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豪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9)9-097-01
摘 要 本文简要分析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案件查办的现状以及面临的困难,提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的参考性意见。
关键词 国有企业 纪检监察 案件查办
随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升,各种思想潮流也彼此交锋碰撞,国有企业作为承载国民经济命脉的载体,管理层的遵纪守法尤为重要,然而少数领导干部利用权利谋取私利,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影响特别恶劣。这就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对违法乱象绝不姑息,将监察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国有企业的清正廉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案件查办的现状分析
(一)信访举报线索少、质量差
一直以来,国有企業中纪检监察案件的主要来源就是信访举报和审计监督,但是违法乱纪行为愈发隐蔽的情况下,原有的审计、监督难以找出有用的线索,而职工群众的举报也因违法乱纪行为的隐秘性而缺少了实质性证据,造成纪检监察案件线索少、质量差的问题。
(二)缺乏完善体制机制的约束
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的任用、工作大都是由党委作出决定,薪酬、职位也是企业决定的,这些因素的存在势必会影响到案件的查办力度;同时,有些查办案件的纪检监察人员职位偏低,不能在工作中实施大力的监督;此外,还有些纪检监察人员出于对权力的畏惧、对人情关系的维护等因素的考虑,不敢监督或者不愿意监督。
二、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面临的困难
(一)信访核实取证难度大
在信访案件的核实中,经常碰到群众对已经过去很长时间的案件进行举报,然而,国有企业历经机构改制之后,人员出现了较大变动,资料保存得不完整,纪检监察人员在进行核实的时候很难找到与案件事实有关的知情人或者证据资料;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内部人员经过长时间的关系构建,已经形成了关系网,信访审核的对象一般是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在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很容易造成信息的泄露性传播,对核实效率构成负面影响。
(二)办案条件比较落后
纪检监察人员查办案件的过程中,通常会采用谈话方式,但是大部分企业因缺乏标准谈话场所而使得案件查办的保密性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同时,受到有限的经费和不重视思想的影响,纪检监察案件的查办缺乏先进设备的支持;此外,大多数企业没有在成本规划中将办案经费考虑在内,导致在缺乏经费支撑的条件下案件查办得不到顺利开展。
三、加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的主要对策
(一)拓展案件线索的搜集途径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肩负的责任重大,绝不能等问题发酵的不可收拾了再进行处理,要主动出击,将举报信访等被动手段拓宽,从多发方向去主动搜集蛛丝马迹,保持敏锐的嗅觉于日常的工作过程中对企业容易发生贪污腐败、以权谋私的关键岗位进行监督和排查。利用好内部巡察和内部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要着力形成防范腐败的标准化制度和解决预案,对工作中发现的有疑点的线索要认真分析和处理,及时地辨析出风险,要积极利用当前发展迅速的互联网平台,通过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将潜在的线索发掘和放大,例如对国有企业的招标采购进行公示和制定反馈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二)增强纪检监察培训的力度,查办案件严格迅速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专业综合素质,要从队伍中选拔得力之人去参加进修和培训,以提升纪检监察的业务水准,请专家教授进行相应讲座和交流讨论来增强监察案件的侦办技巧。纪检监察部门在处理案件之时要兵贵神速,决不能将案件置之许久,时间一长会造成线索搜集更加困难,错过最佳时机造成违法人员有了准备、毁灭证据或是藏匿赃物导致案件更难查办。尤其是在查办大案要案之时,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队伍是不完善的,纪检监察工作要多方协调,充分发动企业各个部门通力合作,实现纪检监督面的更大覆盖,以便于更好地寻找案件的突破点、以缓解监察人手不足的困境。
(三)革新案件查办方法,积极探究规律
尽管各个案件之间可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同,但是深入探究和分析之后都会发现在某种程度上案件都有着相通的地方,这将能够很好地帮助纪检监察人员查处和办理其他案件,举一反三。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善于进行办案方法的总结和归纳,对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各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从案件的动机、过程手段、结果现象等着手剖析案件的规律,找寻国有企业现有制度存在的纰漏之处,将纪检监察工作的预防作用落到实处。
四、结语
新时期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转变思想观念,拓展线索搜集渠道,增强纪检监察培训的力度,查办案件严格迅速,革新案件查办方法,积极探究规律,为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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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路璐.浅谈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如何做好查办案件工作[J].青春岁月,2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