结案。李雪莲的依法上诉即使不遇上官场上的那些微妙的人事关系,最终的结果也是她败诉。但是,秦玉河的信口开河,其实给了李雪莲一个胜诉的机会,可惜李雪莲没有把握住。作为当事人,李雪莲被秦玉河的话气晕了头,导致判断失误。

李雪莲是真心想结束过去才来找秦玉河,只要秦玉河私下给自己一个说法就行了。但秦玉河心里有鬼,断然拒绝了她单独说话的要求。李雪莲急于结束过去,被迫当众提出了秦玉河不可能当众给出真实答复的问题,导致秦玉河情绪失控,一时冲动说出了为了摆脱自己的尴尬和恼怒或者为了摆脱李雪莲的纠缠的话。李雪莲自己也看出了秦玉河说话的真实意图,但旁观者老张的话却引起了李雪莲的误解,导致事态进一步升级。老张提醒秦玉河的是不要把人家的隐私公之于众,应该算是间接地在维护李雪莲的情面,但李雪莲却将其理解为旁人“已经把她当成潘金莲了”,从而将两件不相干的事不理智地捆绑在了一起,而且,她错误地认为只有说清楚了离婚的真假,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如果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最应该提醒李雪莲的应该是法院的法官。但在接下来的20年里,年年与李雪莲打交道的法官王公道竟然也丧失了专业水准。

身为法院院长的王公道登门给李雪莲做工作,他既为李雪莲抱不平,也替政府与法院喊冤,又理所当然地将事情的“病根”归结到秦玉河身上,最后还为李雪莲指点迷津,动员秦玉河的儿孙去劝说。王公道的这一番说辞表面看来滴水不漏,合情合理,实际上经不起推敲。因为他是法院院长,是法官,但他做的却是信访办应该做的工作。王公道从私人关系的角度劝解李雪莲,说:“秦玉河这个龟孙,如果放到清朝,我早把他枪毙了,无非现在讲个法制。”表明自己仗义却无能为力,但就离婚案本身来看,即使在清朝,王公道也没办法枪毙手握“休书”的秦玉河,因此,王公道这话富有人情味,但不专业。更不专业的是,王公道找准了问题的症结,却开错了药方。作为李雪莲离婚案的经办人,他当然明白事情的原委,从他劝说李雪莲的落脚点在“潘金莲的事”来看,他知道案情已经发生了变化,李雪莲急的是秦玉河不负责任的道德指责。李雪莲将两件事情纠缠在一起,是因为她身陷局中,被秦玉河的背信弃义和不讲良心气昏了头,而且,她也不懂法律问题与道德问题的区别。但王公道身为法官,应该懂法。从案情来看,解决的思路不应该是将离婚案与秦玉河的信口开河捆绑在一起,而是将两者分开办理。离婚案无法翻案,但秦玉河指认李雪莲为潘金莲却是无稽之谈,他的证据就是李雪莲婚前曾经与他人恋爱同居,对于不符合实际的指责以及由此引起的道德伤害,可以以损坏名誉罪起诉他。这样一来,同样是道德问题,同样是对簿公堂,胜败却会反转。李雪莲经过一番折腾,也多少明白了证明离婚是假的在道理上说不通,承认是自己把自己绕进去了,同时,也明白这次是被秦玉河绕进去了。但她不明白这两者之间本质上的不同,所以再次纠缠离婚的事。但王公道懂法,可王公道却偏偏顺着李雪莲的思路做工作,将可以在法律范围内解决的问题推给了道德,使问题变得复杂难解。正因为王公道混淆了自己的身份,他以“法制”为说辞的一番劝解就显得冠冕堂皇。李雪莲虽然不懂法,但不糊涂,她并不上王公道以及一干官员的当,而是凭经验发现了其中暗藏的危险,拒绝了王公道们的解决办法。

李雪莲在凭一己之力左冲右突的过程中,还做了另外一件事——拜菩萨:“菩萨,你大慈大悲,这场官司下来,让秦玉河个龟孙家破人亡吧。”“家破人亡也不解恨,就让他个龟孙不得好死吧。”秦玉河开车拉化肥,出车祸一头栽到了长江里。这一次意外事故,或者说菩萨显灵,非但没有化解李雪莲的心头之恨,反而将其置于新的人生困境。

李雪莲如何才能摆脱人生困境,她的归宿究竟在何方?纵观李雪莲闹离婚的来龙去脉,有两个人物是其人生选择的重要参照,一是李雪莲的中学同学孟兰芝。当李雪莲准备告秦玉河,把两个月大的女儿托付给孟兰芝时,孟兰芝说:“这就是咱俩的区别,我遇事能忍,你遇事不能忍。”并捋开袖子将被丈夫打的伤痕给李雪莲看:“忍也是一辈子,不忍也是一辈子”,孟兰芝选择了“忍”,但李雪莲“不怕事”,不能忍,所以一闹就是20年。另一个是当年被撤了职的县长史为民。按理说,李雪莲的遭遇与史为民互为因果,史为民当年轻信了信访局长的一番话,将告状的李雪莲一笑置之,才有李雪莲的继续上访,也才有史为民后来的被撤职。但史为民没有像李雪莲一样上访,而是迫于生计回老家开了一家名为“又一村”的饭铺,经营祖传绝活“连骨熟肉”,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反观李雪莲20年漫长的告状史,似乎只是替史为民的一个玩笑做了铺垫,李雪莲“严肃”的结果是“不但告状成了笑话,告状的人也成了笑话。”而史为民急中生智的办法却痛快地将“一件严肃的事”变成了“笑话”。孟兰芝的“能忍”与史为民的“不计较”都不是李雪莲所愿意接受的,她的“不能忍”让“告状本身成了日子”,结果“把自个儿老在告状路上”。这正应了孟兰芝的那句“不忍也是一辈子”。一旦告状的理由不存在,李雪莲的人生似乎一下子被悬空,失去了支点和方向。

李雪莲在证明自己清白的不间断的上访中活成了一个“人物”,一个在婚姻困境中顽强反抗的悲剧英雄形象,“是敢于担当的民间精神的一种象征”⑤。问题是,李雪莲的人生能否度过“死无葬身之地”的绝望时刻而获得重生?或者说,她还能否从“告状本身成为了日子”的反常状态重返正常的生活轨道?小说中另外三个人物为我们思考这一问题提供了线索,他们可以看作李雪莲重返正常生活轨道的中介或桥梁。一个是李雪莲的中学同学赵大头。赵大头劝解李雪莲:“你告了二十年,也没耽误人家过日子;折腾来折腾去,人家老婆孩子热炕头一直过着,可不就剩下折腾你自己?看,头发都白了。”李雪莲本来也有些后悔,经赵大头一番劝慰,也转过神来:“放着痛快的日子不过,再去跟那些贪官污吏折腾,倒是把自个儿全搭进去了;二十年前,自己才二十九岁,还有功夫折腾;现在四十九了,再折腾几年,真把自己的一辈子全搭进去了。赵大头说的也对,世上无人能帮助自己,只能自己救自己了。或者,正是赵大头今天一席话,救了李雪莲。”赵大头劝李雪莲重返正常的生活轨道,可是,赵大头也过于功利,居然想一石二鸟,既想圆中学时的鸳梦,同时又解决不争气的儿子的工作问题,结果将对现实人生有了新的领悟与体验的李雪莲再次推向了反抗。另一位是李雪莲的表弟乐小义。乐小义在北京东高地农贸市场卖香油,他与隔壁的一家摊贩发生了冲突,就搬到岳各庄农贸市场卖带鱼。他易地做生意的行为正是赵大头劝解李雪莲的“退一步海阔天空”,也体现了“人挪活,树挪死”、“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的生存之道。他仁义,知恩图报,替表姐李雪莲抱不平,在李雪莲危难之时毫无怨言地出手救助。他劝解从昏迷中醒来的李雪莲:“姐,你说哪儿去了,人命,不比啥事儿大?”还替左右为难的李雪莲想退路:“姐,等你病好了,你要一时不想回老家,就跟我在这儿卖带鱼吧。”但此时的李雪莲尚未从绝望中缓过神来。第三位就是桃园主人。“俗话说得好,别在一棵树上吊死,换棵树,耽误不了你多大功夫。”李雪莲听了“倒‘噗啼’笑了。”这席话特别契合彼时彼地的情境,也暗示了李雪莲与秦玉河纠缠不清的关系的出路,李雪莲体味到了桃园主人话中的幽默,自然也领悟了其中的生存智慧。这是李雪莲告状20年后,在生死关头获得的痛彻领悟,是李雪莲“旧日子”的终点,也是“新日子”的起点。而20年前被撤职的史为民早就开始了新的生活,这也就是李雪莲的日子作为“序言”,史为民的日子才是“正文”的道理所在。

李雪莲的故事是改革时代中国故事的一个缩影,它呈现了普通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遭遇不测时可能采取的解决方案,折射出中国社会在现代化进程中人情物理与契约精神混沌共生的状态。小说没有将李雪莲的故事叙述成西方现代主义文学所表现的人对荒诞的生存境遇的反抗,而是经由文本的断续处理生成的悬念,即李雪莲在精神上超越了潘金莲之后如何回归世俗生活,将思考从个人婚姻困境与国家政治伦理的纠结引向了个体的生存之道。个体的精神诉求与世俗生存之间的矛盾表明,无论为官,还是为民,“严肃”的人生不仅需要反抗、同情,面对人生的诸多困境,还需要智慧、幽默。

注释:

①刘颋:《“三人行,必有我舅”——刘震云畅谈小说之道》,《文艺报》2012年9月19日。

② 刘震云:《我不是潘金莲》,长江文艺出版社2012年版,第68页。以下《我不是潘金莲》中的引文皆出自这个版本。

③ 张建业主编、李超摘编:《李贽全集注·小说评语批语摘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51页。

④ 欧阳予倩:《〈潘金莲〉自序》,《欧阳予倩全集》第1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年版,第93页。

⑤汪树东:《民间精神与荒诞的权力运作机制——论刘震云〈我不是潘金莲〉的叙事伦理》,《海南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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