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丹
摘要: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推动了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但随之而来的是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经营风险。税务筹划作为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它不仅能够影响企业的经济收益,而且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税务风险。因此,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税务、法律意识,对企业的税务工作进行全面管理。本文以建筑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探讨核心,寻找降低企业税务风险的新思路。
关键词:建筑企业;税务管理;问题与对策
一、建筑企业涉税情况分析
“营改增”政策以后,我国建筑企业的税务管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企业施工项目所涉及税种也出现了一定的差异。当前,建筑企业的涉税种类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等。2019年4月1日起,国家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税率降至9%,从一定程度来讲,建筑企业的可抵扣进项减少,增加了企业的税务风险和税金负担。
二、建筑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虽然当前市场上的建筑施工企业越来越重视税务风险问题,也建立了相应的税务管理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税务、财务制度不健全,会影响账证的规范性,企业上报给税务部门的财务报表和申报表与企业实际经营状况产生的数据信息存在差异。再加上建筑施工企业本身项目完成周期比较长,一般情况下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费都由施工方垫资,企业隐瞒账务收入,申报计税依据真实性低,税务筹划过度,可能会引发法律风险。
(二)虚增成本现象严重
建筑企业财务管理中,一般将成本费用划分为人工费和建筑材料成本费用两部分来分别计算。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规模比较大的项目需要以分包的方式进行施工,主施工单位要和几个固定的施工单位合作,这使得一些企业在计算人工费用时故意隐瞒人工费用的实际数额,企业虚列人工费用现象严重。其次,建筑材料成本包括砖、砂石、水泥等费用,但原材料来源渠道比较分散,一些个体工商户及地区偏远税务政策普及不到位的县乡等地的供应商难以提供正规发票,影响了企业的财务核算。此外,建筑企业列支公司以外人员的工资、差旅费也存在虚列费用或多摊成本的问题,不仅影响了税务机关的查证工作,而且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发票使用不规范
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对税务管理不够重视,纳税意识淡薄,企业整体的管理水平以及相关人员的素质不高,对于税务管理专员人才配备不足,使得企业内部门、岗位职能混乱不清,企业自身监管不力,导致虚开发票现象盛行。还有一些企业利用假发票抵顶成本费用的方式来实现偷税漏税的目的,这种做法会严重破坏市场规范,也会拉低企业整体的管理水平,造成内部财务管理混乱,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此外,一些上游企业虚开发票或对发票管理不规范,导致开具了發票却未缴税,企业注册的各个子公司之间联系不紧密,下游建筑企业拿到上游企业提供的发票,企业税务风险增大。
(四)税金滞后缴纳情况普遍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在取得工程预收款以后,要在当期时间内按照工程完工进度和合同所规定的结算方式、时间来确认收入,并依法缴纳税金。企业收到预收账款时只有预缴义务,不需开具发票。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且有明确收款比例的,以合同约定时点作为纳税义务并开具发票;而无合同约定的,尤其是收款大于合同约定收款比例时,很多企业未按实际收款缴纳税款。另外,建筑施工企业由施工单位给前期的工程垫资现象常有发生,且垫资金额比较大,工程周期也比较长,资金回笼时间不确定,企业很难在当期如数缴纳税款。
三、建筑企业税制的主要风险点
影响建筑企业的风险因素多种多样,除了企业涉税种类中存在的风险以外,还包括企业对税务风险是否重视、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企业对“营改增”相关政策的理解以及对应制度的建设、企业招标过程中对供应商的选择、发票认证等,如果企业不能把握好外部政策变化和内部人员的控制,税务筹划不足会增加企业的税负,反之,税务筹划过度也会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一)增值税主要风险点
“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一方面增加了企业账务处理的难度,另一方面也让企业税负压力不降反增。前者主要来源于新旧税制的有效衔接方面,企业税务处理、核算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会计科目数量增加必定会提高核算难度,而对于异地工程预缴税款、开票系统、认证抵扣等问题,如果企业税务处理专员的能力不足或对外沟通的不到位,都会引发企业税务风险;后者出现的原因与企业粗放式管理方式有关,企业对纳税时点把握不到位,税制变动过渡影响了企业对增值税风险点的把控,企业进行原材料采购时无法按照规定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极大地增加了企业的税负压力。
(二)所得税主要风险点
建筑企业所得税的风险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收入结转时间滞后。即税金滞后缴纳,企业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没有按照税法规定对工程实际进度进行收入结转,存在拖欠税款嫌疑。拖延收入结转时间主要包括是否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结转工程收入、是否将工程结算收入或合同外收入纳入企业所得税中、是否对跨年度的已完成工程部分故意推迟工程结算时间。
2.虚假原始凭证和发票入账现象严重。建筑企业在分包工程期间,分包商为了获取高额利润,故意购买虚假发票混入结算账务中,或者是一部分建筑企业以不需要开具发票为交换条件来达到降低采购价格的目的。
(三)税金及附加以及企业代扣代缴义务风险点
“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房产税的筹划风险主要在于企业在自行建造自用房产交付使用以后,利用长期挂“在建工程”的方式拖延竣工结算,未申报缴纳房产税而造成的企业风险,或租用房屋进行机构经营的,未进行税种核定,也会存在未申报缴纳房产税而造成的滞纳风险;个税筹划风险在于企业未通过“应付工资”科目发放给职工的奖金、实物及其他各种应税收入,未足额、准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一些建筑企业征用未开发的土地没有按照规定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或开发用地在开发期间未按规定计征土地使用税,也会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最后,建筑企业各类应税凭证未按规定粘贴印花税票或缴纳印花税,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未申报缴纳印花税,使得企业存在偷税、漏税嫌疑,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四、建筑企业优化税务管理的对策研究
(一)严格工程财务核算
建筑企业必须要意识到税务管理对企业的重要性,企业一旦违反了税收法律,不但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会因诚信问题而给企业的社会声誉带来负面效果。因此,企业要严格工程财务核算,严格按照经济合同和税务管理政策依法,及时缴纳应缴税金,对于异地工程的税务处理要提前报备当地的税务机关,开具证明,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
(二)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体系
建筑企业的税务风险大多来源于项目经济合同、设备材料选购、工程施工分包等环节方面,因此,建筑企业要加强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体系,重点把握税务风险的关键点,并调动内部员工的参与热情,提高员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对风险的识别和应对能力,做好税政的宣贯,全员参与,通过税务风险全面筹划来减少风险发生概率。
(三)加强税务监督管理
加强企业税务监督管理不但是确保企业税务处理合法合理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内部工作人员积极配合的保障。建筑企业在实际税务管理中,要针对税务监督设置专门的岗位,对税务管理以及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及时纠正,通过搜集数据、分析信息以及整合会计报告等方式来不断改进和完善税务会计体系,提高会计人员的税务管理水平。
五、结束语
“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给建筑企业的税务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也使得企业的税务管理逐渐暴露出发票使用不规范、税金未按期缴纳及申报、税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增加了企业的税务风险和税金负担。针对这些问题,建筑企业要重视税务风险管控,认真解读税务政策,严格工程财务核算,做好税务筹划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罗贵贵.建筑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优化对策[J].纳税,2018,No.197 (17):25+27.
[2]赵永安.建筑业“营改增”对企业税务管理的影响与应对[J].财会学习,2016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