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鸫是哑剧中不起眼的角色(二篇)

2019-11-22 23:39
雨花 2019年5期
关键词:柳宗元天堂李白

苍 耳

二十个人与一座桥

一个明知故问的傻问题是:二十个人走过一座桥,请问走过几座桥?

答曰:当然是一座!

美国诗人史蒂文斯回答是“二十座”:“二十个人走过一座桥/到达一个村庄/那是二十个人走过二十座桥/到达二十个村庄”(《宣言的隐喻》),诗人的回答并非仅关涉诗意,它确乎揭示了事物被忽略的某些本质方面。倘若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来回答,他会说,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也不能两次走过同一座桥。史蒂文斯在诗里叹息“这是一支古老的歌”,似在回应赫拉克利特的著名判断。

赫拉克利特强调在历时的流波中,白云苍狗,事物刻刻在变;史蒂文斯侧重在共时的花园里,人的秉性、境界各异,术业与眼光各异,同一事物呈现于人们眼中也会迥异。史蒂文斯另有一诗《十三种看乌鸫的方式》,其深层意蕴也类似,诸如十三种之三:“乌鸫在秋风中盘旋,/它是哑剧中不起眼的角色。”同一座桥,在商贩、哲学家、诗人、船工、流浪者、扒手、钓翁、建筑师的眼中怎么可能同一?他们会突出桥的某一侧面或特征,而忽略其他方面。船工留心桥的高度,流浪者在意桥洞的宽窄,钓翁关注桥与流水缓疾之关系,商贩紧盯桥头的位置,造桥师则琢磨桥的结构。一座桥由设计师、工程师、工人们严格按图纸而建造起来,即便施工精确无比,桥梁在流水、风和时间中也会产生偏离。德国作家海因里希·伯尔说过,造桥预先会做很多计算,所有的计算都是科学的。但是最后无论你计算如何精确,总会有那么0.5毫米误差。这个误差是什么?这个误差就是诗歌,就是上帝,就是虚无。从这个意义说,此桥已非彼桥了。

当然,史蒂文斯并未忘记众所周知的“常识”:“二十个人走过桥/进入村庄。/那是/二十个人走过一座桥/进入一个村庄。/这村庄不愿显露自己/但肯定有自己的意思……”与其说是“村庄不愿显露自己”,不如说“二十个人”囿于同一观念、思维和视角,看不见事物的真谛。倘寺庙里有二十个僧人,他们眼中的释迦会一样吗?譬如李贽,晚年也入寺为僧,他在与友人书中说:“其所以落发者,则因家中闲杂人等时时望我归去,又时时不远千里来迫我,以俗事强我,故我剃发以示不归,俗事亦决然不肯与理也。又此间无见识人多以异端目我,故我遂为异端以成彼竖子之名。兼此数者,陡然去发,非其心也。”(李贽《与曾继泉》)如此坦称落发为僧之目的,恐不多见。李贽处世待物,皆特立独行,我行我素,落发为僧实为避世之需要,释迦在他心中不过一可爱老头。

譬如济公和尚,说过一句名言:“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在他眼中,戒在佛在固然重要,有时戒破佛留也并非昏聩。当草寇王嗜杀成性,为救度一方生灵,禅师劝他戒除杀业,草寇王挑衅道,只要禅师喝酒吃肉,立马放下屠刀。此时的禅师是信守戒条,还是救度众生?也许更多的和尚选择前者,而济公和尚选择后者。明末有个破山禅师,面对草寇王李立阳,也是这样做的。问题是,后世竟将此言奉为圭臬并作为破戒依据,实在大错特错。济公和尚之破戒是有特殊境遇的,而且其言还有后两句被有意无意忽略了:“世人若学我,如同进魔道。”此一告诫,实在有大意味。大境界是追摹不来的,弄出东施效颦的笑话倒无碍,造成假和尚盛行实乃佛门之大不幸。

日本江户幕府时代也出现过类似情形。1614年,德川幕府下达对天主教的禁令,驱逐外国传教士和天主教徒。大量的教徒被淹死、烧死,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后来幕府将军发现仍无法扑灭民众的信仰,便采用另一种方式:用酷刑迫使教徒宣布弃教,强迫他们往耶稣像吐唾沫,践踏圣像。现代作家远藤周作为此创作了长篇小说《沉默》,主角名叫罗德里哥——刚进入日本不久的葡萄牙耶稣会传教士。罗德里哥被捕后,为逼迫他弃教,当局对三名日本信徒施以“穴吊”之酷刑:捆绑四肢并吊在洞穴上,耳朵被打穿了,血慢慢流下来。罗德里哥目睹惨状,灵魂受到煎熬,信仰遭遇困境:选择救人,他不得不背弃信仰;选择坚持信仰,三个教徒要为他的信仰殉葬。无论做何种选择,他注定是令人不齿的罪人。在经过长久的痛苦思索后,罗德里哥毅然选择以践踏圣像弃教来拯救生命。罗德里哥走上与他的恩师费雷拉同样的道路,然而他并不懂得费雷拉深藏心底的绝望:“日本人也没有思考超越人类存在的神的能力。日本人把经过美化、渲染的人称为神,把跟人同样存在的东西叫做神。但是,那并不是教会的神。”因此,“天主教之所以灭亡,并不是你们认为的是因为受到禁止或迫害的缘故,这个国家存在着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天主教的某种东西。”悲哉哀乎!

倘若《最后的晚餐》中的十三人走过一座桥,必定也是十三座桥罢。上帝固然是造物主,但也不希望每个人都一样,基督也是。二十个基督徒心中的天堂肯定也不一样。但丁的天堂分为九层,越往上的灵魂越高尚,直至越过九重天,那才算真正的天堂,圣母和所有得救的灵魂在那儿,经圣母允许,便能一窥三位一体的上帝。而在美国诗人加里·斯耐德那儿,动物们也应该上天堂。他说他父母都是社会主义者,也是无神论者。但在文化上,他们认为星期天还是要去教堂。“教堂离我们一公里,要走一个半小时。八九岁时,我六个月大的小牛死了,我就问教堂的牧师,小牛会不会去天堂,他说不会。我说,那我就退出啦,我的牛不上天堂,我才不来。”如果牛也上天堂,小狗也上天堂,但丁肯定不同意,保罗和约翰会同意吗?

“我有三颗心,/就像一棵树上/停着三只乌鸫。”(史蒂文斯:《十三种看乌鸫的方式》)

李赤其人

唐代有个诗人追慕李白,宣称“吾善为歌诗,诗类李白”,且自号“李赤”。然而李白这个铁杆粉丝,从盛唐至今一直受人讥笑和咒骂。查此君并无恶行,《全唐诗》刊载其诗,无非有点狂气和傻气。他之所以被讥骂,主要源自柳宗元笔记小说《李赤传》。按理说,名之曰“传”应据实而书,但柳宗元不是这样。他取材于笔记小说《酉阳杂俎》,完全不靠谱,却一口咬定:“李赤之传不诬矣!”

这种口气这种胆气似曾相识让我不寒而栗!

不妨先看看《酉阳杂俎·独异志》是怎样写李赤:厕鬼姓郭,未知其名。唐贞元年间,吴郡进士李赤与赵敏之结伴游闽,途中在浙地住客栈。晚上忽有一妇人入庭中,熟睡中的李赤惊醒后起身,走出去与妇人搭讪,很久才回房里,取纸笔修家书一封:吾被郭氏选为婿。写毕又出庭,妇人抽出巾带勒住李赤,赵见状大叫,妇人慌忙逃走。次日,他俩继续南行,结果大白天李赤竟走失了。寻至茅厕才发现李赤坐在那儿,赵遭当头怒喝:吾正送礼答酬,被汝惊散!他俩又走一天来到闽地,旧友设宴招待,席间李赤又不见踪影。赵急忙往茅厕奔,但见李赤僵仆于地。赵心想他必为厕鬼郭氏招去为婿了!这个荒诞不经的故事涉及两个人,但重在“述异”——记述厕鬼的诡异故事,而非写李、赵这两个人物。

可是柳宗元不这样写。他舍去赵敏之,将笔墨集于李赤一身,还将故事地点改在宣州,因为李白在那儿留下游踪和不少诗篇,这样写更可信。古时丑化某人的功夫也久经锤炼,其一是先从道德上灭你。《酉阳杂俎》并无道德谴责的内容,有个细节是李赤修书,一看即知他未婚,否则岂敢告知家里?《李赤传》就不同了:李赤住宣州客舍遇一女子,竟如痴如狂地要娶这女子。朋友大惊,知道他有妻室和老母,怎能这般胡来!那女子逃离客舍后,李赤便开始修书,显然是写情书。如此一来,李赤不是垃圾也是垃圾了,自然遭万众唾弃。

其二是写你精神癫狂,用柳宗元的词语叫“病心”。这一招更奏效。我们读鲁迅小说《狂人日记》,就领教过“被狂人”的厉害。其实那不是鲁迅的虚构,也不是他的发明。翻遍史册以及现代编年史,都不难发现这种“被狂人”的案例。柳先生又添油加醋地写道:李赤写完情书后上厕所,待在里面久不出来。朋友进去瞧见他双手抱着一个瓮在傻笑,继而做出倒插粪坑的动作,朋友赶紧拽住他,拉他出厕,李赤怒斥道:吾已升堂面见吾妻。吾妻容貌举世无双,她住的宫殿宏大富丽,洋溢着椒桂芝兰的香气。回头再看汝等世界如浊臭的茅厕!吾妻的住处,与皇帝住的钧天、清都无异。你为何要害吾到此地步?

柳宗元接下来写李赤又投厕三次,被朋友救三次,最后一次终于溺毙在茅坑。柳宗元为何要比《酉阳杂俎》多写一次?原因很简单,这样才能显出李赤“病心”甚久,已病入膏肓无可救药,再归之于“厕鬼”,于是“被狂人”故事就圆满了,无懈可击了。

当然,柳宗元的重心并非在“厕鬼”,而是借李赤“病心”和“受惑”来抨击时弊,敲打世人:“今世皆知笑赤之惑也,及至是非取与向背决不为赤者,几何人耶?”这是柳氏的惯用套路,先藏寸铁于袖,再叙奇闻异事,末了出其不意刺之。倘就寓意而论,柳宗元是不错的。但我还是想不通,他为何不虚构一个人物譬如“李黄”或“李紫”,却偏要拿一个善良但不乏弱点的诗人开刀?

取其真人却虚编其事,柳宗元实在开了个恶劣的坏头。

李赤何“病”之有?其一他不抄袭,自创自乐。《全唐诗》录其诗达十首之多,诸如《姑熟杂咏》《谢公宅》《凌敲台》《桓公井》《望夫山》等,未见有人指摘他抄袭或模仿别人的诗。

其二他不更姓换名,更不冒名。他取名堂堂正正:鄙人叫李赤!世有李白,当然就有李赤!此君憨狂可爱,至于他仰慕谁,向谁叫板,那是他个人的权利。李白不也追慕谢灵运、谢朓么?所谓“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甚至要“脚著谢公屐,身登青云梯”,好似得了恋物癖,可曾见过有人嘲笑过李白?李赤的表现光明磊落,跟冒充李魁的那个李鬼不可同日而语。苏东坡在《书李白十咏》中说,他经过姑孰堂下,读到李白《十咏》,其中一首这样写:“爱此溪水闲,乘流兴无极。漾楫怕鸥惊,垂竿待鱼食。波翻晓霞影,岸叠春山色。何处浣纱人,红颜未相识。”用语浅陋令人生疑,王安国说此乃李赤诗,果然在李赤集里找到。假若李赤真想冒充,不至于傻到将此作收入个人诗集吧。《李白十咏》必为好事者所为。坡公对李赤的诗有个评价:“今观此诗,止如此,而以比白,则其人心恙已久,非特厕鬼之罪。”就是说,诗不过如此,不算太差,若跟李白比,那便是“心恙已久”!可见《李赤传》施加的“被狂人”极具杀伤力。事实上,李白殁后,伪作不断,坡公在《书李白集》一文中多处指谬,但并未归之于李赤。

其三他不攀附权贵,以自比太白为荣。考李赤一生行状,乃吴郡(苏州)举人,一介书生而已,生平不详,但喜游历是肯定的,诗作多为歌咏名胜古迹可以为证,诸如“迥出江水上,双峰自相对。岸映松色寒,石分浪花碎。参差远天际,缥缈晴霞外。落日舟去遥,回首沈青霭。”(《姑熟杂咏·天门山》)写得诗意盎然,清通可喜。

李赤固然是小诗人,或称三流诗人,但唐代诗歌的璀璨星空正是由大小不一的星星连缀而成。然而史册往往忽略那些黯淡的小诗人们——他们沦入尘灰的命运轨迹,那些不幸和挣扎,寂寞和无奈,早已烟消云散了。他们偶或被记住,竟如李赤这样遭人诬蔑而无法洗刷,受后世嘲笑而无力辩护。历史理应还给小人物一个公道,给弱者的亡灵以起码的慰藉与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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