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鹏
摘要: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进入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精准扶贫”政策的广泛落实一方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另一方面也确实改善了相当一部分经济困难家庭的生活现状。在教育层面,部分高等教育学生受到家庭经济状况的影响,不能足额支付接受高等教育应当支付的各项费用,在特殊时期扶贫政策的大力推广下,能否得到更多关注,现阶段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等级认定工作又将在新时期面临怎样的挑战,迎来什么机遇,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如何改革发展才能做到更加透明、公平、公正、合理,使资源得到最优配置,是所有教育工作者亟待解决的问题。文章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产生的原因出发,结合新时期对此类家庭的影响,探究了新时期背景下高校大学生贫困认定的新思路、新方法,为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者工作方法的变革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小康社会;贫困认定;教育公平
一、引言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更加注重高等教育的发展,1999年开始的高校扩招,更是我国为解决经济和就业问题的重大教育改革政策。根据《2017~2022年中国高等教育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研究报告》显示数据,2015~2016学年,我国高等教育在校学生总数达到3647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高达40%。
国家对于高等教育的重视,不仅体现在高等教育的入学上,对于入学后,国家也采取一系列措施,用以资助因家庭经济状况难以支付学费、维持最基本生活费用的学生。但是各个高校在进行学生资助执行的过程中,却面临着贫困认定标准模糊、大学生受助后追踪不到位、各项资助交织不系统等系列问题。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时期的到来,经济困难家庭的数量即将大量减少,而大学生贫困认定的工作方法应如何进行改革和创新,以不断适应新时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发展,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应当关注并思考的问题。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产生
(一)高等教育制度层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目前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在义务教育阶段,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则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
就我国高校收费政策而言,2000年我国高等院校教学费用占学校支出的占比由1993年的12%,增长到27%,已经达到国际相对较高的水平。再加上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部分高校扩招政策的实施,许多高校都面临着校区扩建、学校购置教学设备以及开展校园建设成本上升的问题。高等教育学费只增不减似乎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
在这个社会大背景下,一些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区域以及部分中低收入水平家庭,家庭收入增长速度不及当地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的平均值,其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所需支付的费用就会逐渐成为其家庭经济的一项负担。
(二)大学生家庭收入水平不高
一方面,现阶段大部分大学生即社会上所谓“90后”都是独生子女,大学生的父母也就是大学生家庭的唯一经济收入来源基本上也都年近半百,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发展,一部分没有稳定职业,长期靠出卖劳动力维持生计的家庭往往受到年龄等各方面的限制不能获取足够的经济收入以维持家庭的所有开支。而此时,大学生接受教育的开支就形成了其整个家庭经济压力相对严重的环节。
另一方面,一些地区受到自然条件、历史因素等诸多方面的影响,地区的经济发展本身就处在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来自这些地区的大学生通过自身的刻苦努力考上大学,却往往会受到家庭经济情况的干扰使其难以维持下去。此外,部分家庭也可能会受到父母(或父母一方)失业待岗,家庭产生重大变故等影响,无法独立支持大学生完成高等教育。
三、小康社会对经济困难家庭的影响
(一)经济方面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提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即改革成果全民共享,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小康社会。这就要求更加注重扶貧事业的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逐步完善落实社会保障体系,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收入差距,实现人口的均衡发展。
在我国,如果按照2014年每人每年2800元的农村贫困标准,想要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每年需要脱贫的人数大约为1400万人。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贫困人口必然为这一目标实现的短板所在。自2013年11月,“精准扶贫”的思想就已经产生,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再次提出,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实现我们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帮助贫困地区人民早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在此背景下,不难预测,在未来2~3年内,贫困人口的家庭经济情况将得到明显好转。
(二)文化方面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3年发布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到2020年,我国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不少于200元,有线电视入户率不低于60%,城乡居民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不低于6%;而根据2014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测评结果,截至2014年,我国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不少于200元的奋斗目标已经实现,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54.2%,城乡居民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达到4.6%。根据以上数据,按照国家卫计委2017年2月公布的《“十三五”全国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2020年全国人口预计14.2亿人,在2014~2020年,我国将有8236万户居民装上有线电视,城乡居民文化娱乐服务支出也将大幅提高。
(三)人民生活方面
随着精准扶贫等相关政策的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的稳步开展,城乡间的收入差距将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实现,随着温饱问题的解决,人的自我发展逐渐丰富,基本生活保障日益健全。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到2020年,我国居民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将达到95%以上。这些都使得人们的生活免去了很多“后顾之忧”,基于此,旧社会“养儿防老”、储蓄率居高不下的局面也将不复存在。
四、现阶段大学生贫困认定的现状
(一)认定工作缺乏统一规范管理
现阶段,尽管国家已经出台《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以及相关的实施办法,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形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但是并没有针对学生是否贫困以及学生贫困等级的划分专门方法的规定,这就难以保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实施者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的合理性以及公平性。
另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旧的资助政策与实际情况产生偏差,不同地区没有及时对资助政策、规范作出以明晰化调整,使得统一标准下不同地区,不同高校的资助政策执行情况千差万别。
(二)认定标准等级区分不显著
目前,各个地区大都已经对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条件予以限制,以防止个别学生钻空子现象的发生。以陕西省为例,2017年,陕西省教育厅等部门发布新规,规定指出高校学生能够出具足够可信的证据证明学生难以支付学习费用、基本生活费低于所在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学校学生日常消费水平,并且有包括但不限规定列举的特殊情况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中出现包括但不限制规定列举情况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其他各个地区也拟定有针对当地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制定的相关的认定标准,但具体落实到贫困认定的实施上,由于认定标准并没有严格的等级区分,往往导致各个高校在开展认定工作的时候认定标准不尽相同,给贫困认定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的阻碍。
(三)贫困认定标准相对单一
一般情况下,高校学生贫困认定仅以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为标准,不会结合学生学业情况以及学生的道德品质。在理想状态下,认定标准仅和家庭经济情况挂钩和国家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政策是相一致的。但事实是,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往往已经成年,已经形成了独立的意识品格。最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的是学生本人,贫困认定由学生申请,基于学生数量庞大的事实,高校资助工作者很难逐一调查学生家庭实际情况,进行贫困认定的资料也由学生本人提供,这些都难以给申请材料的真实可靠提供保障。
2017年,陕西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出台新規《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该办法规定,经常出入网吧或者在外租房的学生不得纳入贫困学生之列。这条政策的发布在互联网上引起广泛热议。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陕西省教育厅发布的新规有其合理之处,各个高校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只需要结合当地实际以及学生其他方面情况,综合比较就可以得到相对可靠的结论。然而就是这样的一项举措,被贴上了人性化的标签,就使得贫困认定方法变革的道路变得更加艰难。
五、小康社会对大学生贫困认定工作的影响
(一)细化管理,实现贫困生认定的系统化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以及精准扶贫政策的持续推进,都为贫困大学生的细化管理提供了便利。在我国,高校大学生人数众多,想要实现学生的细化管理,必须依靠强大的互联网技术以及数据库系统。利用大数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详细信息,诸如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家庭所在地、家庭收入情况以及学生在校表现(是否有过违纪)等进行整理记录,从而形成各年级、各学院乃至整个学校的贫困学生信息库。当学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者家庭经济情况得到明显改善时,学校只需要进入系统完善、修改学生信息即可。
此外,通过细化管理,可以更加清晰的对比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详细信息,为贫困认定等级的划分提供更加科学、准确的依据,大大减少现阶段贫困认定主观性太强的弊端。通过大数据系统,分析每学年学生获得资助的情况,结合贫困学生整体状况,对学生资助资源实施调整,以避免产生资助行为过于集中导致的贫困学生资源分配失衡的现象。
(二)加强资助后监督,实现贫困生的动态管理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教育工作者在发现贫困生,救助贫困生的同时,还应当对接受资助的学生进行适当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大学生感恩、诚信的意识品质。根据互联网调查数据,近年来,我国高校学生助学贷款的回收率未能达到100%,助学贷款本身就是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的一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大对高校大学生资助力度的一项重大措施。尽管如此,还是有个别大学生在完成学业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按期偿还本息。
虽然国家已经对高校助学贷款逾期情况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各个高校也纷纷采取措施避免坏账的产生,但是现阶段这种情况还没有得到根本好转。
前一段时间,申请贫困认定的大学生能否使用苹果手机在网上掀起热议。针对这些问题,一些学校也作出规定:“有购买高档电子产品、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等奢侈消费品”的大学生不能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但高档电子产品、高档时装的界定,又再次成为认定工作中的一项难题。
在此背景下,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推进,高校资助工作者开始逐步引入“精准扶贫”的思想,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实行“精准识别”,在维护学生利益,保护学生尊严的同时,尽可能的结合学生的在校消费情况以及日常行为习惯,以为贫困认定工作的开展提供更为精准的参考依据。
(三)坚持民主评议,规范认定环节
现阶段,大多数高校在进行贫困认定的时候主要依靠申请认定的学生本人提供的信息来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判断,基于逐利行为理论,评定人员就难以辨别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受到名额限制等的影响,申请认定的学生开始出现“比穷”的现象,由学生本人“拉票”,诉说自己家庭的不易。这种现象一方面不利于学生积极健康思想精神风貌的形成,另一方面,也给贫困认定工作带来一定程度的干扰。是不是谁的“演讲”更加打动民主测评人员,谁就能得到更高等级的认定,这一质疑不可否认。
基于此,在认定环节方面,高校应采取多种措施以减少评议结果主观性的可能,而数据在多种可支撑资料中就显得更加合理和公平了。因此,综合分析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情况、学生在校消费水平、学生已获得各项资助的现状等信息,采取民主决议不记名投票、申请学生本人到场但不参与的方式才更有利于贫困认定工作的规范、公平和公正。
六、结语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陈旧的高校贫困认定办法已经不能再适应当下学生贫困认定的现状。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者必须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这一特殊的历史时期特点,针对现阶段贫困认定面临的问题,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者应当继续开拓思路,探索出更具时代性的高校大学生贫困认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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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河南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