峭立的斗篷山,盛开的刺梨花(诗歌评论)
——黔南诗人巡礼

2019-11-20 03:57周维强
夜郎文学 2019年1期
关键词:黔南诗人诗歌

◎ 周维强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位于贵州省中南部,东与黔东南州相连,南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毗邻,西与安顺市、黔西南州接壤,北靠省会贵阳市。是多民族聚居地。全州辖12 县市,面积26197 平方公里,有汉、布依、苗、水、壮、侗、毛南、仡佬等37 个民族。

诗人熊焱在组诗《黔南》中写道:“而怀抱水书的人还在路上。他内心阴暗/上演着一场祈水的法事:他念念有词/一句是喊痛,一句是喊渴”(《 黔南:水族的水》),“净手焚香,阿妈升起了祭坛/她要用米酒来供奉她身体内的神”(《 黔南:米酒》),写实的铺陈,让读者既领略了黔南的民族风情,又感受了诗人面对故乡时的忧伤与疼痛。

黔南的诗人,地处在文化资源与自然资源都十分丰富的斗篷山、阳宝山等群山间,又徜徉在乌江、瓮安河、洛旺河等碧水之中,其诗歌写作,有自然的灵气,也有人文的思考。下面,我结合十位诗人的诗集和诗歌作品,用我有限的阅读和理解来加以阐释,以便让读者能够在文字中领略黔南诗人诗歌创作的美和风貌。

伍亚霖的诗

读伍亚霖的诗,我能强烈的感受到诗人内心的忧伤和孤独。这份忧伤和孤独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在诗句中弥漫开来,像《我是乘坐了一朵云来的》,诗人写道:“记忆是靠不住的,我这样想/满池的荷就开了/绿的是谁的江山,红艳的/是谁纷乱的一路马蹄//水是谁前生今世的身体/风声映在线装的古书中/月光是想象出来的/代替一双手/轻轻叩响七月多情的大门//那样多的词语,那样多的形容/沉睡在七月酣畅的雨声里/或许,是这样的/我是乘坐了一朵云来的/不需要装扮,不需要渲染”。

这首诗,丰富的想象力背后,是一种浪漫的情怀在支撑着诗人去思索,去追逐。尤其是“月光是想象出来的/代替一双手/轻轻叩响七月多情的大门”这样的诗句,将一个女子内心对真挚爱情的向往与追求,表达得淋漓尽致。

我读伍亚霖的诗,就像注视着高原上盛开的花花草草,它们倔强地生存在山涧和溪谷边,怒放着,暗香涌动在夜色中,花朵则绽放在太阳光下。一个忧郁的女子,漫步在群山间,她的诗句是和群山对话的唯一方式。伍亚霖的抒情诗,字与词的组合,把诗人内心的不安与躁动,疼痛与拷问,楔入其中。读伍亚霖的诗,要在宁静的午后或者寂静的午夜,一个人,像在旧时光中感怀一段沧桑的人生,读那些感伤的诗句,会情不自禁地落下泪来。

在伍亚霖的众多诗歌中,我最喜欢这首《节气,大雪》:“在我们说话的那一会儿/天就黑了,一颗星星/在认真擦洗街道。我一定仰望了多次/直到确定,我们都互相看见了对方//擦肩而过,逆路而行的/还是同样的那些人,最后他们都去了哪里?/这一点都不重要,我的记忆一直坚固/收藏了遥远的一双手//可以不下雪,也可以让一场大雪/下到漫无目的的世界边沿/都无所谓,那时候/我们都睡了,既感受不到寒冷的烟尘/也不需要爱和重逢,甚至星光”。这首诗也基本上代表了伍亚霖诗歌的写作思路和美学追求,在大雪这个节气里,诗人写出了一种模糊不定的情愫,这份情愫是诗意的,同时也是矛盾的,是想直接表达但是又是欲言又止的。

涅阳三水说:“宿命的花朵,每个人都在制造着,然而能制造把自己包围的花朵,不是很多。从这点上看,伍亚霖是较为大气的,带着诗人的隐忧,也带着世人的隐忧走进文字,在高高低低的起伏中,把属于每个人内心里的东西,轻轻地张扬出来,而不露一点声色。”

伍亚霖是一个很有才情的女子,她不仅写诗歌,还写散文、评论等。从她的诗歌文本中,可以看出,她阅读了很多外国诗人的诗歌,阿根廷诗人罗伯特·胡亚罗斯、爱尔兰诗人希尼等诗人的诗歌,对她影响很大。让她的诗歌中葆有了一份精神上的特质,那就是对语言的情感把控和语言客观、准确地表露内心的想法。

希尼在诗歌写作中曾说过这样一段话:“在某种意义上,诗人的首要职责,是允许诗歌再次发生,使诗歌继续下去。但这是一个辩护式的回答。我想,永远有两件事情在起作用。最本质的必要条件是,要有某种形式的刺激或内在能量、灵感或精神紧张的需要,然后找到一个素材,把文字中的一切详细呈现出来。诗人常常有一种感觉,觉得他准备要写了,却找不到题材。另一方面,他常常有素材,却找不到那种迫切和直接的冲动去开始写诗。”

我想,伍亚霖一定从这句话当中得到了启发。

在诗集《倒叙》中,伍亚霖将她的诗歌美学进行了一次认真地归纳和梳理。在这本诗集里,每一首诗基本上都是一次对自我写作的质疑和诗歌艺术的推进。诗人在努力地处理着现实与诗歌的关系,诗歌的语言凝练而富有深意。在捉摸不定的情感表达中,诗人总是力图去寻找那准确的、闪光的,能够打动人心的瞬间。“一只鸽子站在黄昏的阳台上/白灿灿的外衣/像一个春天用心/种下去的银币”(《一只鸽子站在黄昏的阳台上》),诗人的视角独特,观察细致,诗心敏锐,让她的诗歌在总体上呈现出一种不可复制的独特性。伍亚霖的诗,带有着某种自然的神秘气质,这份气质,是黔南山水的滋养,也是诗人内心沉淀后,对自我精神解脱的一次思考和叛逆的追逐。诗人总是在俗世中,去发现自己的活力,袒露自己内心的真诚与真切。

吴治由的诗

吴治由的诗依旧有着传统的抒情方式和方法。他早期的诗作,是一种直白地抒情,经过一段时间的打磨,探索出了自己独特的抒情方式后,开始在诗歌中密集地植入地理、情感、人文、玄学的诗歌要素,让诗歌整体上呈现出一种华美、自然的诗风。比如这首《窗外》:“往外,推开窗户是三十一楼的高度/向下垂落是悬崖,向上攀爬/则是高楼大厦。而边上紧挨着的/是被护拦隔开的街道,和一天/上下班时的肠梗,失效的红绿灯/往外一点,是隔着街不大的小区/被城管拆除的楼顶,捣毁的花园/昨晚闹腾了将近整夜的新婚之家/和微信群里疯传,酒鬼醉卧街边/又一次被警车带走的闹剧。/如果再远一些,就是被围挡/开挖了长达半年之久的国贸楼盘/因几日暴雨,如今已变成湖泊。/如果,更远一些,我想/就是动不动光芒便被遮蔽的村庄/可我的目力有限,击打不穿/一座城市用钢筋和水泥缝制的铠甲”,透过一扇窗子,看到的浮世和人情,是真实的,是沧桑的,同时也是引起深深思索的画面。

吴治由的诗,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怀乡类题材,表达出对故土、故园的怀想与思念。另一类则是介入现实,对现实生活的反思和记录。当然,诗人的创作是不断地创新和不断地自我突破的。所以,在阅读吴治由的诗歌时,我总是试图在他的诗歌中发现那些对自我写作有强烈质疑的诗句,或者对现实有深切和真切观照的表达。

通读吴治由的诗,尤其是诗集《途经此地》读后,我仿佛看见一个才华横溢的诗人站在黔南的山水间放声歌唱时的豪情。诗歌的背后,站着一个性情诗人。他的情感是真挚的,面对故乡的山水村庄,田园屋舍,他能激动得落下泪来,同时,面对苦难的生活和世代的贫穷,他又陷入了沉默和思索。

“我的父亲和母亲,我那世世代代生老病死/不曾离开过村庄这片土地的亲人/他们用尽自己的一生/都在亲近土地,触摸土地,聆听土地/他们把身子直起然后又弯下,反复不停——//他们十指皲裂,褶皱满脸/他们头发花白,眼神空洞/他们穿破旧的衣衫,抽劣质的香烟/他们高声说话,大口喝酒/他们辱骂老婆,鞭挞孩子/他们用泪水、汗水、血水,跟泥土一起搅拌//他们在向阳的坡地修筑房屋、学校和村庄/在阴山为已故的亲人挖掘墓地/他们在田野种植庄稼和蔬菜/他们在荒山种植树木和果林/他们不厌其烦,用土地磨练人生的手艺//我们的父亲和母亲都在土地上种植儿女/他们小心翼翼,动用生命中最旺盛的精力/他们沉默寡言,从不拒绝病痛/他们被误解、怀疑,接受打击/也许,他们相信土地是一只高高擎起的臂膀/相信自己,也有这样一只手臂”(《土地》),关于这首诗,黄河是这样解读的:莽莽原野,山峦逶迤,华夏东南之域,古称荒蛮之地。在那原始的土地上,居住着一支古老的善歌善舞的民族——苗族。千百年来,他们世世代代与这片土地相伴相依,挥洒着勤劳的汗水,滋润着这片他们赖以生存的贫瘠土地。黑夜消去,曙光初露,他们开始了新的一天生活。或许是生活的惯性,抑或习俗使然,新与旧总与他们形影不离。憨厚是他们的本真,勤劳是他们的天性,拙朴是他们的风格,善良是他与生俱来的人性。他们依恋土地,寄希望于这片土地。土地“是一只高擎起的臂膀”,而他们则是支撑着天地的一支钢臂。其实,我要说的是,在《土地》这首诗里,让我最有感触的是两个层面,一个是细节的描写,像“他们高声说话,大口喝酒/他们辱骂老婆,鞭挞孩子/他们用泪水、汗水、血水,跟泥土一起搅拌”、“他们在荒山种植树木和果林/他们不厌其烦,用土地磨练人生的手艺”等传神的细节,强化了诗歌的真情画面以及震撼心灵的人文场景;另一个则是一种古老的隐喻,诗人将很多复杂的情感,包括悲伤、愤怒、惆怅、忧愁等,浓缩在诗歌中,让诗歌本身去呈现出它应有的爆发力。

爱尔兰诗人希尼同样说过这样的话:“诗人在根本上是要对世界作出回答,对世界作出反应。在英语中,这就会使他成为一个负责任的诗人,用他的整个生命对他的周遭作出回答。我想,换句话说,个人旅程的诗歌看似自我封闭,其实经常是一种回答,经常是对环境作出大声回答。因此,我觉得诗歌的职能就是回答世界。作出某种回应、某种回答。也许是欢乐的回答,也许是愤怒的回答。也许它让你对着平静的流水快乐地叫喊,或对所看到的暴行愤怒地叫喊。但最重要的,是那回答的能量。这就是诗歌核心中最根本的责任。”

读吴治由的诗,你会发现,他总能很好地选取出诗歌表达所要的题材,然后找到一个合适的角度去放大。其实这是一个很难的写作方式,他对经验的处理熟练而老道,在他的诗歌中,你能读到一种准确的让人内心为之疼痛的某个柔软点。诗人的敏感强化了诗歌的敏感,读吴治由的诗,你要做好随着他的诗歌而产生的情感的起伏。有时会唯美浪漫,有时则又是豪放自由,有时是愤怒指摘,有时是深沉而自怜。吴治由的诗歌,不拘泥于对黔南地理素材的发掘,他的视野很开阔,他竭力去站在诗歌表达的制高点,然后让抒情的格调高起来,让表达的方式多层次呈现。这是一个值得期待写出好诗的诗人,因为面对诗歌时的真诚,他的写作,在处理韵律和节奏的关系,在处理自由和限制的范围等方面,他都做出了有意义的探索。

吴英文的诗

吴英文对诗歌语言的敏感和独特体验,让他的诗歌呈现出节制、内敛、丰富而又立体的品质。比如这首《在郊区看见一群麻雀》:“它们成排站在头顶的线谱上/一副要唱歌的样子/但没有谁真正发出声音/周围很安静/仿佛整个世界在沉睡/嘿,一群静享黄昏的麻雀/知不知道脚下的电流/多么危险/嘴边的城市灯火渐密/看起来像一座森林/不断滋长的钢筋水泥丛林/已难见到昆虫和兽类/林中走出来的是/片言不发的人/看见这些缄默的身体/以为看见了同类/突然渴望交谈/但生活已让他迟钝/没等开口/不知所措地/先在内心摸到一杆猎枪/和几粒孤独的粮食”,表面上在写麻雀,实则通过“麻雀”这个意象来表达整个人类的生存状态。尤其是“不断滋长的钢筋水泥丛林/已难见到昆虫和兽类/林中走出来的是/片言不发的人/看见这些缄默的身体”这样的诗句,更是直接控诉了城市化进程的野蛮和诗人内心对现实无力的控诉。

诗歌写作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对自我要求很高的表现形式。其实,不仅仅是诗歌,绘画、音乐、雕塑、舞蹈等一切艺术形式,要想取得极大的成功,加强难度写作和更高技巧的运用,都是必须努力追求的。吴英文显然在努力做到这一点。我读他的《时光沙床》,总能感受到他在诗歌的抒情上,尽量做到避免泛泛地抒情,以叙事为载体或者以意象为载体,让抒情有合理的突破方向。且,他尽量让诗歌写作体现一个诗人的尊严,这就很难得。

比如《怀念一只鸟》:“我越来越怀念一只鸟/这只鸟我从未见过/我相信此时它飞在天空的某个角落/尽情浪费身体里的自由/直到晚风的速度让它停下来/停在春天边缘,在抽出嫩芽的小树旁边/停下来的时间里,它感到无比悠闲/它的羽毛干净,漂亮/它的骨头,是我想象不到的那种空/充满各式各样的虚荣/支撑着它的飞翔。/它的飞翔始终抵达不了我的窗口/它的叫声,沙哑,充血/是喊在心底也能听得见的那种轻/说到底,我从没见过这只鸟/因此这只鸟,是所有的鸟中/我越来越怀念的那一只”,这只“鸟”有可能带有某种理想主义的倾向,也有可能是带有诗人的价值观,或者他就是一只普通的鸟。但是在诗歌中,诗人赋予了它某种象征的意义。读吴英文的诗,最大的感受就是他能让自己的经验和体会在化成诗歌的同时,也能与读者激起共鸣。他的诗歌,不是简单的私密经验的泛滥和自说自话,也不是无病呻吟式的哀怨,他是一种高浓度的总结,继而激发审美情感的爆发。从吴英文的诗歌作品中,你能够看到一种有价值的写作的探索,那就是在庞杂的生活中,去提炼对诗歌有用的诗意和意象元素。

美国诗人哈罗德·布鲁姆说:“意识之于诗歌就像大理石之于雕塑:是用来加工的材料。词语是意识的各种比喻:诗人的词语在意识上是隐喻的,它们邀请我们分享一种特异。”

在吴英文的诗歌中,在凝练的词语和繁复的意识背后,我们更多的会去接近与俗世生活对抗的诗歌激情:“有一些词语卡在喉咙里/像一只腐烂的鱼/卡在身体里的某个部位,隐隐作痛,欲罢不能/这么说我是一个多么善于欺骗的/家伙。喜欢将一些无关紧要的词语/叠加,重组,像一只形式主义的猫/在夜晚使劲舔着生活的漏洞/我企图以新的编排方式/将我的昨天/重新过一遍/将我的今天和明天/忘得一干二净,片甲不留”(《一只形式主义的猫》),抑或,对待现实的态度,应该是这样的:“早晨我保持足够的清醒/打量周围的一切/办公室的洁白墙面 品牌电脑/蓝玻璃外飘流的汽车/街道上的人群 匆忙而陌生/我的目光因此而狭小/……//一年四季/许多事物被我追逐/令我满足,并且沉迷/有时候却无缘无故失去了欲望/下午我朝着西墙上洞开的窗口/望向更远/我看到的是渐渐矮下去的太阳”,吴英文在诗歌中,试图在还原一个抒情里的现实,那就是本色的、底层的,有着自己独特声音的诗歌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诗人用意境、结构和语言与沉重的世界、凋零的花朵、沉默的哑语对话。诗歌中承载着诗人的欢乐、忧伤、疼痛与热情,甚至是爱。潘建设在谈到吴英文的诗歌时,这样说:“我想这种隐藏的叙述的艺术(指吴英文的诗歌写作),可能受到过莫泊桑小说叙述艺术的影响,那种不动声色的对事实的描述,那种精细的细节表明着自己的态度,使得作品显得客观,而呈现出多种可能和指向。这既需要对生活细心的观察,也需要冷静的思考,这对于思考是重要的。”所见略同。

覃志钦的诗

读覃志钦的诗,让我想到了“优雅”和“温暖”两个词叠加起来的诗意。比如《看见古树的痛》:“我第一次看见古树的痛/那么冷的冬天/风使劲撕下身上的每一片叶子/哪怕是一片病重的残叶//除了一些干瘪的茅草/几个死寂的鸟的空巢/古树孤单的挺立着/或许它们的儿女已远行/或许根本就没有儿女//有一天看见了公路/看到了可以与儿女见面的希望/这路不排除是冲它们来的/这些饱经沧桑古树/没准有一天也会做一次/不归的旅行/一次永远离开故土的/撕心裂肺的旅行”,诗人选取了“古树”作为抒情的焦点,在诗歌中,让感情荡漾开来,然后,以“一次永远离开故土的/撕心裂肺的旅行”作为结尾,让整首诗显得哀怨、绵长。

覃志钦的诗歌,我读了不少,包括诗集《栅栏外的月光》,总体感觉,这是一位有才情的诗人。覃志钦的诗歌中,语言感觉特别好,语言流畅、澄澈,诗意浓,且他的诗歌中有着民歌和民谣的韵律。很容易让读者联想到黔南的民歌和山歌,比如这首《牵牛花儿上纸来》:“更接近乡村/齐白石画笔上盛开的牵牛花/天上流淌而下来/上帝创造的神话//这仰面向天的金碗/饱含乡村最原始的气息/接纳阳光与甘露//画笔置于春天之上/绽放在童真花园/酿成一种雅致//白石老人那些纸上/拈来的灵动/我看见一个耄耋老人/和一个稚童/在春之暖阳下/与花对饮与欢笑”,迎面扑来的诗句中浓浓的生活气息,濡染着读诗者的心灵。

覃志钦的诗,没有生僻的字和词,诗歌语言也显得清浅、流畅。他的诗歌中最难能可贵的是保持了一份自然与灵动。而这份自然与灵动恰恰是真情流露的表现。诗人乔延凤在《浅谈诗歌创作》一文中这样写道,我觉得一个作者要想征服读者,首先要征服编辑(如果你希望在刊物发表的话)。除了新鲜之外,便是感情上能否打动编辑了。许多并非专业诗人的人,却留下了真正的好诗。这在古今中外文学史上,屡见不鲜。刘邦的“大风起兮云飞扬”,项羽的“力拔山兮气盖世”,荆轲的“风萧萧兮易水寒”,乃至夏明翰的《就义诗》,他们以一腔真情和他们的气慨,感染了并还将继续感染千千万万的读者。

其实,放眼当今诗坛,姑且不去谈论所谓的“学院派”和“知识分子写作”。单就诗歌传播上的深度和广度来看,在读者中口碑较好的诗人,大都是诗歌写得比较浅显、易懂,易于传播的。诗人敕勒川更是表达了“真情真爱是最好的技巧,老实朴素是最大的技巧。在心灵宁静地写作中,力求达到自然、人、诗歌三而合一的境界”这样的观点。

反观覃志钦的诗,他也在力图用自己的诗句达到这种诗歌的境界。比如《聆听故乡的心跳》:“故乡的心跳吟唱着故乡的脉动/奔驰在故乡春天的血管里/马鸣 扑鼻的花香蜜蜂的舞蹈/春雨急切的地渗过夜的梦乡/石头放牧 一群群的青绿/云朵悠闲的牵着阵阵芳香/准备一次恋情的绽放/一些玫瑰的骨刺/古老的甜蜜隐隐作痛//老家缓缓的水车/扭动着清流的脉搏/耕牛不再下地/仿佛听不到村庄的心在跳动/犁铧和岁月一起/走进沧桑/走进沧桑的还有/祖辈生活的茅草房//再也找不到回乡的小路/被一阵山风淹没了/也淹没了我曾经的童年/我在心的云端遥望/顺着风声的方向/聆听故乡的心跳”,在这首画面感极强的诗歌中,我感受到了诗人对故土的深情和赤子对故乡的浓情。

其实,覃志钦的诗歌写作再一次佐证了诗人的“童年”情结。诗人子川更是直言他的诗歌创作就是来自于对童年的无限向往。诗人之所以多数迷恋童年的经验,更多的是诗歌这种文体写作的要求。诗歌发乎于心,发乎于情,诗歌写作必须来自于内心的感触,而童年的纯真、纯粹、无邪,童年经验的美好、真挚,这些自然地因素构成了诗歌写作的表达诉求。

覃志钦的诗歌宛如黔南山涧流淌的谣曲,是勤劳的山民心中的山歌,是水族男人和女子心底吟唱的情歌,自然也是诗人面对俗世表达的自然的乐音。读覃志钦的诗,我很喜欢读完一首诗然后冥想一会,去体味他诗歌中的画面,去感悟他诗歌中的美丽的情思,去心灵的小站坐一坐,一同徜徉在童年的梦境里,感受那份挥之不去的安宁与美丽。

周雁翔的诗

印象中,周雁翔一直在进行着散文和散文诗的写作。周雁翔的诗,更多的是情感丰沛的抒情诗:“真怕时光的利爪,轻易地将我刨出/我要到春的根,做卑微的草本植物/深藏于梦,守望你的蓓蕾和花期//我感到脚下的蠕动,血液般流动的蚯蚓/它的脊梁,不能让我如此刺痛/我想到了春,只有你才深及知己//听你的脚步,听那些花朵的樱桃小嘴/把春说成妖,它能识破前生后世/我宁愿最后发芽,温暖你青黄不接的日子”

(《最后一个发芽》),在这首诗中,诗人发挥着他的想象力,将自己比喻成一粒种子,然后表达了自己“最后一个发芽”的观点。这“最后一个发芽”是一种寓言,也是一种理论上的主张。

诸如此类的诗作还有很多。

著名诗人李发模为周雁翔诗集《爱有多远》写的序言中,这样表达自己的阅读感受,雁翔诗中之爱,时或是“囤云蔽炎夏,放风卷飞流”,是指他诗中繁复的意象;时或又“抱来暖日熏杨柳,削去浓荫醉鸳鸯”,是指他的真情流露。当然,他有的诗,仅是“深而有味”,然某些奇思妙想,却让人“见尔一笑又逢春”。重庆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贵州省作家协会会员,重庆市写作学会副会长龚炜评论周雁翔的诗:“生活如诗是不可能的,诗如生活也太沉重,雁翔这个人,就呼吸在生活与诗之间,他也许不是每时每刻都能分得清诗与生活的不同,但每当生活给他一个火热的亲吻,他能向诗诉说自己的喜悦而收获双倍的喜悦;生活螫了他一两下子,他也能从诗中找回自我。《爱有多远》这部诗集中令他朝思暮想、辗转反侧的女子,是一个介于现实与理想之间的意象群,诗人对纯真火热的爱的不懈追求,其实很多就是他对他在诗中所构建的理想世界的爱。”

诗友的评价是最好的阅读。而我在通读了周雁翔的诗集《空蝉》以及他的散文诗、散文等作品时,更加直观地感受到,周雁翔的诗歌和他的为人应该是一致的。他的诗歌爱情诗占了很大的比重。周雁翔的爱情诗,不矫情,亦不空泛的抒情,运用他惊人的想象力,将抒情对象拟人化或者运用大量的比喻将诗歌写得生动而真切。最主要的,诗人的情感真挚,感情如火般熊熊燃烧。

比如《大雁》,诗人写道:“春风把一条路,从梦境吹到头顶/带着身体的睡袋,我的爱日夜兼程/脚印里的灰烬,诠释着我的燃烧/向往我爱的女人,隔一朵云也被视为苍茫//我担心的太阳,是安放在路途的哨子/惊醒冬眠的曲折和坎坷,谁又能制止我的靠近/爱到深处其实是一种蛮力,就像雷电相撞/前一瞬无以消减的惯性,终会让天空改变颜色//难道为了这次爱,我得歪曲一生/像半夜点燃的灯,把自己掏成空空荡荡/不要让我再等待,我爱的女人/我希望能就此醒来,看见宿命的海角天涯//路作为一种翅膀,没有晨昏没有日月/沿着一个伪造的方向,我的过去和未来/都是无法找回的记忆,我爱的女人/幸福好比一个大饼,陪着我把饥饿走完”,借“大雁”这个意象,来表达自己的爱意,浓烈、真切,如酒、如梦。

读周雁翔的诗,你只需要调动你自身的情感,然后和诗人的情感达成和谐的共鸣即可。周雁翔的诗歌就像夜幕之下,举起的火把,光亮而有温度。正如评论家戎平所言:“让我眼前一亮的是,他的现代情诗像一株健壮的植物,藤、茎和叶子透着生命的原色,在太阳下发出绿色的清香,叶子上晨露莹莹发亮。让我感觉,爱情诗、情诗不仅属于十七、八岁的少年青春期萌动,四、五十岁中年人写的爱情诗、现代情诗,像一颗颗体质思想睿智饱满成熟的种子,更让人接受这种生命成熟带来的艺术的美的光华。”

我则要说,周雁翔的诗歌写作,在黔南,就像一个孤独的歌者,把他的情诗献给他心目中的女神。这个“女神”是一个泛指,也许是诗歌之神,也有可能是诗人内心隐秘的爱恋,抑或是诗人沉淀的对生活的赞颂,或者是诗人艰难地跋涉在写作这条道路上的一种精神信仰。

李金福的诗

李金福的诗,大气、开阔,似瀑布的流泻,似大风的呼唤。而且,他的诗歌结实、厚重,有着纷繁、饱满的质地。这首《故乡的水》比较有代表性:“我喜欢水,喜欢故乡的水,水/是生命从开始到结束的过程,想起生命/时光把我满脑子里的思维,从头洗到脚/只要想起水,多数时候就会想起我的母亲/想起她那苍白的头发与满脸的皱纹/更多的时候,我就会泪流满面/故乡的水清洗了我童年,清洗我的疲惫/把我从小到洗到大,洗走我的风尘/洗净我的灵魂,然后我在清水里长大/故乡的水,就这样轻轻的流着/流着我的思念,流着我的岁月,/流着我的故事,流着我的乡村/流来了我的温暖和幸福/小时候母亲告诉我,是她把我从水里捞上来的/所以我对水有一种特别的亲切,亲切的流水/没有停下或休息的流水,甚至没有一弯/舒适的港,用来安放它那疲惫的心/它流着我对家的思念,对梦的幻想/在流水里我写诗写我的故乡/我的心总是忐忑不安,彻夜无眠,直到泪流/我是一滴水,一滴挂在思念中的泪水/我怕什么时候水没有了,我思念水是否会/从这个世界,流到另一个世界”,抒情诗写作,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写作时,对情感的把握。抒情诗,抒发的是真情,是让词语濡染真情的力量,推动一首诗逐步向前,将情感一步步引向诗歌的高潮,继而在留白处停顿,给读者留下无限遐想的空间。《故乡的水》在抒情方面,情感真挚,描写细致,体验细腻,诗歌的语感把握得很好,尤其是“小时候母亲告诉我,是她把我从水里捞上来的/所以我对水有一种特别的亲切,亲切的流水”这些细节,童年的体验刻画得栩栩如生,也将情感中对水的寄托升华到一种诗性的思考。

黔南的诗人,写作方式及思路各异,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写作方向,给了我阅读的新鲜感。尤其是李金福这样大气开阔雄浑的抒情诗,有如站在高山之上眺望远处的大江大河,胸中奔腾着浪花,与诗人一起感受诗歌带来的深邃的诗意。其李金福注重独特的诗性体验的累积,他拒绝平庸的、自我重复的诗歌写作,总是力求诗歌写作的求新、求变,让每一首抒情诗都带有个人鲜明的印记。比如《与爱情有关》,他写道:“拉么是一个情结,与爱情有关,是一个乡村/在一片大山里温暖的阳光和微微的山风中/一片开阔地,一个充满童话的地方/一棵小草在这里成长是完美/我的爱人,是在这里成长/在这里走过,她身下的池塘和田园/是生动的,她那轻盈的影子/衬托这里的吉祥,那轻轻的白云、绿草、阳光/小鸟、蝴蝶飞来,那是多么的优雅/她的微笑,留下了这里的风。/留下了这里的雨,在这里的每一个空间/舞动着我的安详和幸福,她是/我的一轮月光,一池塘水,一片蓝天,一粒星光/她引领着我的梦,引领着我飞起的翅膀/我在这里用一朵野花来/盛装我们的爱情,用一首诗歌来续写我们的传奇/拉么是一个情结,与爱情有关,是一个乡村/这里开始我们的生活,开始我们的幸福”,把对故乡的爱,寄托在“爱情”这个词语延伸的空间,丰富了爱情诗的写作,同时也让诗歌的品质展现出了可读性。

李金福的其它诗作,意象独特,节奏鲜明,他个人注重诗歌的内容大于形式,且,在节奏的把握上有自己的见解。诗歌的意象美、节奏美、建筑美等,这些看不见的创作技巧,其实都是诗歌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诗人,在写作中,必须时刻发现自己诗歌的优点和不足,继而去提升,才是不断进步的前提。诗人黄金明说:“一首好诗总是意象独特、节奏鲜明的。前者是内容,后者是形式。节奏就是诗之音乐性,意象则是诗之血肉,这曾是中国诗学最重要的遗产,但在新诗中受到忽视。”

李金福《喊山》是一本很有文化意味和诗歌美学意味的诗集。李金福说:“喊山的书名,实际上就是写贵州苗族青年在谈恋爱时的一种表达方法,苗族青年们在谈恋爱时,白天男女在劳动时是隔着大峡谷喊着对方,对唱情歌传递感情,夜里才来约会。”在谈到诗歌创作时,他总结道,写诗无疑是一项苦力活和耐力活。大量的阅读诗人作品和理论之外,还需要不断练笔,不断打磨。白天杂事烦扰,深夜和清晨是他心绪最宁静的时刻,他的大多数诗歌也是在这些时候写下的。他要求自己每天都必须写诗歌。每日如此,常年坚持。在无数个睡前思考写作方向的夜里,他得出一个结论,就是无论如何,写诗得不择手段地展现自己的个性。

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对自己的诗歌创作有着非常清醒认识且在诗歌写作道路上孜孜追求的诗人。当然,李金福的诗,并不是一味的空洞的抒情,他的抒情是一种有节制的抒情。从日常生活经验中去提取,选取那些和谐的、别致的,在抒情形式上有着整体思想和技艺的素材,进而加以整合。在技巧上,他偏重于体现自己的爱和悲悯,而非创造口号式的呐喊。更重要的是,在延续汉语文脉的同时,加入民族性的智慧和民族性的语言,从而让诗歌的整体有了信仰知识的丰富性。

朱朝访的诗

朱朝访的诗观是:“崇尚生命体验,追求生命写作,力求每一首诗篇,每一句诗行,都尽显生命底色。”他长期坚持“神性写作”,陈先发在谈到当前诗人的诗歌写作时,说:“整体上看,许多人的诗人身份,已经死了或说奄奄一息了。稍稍延伸一下到我要讲的第二点,即多数诗人无法用写作建筑起个人的思想体系,从个人创作史角度观察,多年的思与写,缺少一个明晰的核心,作品缺少一个一以贯之的生存依据,因而显得凿痕处处,杂乱无力。”所以说,从这个角度来看,朱朝访的“神性写作”显得弥足而珍贵。

出生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朱朝访,年近花甲之年,依旧笔耕不辍,是令人尊敬的。他的诗歌,经过多年写作的沉淀,诗风老辣,且精致而深刻,如《寻找》:“有些人寻找发亮的金银/我寻找冷漠的生铁//有些人寻找交错的杯觥/我寻找孤寂的茅屋//有些人寻找狗牌的荣耀/我寻找一种感觉//一种崇底向下的感觉/这或许就是我感人的悲剧”,“寻找”只是一个方向,最主要是表达诗人的一种立场。尤其是最后两句“一种崇底向下的感觉/这或许就是我感人的悲剧”,有着浓浓的宿命论的意味。

我读朱朝访的诗,在感受一种快和慢的切换。快,来自于诗人诗歌语言的爆发力,这种爆发力快似闪电,也极具冲击性。慢,则是对心灵的一种呼应。慢出一种品质,也慢出一种想法。这种慢,是来自于信仰的慢,调动诗人的信仰与气质,在经验、手艺的追逐中,慢慢熬出来的品质。

朱朝访的诗歌中,鲜有长诗,大部分是短制。但这并不代表诗人驾驭不了长诗的写作,在《我和一只猫的关系》这首诗歌中,诗人就用近五十行的诗句诠释了自己与一只猫表面上的自然关系。这首诗,动用了大量的象征、隐喻的词汇,读起来荡气回肠,韵味十足,诗歌是这样写的:“这是一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土猫/我和它本来没有什么关系/只是为了缓解女儿高考压力/老婆大人花七十五元从集市买来/从此,我和它就有点说不清道不明/尤其是女儿去上大学以后//为了保持这只土猫的纯洁性/老婆大人对整个家进行了全面整顿/堵死了一切有可能让它外出的漏洞/于是,本来只属于我和老婆的卧室,还有/客厅、书房、厨房、餐厅、卫生间/都成了这个无赖的领地。可以在/床铺、沙发、书桌、冰箱、电视机之间/上蹿下跳,随意穿梭/比我自由奔放得多//(诗歌读到此处,感觉有点口语诗的叙述,如果你通读了朱朝访的所有诗歌,再结合诗歌的结尾来阅读,就会发现,诗人的写作,带有某种不可言说的目的性)不知老婆大人出于什么考虑/对在上大学的女儿生活费卡得很紧/不到时间不给女儿汇款/没有特殊情况也不会多汇一分/而对这只土猫/却毫不吝啬慷慨解囊有求必应/以至于这个笨蛋只认识猫粮/对摆在餐桌上的鸡鸭鱼肉闻都不闻/它每月的生活费比如猫食猫砂猫衣猫皂/都差不多超过了我//我不知道这是一只温顺还是好色的猫/把我老婆当成妈咪还是情人/她在家的时候走到哪儿它跟到哪儿/简直是寸步不离/她静下来坐在沙发看电视的时候/它一定要跳到她的怀抱里/一副心安理得幸福无比的样子/甚至于她在洗浴的时候/这个流氓猫也要千方百计挤进浴室/安静的趴在布拖鞋上脉脉守望/一副色迷迷的样子/水珠打湿了皮毛也不知道躲避//老婆大人不在家的日子里/这只百无聊赖的土猫/也会跳到我的膝盖上向我献媚/看着这个无赖这个笨蛋这个流氓/一副可怜兮兮无助纯情的样子/我忘了思考和它到底是什么关系/竟然把它紧紧抱在胸脯上/轻轻吻它长长的胡子挺挺的鼻翼”,这首诗也可以看做朱朝访对自己诗歌观点延伸写作的一种尝试。表面上是在写猫,实则借猫喻人。尤其是整首诗歌的结构,表面上拉拉杂杂,实则是在通过拉杂的形式诉说人和动物的一种矛盾关系,这种矛盾来自于诗人内心对现实的焦虑和无助。

朱朝访的诗歌中渗透着很多古意。这份古意,脱胎于古书中寓言的典籍,也有作者智性写作的一种尝试。在神性思维的诗歌写作中,诗人的尝试具有某种宗教和信仰的推动。这让诗歌的厚度有了绵延的方向。

班方智的诗

班方智的诗歌是宁静的,读班方智的诗,感觉就像是穿上一双布鞋,和诗人一道,行走在黔南的乡野、村庄以及山路上,听他诉说童年的故事。班方智的诗歌花园里,有野花芬芳,有落叶飘零,有人生感怀,有烟火气息,他行走在阳光之下,沐浴雨露恩泽,在山水间感知幸福,同时也在山水间体味人间疾苦。比如最近的一首新作《酸枣树》,诗人写道:“大山之上/石头与石头之间,碰撞和摩擦如影随形/直到它们各自安好、相对无言/那些火花与爱情无关,信仰也被埋葬在夹缝里/一切的腐朽最终形成柔软的红壤/填充狭窄到令人窒息的空间/而红壤之上,无人问津的枣树/根须直抵裂痕的最深处/它的命运和一间废弃的木瓦屋紧紧相连/每一阵风吹过,再细微也能轻易激起/无边的疼痛/那些向酸枣树扔石子的人/读书、练字、煮茶、抚琴/他们要怀揣着酸枣般斑驳的日子/不言不语或视而不见/小心翼翼地走在斛城的归途上”,短短几十行,把酸枣树写得精致而传神。班方智在写诗时,很容易也很准确地能进入诗歌写作的生活场景并抓入生活的细节。仍旧以《酸枣树》为例,“而红壤之上,无人问津的枣树/根须直抵裂痕的最深处/它的命运和一间废弃的木瓦屋紧紧相连/每一阵风吹过,再细微也能轻易激起/无边的疼痛”,这样的敏锐的洞察力,是诗人对他熟悉生活的一种描摹。班方智的诗歌语言是灵动的,也是带有某种粗粝的准确,能很容易把读者带入到引人入胜的境界。

他给我邮寄来诗集《高原风筝》,整本诗集读完,我在诗集里记下了一千多字的笔记。班方智的诗歌写作,清醒而自觉。诗人吴英文在《高原风筝》的序言中这样写道:“诗集《高原风筝》是班方智近年创作的可喜收获,通过阅读可以看到,命运、生活、情感等是其写作的基点,这些诗歌让心灵触角深入了一个广阔的生存空间,表现了在时代与命运的纠缠与裹挟下,个体生命与生存现实的碰撞。从诗人近些年的创作可以看到,诗人的眼光从个体生命出发,投向了有着同样命运的底层,关注着这个时代下普通人的悲欢离合与生命方式。我们欣喜看到,经过多年的探索与积淀,班方智很好将诗性空间与人文视域拓展得更为广阔,他直面生活,关注个体生存状态,在理性思考中投注着热烈而深切的人文精神,在平实的文本中实现了对个体生命有限的超越。他所营造的广阔思维空间与深刻诗意向度,以其个性化表达很好地呈现了诗歌的艺术价值与审美意义。”

我则要说,班方智的诗是诗人完善自我认知的一种方式。他的诗歌中,离善良和美的事物特别之近。且,他一直都在个人的情感中,寻找那种能够补充生活缺口的元素。班方智的诗是生动的,他诗歌的语言默默地栖息在黔南的山水之间,诗人的眼睛是聚光灯,所到之处,就像捡拾那些生长的菌子一般从容。而且,他对诗歌的接纳是一种倾听与仰望,比如,他写《黔山:药参》:“终将被你们找到/在这莽莽黔山中一条不知名的山谷/请不要用刀,请用双手将它连根拔出/顺势抖落它身上的尘土,以及/几片至今不肯掉落的黄叶/让它们遮住那些凌乱的脚印和回来的路//请赶在腐烂之前将它捣碎,连同那些脆弱的根须/并将这细碎的身体掺上水/揉捏成九颗光洁的药丸吧/一颗用来治愈大姐的不孕不育/一颗用来修补二姐脆弱的胃/一颗用来抚平母亲常年的偏头痛/一颗用来减轻父亲的风湿关节炎/亲爱的,该用一颗减掉你腰间的赘肉/让你留恋镜中无比妖娆的身体/该用一颗喂给屋顶上迷失方向的秃鹰/它的下方有太多正在腐烂的尸体/还有那只不知名的乌鸦,它的嘴里也应该含上一颗/让它的嗓音不再沙哑//然后,请让剩下的最后两颗/远离陆地,投入怒吼中的大海/悄然消失,不再泛起任何涟漪”,诗歌中有生活的苦痛,有日子的艰辛,诗人的写作是一种俯视的悲悯,也是一种低处的关怀。

通读完整本诗集,给我一种强烈的感觉,是诗人的诗歌语言之流畅,情思之细腻,令人感到和谐而生动。班方智在写诗时,特别注重意境的营造,这让他的诗歌呈现出一种揭示生活宽度的思考。他对诗歌的热爱是赤诚的,他把那些凝聚在血液里的文字升华成头顶上的繁星。他写清明、学生王小凤、幺叔、父亲的脸,他也写父亲的苦难、母亲的疼痛,班方智的诗歌中对现实的思考让他的诗歌语言充满了想象的张力。因为在现实与想象之间,他找到了抒情的平衡。所以,在写作时,能更加收放自如地去追求诗歌的永恒。

刘功明的诗

读刘功明的诗,你能从他诗句的字里行间感受到一种迅疾与速度。如《苗岭飞歌》:“一群百灵掠过山间/溪流清冽。蝉声/绕着树梢飘上白云天”。他的诗歌如果更精准的定性,可以称之为:微诗。三五行之间,写出瞬间的触动。和黔南的大部分诗人一样,刘功明的诗歌也是关注底层,关注现实,他的诗歌中,更多的是对黔南风物的描写及人情冷暖的关怀。

其实,刘功明的诗有一种灵魂深度的快,因为切入诗眼时,写作的力度比较准,让他的诗歌保留了一份匀速。比如《外出打工的火车不要晚点》:“用目光再看一遍这方水土,再抚摸一下,/身边的小狗儿。/我必须出去。打工,/注定是我一生的心结,和痛。//在外地,我会记住家乡,/仔细辨认哪一朵白云是从老屋顶上,/飘来的。我会找一处桥洞,/刮骨疗伤。/在外的日子,我多半是,/和风雨纠缠。//有时也做一做梦,假如我在四十三层,/高楼工地上,干活,/我就摸到家乡的云朵,摸到到天堂/摸到祖宗硬梆梆的骨头//现在是凌晨一点五十三分。/我求老天保佑,外出打工的火车,/不要晚点。//我已经把油菜花,米酒香,泥巴味……/打包。我扛起河流,扛起山寨/朝着祖宗的方位,大吼一声:/我要出门喽!”,与其说刘功明在写诗,倒不如说他以诗为磁场,让生活中感动人的点点滴滴以及引起人思考的故事和记忆围绕着这些磁场,形成诗歌的磁石。读刘功明的诗歌需要静下心来去体悟,他的诗歌的元素很集中,也很精简,他的诗歌的快,是一种瞬间的展示,气质、经验都是瞬间的爆发,他的诗歌是一种能量。

我在翻阅刘功明的诗集时,不禁想到巴勒斯坦诗人达维什的一段话:“它(意指诗歌)能颠倒黑白。它有能力将非现实变化为现实,把现实变成虚幻。它能缔造一个世界,与我们所居住的世界大相径庭。我把诗看作精神药剂。在现实中无法找到的,我能在诗中创造。它是一种浩大的幻觉,但也是一种积极的幻觉。”

刘功明的诗歌中有坚硬的风骨,有词语的震撼力,同时也具备一个诗人写作时留白的空间。像这首《高原,一个人的立春》:“我确定身体内部的春风比高原的风暖和许多/假如我要跑出这座高原,说不定/比花豹子还快些,你们最好/不要用灿烂的目光捕捉我漂浮不定的身影/它已经不在唐朝的路上。有人在抖落一身雪花/有人在内心铺上一层棉被,此时/我就坐在风雨桥头,听过年的吱呀声/穿插在剑江河两岸。我不想奔跑,不想做花豹子/我要守住这座高原。所有的岩石,树木/花骨朵,高粱和酒,以及一头牛,一条鱼/都是我的前世和今生。我要把自己守望成春天/对于芸芸众生,我已经拿定主意/绝对不会说出/半点春色”,这首诗的每一句诗似乎都是结实的,诗人站在高原之上,坦露自己的内心,在春天的舞台上,让诗句与自然碰撞。他在守望一个春天,同时也在追逐一种襟怀。

在黔南的众多诗人中,刘功明的诗歌写作有着很强的隐忍和探索精神。他的诗歌力求与人格挂钩,在诗歌的空间里,让诗人的所思所悟以及对生活的经验沉淀,幻变成愈加清晰和明朗的诗句。读刘功明的诗,应该从整体上去把握,然后再逐字逐句去分析推敲,他的诗歌有金属的声音。

陈德根的诗

陈德根是贵州平塘人,客居宁波。曾获贵州省文联“尹珍诗歌新人奖”等奖项,中国作协会员,参加过诗刊社29 届青春诗会。陈德根是这两年诗坛比较瞩目的一颗新星。他的诗歌因为关注命运、关注现实,且在感怀故乡的诗歌写作中,有着疼痛的体验,而让诗句呈现出一种难言的悲伤。“父亲认为自己不是布谷鸟喊醒的第一个人/他种下的第一茬种子才是/去南方打工的小姐姐才是/刚下地的种子懵懵懂懂,皱巴巴的种皮/像一个人穿上打着补丁的单衣。下地了/落下的脚步多么轻,落下的雨滴那么轻/如同父亲希望落在他身上的疾病那么轻/像年初三就离家,去南方打工的小姐姐/像她的蝴蝶结她喘的气那么轻/父亲不敢看它们冒出地皮的样子/就像不敢看小姐姐打点行装的样子”(《那么轻,又那么重》),这首诗是陈德根诗歌写作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一首,他写出了乡村的生活痛点,写出了贫寒日子里的生活现状,写出了一种内心的苦。

印象中,陈德根的创作,早期写了大量的散文诗,由散文诗及诗,本身就是自然地过渡。他的诗歌力求实现真情、真心和真挚,诗人的每一行文字都是来自于情感的真情流露,而不是为了写而写的文字堆积。读陈德根的诗,只需要用心去领略他诗歌中的情感即可。作为一个客居他乡的人,其对故乡的感情可能会比那些长期在故乡腹地生活的人,思乡之情更加浓烈也更加纯真。“故乡”是一个文学和地理双重叠加的概念,形成故乡的前提,不仅仅是一个地域或者一个村庄,它是集聚在诗人心中的一个文学地标。

诗人杨键说:“我觉得在城市里生活很累,每个人都很疲倦,非常匆忙。乡村的生活是中国自古相传的,生活的来源从土地而来,从土地而来的生活是一种万物并育而不相害的生活。我们现在的生活是从科技来的,从机器里面来,从石油里面来,从矿石里面来,实际上是从破坏而来的,是因为破坏其他东西带来我们的生存。这种生存方式一定有报应,能够持续的时间,我想也不会很长。因为它以危害其他东西,来维持自己的生存。而农业社会就不是这样了,它是一种万物并育而不相害的生活,它是从温暖的土地而来的,跟自然,跟四季之间发生一种非常良好的关系。所以,人在自然环境之中,他的内心才能渐渐地成形,渐渐地变得敏锐,才能恢复到一个人心的样子。我们在城市生活是一种无心的状态,心在不断失去,不断地变得迟钝,不断地变得有欲望,有掠夺的欲望,有非常阴暗的东西出现,被天地自然之气所抛弃。天地自然之气对人是有养育作用的,像一个伟大的医生一样,人长久不在自然里面,肯定是要变样的。”

我想,诗人陈德根在繁华的东部城市,当一个人静静地面对城市的灯火,他的诗歌是抚慰他在异乡孤寂的良药。“写你热爱的物种/写悲喜参半的人间/写车站,码头和机场,离别的人们/可以让你感到欣慰/如你所愿,他们依然深爱着彼此//写河水穿越山川和田野/也如你所愿,这些事物/满怀慈悲,母性泛滥//我在G196 次高铁上给你写诗/母亲,麦田在起伏/我在等列车进入隧道/在短暂的黑暗里/我才能偷偷抹去热泪//母亲,苍穹里,浮起一颗微凉的星/它肯定和我一样,是一个/没有母亲的孩子”(《为母亲写一首诗》),诗句的字里行间,是一个游子对故乡本能的感恩。

笔者用了一个多月左右的时间通读了部分黔南诗人的诗歌和诗集,期间,做了大量的阅读笔记,为成功写出此文积累了大量的素材。由于笔者的阅读范围有限,能力有限,水平有限,遗漏和理解深度不够在所难免。在阅读黔南诗人的诗歌作品时,我的内心是充满喜悦的。在贵州,在黔南的山水腹地,还有这么一群爱诗写诗的诗人,实在令人惊叹。黔南诗人的写作风格各异,给我的阅读带来了不同层次,不同角度的思考与思索。我曾在一篇诗歌评论中写过这样一段话:“地域的诗人群体,有时是有意或者无意间形成的。一个地区,如果一个诗人的诗歌作品非常有名,他会产生连锁的示范效应,带动当地的诗歌创作,形成集体性写作,然后,一个诗歌群体会自然地形成。这个群体的形成,很多是团结在文学刊物和诗歌刊物(民刊)周围。以作品的集体发表为标识,形成诗歌群体概念化。”黔南诗人群体的形成,是一种诗歌的传承,也是一种文化的累积,是值得推介和总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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