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岭
人一旦丧失了向内聚敛“爱”的能力,便只能放诞其激情。
多年以来,每当我以玩世不恭的心态与其他女人厮混完毕,总陷入人生的低谷,想起张剑离校前跟我讲的一句话:“世界上从来不缺女子,缺的是动人的女子。”这时候我独自措身于黑暗中饮啜悲伤与绝望,心境凄然,陷入对李晓迪的怀念中。
多年以后,张剑已经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富翁,大腹便便,颐指气使。这种局面使我不由自主地回顾起人生中经历的男男女女。马尔克斯说,世上的人分两种,大便通畅的和大便不通畅的。在我看来,分为循规蹈矩的和勇于冒险的,尽管后者常不免沦为涸辙之鲋。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所有半途而废的人似乎都得偿所愿,过上了理想生活。而那些笃于学而精于勤的人,无一例外地不能励于能。所有紧抱生活这棵大树为他们规定的道路而战战兢兢不敢撒手之辈,如今的成就仍在于他们紧紧抱着那条道路。他们无力跳出“不可战胜的生活”的围栏,处境与张剑这类说退就退的人形成了极端对照。而今的我,则如您所见,在无耻地努力做一名作家。这两个让人联想到羞愧和无能的字正是这个时代给我的馈赠。我之所以敢于把它们安在自己头上,乃是因为我对“作家”和“流氓”在知识学上的关联理解如下:流氓径直在大街上拦住心仪的女孩表达爱慕之心,作家则给钟情的姑娘写情书。口头表达和书面语形成的差异在我屡战屡胜的往事中坚定了信念。我不成作家谁成作家!
与此同时,“作家”两个字给人的印象更像一个体面的“称呼”(而今似乎连体面也给扒了),完全算不上一种“职业”。故此我的谋食之道就是跟着定居北京的张剑四处招摇撞骗。他给我安排的唯一工作即是陪那些唯恐自己年老色衰而拼命涂脂抹粉的中年女客户吃吃喝喝。随着我那妙语解颐的天赋在这类场合大放异彩,我同时练就了一套一望便知面前的女人是否对我怀有好感的本领。通常而言,这种感觉是一触即发的,会迅速在两人的眼神中形成默契,对不对味就那么一下。其中小部分会在饭后约我,如果再对我进行思想教育并试图从这种“堕落与逆境”中挽救我的话,那这笔生意铁定做成了。
我就这么浑浑噩噩荒时暴月地活着。直到有一天,我们在“撅屁股的公鸡”酒吧举行盛大派对。所有人在震耳欲聋的乐曲和灯光昏暗的氛围中拼命喝酒,生怕每分每秒未经充分搅动和挥霍即溜之大吉。人们高谈阔论,隔着桌子和对面的人“碰杯”。当身着西服的张剑趴在吧台上与女人吹牛时,我正一如既往地即将进入新一轮的大醉,并为眼前差强人意的生活与这个时代纸醉金迷的氛围相得益彰而稍感宽慰。
夜色深沉,酒欢人散,张剑一如既往回去找他的半老徐娘。我再次被遗弃在杯盘狼藉、人去楼空的角落里,斜靠在沙发上,试图对生活做最后的殊死抵抗,无力地抬起胳膊跟吧台上的人说,再来一瓶葡萄酒,有劲儿的。服务员端来一个大容量玻璃瓶,上书四个字“冰湖烈焰”。我盯着这个陌生的名字凝视片刻,竖起酒瓶斜眼查看酒的度数,感到胃部急遽翻滚,作势欲吐。这时候对面坐下一个女人。我瞟了她一眼,冷冷道:“已经深夜了,屋子里灯光黯淡,何必戴墨镜呢?”双手一摊,等着对方离去。
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在夜店寻找生意的小姐。我反感在如此凄然的心境下遇到这类人。如今的妓女绝非历史上的秦淮八艳,甚至连八大胡同那种名正言顺的都不算,而是身份不明遍布社会各阶层的“良家妇女”。她们打扮入时,背包里装着一打难辨真伪的名片,眼光锐利,八面玲珑,出入于各路高档饭店、夜总会、酒吧和会所,时而独来独往,时而群胆群威,四处流窜,穿针引线,大肆吞吐,扮演着这个社会最耀眼的暗疾。你极有可能遇到货真价实去掉引号的良家妇女,不无悲哀地意识到,整个社会在急遽发酵的过程中破碎了,丧失了大大小小的边界,覆水难收。
正当我在这份具有思想性的感慨中自我陶醉时,对面的人一动不动,无声地看着我,一股冷艳的气息透过墨镜从灼人的眼球向外喷涌,咄咄逼人。我眨了眨眼,醉意朦胧地看着她,皱眉道:“您是哪位,咱们认识吗?”一片沉默。
“如果您打算给我上一堂哑语课,或者始终这么干坐着,那劳驾吧!”眼前的人无动于衷,我拍了拍桌子,饶舌继续:“你不会真是哑巴吧?你不动,我动!”起身欲走。
“别动了,咱们就这儿练练吧。光阴多宝贵呀,你说呢?”
“怎么练?”
“随便!”
“先练酒吧,这样容易入戏!”
“行。”说话间她抄起一个玻璃杯满满斟了一杯酒,端着杯子说,“我先干一杯!”仰头咕咚喝完。我顿感困惑,眯眼盯着她仔细端详。秋天的风在玻璃窗外呼呼地刮,冷空气从窗户缝隙中丝丝往里钻,发出呜呜的声响。她穿着一件厚厚的翻领风衣,脖子上围着色彩黯淡的丝巾,墨镜下的面孔冷峻、森然,身体凝固在椅子上,寂然不动。虽然心下有些疑惑,想到有个人可以对饮,我又有些兴奋,找出两个略小的杯子,抓起酒瓶分别给两人斟上,对她说:“这酒度数很高,咱们慢点喝。”
“我听你的。你说怎么着就怎么着。”
“说实话,你比平日里那些扭捏作态、欲说还休的女人爽快多了。这样挺好!干一杯!”
她举起酒杯与我碰了一下,仰脖喝净。
“其实我不是你说的那样,挺烦人的!我过去的男朋友一见我就望风而逃。”
“那肯定是个不懂欣赏的粗人,混蛋!就说咱俩——你给我的感觉,刚认识几分钟,我可以负责任地说,你是个与众不同的女人,看上去冷若冰霜,行为却富于极强的主观条理,能瞬间让人感到人生的存在具有其偶然之中包含的合理性——咱们再干上一杯。”我举杯再喝,对方亦然。
“你是不是一见到感兴趣的女人,就跟人家谈人生?”
“我就说嘛,你这人不简单,能猜透人的心思。”
“接下来是不是痛述你不堪回首的往事?”
“一针见血!再不干一杯真对不住这良辰美景遇知己的夜色啦!”我继续倒酒。
“别这么干喝呀。咱们玩个游戏吧,助助兴。”
“可我就喜欢你一杯我一杯地这么干,一旦加上什么花活儿,就变味儿了!我们还是应该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专注于其本质,而不是无限制地胡乱延伸。对于酒,最忠诚的行为就是把它喝喽。”
“游戏简单,就是你一杯我一杯地喝,谁少喝一杯谁是王八蛋——”
“说得好!”我插了一句。
“我的意思是,加一个说话的环节。每喝一杯,就向对方提个问题。先说好了,不能问对方名字、职业、年龄,除此外一概要如实作答,否则就不玩!”
“谁问谁答?”
“随便!问题出来总会有答案的。”
“成!我正愁如何度过这漫漫长夜。你很聪明,懂得如何给生活添彩!”
“咱们开始吧?”
“行。”
“你能保证你所做的回答句句如实吗?”
“活到这把年纪,我真不知有什么可以向一个陌生人隐瞒的。何况是你这么个善解人意的女人!我今天要向你敞开我的心扉。”
“那好吧,干杯!”
“干!”一饮而尽,我继续倒酒,并且对她说,“你可以提问了。”
“可是我一时不知该问什么好。真的!你问我吧。”
“你这么一说,我更不知从何谈起。人生看起来太单调了,尽管历经风雨,往事如烟,但没有什么事情值得去激动和纪念了。随着雄心的一落千丈,现实的壅塞不通,连那种凡事一窥究竟的好奇心也丧失殆尽了。搁在以往,我面对任何女人都会兴致勃勃,如果是漂亮的女人,那就更不用说了。说至此,恕我冒昧,你是个漂亮的女人吗?”
“在你们眼里,是不是女人只分漂亮和不漂亮两种?”
“这仅仅是一种两分法。其实还可以分为动人的和不动人的。但更多时候,女人分为戴着面具的和不戴面具的。比如你,给我的感受就是戴着面具的那种。我之所以这么认为并非因为你的墨镜,而是一种直觉。通常而言化妆的女的都是面具女郎。这与年龄无关,也无关审美,哪怕年过花甲。人终生暴露在人前的正是那张脸,对它的任何粉饰都将带来不真实的魅影。就真实来说,丑陋、衰老不过是自然的恩赐,何足挂齿与堪忧。当然,这些都是在下的一己浅见。凡事均有例外。例外正是我们梦寐以求的,就像妓女的贞烈和淑女的放荡一样,同样惊世骇俗。说了半天,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我当然漂亮。大家都这么说,我自己也这么看!”
“够自信!自信的女人才敢独自面对生活,勇于担当。你绝非那种奔走在各路夜店的交际花,你是干什么的?”我意识到眼前的人来路蹊跷。酒精的作用正使我的思维走向迷茫和混乱,各种细微的声响,调酒师的动作,风声,街头的汽车,乃至对面大楼上巨幅广告屏的灯光转换声,全部清晰地进入耳中,彼此交杂、湮灭。我努力摇摇头,尽可能地保持清醒,盯着眼前的人。
她笑了一声,轻声道:“你违反规则了。我们说好不问姓名、职业、年龄的!”
“抱歉,自罚一杯!”我端起酒杯被她伸过来的手按住,“咱们不罚酒。我陪你!”
“不胜荣幸!”我乘势抓着她的手俯身过去亲吻其手背,感到它温暖细腻,抬头道,“我们喝个交杯酒如何?”
“好啊!”说完话她解下脖子上的丝巾,把米色风衣脱下来搁在旁边的条椅上,耸起肩膀左右撩了一下卷曲的长发,裹在驼色羊绒衫里的乳房随之向前一颤。我们端起酒杯相互凑近,右臂环绕对方脖子将酒费力地送进口中,一股女人的身体气息混杂着热气包围了我。此时我再也无力忍受,松开她伸手指了指洗手间的方位即离席而去。盥洗池发出的呛鼻气味与胃部过量的酒精里应外合,使我像个水枪管子一样目睹自己嘴里射出的黏稠物直接打在镜子上,力道如此之大竟使我后撤半步。我透过镜子上斑驳的秽物看到面色苍白的一张脸,目光暗淡,神情沮丧,污秽不堪。迟疑片刻后,我打开水龙头掬起水清洗面部,恢复了大半清醒,踉踉跄跄扶着半人高的廊柱和桌椅回到座位,要了一杯水,猛喝几口,不好意思道:“见笑了!”
“没事吧?”
“没事!”
“那咱们继续?”
“当然!我吐了,满血复活了。”我抓起酒杯一饮而尽,“既然不许打听年龄和身份,那么只能捕风捉影似的谈谈人生。人生啊,人生!”我敲着桌面,“人生是空洞的。你我在这一点上可谓殊途同归。我已经很久没有接触女人了。你呢,你多久没有接触男人了?”
“要多久有多久!”
“没错,我刚刚从你身上闻到了孤独的味道。据说没有男人,女人容易衰老。如今这个社会,养生学正大行其道,你不该如此。”
“那我该如何呢?”
“见到喜欢的男人就主动出击,岁月不等人。当我回顾那匆匆逝去的青春韶华,我好不后悔!”
“后悔又怎么样,有谁不后悔呢?”
“那倒也是,人生道路是唯一且不可逆的。或许这是悲情所在吧。因此你更要把握时机,让自己的生活趋于多样和精彩。”
“我也想这样,可没人帮我,你能帮我吗?我不认为咱俩有能力开辟一场艳遇!”
“那可没准,你住在哪里?”
“白塔寺。”
“嘿!我也住那儿。你具体是?”
“鲁迅博物馆后的宫门口四条。”
“嘿,我五条。咱俩就差一条。为了白塔寺干一杯!”
“干!”她举起酒杯,嘴角露出笑意,“你觉得咱们是不是特别有缘分?其实我每天都要从四条穿过去,走路去东头的川菜馆吃饭。”
“是那家‘成都美食’吗?”
“白底黑字的招牌。老板个头不到一米五,老板娘蜂腰肥臀,身材纤细。我喜欢他们家的回锅肉。坐在那儿吃饭,总是想,这么天生丽质的女人,怎么就跟了他了?”
“对对,潘金莲嫁了武大郎。一个一等一的美人——她还怕他!世界上的事儿就这么难于解释。有句谚语,好白菜都让猪啃了。听起来粗鄙不堪,可是我们活得年纪越大,就越觉得那些市井中的俚语不仅寓意上别具一格,其本身更无可厚非,完全担得起表述的意义。但是从反面来说,这不正是生活本该遵循的原貌吗?一切都袭故蹈常,庸俗无味,毫无预料之外的新奇,那种死气沉沉、一成不变的日子,才令人畏惧。那样,我们连一点谈资都找不到,该多么枯涩呀!为了潘金莲,干上一杯!”我举起酒杯。
“为了武大郎!”
几杯酒下肚,眼前的人依旧言语清晰,神色镇静。瓶里的液体已经下了一半。我盯着她,那个巨大的椭圆形的墨镜很不规则,周围落下烫过的卷曲黑发,耳朵深埋其间。她的下巴和嘴由于墨镜的对照而显得异常小,身体倚在圈状的皮质沙发里,纹丝不动。屋内光线黯淡,周围的响动越来越轻,渐渐趋于无声。这种场面多少有些怪异,使人如芒在背。我再次感到尿急,借着上厕所的机会跟吧台服务员要了一支烟。我从不吸烟,在尿池前吸了几口,感到呛人,剧烈咳嗽起来。从厕所出来,大厅里发出男女交杂的嚷嚷声,转过角看到几个中学生,坐在不远处的圆桌旁,正捧着酒水单大肆要酒。我落回座位,无奈地看着对面的人。她盯着新闯入的一伙人,淡然道:“我的孩子要生下来的话,也该这么大了!”我扭头看了一眼,那些孩子无一例外穿着巨大的粗腿裤,男孩子顶着高耸的棒球帽,女孩子梳着类似道姑的发型,正低头拨弄手机。
我整了整衣襟,端坐于座位上琢磨,怎么才能把对面的人灌醉。半天了,我还搞不清她的来路,眼前的局面似乎完全受她的引导。这令人愧赧,沮丧。我想着她大醉后瘫软在座位上,意识紊乱,词不达意地向我供述有关她的故事,唯有如此,才能让眼前的夜晚更加完整,稍慰我心。我畏惧被动的局面,畏惧那些酒量巨大、意志深沉的女人。越是这样,越是无法遏制战胜她们的冲动。中学生兴奋地喊叫,关于某首歌的歌词被反复传递在他们口中。寂静中突现的喧闹令人猝不及防。桌上的酒杯已经重新斟满,我用拇指与食指端起来,凝视透明的液体,来回捻动酒杯。她的面容与身体透过玻璃杯变得难以看清。我对她说:“嗨,还是继续干杯吧!”她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动作在昏暗的墙壁下很像一个旧时代的影像。我看着她,问道:“你为什么大半夜跑到酒吧来?”
“为了找你喝酒啊!”
“找我?”
“对!哈哈。”
“你确定这件事情吗?”
“确不确定我都坐在这儿了。要是非把一切都搞得那么确定,黄花菜都凉了是不是?人生苦短,长夜漫漫,咱们喝酒吧。我要是和你连干三杯,你不会拒绝吧?”正合我意。
“拒绝女士的邀约,无论如何,这种粗鲁的行为都要受到谴责。咱们痛快地喝吧。”
三杯酒下肚,眼前泛着荧光的玻璃桌面开始向上漂移。头顶的吊灯和窗户变得影影绰绰,大声喧哗的学生看上去面容光洁,童真未泯。对面的女人正辐射出逼人的热量,像温暖的灯光笼罩着我。她的衣服反射出柔和的光,看上去鲜艳、夺目。我的大脑被急遽上升的酒精所侵染,像所有酒鬼那样沉入最后盲目乐观的情绪中。我盯着她,开心地问:“你也住在白塔寺,嘿,你也住在白塔寺。这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俗话说,上天的安排最大。我现在,对此深信不疑。说说,你都有什么爱好?”
“不好说。过去喜欢看电影,小时候喜欢踢毽子,有一阵喜欢逛商场。现在嘛,除了钱以外,很难对什么提起兴趣了。”
“彼此彼此,我如今也趣味索然,百事不为了。其实我对钱都没兴趣,挣钱太累了,几乎掏空了我的灵魂。年轻的时候我喜欢吃,喜欢女人,走在大街上看着琳琅满目的饭庄和熙熙攘攘的人流,总是蠢蠢欲动。那时候有使不完的劲儿,看到什么都想尝一尝。真是岁月无情,白云苍狗。现在真不知道什么事情能提起我的兴趣。哪怕在大街上看到交配的狗,都懒得再看一眼。小时候我们可是要用木棍把连在一起的狗担起来的。哈,这事儿你肯定没见过吧!”
“见过呀!”
“你见过?”
“当然,别说现在的狗比人多,小时候我们女孩子见了这种场面,脸红归脸红,看的心还是有的。”
“那我可要好好地跟你说上一说了。狗这玩意儿吧……”
“行行,打住吧。咱们还是说说吃的吧。美食!”
“噢,抱歉,酒后失态。见谅!美食,美食,那就还从街口的‘成都美食’谈起吧。我喜欢川菜。从纬度分布来讲,越往赤道走越讲究吃,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在走向大众的时代,单属于南方。粤菜极端讲究食材和烹饪细节,它们那敲骨吸髓式的饮食文化由来已久。然而我们这些淮橘为枳的粗人在进化了几万年之后,味蕾已经退化,喜欢大快朵颐的进食方式。我们需要赶快吃饱,以对抗冬天无尽的寒风。这种时候要我体会鸭舌头或鱼眼睛的风味差异,不啻于对牛弹琴。就我们的味觉需求而言,川菜的咸辣足矣,再细就化为无了,这正是它大行其道的秘密所在。没有北方菜那么寡淡,没有南方菜那么啰嗦,其味重和量足相得益彰,独行天下,难遇敌手。不知道算不算饮食的悲哀!在成都生活的时候,我们喜欢去街边的苍蝇馆儿。那地方的街道弯弯曲曲,两侧百分之九十的门面都是饭店,老板娘主持店面,老板在后厨作业,有条不紊。可贵的是,无论多偏僻粗陋的小店,端上来哪怕一碗两块钱的面条,绝不会辜负你的期望。不光让你吃饱,还让你吃好。如今这些馆子已经冲破盆地的边界,走向全国。酸菜鱼,回锅肉,香肠,腊肉,所有东西都简单有力,冲破你的喉咙,让你轻易进入饕餮者的角色。”
“其实我也在成都生活过。川妹子怎么样?”
“你也在成都生活过?什么时候?”我兴奋地问。
“2001年到2003年。”
“我也是2001年到2003年。你不会是住在金牛区吧?”
“对呀对呀。就是金牛区哎!抚琴小区!”
“我——操!我也住那儿呀。这也太巧了。咱们必须干一杯,为了抚琴小区!”
“干!”她看起来比我还兴奋,喝得脖子通红,灼人的双目透过墨镜边沿,风情万种地抛来一系列妩媚的光线,斜着脑袋道,“哎呀,有点多了。你说,川妹子怎么样啊?”
“其实正宗的川妹子都在山里。不幸的是,我那两年生活在成都。更不幸的是,她们已经倾巢而出,从田间野地浩浩荡荡地扑向心中的繁华都市。在成都那样的内陆城市生长起来的本地姑娘不光从小对世事见惯不怪,而且近乎疯狂地想要拥抱更广阔的世界,将勤劳与坚韧的美德全部留给了进城的乡下姑娘。她们占领了小饭馆、茶餐厅、菜市场、洗脚店与发廊,在熙攘的人群中默默无闻,大展拳脚,闷头挣钱。她们恪守职业本分,绝不向任何人敞开心扉,事实上内心脆弱,心地善良。在我租住的那个房子里,曾经住着一个妓女。我没有见过她,却从她留下来的席梦思床铺下翻出一大堆她与部队里的男朋友的通信。那个房间墙壁上贴满粉色的玻璃纸,地面铺着地垫,除了一张床和铁棍支起来的简易衣柜,以及一个盛放卫生纸的纸篓,不会再有别的了。那时候我去成都投奔一个搞文化公司的哥们,整天妄想弄一个文学网站将来几千万把域名卖出去,从此周游天下。我搬进那家伙给我所租房子的第一天,环顾房间的陈设,意识到自己的发财梦的确不够脚踏实地。我躺在那张床上,想入非非,打开灯,大半夜搜索房间的角落,在床底下翻出一堆遗留下来的东西,其中就包括那些信。从小到大,我都深信所谓妓女是没有伦理意识的,天生放荡,贪慕虚荣,不管不顾。看了她的信,我意识到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那些信全部是她写给男友的,但没有寄出去。没有寄出去,这一点耐人寻味。每封信都情真意切,夹杂着自己被迫堕入红尘的无奈与伤感。我读着信,一封又一封,感到这个姑娘不仅真实,而且着实可爱。我回想每天去公司时,步行穿过小区后边的胡同。这时候,从发廊的玻璃门后钻出衣衫暴露的女人。看到孑然一身的男子经过,她们就伸手招呼,有时仅仅用手勾,有时伴以言语——帅哥,进来耍一会儿嘛。这些话听得人心惊肉跳。路过这种地方,我总在想,我的前任租户是否也持有同样凌厉的风度呢?说到这儿,我想问,你在那儿居住的时候,遇到过这些人吗?”
“我?遇到过吧。可是我们女的从来不注意这些。”
“噢,是啊!成都,成都,你也在成都!我们俩实在太有缘分了,居然在那个八卦阵里也住在一个地方。我刚到成都时,在火车北站肮脏凌乱的广场上买了张地图,看了一眼,想起了诸葛亮。那个地方时间缓慢,阴雨绵绵,我担心自己将长期陷入这个蛛网中无法逃脱。挣扎了两年,总算离开那个鬼地方了。事实上我喜欢那儿。既然我们缘分如此深重,那你能猜到我接下来生活在什么地方吗?我现在有一种幻觉,我们一定还在另一个地方共同生活过,否则太辜负这不可解释的人生了。”
“是啊!我也这么觉得。咱们再喝上一杯吧。我来问一个问题。”
“早就该问了,你不能对我这么无动于衷。干!”我拿起酒瓶,感到刚刚下肚的一杯酒像火一样在肠子里烧起来,整个身体随着胃部的剧烈蠕动在膨胀,仿佛稍一泄气,就要怒吼和呕吐。我使劲抑制呼吸与腹部的蠕动,紧闭双唇,狂咽口水,仰头看着吸顶灯,片刻后总算平静下来,伏在桌面大声呼吸,努力提升最后的意志,盯着对面的女人。她的面孔仿佛穿透墨镜,对我淡淡微笑,嘴角上翘。驼色羊绒衫包裹的肢体玲珑有致,在幽微的灯光下暗暗闪烁。与所有美好的风景一样,她已彻底融入这堕落之夜的最后一刻。我伸手去摘她的墨镜,却被一只有力的手挡住。我抓住她的手,嗫喏道:“让我看看你的面容,我有点好奇。”
“这是下一道程序,咱们先喝酒。我来问,你来答。”
“说好了,你必须让我一睹芳容!”
“哈哈!没想到你这么想看我。到时我要不让你看是小狗,不看都不行。”
“成!有这话垫着,我就放心了。来吧,来吧,说!”
“你至今未婚是吧?”她手托着酒杯问。
我怔了一下,回道:“是。可这件事情不应该成为谈论的话题,人有各种选择权。我之所以成为现在这副样子,是因为我要成为这副样子。”
“是啊,每个人都选择自己的生活,都需要为如今这副难言的局面负责。除了出生没法选择外,很多选择都是自己做出的。其实第一刻面临的任何事儿,需要做出的选择都影响很深。比如我,记得第一次选择喜欢的红皮鞋,第一次遇到钟意的人,第一次选择一份工作。谁知选来选去,成了这副德性!”
“说得真好。第一刻的确非常重要!想想我们记忆中的第一个房间,房间里远古的陈设,床上的枕头,最初围绕在身边的亲人、朋友,初次步出家门独自行走的路线,首次过春节,第一个认识的同学,第一位老师的面容,第一块黑板,第一本书,第一次发生纠纷,第一次挨揍,所有的第一都强悍地留在脑海深处。它们预示着深重的东西:出身、家庭、环境、民情、生活轨迹、习惯的力量,等等。这些才是真正造成一个人的客观因素。在这之中,最具毁灭性力量的就是初恋。无论男女,每个人都将在这道未曾预期的洪水到来时被冲昏头脑,迷失在湍流中。有的人幸运,有的人不幸。但根本上,所有人都是不幸的。幸运的人沉浸在筹集剩余幸福的喜悦中,忘记了人的触觉四处蔓延的求索状态,更何谈反思,这是精神的不幸。而不幸者,从开始就是不幸的。人生毁灭了,生命暗淡,寓于一隅,在具体的事物中萎靡不振,唯一可能的安慰或许是在长期的静默中打开精神的缺口,进入思想的天地,但悲伤总归是主旋律,记忆垄断想象,一片断壁残垣。”
“生活就像个圈子,很多人兜在里边,彼此单向交集,两两错过。说起来真是伤心。就比如咱俩吧,我觉得我们就错过好几次了!”
“是啊。你就像一个幽灵,陡然出现在这里。我觉得这很不寻常,你不会是什么人派来的吧?我可是个守法公民,绝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儿。”
“那可不一定。你们这些臭男人,哪个所做的伤天害理的事儿不是罄竹难书。就说你吧,都伤过几个女人的心?”
“其实我老被女人伤心,真的,常常伤心欲绝。开个玩笑!你不会是下一个来干这事儿的人吧?你一定要手下留情,我已经被伤透了。来,喝上一杯。”
“哈哈哈。好吧,喝。”我们干了一杯。我估摸着应该是最后一杯。
此时我的眼神已彻底迷离,旁边的中学生在酒精作用下咿咿呀呀胡乱唱歌,抓着巨大的烤鱿鱼须往嘴里塞。死一般的寂静中迸发出单调的喧闹,叫人不安。我忽然感到冷,望着对面的人,对她说:“气温下降了,我们应该喝一点浓汤,谈点愉快的事儿,以便结束最后的钟点。”
“好啊,我去要一个牛肉汤。”说完话她起身,扭着巨大的臀部往吧台走去。回来后撩了撩肩膀后的长发,脑袋来回抖动,笑着说:“我跟那些妓女比,怎么样?”
“不知道!与她们仓促的交媾只能带来短暂的宣泄。而你,不动声色!这种行为特征通常是令人黯然销魂的女人所独具的。独身这么多年,我接触过不少异性。从成都到南京,再到北京。事实上,嫖娼是个围绕着‘性交’的完整交易行为,它的意义不在于脱下裤子后那短短的时间,而是从这个念头开始之际展开的对空洞时间的有效抵抗。你忽然发现一件事情正在前方,穿过黑暗的街道,进入肮脏的场所,寻觅中意的对手,所有这一切都像盲目乱窜的孩子一样充满不可确定的因素。而这,才是它实质的价值所在。归根结底,男人的骨子里是有冒险精神的,这种精神和女人挂钩时产生的力量不可估量,但也最愚蠢。多数人都能感到,妓女对嫖客的憎恶是普遍而深刻的。”
“哪儿的最好?”她抬头问。
“人各有偏好。在我看来,南京的女人不错,那里靠近苏杭,女性温婉顺从,性格乖巧。”
“你相信吗?我也在南京住过。”
“我知道你准会这么说的。凡是我住过的地方,你一定住过。可你精心编造的这个局面必将徒劳无益。实话说吧,我虽算不上一贫如洗,但绝不是一个值得你们这样的女人尽心竭力的主儿。咱们就喝喝酒说说话,把眼下这个夜晚度过去作为相遇的礼节吧。”
“我2005年至2010年住在南京的中华路。”
“难道是断码小区?”
“对呀!看,我就说我们的缘分很深吧。你现在信了没?来,干一杯吧!”
“干——杯。”我望着她,瞠目结舌。感觉情况越来越不对,我迅速搜寻记忆,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此人到底是谁。这时候她已将杯中的酒一口闷掉,掉转杯底对着我。而我身躯沉重,思维迟钝,大脑一片空白,再也没有喝酒的欲望,“你酒量还真大!经常喝?”
“是啊,天天喝。”
“为什么天天喝呢,女的天天喝酒可不多见。”
“不喝睡不着啊。还是说南京的事儿吧。你知道吗,我那时候经常在三楼租的房子里,透过窗户观看一辆黑色拉达,那辆车可真够老的,开起来嘟嘟嘟嘟,像一辆拖拉机。我记得是一个精瘦的女人开来的,后来就经常从这个车里冒出来另一个女人。”
“那是我的车呀!”
“噢?这么巧啊!哈。你的车。可那辆车撞死了一只昂贵的杜宾犬,后来就再也没出现了!你可真够狡猾的。你这算畏罪潜逃吧。你是不是老干这种事儿?”
“那只狗咬过我!”我擦了擦额头的汗珠,大惑不解,抓起桌上的酒杯一口喝完,试图借酒精醒醒脑。酒下肚后一阵灼烧,眼前的局面愈发凌乱。我扭头冲着吧台大喊:“服务员,给我来瓶啤酒,冰镇的,嘉士伯。”未等服务员把酒瓶放在桌上,我从她手中直接夺过来大口饮用,冰冷的液体穿肠而下,与先前的烈酒剧烈对撞。我揉了揉双眼,起身,走到对面,坐在她身旁,抓起她的手,吐着气问:“告诉我,你是谁?你的声音很像我过去认识的一个人。可是我想不起她是谁了。告诉我你的名字吧!”
“我们不是约法三章了吗?你应该遵守约定,不要问我从哪里来。嘿嘿!喝酒吧。”
“可我不想喝了!”
“为什么?”
“不知道。就是——不想——喝了。”
“最后一杯!”
“最后?”
“嗯。”她端起桌上的酒杯递给我,在斟满两个酒杯后,整瓶“冰湖烈焰”已见底。我颤悠悠端着酒杯与她碰了一下,此时入口的酒已经如水一样无味,但进入胃里却翻江倒海。我伏在桌上,遏制呕吐的冲动,眼中景物朦胧,人影荡漾,稍有晃动即天旋地转,不得不抓住她的手,像抓住救命稻草。
“为什么呢?”她忽然无来由地问。
“什么?”
“像你这样的人,为什么这么漂泊呢?”
“我这是漂泊吗?我从来——没有——漂泊,我只是,在寻找。”
“找什么?”
“不知道。”
“不知道你还瞎找啥?”
“可能是个梦吧。”
“什么梦?既然是梦,岂不是水中捞月?”
“对!我就是要水中捞月,就是喜欢,水中的月亮。见过水中月的人,是无力忘记的。无论是谁!何况那时我是个懵懂少年。你知道吗,她死了,死了。”
“谁?”
“多年以来我朝思暮想的那个人。”
“既然死了,就应该忘了。”
“不。你,说得,轻巧。你知道她有多好吗?你知道,一个人的心只能归于那最初的悸动吗?你这种人,怎么会明白这些呢?你们永远盯着那外部的、俗世的目光。受制于现实,背弃内心的真实感受,过着‘猪栏里的生活’,找个公的或母的刨食下崽,任人宰割。我才不要呢!”
“猪栏里的生活?嘿,嘿,嘿嘿嘿……多么振振有词自以为是啊。你以为就你明白吗?”旁边的女人忽然嗖地站起来,伸手指着我大声道:“你不在猪栏里生活,就以为自己不是一头猪了?你是世界上最混蛋的猪。你在太原是一头猪,在成都是一头猪,在南京是一头猪,如今在北京,仍然是一头猪。一头彻头彻尾的睁着你的猪眼什么都看不到的——瞎猪!啊——”
一种似曾相识的嚎啕大哭灌入双耳。我感到惊恐,无力,思绪紊乱,抬头看着她,不解道:“可是这一切太奇怪了,为什么我在哪儿,你就在哪儿呢?十多年来你一直跟着我!你是谁派来的,你的动机是什么?”我被恐惧完全攫住,内心颤栗,酒瞬间醒了大半。
“你不是想看我的脸吗?现在,是时候了,你马上就要看到了。你看看我到底是谁!”
“你不要摘下墨镜,千万不要。我不想看见你,我害怕!”
“可是我必须遵守诺言,睁开你的眼睛,好好看看!好好看看我!”
“不,我不!不!”我捂住眼睛。
“你必须看,你要像个男子汉遵守诺言,看清楚!看看你朝思暮想的那个人,她是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