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法院:革故鼎新七十载 忠诚为民铸法魂

2019-11-26 11:21池泽梅杨斯萍
民主与法制 2019年41期
关键词:宝安人民法院审判

本社记者 池泽梅 杨斯萍

2019年11月11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宝安法院)迎来建院70周年华诞。

全国首批“ 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模范法院”“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全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繁简分流改革示范法院”、全省“无纸化立案”试点单位、全市“执转破”案件审判试点管辖法院……70年,在历史的长河里只是惊鸿一瞥,一代代宝法人却始终紧跟新中国法治发展的步伐,在审判执行道路上栉风沐雨、砥砺前行,留下了一个个深厚的足迹。70年漫漫长路,他们辨善除恶不停,扶正惩邪不止,化矛盾解纠纷,营造一方和谐与稳定。

历经沧桑矢志不变,国徽天平永铸心间。借70周年之际,请跟随着我们的笔触,一起回眸宝安法院这些年走过的峥嵘岁月。

历史篇 这些年走过的风雨历程

时间回拨到1949年11月11日,随着宝安县的胜利解放,宝安县人民法院正式成立。

为解放战争服务,是宝安县人民法院的第一个历史任务。1949年11月16日,两广纵队解放大铲岛,俘虏国民党官兵80名,交由宝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判。

初始阶段的艰辛创业,宝安县人民法院配合镇反、土改、三反、五反等各项社会改革运动,积极开展审判工作,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1954年,人民法院组织法实施,宝安县人民法院紧跟立法的步伐,实行公开审判、辩护、陪审、回避、合议、上诉等审判制度,诉讼制度基本成型。

然而,在法制废墟和人治积习上起步的人民司法之路,注定不是坦途。

1957年至1978年,是宝安县人民法院曲折跌宕的22年。“反右”运动、十年“文革”,两场浩劫使得刚刚建立起来的司法系统遭受了严重破坏,宝安县人民法院一度因“砸烂公检法”而被撤销。

彼时,地处边陲的宝安县人民法院在风雨中砥砺前行,审判执行工作也具有时代烙印和地方特色,偷渡、走私、特务、海盗等刑事案件多发,涉外(特别是涉港)婚姻纠纷繁杂。为此,无论是疾风暴雨式的政治运动,还是举步维艰的灾难时期,宝法人始终把做好审判工作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用赤诚捍卫了国家的法制和人民的利益。

“荣誉属于党,属于广大劳动人民。”1959年,宝安县人民法院法官赵任辛出席广东省第一届政法先进工作代表大会,在代表证上,他写下了这句话来激励自己,此话同样反映着当时老法官真实心声和精神面貌。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重新点亮了社会主义法治之光,人民法院迎来了灿烂的春天。随后,刑法、刑诉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等七部法律陆续颁布实施,使审判工作日趋规范有序,重新树立起了人民法院的威严。

1979年3月,宝安县人民法院更名为深圳市人民法院。1982年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同时恢复宝安县人民法院。1992年12月,宝安县人民法院改名为宝安区人民法院。

一路走来,世事几经变迁,人民法院守护公平正义的底色永远不变。宝安法院在历史进程和人民呼声中逐步壮大,从建院初期的3名工作人员,发展到目前的144名法官、368名司法辅助人员、89名司法行政人员。全院共有内设机构15个、直属机构1个(法警大队)、派出法庭6个,临时机构9个(信访室、速裁庭、书记员管理室、机关党办、刑事速裁庭、调解中心、科技信息中心、安保办和执行警务办)。

>>左图∶宝安法院大楼

>>右图∶马文权院长带领大家宣誓 以上照片均由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供图

大铲岛战役战俘案、万联敬与曹秩卿土地纠纷案、邓宝驹职务侵占案、宝日高尔夫球公司退会案、徐某军拖欠抚养费案、光明滑坡事故案、王小西等80多人涉黑案、莫言被侵权案,历数审理执行的一系列大要案,宝安法院始终站在打击犯罪、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美好生活的最前沿,让公平得到昭彰,让正义永不缺席。

据统计,近三年来,宝安法院收案数量分别为8.0万件、10.3万件、8.3万件,结案数分别为6.6万件、8.6万件、7.0万件,人均结案分别为473件、732件、524件,无论是收结案数还是人均结案数均长期位居全国前列,刑事案件更是多年来位居全国基层法院前列。

宝安法院的发展壮大,离不开一代代宝法人的不懈奋斗。

70年来,曾作恭、黄国伟、黄永光、周吉、黄干、周向荣、游锦润、曾广坤、王刚毅、陈炳棠、黄国新、郝丽雅、胡鹰、闻长智、马文权,15位院长先后在宝安法院任职,他们推动着宝安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经历了深刻的变革,为法院的长足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成就篇 这些年铸就的司法品牌

1997年,党的十五大敲响了“司法改革”的钟声,也奏响宝安法院变革的乐章。其实,“革故鼎新,得宝而安”,宝安之名已蕴含改革之意。

翻开“宝安法院改革创新年表”,宝法人70年来在法治道路上探索的足迹,恰好生动地诠释了什么叫改革不停、创新不止。中国司法史上的许多首创,都镌刻着宝安法院探索的印记。

1997年,宝安法院在全国首创书记员单序列管理,建立了全国首支书记员队伍。1999年,书记员单序列管理被写入《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次年,“宝安模式”被最高法院向全国推广。2003年,宝安法院再推创新,建立法官助理制度,并对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行政人员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实现了庭审裁判、审判辅助、庭审记录及行政事务的专业化分工。

2007年,宝安法院成立深圳首家少年综合审判庭。法院充分发挥涉未成年人案件集中审理的职能优势,积极构建专业帮教、庭审帮教、朋辈帮教、社会帮教四大支持系统,创建了“部门联动+专业观护”“一个方案+两个报告”“定期回访+个性建档”的“3+”民事观护机制,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式和工作方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十余年来,宝安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共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9712件,共帮助4670名罪错少年重新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家事审判,是宝安法院彰显司法温暖的另一张名片。2012年,宝安法院开始探索家事审判改革,并逐渐建立起具有宝安特色的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在审判实践中创新运用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离婚证明书、家事调解员(调查员)、财产申报、心理疏导、跟踪回访等制度,帮助“清官”断“家务事”。2014年至今,宝安法院在少年、家事审判工作的探索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5项重大荣誉。

>>家事案件圆桌审判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供图

2015年5月1日,人民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随之而来的是法院案量的井喷。面对“人案矛盾”,宝安法院积极探索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作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宝安法院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强化纠纷的源头治理。依托“宝安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引导、规范、畅通非诉纠纷化解渠道,真正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与繁简分流机制的有效对接。案件进入诉讼后,宝安法院民商事案件审理形成了简案速裁、普案快审、繁案精办“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工作格局。同时,推进集约化、信息化、社会化的“三化合一”,融合贯穿于审执机制运行的全流程,形成合力为办案提质加速减负。

2017年2月10日,宝安法院在全市率先启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成立全市首家刑事速裁庭,推动实现程序适用精准化、文书标准化、程序集约化、庭审智能化、量刑规范化。从刑事速裁庭成立至2019年8月,共审结认罪认罚从宽刑事案件8337件,当庭宣判率91.73%,其中法院主动启动认罪认罚程序的案件,被告人同意适用率100%,均当庭宣判,且被告人无一上诉。今年年初,宝安法院刑事速裁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是深圳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为了破除人民群众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宝安法院在过去三年里,圆满完成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攻坚任务,顺利通过最高法院组织的第三方评估验收,包括“3+1”核心指标在内的多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在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基础上,以无纸化办案试点改革为契机,探索构建起“三分一合”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此外,宝安法院还抓住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出台的良好机遇,率先探索将“执转破”机制引入倒闭企业的处置,成功实现“类破产模式”向“执转破”模式的转型,并逐步打造“执转破”基层样本。

70年,一个个叫得响的司法品牌成为宝安法院的烫金名片。目前,宝安法院已经打造形成了“3+3”国家级改革品牌矩阵,包括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案件归档方式试点等三个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少年综合审判改革、家事审判改革、认罪认罚从宽机制改革等三个国家级优秀改革项目,以“3+3”为龙头,带动出了诸多创新品牌,如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执转破”宝安模式、“1+7”法官联络体系、城区巡回审判新模式、“三分一合”执行新机制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了大量“宝安经验”。

荣誉篇 这些年收获的功勋章

历史的长河缓缓而流,改革的大潮滚滚向前。与共和国共同成长的宝安法院,在践行司法为民的征程上硕果累累,许多改革的成果获得了嘉许。

荣誉墙上,“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模范法院”“2013~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全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作为基层法院,宝安法院这些年获得的有分量的奖项不胜枚举。

这些荣誉,是一代代宝法人以敢为人先的勇气和担当,为司法事业殚精竭虑的勋章。岁月流逝中,宝安法院建院时曾经意气风发的年轻法官如今已是满头银发,但他们身上“务实、创新、干净、担当”代代传承。过去70年间,宝安法院相继涌现出了一等功臣陈炳棠,“全国人民满意好法官”黄国新,“全省人民满意好法官”涂超群,一等功臣、模范共产党员钟志坚,全国优秀法庭庭长钟泽光,一等功臣杨继周,全国优秀法警黄祺等英模人物。

国家发展进入新时代,深圳肩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城市范例的新使命。宝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文权表示,在这个伟大的新时代、新起点、新征程,新一代宝安法院人将牢记党和人民嘱托,牢记老领导、老前辈谆谆教诲,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紧紧围绕辖区党委中心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对标最高最优最好,以“敢为天下先”的拼搏精神,继往开来,接续奋斗,在司法改革、司法公开、智慧法院、执行攻坚、队伍建设等方面攻坚克难、一往无前,加快建设具有社会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一流法院,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贡献“宝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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