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国报刊分析大众对卢沟桥事变的舆论反映

2019-11-20 12:24于志国
西部学刊 2019年13期
关键词:副标题大公报时评

于志国

摘要:从报刊分析的视角反映出大众对卢沟桥事变的舆论态势,分析了卢沟桥事变发生的原因与报刊舆论对事态发展的报道及报刊对中日关系之观点,认为报刊舆论报道体现了国家和民族利益至上的原则,亦能发现中国民众民族意识的觉醒。

关键词:卢沟桥事变;报刊舆论;中日关系

中图分类号:G219.29;K265.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61-1487-(2019)13-0120-03

近代以来,中国屡遭外国侵略,尤以日本侵华最为惨痛。1945年8月,经过广大军民长达14年的英勇奋战,我们最终取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但历史不能忘却。作为日本全面侵华战争标志,卢沟桥事变在近现代历史研究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有关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也有很多。谢坚明先生在他的《卢沟桥事变研究述略》中,把这些研究成果分为四大类:一是卢沟桥事变的起因研究,二是蒋介石、宋哲元在卢沟桥事变后的态度研究,三是对卢沟桥事变前后的国民政府外交的研究,四是关于卢沟桥事变后国民政府战略指导方针的研究[1]。笔者梳理相关研究成果,发现以报刊角度来研究卢沟桥事变的甚少,舆论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当时社会的主流思想,从民国报刊对卢沟桥事变的反映亦能一窥中国人民对该事变的看法。故本文以报刊舆论这个角度来研究卢沟桥事变。

一、卢沟桥事变的冲突之始

1937年7月7日,侵华日军在卢沟桥附近进行演习,夜晚十时四十分许,日军演习方位传来一阵枪声,几名日军前来要求进入宛平城搜查,原因是他们丢失了一名士兵,这一无理要求自然被中国守军所拒绝。随后日军便包围并炮轰宛平县城,我国守军被迫自卫反击,这便是卢沟桥事变。

7月9日,《申报》在要闻版发出消息,标题为《日军炮轰宛平县城》(副标题:两度冲突伤亡者颇多入晚又开炮声 双方对峙中日竟要求我方军队撤退 我驻军坚决表示愿与卢沟桥共存亡)的报道,报道先讲述8日两军冲突,后以“当局声述挑衅真相”为小标题,陈述7日夜事变的实情。该报还发布一篇名为《又一次侵略行动》的时评,把此次事变定位于日军的侵略行动,揭穿日本的谎言,揭露了事件的本质。同日,《大公报》以《卢沟桥中日军冲突》(副标题:日军猛烈进攻我军沉着应付 迄昨夜止双方交涉尚无结果 日方正增兵我军决死守)为大标题刊出有关卢沟桥事变的报道,并附时评《卢沟桥事件》,指出希望政府保持底限,不能一味的容忍日本的挑衅行为,亦希望国人应有之觉悟。该报道站在中国的立场上指出卢沟桥事变是日本侵略行为,希望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权益。

二、卢沟桥事变之发展

(一)冲突再起和加剧

1937年7月10日下午五时,短暂的平静局面被打破,日军再次炮轰宛平城,中日冲突再起。

11日至14日,中日双方冲突愈演愈烈,局势严重加剧,日方侵略意图初现,在谈判交涉中不断增兵平津。

13日,《申报》以《撤军谈判声中日军一再违约施攻击》(副标题:昨夜进攻财神庙业经我军击退 我以日无诚意宛城驻军亦开回 香月飞前线视察召各将领会议 关东军携大量军火源源运抵津)为标题进行报道,我国守军进驻宛平与日军对峙。同时配发题为《国际对华应有之新认识》的时评,文中写到“不抵抗主义,已根本不存在于中国”,号召中国努力自力更生,抵抗侵略,维护自己国家的利益,认为中华民族已经觉醒,人民不堪于受到侵略,正在坚持斗争。同日,《大公报》以《日本继续增兵运械 前方形势似甚严重》(副标题:局势闪烁刻刻可趋恶化 蒋委员长态度极为镇定)为标题,报道日本继续增兵,局势持续恶化,并发表题为《希望日本政府持重》的社评,文中写道:“我们衷心希望他不要成为政治上的冒险家,因为这一冒险,说不定要成为百年历史的罪人。”告诫日本政府,同时又希望我国政府注意:“东京空气既然如此,我们倒真不能不切实有些准备。”也劝告国民一定要保持镇静[2]。文章表达了中国热爱和平,一直以来谋求和平,望日方持重考虑,勿要酿成大错无法更改,同时建议我国政府做好应对准备。

(二)扬汤止沸的和平交涉

自10日以后,中日雙方一直进行交涉谈判,11日晚8时,日方代表松井太久郎与中方代表秦德纯以口头形式达成《卢沟桥事件现地协定》(简称“秦—松协定”)。我方按协定撤退,由保安队维持治安,但日方毫不迟疑地撕毁协定,不撤兵反而增兵与挑衅。13日,日方又提出“不扩大”方针,其实是等待支援部队。15日,由于中国守军英勇反抗,日军进攻屡屡受挫。日军为等待援军以及进行战略布置,与受到中央指定的宋哲元等人进行和平谈判。由于在16日确定完成部署时间需要到19日,于是日方把交涉最低期限定为19日。

16日,《大公报》以《日本须向平津增兵》为标题发表相关报道,认为日方继续增兵,和平谈判,只为拖延时间,因此配发了题为《日本诚意何在》的社评[3]。这些报道和评论的推断大致上是正确的,日方有意挑起战争,并不断增兵,占据重要军事据点,所谓的和平、交涉只是幌子,其根本是想发动侵华战争,将中国变成日本殖民地。

16日,日军形成包围北平态势。17日,中日交涉无进展。18日,日军又进攻宛平,挑衅我守军。

《申报》在17日发出一则时评,认为日方企图将卢沟桥事件定性于地方事件,由地方当局与日方谈判,这样,在日方的压迫下得出有利于日本的结果,但中国外交部已宣布此事为外交问题,由中央与日方谈判,未经中央许可,日方与地方之间的谈判结果视为无效[4]。19日,该报再发表题为《对于危局之瞻望》的时评,提出“我知我政府必与人民同起誓死以抗争也”[5]。该文章态度坚决,主张誓死以抗争,维护我方主权和领土完整。

《大公报》也分别在17日、19日发出两则报道,标题分别为《川越奉令将返南京》(副标题:中日在津折冲昨无结果,日本续由国内调兵来华)和《大势明见分晓》(副标题:宋哲元昨访日吾看.月有所商洽.日方照会我外部提两项要求)。17日,发出《时局真相的解释》的社评,文章指出我方立场是谋求和平,而事件发生和扩大全是日方挑起的,且时局危机刻刻增大。19日,又发出《时局到最紧关头》的社评,“时局果已到最紧急关头”在此时局下国民应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全国同胞绝对站在一条线上,二是求和不代表放弃国土,国民要相信政府,三是保持镇静[6]。

7月19日,中日交涉无果之后,蒋介石公开发表演说,表示“应战不求战”,希望和平解决,但固守四点最低限度。20日,《申报》发出时评《非常时期中吾人应有之认识》指出非常时期应明白数点:“1、勿怀和平之迷梦。2、确信政府卫国之精神。3、对于前线将士应予以加以勖勉。4、卫国御辱,蠲弃一切旧日之忿悁[7]。”同日,《大公报》以《我决固守最后立场》为标题,发出报道。同时以《我们的坚决立场》为题发出社评[8]。社评赞扬和赞同蒋介石的演讲,讲述我国守军并未主动出击,反而是自卫,一切事端皆由日方挑起。现在我们发出了坚决立场,并抱着牺牲的准备,希望日方能郑重考虑,勿使局势不可挽回,成为历史罪人。两报以坚决态度维护国家利益,发出中国广大人民的心声,体现出民族意识的觉醒,给日方施加舆论上的压力。

(三)撤军协议与最后通牒

天津日驻屯军声明,于7月20日午开始直接行动,中日两军发生战斗,7月21日形势转平稳,双方约定撤退。《申报》发出《予打击者以打击》的时评[9],提出日方在得知我方坚定立场后,仍主动攻击我方。我愈谦让,日方愈放肆、嚣张,得寸进尺。只有奋起反击,给侵略者以打击,使日方慎重考虑,对中国之态度与政策。文章主张予侵略者以打击,使用武力维护国家主权与利益。同日,《大公报》发出题为《国民应有之觉悟》的社评[10]。文章从时局环境出发,号召全民族统一起来,集中力量,团结一致,共同应对日本的挑衅行动。

7月24日,《申报》发出题为《辟和平的幻觉》的时评,写到“我国境内日军造成未来华北非常严重的危机,这个时候每个中国人民都不能存在丝毫和平的幻觉。”[11]文章提醒那些认为和平已经到来的人,和平是一种幻觉,事态将要爆发且出乎意料,作者已从日军不撤兵反增兵的行为中,明白日军另有企图,华北到了最危急关头。

日军不撤兵,反质问我方不撤理由,双方冲突不断,27日《申报》发出了标题为《宋哲元决心应战,通令二十九军抵抗》的报道,指出“日向宋提出最后通牒”,27日下午三时,宋哲元正式答复日通牒,对无理要求给予拒绝。

7月28日《申报》发出《为和平尽了最大的努力》的时评,说“这几天来,我国军政当局已为东亚和平尽了最大努力了,然而侵略者的军队还是源源不断的运来。”[12]表明是日本侵略中国的决心已定,中国已为和平尽了最大努力,日本是侵略者,中国是受害者,中國于道义无愧。中日战争正式开始,始于7日的卢沟桥事变,此事变在20余天后,以战争结束,然而中国人民全面抗日战争却刚刚开始,日本最终也为这场战争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三、卢沟桥事变后的舆论与民众

卢沟桥事变发生以后,《申报》和《大公报》从9日起每天不间断地对事件进行持续报道。两报9日的报道讲述了事件真相,事变是日本方面刻意挑起,使国民得以了解事实真相;以后的持续报道,可以使民众了解最新消息,民众以多种方式对抗日将士进行慰问和捐款。

事件爆发后,北平人民和全国各地的人民与团体每日不断地对抗日将士进行慰问和捐款。7月8日下午,北平救亡团体即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华北各界救国联合会、北平各界救国联合会和北平学生联合会派出代表四人冒着生命危险到前线慰问抗日勇士。9日清晨,北平学生救国联合会冒雨慰问守卫北平的二十九军官兵,同学们积极参加情报、募捐、慰劳等工作[13]234。北平郊区的农民对支援前线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他们无偿帮助军队筑路、送情报、运物资、送食品,日夜不停地工作,他们与家人甚至吃不饱只能以野菜充饥,但他们没有丝毫怨言,只希望早日赶走日本侵略者,安心过日子[14]。

12日,《申报》第一张第四版发表《平津各界办理慰劳》的报道,文中写道:“平津教联会,今召集各界会议,决组平市各界联合会,谒各当局询问时局情况,并办理慰劳事宜。”13日《申报》第一张第四版以《各方慰劳二十九军》为题(副标题:京市党部去电勗勉 平新闻界组慰劳团),报道南京、北平、天津、汉口、西安、重庆等地各团体慰劳二十九军的情况。14日至17日《申报》连续四天登出代收民众捐款的情况,包括捐款人员和捐款金额。还有很多地方团体与民众向二十九军慰问和捐款。

从《申报》等的有关报道可以看出,民众与团体对抗日将士进行慰问和捐款,这是他们自发的行为。他们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支持二十九军,为维护中国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而努力。他们时时刻刻关心着国家和民族之存亡,体现着中华民族意识之觉醒。

四、结语

卢沟桥事变发生以后,《申报》《大公报》等报刊以多个版面不间断地进行追踪报道,向全国民众报告事件发展情况。事件刚发生,报刊就报道事件发生之原因与经过,让国民知道事件真相,是日本方面刻意挑起。随着事态不断恶化,报刊呼吁日本方面慎重考虑,勿要酿成大错,挑起战争;我之政府应要保持底线,做好应对准备;我之国民应当保持镇静,团结一致,相信政府。当日本侵略企图已现,报刊呼吁政府予打击者以打击,誓死抵抗绝不退让,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之利益。报刊对于事态发展之重视和对政府、国民、日本之呼吁与民众、团体积极对抗日将士进行慰问和捐款,充分说明报刊舆论对卢沟桥事变的报道体现了国家和民族利益至上的原则,亦能发现中国民众民族意识的觉醒。

参考文献:

[1]谢坚明.卢沟桥事变研究述略[J].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9).

[2]希望日本政府持重[N].大公报,1937-07-13.

[3]日本诚意何在[N].大公报,1937-07-16.

[4]卢沟桥不能认为地方事件[N].申报,1937-07-17.

[5]对于危局之瞻望[N].申报,1937-07-19.

[6]时局到最紧关头[N].大公报,1937-07-19.

[7]非常时期中吾人应有之认识[N].申报,1937-07-20.

[8]我决固守最后立场[N].大公报,1937-07-20.

[9]予打击者以打击[N].申报,1937-07-21.

[10]国民应有之觉悟[N].大公报,1937-07-21.

[11]辟和平的幻觉[N].申报,1937-07-24.

[12]为和平尽了最大的努力[N].申报,1937-07-28.

[13]武月星,林治波,林华,等.卢沟桥事变风云篇[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

[14]卢沟桥畔[N].大公报,1937-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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