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西西比河某处(五)

2019-11-22 23:39
雨花 2019年5期
关键词:纽约

于 坚

现在,我们在哈莱姆的大街上走着。这是一个阴暗陈旧且粗野的街区,有点脏。某种荒原、部落、工厂、马丁·路德·金、公寓、涂鸦、墨镜、光头、卷帘门、污水坑、牛仔裤、NBA、气味浓重的厕所、街头露宿者……的混合物,缺乏亮闪闪的摩天大楼,仿佛是纽约的中世纪,纽约少数几个尚未被工业化彻底祛魅、完成训诫的地方。不像曼哈顿那么衣冠楚楚,珠光宝气。街边蹲着一些漆黑如炭的人,仿佛刚刚从地下挖出来,一些烟头在黑暗里明灭。没准会在某个墙角落发现基斯·哈林的涂鸦。天气冷,我得买顶帽子。我们走去一家小店,我想看看橱窗里那顶垂在一根木棍上的渔夫帽。玻璃门,一个肥胖的黑人正靠在柜台后面的椅子上打呼噜,脸上流着眼泪,淌着鼻涕,已经流到他那宽松的灰色圆领衫上。他睁开一只眼看着我,我示意要看看那顶帽子,他迟缓地,像是要去卫生间似地拄着玻璃柜台站起来,慢慢走到橱窗那里,把帽子取出给我看。我还给他,他拿着走回椅子去,扔在一边,坐下,继续睡。“你的土豆熟了。”我咕噜了一句汉语。他听到了,忽然敏捷地站起来,把帽子放回了原处。

哈莱姆名声不佳。美其实正是那些声名狼藉之辈。流浪汉、牛仔、农夫、打工族、小偷、妓女、废墟、贫民窟、仓库、码头而非五星级宾馆、选美小姐、高速公路、巴黎香水、红地毯……这才是世界文学的大英雄。一种全球化的洁癖正在席卷世界,如果所谓的脏乱差、落后、贫困、黑暗、地狱……消失了,这个世界也就不会有但丁、卡夫卡、杜甫、托尔斯泰、巴尔扎克之流了,罗布·格里耶、博尔赫斯们的现代主义其实相当高雅也非常苍白。要洁癖还是要脏乱差,这是一个深刻的哲学问题,事关世界方向。文学意味着你得听得见数钱的那种欣喜若狂又空虚无耻的声音,你得看得见一个臭烘烘的镍币如何在一家经营了上百年的、散发着酒精和尿骚味的酒吧间的长桌上像芭蕾舞演员那样踮着脚尖滚进一个旧榆木裂缝,卡住。马云们发明的微信付账消灭了多少金融细节哪,纸币上普遍的那股比巴黎香水可爱千倍的发酸的马桶味道都消失了,更别提那些千奇百怪的数着钱的指头和沾在上面的私人唾液了。这一打细节足够曹雪芹再写一部《红楼梦》或者乔伊斯再写一本《尤利西斯》。将来的人们能完全适应一个没有文学的世界么?有眼力的摄影家在哈莱姆拍摄了无数镜头,这地方洋溢着原始天真之美,某种远古祭祀刚结束,身体被解放、挺身而出(相对于华尔街资本主义的老迈世故、装腔作势、精打细算、循规蹈矩、阳奉阴违、道貌岸然、自命不凡),可以随便坐着、躺着,或者飞奔、拳脚交加。祭祀刚刚结束,路面杯盘狼藉,墙壁污迹四溅,正在酝酿的下一场,一个随时要伸出罪恶之手或者喷发创造之焰的火柴盒。“‘为什么纽约要把穷人留在城里?既然轨道交通已经这么发达,为何不让他们迁移到地价更便宜的周边,而把好地段留给更有支付能力的人?’这是我们在纽约规划局交流城市更新理念时,我们的团员最不解的一个问题。当时他们刚给我们介绍完曼哈顿附近哈德逊河边的一个老街区规划调整的理念,那里曾经是著名的黑人居住区,既穷又乱且犯罪率很高,可距市中心很近,隔几个街区就是富人区。对来自中国的我们来说,最不解的是,既然已经有这个机会来重新调整规划,为何不趁此机会彻底改变城市风貌,让纽约更美丽?那位美国人陷入了几秒钟的沉默,然后他说:‘我是非洲裔美国人,我记得美国历史上就有几次你们说的那种大迁移,结果是遭受了极大的抵制,以臭名昭著留在史册。我们的理解是任何人都有权利留在他们生长的地方,除非他们自己想走,任何人都没有权力让他们走。’”(《为什么纽约要把穷人留在市中心?》陈方勇)。哈莱姆被各种谣言笼罩着,得亲自去看才不为所惑,因为害怕和好奇,有一对文质彬彬的四川夫妇决定开着车穿过哈莱姆,日本生产的长焦镜头刚刚从车窗伸出去,一个石头就从大街上砸过来。这对夫妇因此逢人就说哈莱姆“去不得”。谣言永远是整体主义的,以偏概全。但是世界是细节,是一个个此在。此在与彼在只相距几厘米,但完全不同。名声不佳意味着这个地方很暧昧,暧昧是人性的基础,确定不疑的东西是物。含义不明,或许正在犯罪,或许根本没有,或许在罪与非罪之间。那种清楚无疑的地方多么乏味啊,纽约政客们的目标是将这个世界改造成一个巨大的仓库,分门别类、干净卫生,井井有条,水至清则无鱼,便于宰制。暧昧、黑暗、不确定、魅力正是人性的古老温床。诗是人类最原始的发明,人之所以成为人,就是因为诗的诞生。诗就是对暧昧、不确定者的好奇、感恩、持存。神灵藏在不确定里。哈莱姆住着许多黑人,20世纪20年代,哈莱姆发生了一场黑人文艺复兴。百度说:可以概括为两点:1.在黑人的觉悟和民族自尊心大为提高的情况下,一些黑人青年知识分子开始重新评价自己的艺术创造才能,开始塑造“新黑人”形象——一个不同于逆来顺受的汤姆叔叔型的、有独立人格和叛逆精神的新形象;2.重新认识到艺术是艺术,不是宣传。艺术不是工具而是存在方式。这一运动的主要领袖艾兰·洛克说:“美是最好的牧师,赞美诗比布道更有效果。”黑人,过去意味着歧视、自卑,现在去蔽,上帝的作品,天然的优势。作家詹姆斯·鲍德温发表了小说《桑尼的布鲁斯》。“一个黑人,从小生活在黑人区,那里充斥着无法无天的事情。当他成了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却找不到一份像样的工作,饥饿、贫穷、性饥渴伴随着他。突然间,海洛因来了,它让你幻想,让你沉醉,不再想自己的任何麻须,也不再去想任何人的麻烦。它使你离开现实,离开痛苦,到任何想到的地方去,得到任何想得到的东西,在梦幻中,一切都身临其境般地随心所欲。” “它能同时令你感到温暖和寒冷,还有距离。还有……肯定。”黑人不仅仅是黑人艺术,它影响了纽约的文艺,基斯·哈林说,有一次他在街头作画,行人看了很奇怪,就相互嘀咕,这人怎么画得同哈林一模一样呀?他一定是在模仿哈林。于是有人冲哈林喊道:“嗨,你以为你是哈林呀?”哈林抬头一笑,说道:“谢谢你,我正是哈林。”哈林说他的形象受到了他1983年到1984年间在黑人聚居区所见过的一种“工间舞”(或称“休息舞”)的影响。在这种舞蹈中,一些舞者向后仰着站在地板上,舞者可以从他们身下穿过,这些动作称作“桥和蜘蛛”。他的涂鸦与黑人的说唱乐有关,“像一个技艺高超的说唱乐手,能够在一个永无止境的乐章中一行接一行地押韵,从没有终止的韵脚。”哈莱姆的理发店闻风而动,理发师和那些头颅共同创造了无数新发型,你认为你是谁,就可以去做个你的发型,你的头只是你的。咖啡馆里响着忧郁的蓝调、爵士乐大师在曼哈莱姆云集。电影也出现了,《在哈莱姆的光辉岁月》《最后的蓝调魔鬼》《爵士蓝调》……如今,这种“文艺复兴”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态度,新一代的黑人似乎都下意识地意识到自己是天生的艺术家,黑人就是上帝的艺术,艺术都不必了。确实是的,哈莱姆的大街无论从哪个方向看都是作品,人物、事物、那些门、那些窗子、那些破败的阳台、那些电线杆、那些球、那些可口可乐筒、那些混杂着火车、蓝调、叫骂和呻吟的嗡嗡喧响……都是现成品,“我的艺术就是生活,每秒,每一次呼吸都是铭刻于无处的作品……那是一种恒久的陶醉”(马塞尔·杜尚)在哈莱姆这不是理论,就是现实。力度、野性、愤怒、垃圾感、暴力感、克制感、温柔感、怜悯感、害怕、亲切……都恰到好处,没有违法,但是令人满血复活,只需用相机咔嚓一下或者来首十四行诗。美的力量太强大了,艺术很苍白,曼哈顿相形见拙。我在哈莱姆握着相机大步走,只有天空中那些浅灰色的云层注意到我。阿发带我去了一家博物馆,里面正在展览几位艺术家的作品,比外面的哈莱姆软弱多了。一些孩子在一间大房子里面学习剪纸。然后我们去那家黑人开的餐馆,里面已经坐满,我们得等一下。就像矿山的食堂,黑压压地,闪烁着花花绿绿的衣服,后来我们吃了一种烤鸡和煎饼,味道不错。

在星期日,时代广场周边的街道,摆着集市。卖玉米、帽子、眼镜、布匹,都是廉价货,但做得并不草率,十美元两幅墨镜,结实。是在越南生产的。

匿名,比如说,佛像不是谁的像,不是某人的像,而是一切人的像。根据地方性而有所加减但不是某人的像,与伟人、名人的像不同,后者就是某个人,如果不知道此人,就不知道这个是谁的像。比如希特勒、康德、罗丹……不可随便更改,否则就不是了。这就是匿名。纽约有一种现代主义的宗教性,谁也不知道纽约是谁,它不是一个地方,它是一切。这个部分令人想起上海,那个部分像是在巴黎,另一个部分像是东京,还有印度、意大利、韩国、潮州……相当地道,不是模仿,潮州,那就是潮州,只是空间转移到了纽约而已。有一天我在一条意大利街走,路边有个胖大娘在卖皮壳笔记本,她笑吟吟,开价多少就是多少,她的价格不是一个预备让你还价的陷阱。她的意思是,还价是对她的侮辱,她的东西就是值这个价。

在空无一人的地铁站等车,我很害怕,有个裹着头巾的人从另一头的入口走进来,提着一个大包,像一只猩猩闯入了你的心脏。不知道下一趟车到来之前会发生什么。我看多了好莱坞的警匪片。美国电视剧深受杜威思想的影响,拍得就像纪录片。贾木许厌倦了,他拍幽灵和鬼魂。

下午我们去纽约东村阿发的朋友家,一对艺术家夫妇。两口子都白发苍苍,垮掉的一代没有垮下来的部分,三K党的死对头,出门要看看后面。房间是长方形的,纽约房间大多数是长方形的,如果掀开纽约的顶盖看,这些房间和写字楼里面的间隔几乎一样,但是家具的陈列五花八门,各得其所。豪华、整洁、简陋、混乱、富贵、贫瘠、病态、洁癖……各各不同,这家就像一个巨大的杂货铺。门厅的玄关上放着夫妇俩与克林顿的合影,同时也支着一排排货架式的柜子,上面摆着他们的作品,各种古董、纪念品、小玩意、书籍、画册、沙发、酒、咖啡、奶酪和硬面包……杰米身材修长,满头白发,他说了一个小故事,有一天他下楼去,走在百老汇大街上,三个白人一直跟着他……他耸耸肩,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我一直以为这种事都是好莱坞导演们编造的,杰米看上去就像一位好莱坞导演。

纽约依然住着许多艺术家、诗人、但是已经不像上世纪50年代那样知行合一,“挨着饿歇斯底里浑身赤裸,拖着自己走过黎明时分的黑人街巷寻找狠命的一剂……他们贫穷衣衫破旧双眼深陷昏昏然在冷水公寓那超越自然的黑暗中吸着烟飘浮过城市上空冥思爵士乐章彻夜不眠,他们在高架铁轨下对上苍袒露真情……”(爱伦·金斯堡《嚎叫》)如今住在纽约东村必须是中产阶级,他们可不会再“套着短裤蜷缩在没有剃须的房间,焚烧纸币于废纸篓中隔墙倾听恐怖之声”。50年代,东村的那些先锋派画展很多都在旧工厂的车间里举办,它们必须挂得很高才行,以防止观众在作品上面泼酒或者烫烟头,这种情况在卢浮宫是不可想象的,那些烙烟头的人没有被捕,他们只是将画挂得更高。同质化在工业革命的第一天就开始了,东村是抵抗同质化的基地,至少在50年代,工业国的另类,那些特立独行的天才、不想活的家伙(自杀在这里是家常便饭)留恋旧世界的人们都聚集在这里,他们将旧世界的世界观(迪金森、惠特曼、爱伦坡那种世界观。“人们经常把我看做疯子这我不在乎。然而有一个疑间却久久盘桓在我心底,这就是:疯狂到底是不是人类智慧的最高显现呢?”“月亮流溢出珍珠色的光华/那些长苔的堤/那些通幽的径/那些快活的花/那些哀怨的树/都无影无踪/连那攻瑰的芬芳也在空气慈爱的手臂中消失一切都消逝了——只剩你——只剩你/只剩下你那双眼睛神圣的光芒/只剩下你眼中那个仰望的灵魂——爱伦坡)——处理成一种先锋派。安迪·沃霍尔的想法其实相当古老,就是道在屎溺。如今住在东村的只是一种观念,身体非常难熬,许多天才死了、老了、病了、疯了、离开了,继续下来的人艰难度日,地价越来越贵。住在纽约东村,成了一种为住而住的奋斗,必须有很多钱。金斯堡们成为旧世界的价值连城的垃圾,就像皮耶罗·曼佐尼那个叫做《艺术家之屎》的罐头,里面装着他自己的粪便,曼佐尼去世四十多年后的2007年,他编号为18的“艺术家之屎”在米兰的苏富比拍卖会上,拍出了12.4万英镑。

惠特曼在世的时候,住在纽约长岛,他在这里出生。许多中国人喜欢去长岛,他们不是去找惠特曼。长岛有许多巨大的世界名牌购物中心,全是厂家直销。其中有一家就叫惠特曼购物中心。路边有一栋19世纪风格的房子是惠特曼家。我在1973年读到了《草叶集》,是云南人楚图南翻译的。这是我读进去的第一本西方诗集。我第一次读的西方诗集是《海华沙之歌》。1965年,在昆明民生街一家清代留下的小阁楼里,我的同学潘应聪的哥哥有一本朗费罗的诗集,已经发黄,我去他家做作业的时候,看见了这本诗集,我翻了一阵,完全不知道它要说什么,我正在上小学四年级。我只记住了朗费罗这个名字。我以为惠特曼是一个中国式的才子,比王维豪放些,李白、岑参之类的人物,整日在山野水岸或者荒原大漠漫游。“上午十一点,我写下这些,在岸边一棵茂盛的橡树的遮蔽下,我在那里躲避一场突如其来的阵雨。”“我喜欢真正的农场小路,两侧是老栗子树形成的篱笆,灰绿色的树干上满是湿软的苔藓和地衣,篱笆底下零散的石头堆中间生长着大量的杂草和多刺的蔷薇属植物……不规则的小路从中间蜿蜒穿过,还有牛马的足迹……每一个季节都以各自相伴的事物为标志,循着气味便可在附近发现它们……在4月里提前开花的苹果树,猪们,家禽,一片8月的荞麦田;在另一片田里,玉米的长穗子在拍打着……这样一直来到池塘边,池塘由小河扩张而成,孤绝而美丽,周围是年轻年老的树木,隐秘的远景。……”(瓦尔特·惠特曼《草叶集》。其实他本人如此:做过布鲁克林两位律师的办公室杂工,《长岛爱国者报》的见习编辑,《长岛星报)排字工,学校的临时教师,《长岛人报》创办者和编辑,《长岛民主报》排字工,曼哈顿的临时印刷工,作家(出版禁欲小说《富兰克林·埃文斯》),《布鲁克林每日鹰报》(民主党重要报纸)编辑,《新奥尔良新月日报》记者,《布鲁克林自由人报》创办者和编辑,文印店老板,《纽约每日新闻》编辑,旅游指南作者(《推销员与游客长岛指南》),威廉·卡伦·布莱恩特的《细约晚报》记者,“布鲁克林艺术协会”主席,木工,然后在1855年夏天,他成为诗集《草叶集》的作者。(见《纽约文学地图》)“游客和问话者包围着我,我遇见些什么人……早年生活对我有哪些影响/我住在什么地区,什么城市……什么国家,/新闻………发现,发明,协会/新老作家,/我的伙食,服装,社交,容貌,事业,钦慕之人,税费,/我所爱的某一男人或女人确实对我冷淡或只是我的想象,/家人或我患病或做错事,/或丢钱或缺钱/或灰心丧气或得意忘形,/这些都不分量夜地来到我身边,又离我而去,/但它们都并非“我”自己。/ 虽被生拉硬扯,我仍是我,/我觉得有趣,得意,怜悯,无所事事,单一,/俯视,直立,屈臂休息,/头转向一旁好奇地张望,不知会发生什么奇迹,/同时置身于局内与局外,观望着,猜测着……”(《草叶集》《我自己的歌》)

那时候为了去美国,人们穷转恶算。高弥是个男的,35岁,曾经当过铁匠、公务员,身高近一米九。为了拿到美国绿卡,娶了个75岁的美国妇女。这位妇人一头银发,黑眼圈,略显松弛。喜欢满世界周游,有时候乘火车,有时候乘飞机,有时候乘轮船,在非洲她骑着大象,在印度她走路。我应该见过她,1972年,尼克松访问中国,带来了几卡车美国人。有一群要到昆明来参观百货大楼。消息立即私下传开了,那时候的报纸上只登社论和学习心得,各种新闻都是道听途说的小道消息,大多数小道消息最后都能证实。这个消息是陈实告诉我的。美国人来了!星期天来。他的眼睛闪着一种青春的光。到时候百货大楼任何人都不能进去,店员和顾客都是经过专门挑选的积极份子,已经在培训如何购物,行走,回答外宾的问题,既要有纪律,又不能太做作,培训了一个星期。我记得我8点就到了百货大楼附近,那一带已经戒严,有五条街的街口对着百货大楼,每条街上都是黑压压的,人头攒动,就像关在大笼子里的袋鼠。戴红袖套的工人纠察队拉着草绳,堵在街口。我们只能远远地看着百货大楼的门。陈实已经被挤到别处去了,我一个人守在人堆里,早春,十五度,浑身是汗,等到十点钟。公共汽车拉来了一车美国人。一个个火炬般走下来,满街哗然,他们穿着五颜六色的毛呢大衣,红大衣、黄大衣、绿大衣、黑大衣、蓝大衣……一片金发、闪闪发光。这是我平生第一次看见活着的外国人,是这样的!我周围的市民,灰压压一片,很多人穿着工作服,屁股上缝着锅盖大的补丁。那时候工作服是天天穿,一个月洗一次,手洗。浑身油污的人多的是,是正常的。美国人就像一群郁金香、玫瑰、百合被倒在煤场里。我们像海浪喧嚣着往前涌,想要看得更清楚些。工人纠察队拼命挡着,有人大叫,这是中国的土地,为什么外国人可以进去,工人阶级不可以,崇洋媚外!崇洋媚外!工纠队员只是笑呵呵地拦着。美国进去转了半小时又出来上车走了。那个美国妇女“应该”就在这里面。高弥本来在云南一个县的文化馆穿着球鞋上班,平时写几首抒情诗,用墨水和钢笔抄在笔记本上,还画点插图。早上起来背几个英语单词,跑步,在单位食堂吃三菜一汤,读过厨川北村的《苦闷的象征》。我们是大学同学,毕业政策是从哪里考上的回哪里去。他本以为上了大学就可以离开穷乡僻壤,他读什么专业都可以,只要能离开那个只有一条街的老家,不再当铁匠,他觉得这个工作真是奇耻大辱,他上大学前在县城北门街的一个铁匠铺上班。毕业分配对他打击很大,虽然他没有再回到铁匠铺,而是到了县文化馆,他还是非常生气。回到县城就愤世嫉俗,以诗人的名义骂骂咧咧,好吃懒做。单位上人人疏远他,那个诗人!是这个县的笑话的开头之一。熬了一年,就辞职跳上火车到了北京,目的就是要出国,哪国都可以。那时候的北京兆龙饭店里面住着许多高鼻子和金发碧眼。高弥没事就进去里面坐着,坐在大堂的沙发上,打扮得像个华侨,翘着二郎腿。大堂还以为他长期住在饭店。他住在一个亲戚的家里,睡地铺。兆龙饭店的礼品部卖着美国进口的洋娃娃,那时候可是罕见之物,但是太贵了,他买不起,他挨着其中一个洋娃娃。有一个夏天,长得像那个洋娃娃、穿高跟鞋的杰弗琳娜终于出现了,走过来就坐在他旁边,描口红,他几乎晕过去。那时她的一艘乳白色快艇“杰弗琳娜”号正停在加利福尼亚的一个港口。高弥醒过来就和杰弗琳娜攀谈起来,他已经会几句英语,再加上比划,两个人就谈上了。一周之内就拿到了护照,半年后拿到了绿卡。杰弗琳娜知道高弥并不是因为爱她,她已经老到只能同情了。高弥是要利用她去美国,虽然口是心非,“我爱你”叫得山摇地动。杰弗琳娜女士心怀怜悯,就像修道院的嬷嬷那样全心全意地帮助高弥。在杰弗琳娜看来,高弥就是泰坦尼克号上落难的英俊铁匠(她喜欢他的手),她的信仰要求她帮助他。他们当晚上床,三天之后回云南老家登记结婚,半个月后已经飞到美国。半年之后离婚。高弥成了美国公民。在旧金山华侨办的中文小报发表文章《怎样找个老太太混到美国来》,一时轰动侨界。他站在法拉盛一家超市的门口从袋子里掏出这张将报纸给我看,他总是带着。高弥家在云南昭通,那是一个穷山恶水之地,改变生存处境是一辈子的头等大事。高弥目前在法拉盛开着一个百货店,卖中国进口的笔墨纸砚和新华书店的儿童读物。他请我吃自助餐。“我家有电梯、洗衣机、抽水马桶、洗碗机、微波炉——你知道是什么吗?”我第一次知道世界上有微波炉这种东西,就是高弥告诉我的。高弥未来的目标是游泳池,有游泳池的别墅,那时他62岁。

梅丹理是美国人,流浪诗人,垮掉一代的余孽之一,披着长发,个子高得像一根电线杆。身上有股浓烈的味道。他到处流窜,美国、印度、中国……很多时候分文不名,满不在乎。他关心的是“乞丐的移动群体”,有一天他从印度给我发来一条微信,拍了一段小视屏,那些印度乞丐坐着牛车到处流浪。他其实就是他们中的一员,乞丐一词在他的辞典里与诗人同义。过地铁检票口的时候,突然从后面抱住我的腰,贴着我滚进了那个方向盘式的铁栏杆。我很不适应这件事,还没有反应过来,一个黑人从楼梯上冲下来。单手一杵栏杆,飞起两条长腿跨过去了,相当漂亮。我们在中央公园下车,走到那些大树下,一边走一边谈着诗,踢着路上的小石子,讨论拒绝隐喻。“我的一生斜洒在岁月里/蜿蜒蛇行/穿过镇子和城市/需要一位老朋友戳一下这记忆的蛇/让我感到它伸向过去"(梅丹理《我和乔治》)垮掉的一代是一种生活方式,而不仅仅是一堆愤世嫉俗的修辞、造句。“他们套着短裤蜷缩在没有剃须的房间,焚烧纸币于废纸篓中隔墙倾听恐怖之声,他们返回纽约带着成捆的大麻穿越拉雷多裸着耻毛被逮住……夜复一夜地作贱自己的躯体,用梦幻,用毒品,用清醒的恶梦,用酒精和阳具和

数不清的睾丸……”(爱伦·金斯堡《嚎叫》)他们真这么干,身体力行,知行合一。“一片片灰色/在这阳光跌落的地方/房屋似乎更重了/既然他们已经离去/事实上/它在记录的时间内变空/曾经产生平局的时刻/一场比赛退去/缓缓地退进黑夜/未来学院正在打开(《乔·利维坦》约翰·阿什伯里)与垮掉的一代不同,这是想象和分析的结果。约翰·阿什伯里不是一种出类拔萃的生活方式,他很平庸,他的一生几乎看不见他的身体。脑满肠肥。(“……我渴望/纪念碑,”她说。“我要比喻般地/运动,就像波浪爱抚没有思想的/海岸,我认识你们这些人/你们将献出每一件我不想要的/好东西。但请记住/我死的时候接受了它们。”“……一个超然的/形象,一个并非为我们发生的奇迹。”——阿什伯利) 2017年9月3日,这位教授,美国当代最重要的诗人之一于纽约的家中去世,享年90岁。梅丹理走的是金斯堡这一路,垮掉的一代兴起的时候他们还是学生或者刚刚出生。大学里随时可遇到模仿嬉皮士打扮的诗歌教授,他们像奥登评论的那样:“……意识到如果他忠实地对待这个世界的本质,那么他必须接受奇怪的意象的并置,因而他会被诱惑去制作雕琢而且古怪的作品……”(奥登:《约翰·阿什伯利的一些树》)要再遇到金斯堡这路人可就难了。我们相约在大都会博物馆门口见面,他个子高大,披着长发,穿着邋遢,表情有点为生计所迫的玩世不恭,一看就是金斯堡那一代人的儿子。垮掉的一代如今已经销声匿迹,成功者进入了上流社会,频频出席各种诗歌节。剩下不多的散兵游勇,依然缺少吃的,自由而寂寞。我们穿过中央公园,一边谈着拒绝隐喻。梅丹理写诗,在台湾学会了汉语,精通,一直在研究道教。他这几个月在昆明,那几个月在北京,忽然出现在印度,忽然出现在费城,出现在这里,出现在那里,居无定所,这是一种生活方式,他喜欢自己背着自己的家,就像凯鲁亚克那些人。现在,我们在中央公园里走着“……凉爽清流边 /风声簌簌在苹果树梢/ 片片颤抖的绿叶 /倾泻下沉沉睡意……我们在午后变老……”这是王红公(Kenneth Rexroth肯尼斯·雷克斯罗斯 )的诗,我们谈到了他。 他一生都在翻译杜甫。“如果说以赛亚是所有宗教诗人中最伟大的,那么杜甫就是非宗教的。但对我来说,他的诗歌是唯一有可能经得起给二十世纪划上休止符的这个纷乱年代的考验并留下来的宗教。你必须怀有艾伯特·史怀哲所说的“敬畏生命”的态度,才能理解和欣赏他的诗。存在的,即是神圣的。我已经翻译了相当数量的他的诗,他陪伴了我四十个年头。他使我成为一个更好的人,一个理解力更敏锐的人,以及使我成为了一个——我希望——更好的诗人。”王红公死于1982年。庞德曾经影响了一群美国人,他们迷恋中国,诗歌、儒教、道教、寒山……如今他们一个个死掉了。

当我们与萨福在一起

肯尼斯·雷克斯罗斯

我们躺在新英格兰一座荒凉农庄

满是蜜蜂的废弃果园里,

夏天在我们的发中,夏天的气味

在我们成对的身体中,

夏天在我们的嘴里,夏天

在这个死去的希腊女人

明亮的、断断续续的诗句中……

当我们,和萨福一起,靠近死亡。

我的眼睑在你披散的头发的秋天里

沉入睡眠。

你的身体在我的臂弯中

在睡眠的边缘移动;

仿佛我怀中抱着的

是一只鸟

充满了夏日黄昏的天空。

(马永波译)

纽约有许多博物馆。自然历史博物馆,阴森森的。里面陈列着各种动物的死尸。MOMA主要展出现代艺术。有一天里面展出马蒂斯的回顾展,我和李劼约着去看,以前只看过几幅,这次仔细看了一遍,觉得他的线条还是过于僵硬。李劼对马蒂斯赞不绝口,他来纽约十多年了,一直待在纽约的一个房间里写作,在台湾出版他的书。他是一个滔滔不绝的人,我们相识于昆明,一个遥远的雨夜。大都会博物馆,大部分作品是固定的,永远在那里,只有地震可以移动它们。这既是作品本身的品质,也是展览馆对它们的尊重。大门口有个黑人在吹黑管,几年前我去的时候,他在吹南美曲子,现在他吹中国歌曲。也有许多临时展览,我遇见了Leon Levinstein的摄影展。我一向喜欢直接看作品,然后再了解作者,如果喜欢的话。我非常喜欢这个人的照片,一看就知道是我同类,我指的是看世界的立场。看看那个边走边扣领扣的青年,蓝波不就是这样走过巴黎街头去写诗吗?回去就查资料,Leon Levinstein 1910年生于西弗吉尼亚州,后来搬到纽约。罗伯特·弗兰克的朋友。从1946年开始,他花了35年的时间拍摄纽约街头的陌生人,作品从不被市场看好。他拍下的那些瞬间已经进入无意识的层面,然而无意识的是资料性的。这是摄影最难弄的东西,非文学性,比布勒松的东西更有力。这不是架起脚架等来的,是“自己出来的”,不知道有什么意义,但魅力无穷。他说:“大多数人只看到他们期望看到的。作为一名摄影师,如果足够好,他将看到一切。”诗意是先验的。世界已经在那里,“偃卧于巨室”,何须再摆布,看就是。

纽约大都会博物馆的门票是捐赠式,你想给多少就给多少。就是只给一美分,也可以进去。这种门票制度足见它是伟大的博物馆,心胸宽广,自信自豪也信任观众。最近,大都会博物馆的售票处写上了“大人票25美元”。有些旅游团利用了门票捐赠式制度,私下收团员25美元,却用一美分去买票。博物馆发现了,针对导游做出了规定。原来的规定并没有作废,还是你愿给多少就给多少。有一天我看到十多幅格列柯,以前只在巴黎看过一幅。格列柯的东西充满激情,像蓝色的火焰。与就在附近的梵高对比,那也是个燃烧的画家。格列柯的燃烧是宗教性,梵高的燃烧是精神性的。两人都很狂热,祈祷般的画面。还有俄罗斯画家列维坦的作品。我20岁时,看到他的《薄暮月初升》的印刷品,非常感动。俄罗斯的薄暮就像昆明,昆明是一个薄暮之城,有一种秋天的气质,虽然没有一棵白桦树。在中国馆里面,有云南的青铜作品。阿嵯耶观音,来自大理国,还有一尊大黑天神。另一天我和弗睿、多多进去,再去看伦勃朗,多多照了一组像,将我和弗睿的像与伦勃朗的肖像重叠在一起,出现了一种奇特的效果。

有段时间,我隔天就去里面逛一趟。从法拉盛乘地铁到中央公园大约是一小时,大都会博物馆就在中央公园旁边,一张票可以多次出来又进去。看累了,我便到马路对面的中央公园里面睡觉。有许多人在中央公园里睡觉,那是一个睡觉的好地方。我们吃了包子,喝些水,各自倒头躺在草坪上,头上是一棵大树和蓝天。第二天,弗睿的表哥大喊起来,我们带回来一种红色的虫子,爬在他的床上,把他咬的全身都是疙瘩。他表哥用老家的办法,弄了四个大碗,盛满水,将他那张床的床脚都移到碗里,虫子还是狂咬,最后只好把所有被褥都扔掉。他表哥一直怀疑虫子是我从中国带来的。这些虫子是怎么过的海关,我一直在寻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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