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晶
摘要:我国改革开放战略的落实也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蓬勃发展,同时我国集团数量也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增长,证券市场的扩大也随之扩大了关联交易规模。但对于规模化集团公司而言,集团内部关联交易中需面临较大的税务风险事件,在不断地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与税务风险管理的基础上,能够有效规避内部关联交易税务风险。但因通常企业集团在对内部决策予以制定时,往往为足够重视其中的涉税问题或未明确税收政策等,从而出现未能及时发现其中的风险问题,对企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鉴于此,本文对关联交易理论基础进行简要概述,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关联交易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及其存在的危害提出相应的建议,旨在更好地为企业规避关联交易风险提供意见。
关键词:企业内部;关联交易;风险问题;建议措施
我國经济社会的发展也提高了市场竞争程度,促使我国现代企业实际面对的市场竞争态势逐渐呈现出了开放性与公正性特点。在此背景之下,集团公司类企业组织想要实现对各类经济资源的高效配置与运用,必须引导和促进公司内部的工作人员,能积极主动地改善提升对资金、设备、技术以及人力资源的市场占有率及利用效率,因此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集团公司类企业通常选择运用影响或者是控制集团内部现有工作人员的实践方式,优化开展对企业内部基本性生产经营活动与人员分工协作行为的统一化管理与调度,最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规模化,这一过程便是造成关联交易增高的主要原因。而随着近年来网络技术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也逐渐使得企业内部关联交易活动越来越频繁,随之增加的关联交易除了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带来经营效益外,同时也提高了其经营的风险性。在此过程中一部分企业利用关联交易来营造优质业绩假象,误导投资者,甚或是还有部分企业出于一定目的故意隐匿与企业关联交易过程有关的数据信息,在一定程度上给监察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过程造成阻碍。
一、企业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对于企业集团企业组织而言,企业内部交易通常指经济实体间的交易。其具体涉及的交易类型主要包括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既可以提供劳务,也能提供劳务和资金。公司内部交易的主要特点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发生在集团公司内部的经济交易活动主要指的是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经济交易;交易类型复杂多样,对象包括无形和有形,不仅可以实现服务劳务,也能进行资金交易。而从内部交易的合法性角度来看,交易除了包括符合法律法规内的交易外,也涉及到一定的违法性经济交易。比如关联经济主体之间存在经济资金或经济资源层面之上的转移行为,则通常可以将其具体称作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具体表现形式较多,且极其容易出现不公允现象,因而需指定相应制度避免该种情况的出现。
内部交易的类型包括如下九种情况:①销售或购买商品。销售及购买商品作为众多企业组织内部交易活动过程中的常见表现情况,集团公司企业组织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商品买卖便称之为内部交易。一般来说,该交易在竞争市场中进行,且因存在关联性,因而注定会逐渐降低基本的交易成本,同时由于不同关联方经济主体之间本身具备着较高水平的相互信任度,从而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和降低实际交易活动开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但也可以看出,因内部交易受到集团控制,因而极其容易出现人为操纵利润的出现。②购买其他资产。除销售及购买商品外还会出现购买资产情况,如母子公司间的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等。③一方为另一方偿还债务。因母子公司关系较为密切,因而未能划分清楚债务结算。④担保。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担保具有多种类型,例如企业申请银行贷款时,银行出于对自身资金保障的要求通常会要求第三方担保。在此过程中作为担保企业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这就是说一旦企业在申请贷款后,若后期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则就意味着为该企业提供担保的企业需要承担其偿还债务的义务。如果该项贷款的担保发生于关联方之间,则便能够对企业存在的资金困难情况予以及时有效地解决,但因与其他方式相比,关联方取得担保更为容易,因而会使其面临较大的财务风险。⑤提供资金。集团公司之间具有较为常见的资金流转现象。⑥接受或提供劳务。日常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接受或者提供劳务的情况,因而通常会有专门化公司可为其提供各项工程与服务,不需要委托给其他公司,均为内部交易。但仍然会对劳务制定相应的价格,披露重点为内部收费标准是否公允以及交易情况是否正常等。⑦研究与开发转移。必须通过内部交易的方式才能实现,经协商后可要求关联方将一部分的研发项目转移给其他企业。⑧许可协议。许可关联方使用集团公司某单位较为知名商标是无偿的,属于内部交易。⑨租赁。租赁可分为融资与经营租赁两类。融资租赁为强资活动而经营租赁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
二、企业内部关联交易问题
(一)过于依赖关联方
通常来说,企业在日常经营与发展的过程中均需在特定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并且在市场机制中需引入集团企业所涉及经营活动。关联交易方式的出现会造成一部分子公司过于依赖集团公司,从而使其在市场竞争中逐渐地丧失其竞争意识。进而便会造成公司缺乏内在发展动力,缺少科学市场规划,无法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非关联化
按财政部提出的相关规定,认为若交易价格明显有失公允,则不得确认显失公允交易价格部分为当期利润,该项规定有效地避免不公允关联交易的发生。但随之产生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问题,通过该种方式旨在达到粉饰业绩目的,且不易察觉。
(三)缺乏完善的监督与披露规定
尽管在我国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关于企业内部监督以及信息披露规定,但在实际经营生产过程中,一部分企业仍然存在对重要信息隐瞒的现象。
(四)缺少定价准则
根据资料显示,现阶段在我国的会计准则规定中,明确提出关于企业关联交易的限制内容以及交易利润确认幅度。但在企业关联交易价格方面上,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难以找到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目前我国企业定价并未充分地体现出其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因可能在于当前我国国内企业缺少完善的定价准则,因而导致其在定价上缺乏一定的可比性,同时定价也缺少一定的客观公正性,最终容易造成财务信息内容的虚假。
三、关联交易风险的制度建议
(一)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现阶段我国企业关联交易法律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漏洞与空白,从而便会导致一部分企业借此机会钻法律漏洞,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予以法律之外的不正当关联交易,而未及时纳入在关联交易披露范围或直接不予披露,还有一部分企业会通过披露不完善信息或不及时披露信息的方式来实现。上述现象均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到投资者或公司运营产生的利益。鉴于此,这就要求我国政府进一步地完善关于信息披露的控制制度,并且将其列入交易条例中。
(二)法规制度
对于我国政府而言,为进一步加强强制性,还需采取法律途径的方式来实现对关联性交易管理的强度,根据企业因不及时或不披露程度及影响予以相应的惩罚,视情节严重性对相关责任人一定资金处罚;针对因虚假交易所致投资人权益受损则需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针对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人员则需给予惩罚。除此之外,还需进一步出台关于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定价机制
可借鉴国外经验完善关联交易定价机制,例如国际会计准则中对三条交联交易定价方法明确列出且明确其适用范围。因此,我国在对关联交易定价制定过程中可罗列出常见定价方式,旨在进一步提高我国相关企业关联交易在定价环节过程中的可操作性。除此之外,相关法律法规在披露定价政策上需对企业关联交易定价方式予以明确指出,旨在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平。
(四)加强社会监督
对监管部门责任予以明确,监管人员针对未进行信息披露企业需采取相应的措施,这项政策的目的在于能够确保企业的相关信息能够实现更为全面且详尽的审核以及检查等,然后及时地公开企业的相关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增加执法力度。除此之外,为了能够增强其约束性,还需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使其能够明确自身法律责任,最终确保企业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五)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审批制度
为了确保能够在根本上对关联交易的状况进行改变,更好地促进健康平稳的发展,就必须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不断地创新企业管理者关于审批工作方面的思想,使其能够真正认识到该项工作的实施与开展对于企业内部关联交易所具有的意义及必要性,创造良好审批环境。同时,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在实际工作中需进一步落实审批工作的审查权,并且赋予公司审计人员能够拥有相关的权利,从而确保在实施工作中审批工作不会受到外界的干扰。除此之外,对于检查出存在违背公司规章制度行為则需严格处理,通过该种方式来提高审批的权威性。
四、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对当前我国企业关联交易中存在的风险问题予以了分析,并针对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关联交易已经成为当前企业发展中的普遍交易行为,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该种交易行为越来越多,但因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仍不完善,这会对关联交易造成影响。因此,为了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还需要相关人员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内部关联交易风险的分析,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关联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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