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市场分割、就业机会不平等与城乡工资差异
——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数据的研究

2019-11-22 04:50钟若愚
关键词:公有制非公有制户籍

钟若愚, 屈 沙

(深圳大学 经济学院, 广东 深圳 518060)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伴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大力推进与人口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中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剩余劳动力不断涌向城镇,农民工业已成为城镇劳动力市场中不容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88亿人,约占全国就业人口总量的37.17%①。与此同时,尽管劳动力城乡流动的藩篱逐渐被打破,但劳动力市场依旧存在明显的城乡割据现象,二元户籍壁垒导致的劳动力市场分割业已从城乡间的地域分割逐渐演变成城镇劳动力市场内部的身份分割。当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地区就业,作为城镇劳动力市场的后来者和人口城镇化过程中的过渡群体,农村劳动者在城镇劳动力市场上极有可能面临着就业机会与工资待遇上的双重歧视,这不仅表现在就业隔离方面,还表现在“同工不同酬”方面。若进一步考虑到不同性质的工作单位在产权结构、经营机制和目标导向方面的差异,如公有制单位除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外,还需兼顾如扩大就业的非营利性目标,非公有制单位则可能更趋向于前者,我们有理由认为户籍在不同性质单位的就业选择与工资决定机制中的作用也可能不尽相同。尽管对于城镇劳动力市场上的户籍分割,农村劳动者是充分知晓的,从理性决策的角度来看,农村劳动者在决定自己的就业单位和工资水平时,会以农民工形成的次要劳动力市场作为参照,但提升农民工就业质量应作为人口城镇化的应有之义。

二、文献述评

长期以来,劳动力市场中不同特征劳动者群体的收入差距与歧视问题备受关注。其中,城乡劳动者之间的工资差距一直是发展中国家特别关注的政策问题[1]。研究城乡劳动者工资差异的文献卷帙浩繁,学者们虽然对工资差异的来源各执一词,但从以下两个主流理论来解释的居多——人力资本理论或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2-3]。人力资本理论强调劳动者自身禀赋在工资决定机制中的作用[4],认为劳动者本身的人力资本差异是工资差距的主要来源[5-6]。囿于二元户籍制度,城乡居民在教育方面缺乏平等的机会[7],不平等的教育政策可能会导致教育隔离[8]。户籍通过影响劳动者受教育水平,使得城乡劳动者在人力资本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最终影响劳动者的收入水平[9]。在所获平均劳动收入方面,邢春冰[10]、于潇和孙悦[11]均证实,相比于城镇劳动者,农村劳动者显著更低,而从收入差距的构成情况来看,大部分是由劳动者的特征差异引起的;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则强调户籍身份在工资决定机制中的作用,认为户籍制度本身、以及由户籍制度导致的就业隔离与行业分隔不利于形成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因而导致了城乡间收入差距的加剧。Meng & Zhang[12]基于微观数据展开研究,指出城镇流动人口和城镇居民之间的收入差异大部分源于歧视效应。附于户籍身份的福利性收入是城乡劳动者收入差异的主要来源[13-14],由于户籍身份,农村劳动者最终获得的工资低于其实际的边际劳动生产率[15]。

由于不同性质的企业在经营目标与经济绩效方面存在差异,学者们还关注了企业性质对城乡收入差距与歧视偏好的影响。部分研究通过分析教育回报率的差异,以及是否支付更高的工资水平等方面指出,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在工资决定机制上存在较大差别[16]。大多数研究认为,国有企业城乡劳动者的教育回报率差距最大,且城乡工资差异中不可解释部分所占比例也最高[17]。而非国有企业由于其市场化程度更高,对农民工的供需变动更为敏感,也更容易突破户籍身份的阻隔,因此非国有企业不仅给农民工支付更高的工资,而且对农民工的歧视也大幅降低[18]。还有研究指出,户籍门槛使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遭受进入歧视,从而影响劳动者的工资获得[19],甚至有学者发现就业机会的不平等较工资获得的不平等更强[20]。因此,分析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就业隔离将进一步丰富我们对户籍歧视的认识。已有研究发现,农民工普遍受到就业隔离,存在进入歧视[21]。城乡劳动者的工资差异并非来源于劳动力市场中的直接歧视,即所谓的“同工不同酬”,而应归因于基于户籍身份的职业隔离[22],这种隔离阻碍了劳动力的流动,加剧了就业机会的不公平。Knight et al.[23]认为制度歧视(即户籍制度)减少了城镇劳动力市场外来劳动者的工作机会。户籍制度通过给农民工带来额外的就业和工资歧视,使得二元劳动力市场结构进一步紧张。人们普遍以为歧视会给歧视者带来更高的收入,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歧视的市场结果是导致歧视双方均蒙受不同程度的损失,甚至于歧视者需要承受更加高昂的成本[24]。歧视不仅损害劳动者的主观收益与客观幸福感[25],从长远来看,歧视还会对国家的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26],任何形式的市场歧视都与竞争性市场的改革方向相悖[27]。

从既有文献来看,尽管多数研究均认为城镇劳动力市场存在对农村户籍的歧视现象,也有少数研究指出不同性质工作单位对户籍歧视的偏好程度有所差异,但遗憾的是这些研究多基于均值层面展开,而对不同收入阶层的工资差异来源的讨论略有欠缺。我们认为,分析不同收入水平下城乡劳动者工资差异的构成情况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平均意义上的工资差异难以刻画不同分布位置上的工资差异,尤其是在收入差距极具复杂性和异质性的情形下,采用均值分解方法来考察城乡收入差异问题不仅会欠缺代表性,而且会掩盖很多有意义的问题。而通过分析不同收入分布位置的工资差异构成情况,能够提供更加全面和深层的信息,有助于加深我们对歧视的认识。本文基于多期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hinese General Social Survey,CGSS)数据,并辅以多期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hinese Social Survey,CSS)数据,采用Logit模型及FFL分解等方法,针对城镇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的就业机会、工资水平差异及其成因进行探究。本文将从两方面展开讨论:一是就业隔离问题,即劳动者进入不同性质单位工作的概率是否存在差异;二是工资歧视问题,即劳动者克服就业隔离后获得的工资待遇是否相同。本文的主要边际贡献在于:第一,与既有文献相比,本文细致分析了不同收入分布位置的工资差异构成情况,分层考察城乡工资差异的来源。不仅可以加深我们对户籍歧视的认识,也有助于我们区分真正的歧视受害群体,深入了解歧视效应的群体差异;第二,既往研究所使用的数据多拘于某一数据库,而本文的研究除采用CGSS数据外,还辅以CSS数据加以验证。多源异构数据的结合考察,不仅保证了实证结果的稳健性,同时也可对已有研究结论加以佐证与深化补充;第三,本文基于多期的大样本数据,不仅考察了城镇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工资水平差异的总体情况,还纵向比较了工资差异随时间的演变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研究模型的统计效力和揭示信息的丰富程度,进而保证模型的可靠性与说服力。

三、数据来源与变量选取

(一)数据来源

在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本文主要基于6期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数据,并辅以5期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数据对城镇劳动力市场中的就业机会和工资差异进行研究。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作为我国启动较早的学术调查项目,在调查范围方面具有全国性,在涉及内容方面具有综合性,在调查时间方面具有连续性。该问卷调查对象遍布中国大陆各省、市、自治区10 000多户家庭,具有地理上的随机性和代表性。本文选取CGSS2008、CGSS2010、CGSS2011、CGSS2012、CGSS2013以及CGSS2015共计6期的调查数据,在此基础上,选取16~60岁的男性劳动者样本和16~55岁的女性劳动者样本。在剔除缺失值并对变量进行相关处理后,最终保留的样本量为33 556,包含城镇样本14 244个,农村样本19 312个。其中有效样本约占85%,覆盖中国大陆31个省份。考虑到问卷时间的接近性,本文首先将6期数据进行混合截面回归。为进一步分时段比较分析,基于问卷样本量的平衡性,将6期数据划分为三个时期,即第一时期(2008年和2010年)、第二时期(2011年和2012年)以及第三时期(2013年和2015年),以观察不同时期的动态演变情况。鉴于本文使用的数据跨期较大,因此为便于比较不同年份的工资水平,我们使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以2008年为基期对劳动者的工资收入进行调整。此外,关于辅助数据——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数据,考虑到与CGSS问卷时间上的接近性,本文选取2006年、2008年、2011年、2013年及2015年共计5期的数据进行辅助回归。由于CSS数据的内容与CGSS数据基本相似,且除部分控制变量缺失外,变量的处理方式及含义与CGSS数据相同。因此,受篇幅所限,文中不再对CSS数据及所选取的变量加以描述。

(二)变量选取

CGSS调查问卷中涉及问题“您个人去年全年的职业/劳动收入是多少?”,考虑到劳动者的高工资可能是加班时间长的结果,所以用小时工资来衡量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更具可比性。根据问卷涉及的“每周的工作时间是(小时)”,将劳动者职业/劳动收入折算为小时工资(wage);由于存在不同性质的就业单位,劳动者将面临选择到哪种性质的单位去工作。根据调查问卷中涉及的“工作的单位或公司的单位类型是?”,将劳动者就业的工作单位(danwei)划分为公有和非公有制单位,并在相关分析过程中以非公有制单位作为基准组;根据问卷中涉及的“您目前的户口登记状况是?”,将劳动者户籍(hukou)划分为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而考虑到劳动者户籍获取的途径及时间差异,文中对父亲户籍(hukouf)进行控制,以减少户籍变量可能造成的选择性偏差,还进一步对劳动者户籍与父亲户籍的交互项(jiaohu)加以控制。此外,CGSS调查问卷还包含了许多有关劳动者的详细信息。首先,从个人基本特征来看,包含年龄(age)、性别(xingbie)、婚姻状况(hunyin)、政治面貌(shenfen)等,以及工作经验(jingyan)、受教育年限(edu)等度量人力资本的指标;其次,从劳动者就业单位维度来看,包括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hetong),是否加入工会(gonghui)等指标,同时借助单位的雇员人数来度量企业规模(guimo),按照被访者的居住地对其所在地区(diqu)加以识别。变量的具体含义见表1。

表1 变量含义说明

(三)指标解释

表2给出了CGSS数据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信息。首先,从所有年份数据来看,在全样本情况下,在公有制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小时工资略高于非公有制单位(12.77>11.63)。公有制单位中劳动者的受教育水平高于非公有制单位(13.68>11.72)。就劳动者的户籍而言,公有制单位中城镇劳动者占据大部分(80.6%),非公有制单位中劳动者的城乡比例虽有差异,但差异明显低于公有制单位(64%<80.6%)。此外,从劳动者进入公有制单位的频次来看,城镇劳动者中在公有制单位工作的比例为34.71%,而农村劳动者中仅为18.69%②。这初步说明公有制单位存在严重的就业隔离现象,而非公有制单位相对而言更加公平。就劳动者的工作经验而言,公有制单位与非公有制单位的劳动者工作经验相差不大。公有制单位中劳动者的年龄均值大于非公有制单位(40.12>37.94)。劳动者中男性占比大于女性,且公有制单位(57.3%)与非公有制单位中男性劳动者占比相差不大(59.0%)。就劳动者的政治背景而言,公有制单位劳动者中党员占比明显高于非公有制单位,这与不同类型单位的本身性质有所关联。在区分城乡样本的情况下,劳动者各属性与全样本情况下相似,此处便不再一一赘述。但值得注意的是,就城乡劳动者的小时工资而言,各部门中的城镇劳动者的小时工资水平均相应高于农村劳动者,初步可见城乡劳动者存在明显的工资差距,且公有制单位中城乡劳动者的工资差距大于非公有制单位(城乡工资比1.32>1.28)。同样的,各部门中城镇劳动者的受教育水平也均相应地高于农村劳动者,且公有制单位中城乡劳动者的教育差距小于非公有制单位。据此,我们可初步猜测,城乡劳动者的工资差距可能部分地归因于二者教育水平的差距,农村低的教育质量导致低的教育回报;其次,从各变量均值的演变趋势来看,随着时间的推移,城镇与农村劳动者的小时工资均呈现出逐步增长的趋势,但城镇劳动者的小时工资始终大于农村劳动者,教育变量随时间的演变趋势与小时工资相似。在三个观察时期内,公有制单位中城乡工资差距始终大于非公有制单位,但值得注意的是,各单位中城乡劳动者之间的小时工资差距均呈现出“先增大后减小”的趋势,且到第三时期时,公有制单位中城乡工资比仅略大于非公有制单位(1.26>1.24),说明不同部门之间城乡工资差距逐渐趋同。

表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四、实证分析

(一)劳动力市场就业隔离分析

一般而言,受户籍制度约束及公有制单位垄断地位的影响,农村劳动者难以进入公有制单位工作。这种隔离并非劳动力市场作用的结果,而是源自制度隔离。鉴于现有文献认为公有与非公有制单位之间的体制隔离依旧存在,本文在此借助Logit模型对劳动者的就业获得情况进行估计。如表3所示,拥有城镇户籍的劳动者进入公有制单位工作的机会显著大于农村劳动者,且这种户籍优势在不同时期存在差异,随着时间的推移户籍优势“先增后减”,但总体而言呈增长趋势。说明户籍作为就业隔离的重要媒介,其在劳动者就业选择方面有很大作用,在垄断性较强的公有制单位中,农村劳动者的进入歧视较竞争性较强的非公有制单位而言显著更高,并且这种基于户籍的进入歧视随时间略有增长。父亲户籍状况对劳动者就业获得存在显著影响,父亲拥有城镇户籍的劳动者在进入公有制单位工作方面更具优势,且该优势随时间略有增长。而在同时控制了劳动者户籍及父亲户籍的情况下,劳动者自身户籍状态对其进入公有制单位的影响整体而言虽略有下降,但影响依然十分显著。从表2可知,公有制单位的小时工资较非公有制单位更高,且如果考虑到公有制单位较高的隐性福利,那么对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劳动者而言,较好的福利待遇便是他们偏好公有制单位的主要原因。正如张凤林[28]所言,自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市场化的逐步深入,人们在劳动供给行为方面所发生的最为显著的一点变化是他们日益关注劳动报酬,因此工资在劳动供给决策中的作用愈发明显。劳动者受教育水平与其进入公有制单位工作的机会呈正向变动,且随时间的推移,教育对进入公有制单位的边际影响略有增强,说明教育有助于打破城乡劳动力市场之间的隔离,从而有助于减弱双重劳动力市场带来的歧视。从其他影响劳动者就业选择来看,男性劳动者进入公有制单位的概率显著低于女性。拥有党员身份的劳动者进入公有制单位工作的概率更高。已婚劳动者进入公有制单位工作的概率更高,原因可能在于,相对于非公有制单位而言,公有制单位的工作性质更为稳定,已婚劳动者在育有子女的情况下,稳定的工作更方便他们照顾家庭。

表3 劳动力市场就业隔离分析

注:***、**和*分别表示1%、5%和10%的水平下显著;括号内为T值。

(二)工资决定机制的异质性分析

1.工资获得影响因素的异质性分析

城乡劳动者在就业选择上的差异,说明两者在劳动力市场上受到了区别对待。长期以来,所有制分割是研究收入不平等问题的重要考察因素。由于劳动者选择进入公有或非公有制单位工作进而获得相应工资与其自身的选择偏好、特征或生活环境相关,因而具有非随机性。所以,若直接用OLS来估计工资方程可能会造成内生性问题。因此,为了避免样本选择可能产生的估计偏差,本文利用Heckman[29]样本选择模型来对OLS回归的结果加以修正。从表4的修正结果来看,在分别控制不同变量进行回归时,λ值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存在样本选择偏差,因此引入Heckman模型来避免选择性偏误是有必要的。③

从表4的回归结果来看,城镇户籍劳动者比农村劳动者更能获取较高的劳动报酬,并且公有制单位中户籍工资差异更大,这初步反映了城乡劳动者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并且这种现象在公有制单位中更甚。不仅如此,父亲户籍状况对劳动者工资收入的正向影响也十分显著。考虑到劳动者户籍在很大程度上受其父亲户籍的影响,所以对父亲户籍的控制,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户籍的选择性偏差问题。从实证结果来看,在控制了父亲户籍的情况下,城镇户籍劳动者在工资获得方面依然存在较大优势;就教育变量而言,在控制了选择性偏误后,公有制单位的教育回报率明显提高,表明在存在样本选择的情况下,低估了教育回报率;非公有制单位的教育回报率也存在相似情形,不过显著低于公有制单位,说明公有制单位中劳动者的教育水平对工资溢价的影响更大。此外,从其他影响劳动者工资收入的因素来看,男性劳动者的小时工资显著高于女性。劳动者工作经验对其所获工资的影响呈“倒U型”结构,说明工作经验促进劳动者工资增长的作用呈现出边际递减的态势。拥有党员身份、身体健康及已婚的劳动者,在收入获得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劳动合同、工会身份对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规模较大的企业能提供劳动者相对较高的工资,其原因在于大企业在员工素质、技术效率方面更占优势。此外,劳动者工资收入还存在显著的地区差异,中部、西部地区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低于东部地区,说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对当地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存在普惠性的促进效应。

上文分析可知,影响劳动者就业选择及工资获得的因素众多,考虑到不同因素对二者的影响存在差别,那么判断各因素的影响大小,识别出重要影响因素,并对重要因素进行考察不仅是实证研究的需要,更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因此,接下来将分析影响劳动者就业选择及工资获得各因素的贡献情况,各变量的具体贡献率情况见表5。首先,从影响劳动者就业选择的各因素的贡献度来看,教育对劳动者就业决策的贡献占首位,且随时间的推移教育对劳动者就业选择影响的贡献率随时间逐渐下降。而户籍对劳动者就业选择影响的贡献率相对较小,且随时间呈“上升- 下降”趋势,整体而言有所下降;其次,从影响劳动者工资获得的各因素的贡献度来看,教育因素对劳动者工资获得的贡献同样占首位,公有制单位中教育的贡献率较非公有制单位更大。从户籍对劳动者工资获得影响的贡献率来看,在多种样本条件下,户籍对公有制单位劳动者工资获得的影响远大于非公有制单位。从工资获得影响因素贡献率随时间的演变趋势来看,教育对公有制单位劳动者工资获得影响的贡献率随时间“先降后升”,整体上略有上升,教育对非公有制单位劳动者工资获得的影响贡献率随时间也呈“先降后升”趋势,但整体上略有下降。从户籍的贡献率来看,公有与非公有制单位中均“先升后降”。

表4 工资获得影响因素异质性分析:混合截面回归

注:***、**、*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水平下显著;R2/λ行的含义:OLS回归对应的为R2值,Heckman回归对应的为λ值(字体加粗)。

综合分析发现,虽然影响劳动者就业选择和工资获得变量贡献率的大小及排序存在较大差异,但显然,不管是就业选择还是工资获得,教育变量对二者影响的贡献率均占首位。说明在考察影响劳动者就业选择与工资获得的因素时,劳动者受教育水平是极为重要的变量,这也是后文中重点分析教育回报率以及教育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和歧视中的作用原因所在。

表5 影响就业选择及工资获得的变量贡献率 (%)

2.城乡教育回报率部门间的差异比较

图1 城乡教育回报率:部门间的差异比较

在本文中,因变量Y为劳动者的小时工资;自变量X包括:受教育水平、工作年限、性别等。本文以0.1为步长对劳动者工资方程进行分位数分析,并计算了0.1~0.9区间的各收入分位点的教育回报率。为便于直观比较分析,本文以图形的形式将教育回报率的变化情况加以呈现(如图1)。首先,就城镇劳动者而言,公有制单位中劳动者教育回报率随收入分位点的增加呈“波动中有降”的趋势,非公有制单位中劳动者教育回报率则呈“波动中有升”的趋势。从教育回报率的变化趋势来看,在第一时期内,在收入分布位置的30th分位点及以下处,公有制单位的教育回报率高于非公有制单位,而从40th分位点开始,两部门城镇劳动者的教育回报率恰好相反;在第二时期内,除10th分位点外,收入分位的其余位置上均满足非公有制单位的教育回报率高于公有制单位;第三时期内,城镇劳动者在两部门的教育回报情况与第一时期略为相似,但两部门的教育回报率差距有所下降。其次,就农村劳动者而言,公有制单位的教育回报率随收入分位点的提高“先升后降”,中高收入水平的劳动者教育回报率较收入水平位于分布两端的劳动者而言更高。非公有制单位的教育回报率则随收入分位点的上升逐渐上升。在大多数分位点上,公有制单位的教育回报率均高于非公有制单位,这可能与劳动者的受教育水平存在一定关系,即能突破就业隔离进入公有制单位工作的农村劳动者相比于非公有制单位中的农村劳动者存在明显的教育优势。从农村劳动者教育回报率的变化趋势来看,从第一时期到第二时期,两部门的教育回报率均有下降趋势,但从第二时期到第三时期,两部门的教育回报率均出现回升的趋势。

(三)城乡工资差距的异质性分析

从上文分析可知,劳动者所获工资不仅存在显著的户籍差异,这种差异还体现在单位性质上。然而,劳动者的工资差异只能说明各部门在城乡劳动者的工资机制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并不必然说明对农民工存在工资歧视。由于雇主对农村户籍的歧视行为会对经济效益产生负面效应,那么与公有制单位相比,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非公有制单位则对户籍的歧视会更低。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户籍不仅在各部门工资决定机制中的作用有所差异,而且在不同性质的单位中,户籍歧视也可能存在差异。基于这一设想,接下来按照单位类型划分,借助反事实分解方法(FFL分解方法)将城乡工资差距总效应分解为两部分:一是特征构成效应,即由劳动者的禀赋差异所引起的工资差异,此部分差异源于市场作用,属于合理的工资差异;二是工资结构效应,即由歧视因素等造成的工资差异,此部分差异源于非市场作用,属于不合理的工资差异。

从图2的分解结果来看,首先,公有制单位中城乡劳动者的小时工资总差距较大,随收入分位点的提高总差距逐渐下降。说明即便农村劳动者能突破就业隔离,成功获得了在公有制单位工作的机会,但在小时工资方面仍旧处于弱势地位。从公有制单位城乡劳动者工资差距随时间的演变情况来看,公有制单位中工资总差距在三个时期内经历了“上升- 下降”过程,但整体呈下降趋势,说明公有制单位城乡劳动者工资差距在长期内有缩小趋势,并且工资差距中能由特征差异解释的部分逐渐增加,而由歧视导致的工资差距部分整体而言略有下降,并且在第三时期时,特征构成效应已超过结构效应成为了工资差距的主要来源,说明公有制单位对农村劳动者的歧视逐渐弱化;其次,非公有制单位中城乡劳动者的小时工资总差距较公有制单位略低,且随收入分位点的提高波动比较平缓。从工资差距的构成来看,特征差异是非公有制单位中城乡劳动者同工不同酬的主要原因,这说明由于非公有制单位具有较强的竞争性,且拥有较高的劳动力市场化水平,农村劳动者所受到的歧视普遍较低。相反,由于公有制单位具有较强的垄断性,因此农村劳动者仍旧需要面临较为严重的歧视。进一步从城乡劳动者工资总差距的演变趋势来看,非公有制单位的城乡工资总差距在三个时期内经历了“上升- 下降”的过程,但从长期来看城乡工资总差距的变化并不明显。以上结论加深了我们对户籍制度如何影响劳动力市场的认识。公有制单位中劳动者的工资决定机制因户籍而有所区别,户籍在工资决定方面起着重要作用。而非公有制单位更看重劳动者个人能力,工资决定机制方面更加市场化。由于对农村劳动者的歧视实际上是以牺牲经济绩效为代价的,且从分解结果来看,公有制单位中的歧视程度大于非公有制单位。因此,可以认为,对农村劳动者歧视程度的差异是不同性质单位经营绩效差异的重要原因之一。

图2 城乡工资差距的分解:部门间的差异比较

图3 教育在城乡工资差距中的贡献:部门间的差异比较

考虑到教育是突破户籍限制,缩小城乡工资差距的有效途径。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考察教育在缩小城乡工资差距、弱化歧视中的作用。从图3的分解结果来看,首先,在公有制单位低收入分位点上,由教育差异而导致的工资总差距贡献率极大,结合图2可知,贡献率甚至超过了100%,而随着收入分位点的提高教育的贡献逐渐下降,在30th收入分位点处趋于零。其中,由教育导致的城乡工资总差距中可由歧视效应解释的部分其变动趋势与总差距基本一致,且在30th收入分位点处歧视效应小于零,说明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教育逐渐成了消除歧视的重要手段。公有制单位中劳动者受教育水平差异导致的工资差异极小,且随收入水平的提高变得平缓。但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教育对城乡工资差距的贡献不断在变动。具体而言,教育在城乡工资总差距中的贡献随时间推移呈上升趋势,而在教育的贡献中可由歧视效应解释的部分也呈上升趋势,说明随着时间的推移,不仅由教育导致的城乡收入差距逐渐增加,而且教育对歧视的弱化作用在逐渐下降;其次,在非公有制单位中,由教育差异而导致的城乡工资总差距及构成总差距的结构效应在各收入分位点上波动较为平缓。而在同一时期内,非公有制单位中教育导致的城乡工资总差距及结构效应在大多数分位点上略高于公有制单位。以上特征表明,非公有制单位中城乡劳动者受教育水平的差异较公有制单位而言更大,非公有制单位中农村劳动者存在明显的教育劣势,从而使得教育在缩小城乡工资差距、弱化户籍工资歧视上的效果大大降低。因此,提高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尤为重要。此外,随着时间的推移,非公有制单位中由劳动者教育水平差异而导致的工资差距的总效应及结构效应变化不甚明显。

五、稳健性检验

为保证实证结果的可靠性,接下来主要从以下两个维度进行稳健性分析:

第一,实证数据可靠性的检验。考虑到微观调查问卷数据本身可能会存在一定信度问题,微观调查问卷数据中劳动者在各类型单位就业的人数分布是否符合宏观现实分布状况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因此,本文将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对CGSS数据的信度进行佐证:一是对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数据进行整理;二是对宏观数据进行整理,主要包括《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的数据,以分析劳动者在公有及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分布情况。通过对相关数据的整理与分析发现,CGSS数据中劳动者在两种类型单位就业的分布情况与《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极为接近。其中,CGSS数据中劳动者在公有与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比例分别为29.66%、70.34%,《中国统计年鉴》数据分别为29.08%、70.92%。而CSS数据中劳动者在两种类型单位就业的分布情况与《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数据极为接近。其中,CSS数据中劳动者在公有与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比例分别为46.76%、53.24%,《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数据分别为42.91%、57.09%。通过对比发现,来自微观调查问卷的劳动者就业分布情况与宏观现实分布情况较为相符,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微观调查问卷数据本身具有一定的信度,因此,基于该数据进行的实证分析所得的结果也具有一定的效度④。

第二,实证结果的稳健性检验。本文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稳健性分析:一是通过替换因变量的衡量指标;二是通过替换实证回归数据;三是采用倾向分值匹配(PSM)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受篇幅所限,表6只列出了部分影响劳动者收入获得的重要因素的回归结果。首先,从基于CGSS数据年总工资为因变量的回归结果来看,教育对劳动者工资的正向影响依然十分显著,并且除系数值的大小与表4略有差异外,教育回报率在部门间的差异依旧稳健。同时,户籍变量对工资的边际影响也与表4的回归结果较为相似,初步保证了实证结果的稳健性。其次,从基于CSS数据的年总工资、小时工资为因变量的回归结果来看,教育变量与户籍变量对劳动者工资的正向影响依然成立,并且基于这两种因变量所得的结论与表4基本保持一致,进一步说明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最后,从PSM的实证结果来看(见表7),虽然三种匹配方法所得的平均处理效应(ATT)存在数值上的差异,但结果均表明城乡劳动者之间存在显著的工资差距。且从ATT值的大小来看,公有制单位中三种匹配方法下的ATT值均相应大于非公有制单位,说明公有制单位中城乡劳动者间的工资差距更大,这一结论与表4的实证结果相呼应。此外,基于CGSS年总工资数据的PSM结果除ATT值的显著性与基于小时工资的PSM结果有所差异外,ATT值在公有与非公有制单位的大小情况与基于小时工资的PSM结果保持一致。说明基于两种属性工资的PSM结果均表明城乡劳动者之间存在显著的工资差距。为进一步实证结果的稳健性,本文还基于CSS数据进行了PSM,所得结论与基于CGSS数据的结论基本保持一致。

六、结论与对策建议

受户籍制度的约束,中国劳动力市场存在明显的城乡割据现象,户籍对劳动者的就业选择和工资决定起着很大的作用。本文基于6期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数据,辅以5期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数据,针对城镇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的就业机会、工资水平的差异及其成因问题进行探究。实证结果表明,目前我国城镇劳动力市场依旧存在较为严重的就业隔离现象,城镇户籍作为劳动者进入公有制单位的“敲门砖”,劳动者拥有城镇户籍能显著提高其进入公有制单位的概率,而教育则是打破户籍壁垒、突破就业隔离的有效途径;城镇劳动者在工资获得方面具有户籍优势,且公有制单位中户籍优势较非公有制单位更加明显;劳动者教育回报率的部门差异在收入分布上存在不对称现象。就城镇劳动者而言,在低收入分位上公有制单位的教育回报率高于非公有制单位,而在中高收入分位上则相反。就农村劳动者而言,两部门间的教育回报率随着收入水平的变化,在不同时期存在较大差异;公有制单位中,城乡工资差距存在“黏性地板效应”,且从长期来看差距有所缩小。非公有制单位中,城乡工资差距随收入水平及时间的变化趋势均较为平缓;公有制单位中城乡工资差距主要源于歧视效应,非公有制单位中城乡工资差距则主要源于特征差异,公有制单位中农村劳动者所受歧视大于非公有制单位。为进一步验证结论的稳健性,基于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数据进行实证对比,结果表明上述结论仍具有较好的一致性。因此,本文对策含义在于:

表6 稳健性检验结果

注:***、**、*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水平下显著;括号内为T值;其余变量皆加以控制;R2/λ行的含义:OLS回归对应的为R2值,Heckman回归对应的为λ值(字体加粗)。

表7 城乡收入差距的PSM检验结果

注:***、**、*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水平下显著;括号内为T值。

第一,打破双重劳动力市场格局,建立公平、规范和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户籍所谓“敲门砖”的力量虽然被逐渐削弱,但劳动力市场就业隔离现象依旧存在。考虑到对农村劳动者的进入歧视是劳动力市场非公平的表现,因此在不断完善劳动法规政策的同时,当下应积极促使相关制度措施的落实,加强对雇主歧视性行为的约束,为劳动者的就业营造更为公平和宽松的环境。从长远角度来看,面对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多重性和复杂性,打破城乡双重劳动力市场,以户籍改革为中心,真正建立起更加公平、规范、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是改善农村劳动者的就业环境、消除非竞争性歧视的关键。

第二,农民工人力资本存量的提升和自身技能的提高,是提升其就业能力的“钥匙”。教育水平既是造成城乡劳动者工资差距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缩小工资差距的有效途径。教育资源的分布不均导致了城乡教育水平的差距,而户籍歧视则是教育回报率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对于人力资本相对不足的农民工群体来说,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相对低下使其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竞争劣势。因此,政策力量应朝着实现城乡教育资源均等化而努力。与此同时,应着力建设农村劳动者再教育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水平,从而达到缩小城乡工资差距、消除歧视的目的。

注 释:

①根据《2018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测算得到(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904/t20190429_1662268.html)。

②根据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数据整理得到。

③由于前文已对劳动者的就业选择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讨论,且此部分内容主要考察影响劳动者工资获得的因素,因此为节约篇幅,使表格形式简洁明了,表4中Heckman模型仅列出了工资方程,且为避免内容的重复,此部分不再对就业选择方程展开阐述。

④受篇幅所限,文中未列出相关数据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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