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三农”问题一直是党和国家密切关注的民生大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应建立清晰、完整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维护农村集体产权,这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非常重要的制度创新。此外,还应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管理制度,根据农村集体产权承包经营权、集体产权、集体收益分配来保证农民的集体产权承包权。
[关键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中图分类号]F321.1
1 前 言
在我国农村经济体制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非常重要的制度创新。促进我国农村集体产权的改革,在制度上建立清晰、完善、流畅的农村集体产权,有效应对城镇与工业化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增强城镇经济一体化发展需求,从而激发农业内在需求,能更好地保护农民权益。所以,应响应我国十九大会议精神,致力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推动农民收入增长。
2 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重要性
2.1 工业和城镇化发展急需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首先,随着工业化与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成员间都有了新的改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慢慢成为城镇居民,并呈上升趋势,流动人口慢慢进入富裕地区,加之新的移民人员进入社区,使得农村社区成员变得越来越多。在集体产权补偿费和集体不动产收益等方面,发生的冲突越来越多,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发展[1]。其次,原有经济组织补偿费用、集体不动产、成员分配问题源源不断出现,加之城市边界的扩大与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地方出现了并村,较为突出的便是城乡结合,实施了“村改居”。原有集体经济组织与村组集体资产关系出现变更,流失了大量资产,因此保护集体资产产权尤为重要。
2.2 健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进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属于党在农村中最根本的政策。慢慢健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紧抓农村集体经济财产地位,不断地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的创新,从而探索出新的发展道路[2]。近阶段,农村增强了集体产权承包经营权的意识,较为发达的农村与城市郊区农村要求享受应有的资产收益权利,这是农村追求财产主体地位详细的表现。所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新,加强集体经济实力与服务,不可按照以往老方法,只在表面做文章,应改变产权,从根源将集体产权承包权、集体经营权等配置问题解决掉。在产权理论中,未认真意识到产权制度改革,任意形式创新都会由于缺乏根基与保护措施,很难长久发展下去。所以,应明确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在此基础上,有效解决家庭承包经营和农村逐渐复杂的财产问题,简单来讲是当前组织创新与制度创新以及健全家庭承包经营体制。增加集体经济服务功能内容,这也是经营模式符合规律的内在演进[3]。
2.3 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急需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各个农村地区经济发生了更进一步的改变。农民群众对一些关注自身利益的集体产权承包权、集体产权、集体收益等权利逐渐增加了重视。农民要求对村集体事务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怎样适应此种深刻的改变,使得民情诉求更加的畅通,让农村社会一直充分活力,平稳、和谐的发展,是当前最主要的任务。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中,会出现较多的问题,都应积极的去解决。农民集体产权权益保护问题是其中主要的问题之一[4]。对于农村集体产权,尤其是城镇郊区农村集体产权的不断增多,导致一些地区农村耕地面积大面积的减少,对于一些失去地的农民来讲,只依靠补偿费用与外出打工,解决不了长远的生计问题,造成农民利益受损。一些农村集体经济资产在某些地方流失非常严重。各种社区成员间分化利益发生严重,损坏了农民本身的利益,造成农村社会不和谐,损害了农民本身的利益,积极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从实际解决好群众存在的利益,保护农民本身利益不可在等待。
3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3.1 有关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且监管难度系数大
基于农村集体产权管理、用地标准等方面规范难度系数大,一些地方较为偏远,同时监管不到位,存在集体产权建新不拆旧,一户多宅,过多的规划面积建设等。与此同时,村级缺少规划,规划不合理、乱搭乱建,导致集体产权资源出现了大量的浪费现象。闲置集体产权退出机制不完善,各种废弃房屋、闲置集体产权逐渐增加,集体产权供需矛盾较为紧张,新增至的集体产权审批难以获得满足。加之,闲置农村集体产权数量较多,再开发运用潜力大。我国国家户籍制度的逐渐改革,各种工业化、城镇化逐渐推进,农村年轻人都转移到城镇工作与居住,导致农村留守人口呈现老龄化增长趋势,再开发运用潜力增大。然而,受到地域以及经济发展的影响,闲置集体产权再运用发展不平衡问题出现,一些发达地区、沿海经济、旅游景区等再利用率增高,运用路径较多。地区较远、分布较为零散,导致再开发利用投入高、利用率低,且途径受到约束。
3.2 清产核资对象分不清
根据相关规定,清产核资对象中涵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且包括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在核查资产时,将各个公司的资产也一并核资,导致所有者权益虚增。
3.3 管理混乱导致纠纷
针对集体产权承包不根据法律实施管理,例如:许多集体产权荒废许久,未积极管理,在集体产权开发过程中,未详细的核实,导致胡乱转发造成纠纷。主要存在如下几种情况。
(1)部分地区村干部运用手中权利,在未经过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独自转让农村承包集体产权。
(2)部分地区村干部滥用权利导致的纠纷。
(3)對于集体产权全部的权限分配不清楚。
(4)集体产权大面积的开发导致的纠纷。
(5)经济利益驱动。对于经济利益主要存在两方面:一方面由于集体产权初期未提出不同意见,之后,通过开发集体产权情况有所好转,集体产权承包商取得了利益,一些持有集体产权所有权的村民心理不平衡,导致矛盾产生。另一方面强制的停止合法有效集体产权承包合同,基于近两年集体产权收益较为显著,存在一定的利润,村民在经济利益驱动下,抢占承包出去的集体产权,导致集体产权承包合作没办法执行[5]。
3.4 债权债务核消及清产核资审核问题
依照有关规定,债权债务核消需执行相应民主议定、公开程序、审批程序等实施账务核消。例如,某某村广域房屋债权债务、资产核增减审批表,清产的小组成员签字不全,没有经过农村经营主管、乡镇等地方的审批盖章,现金盘亏没有执行资产核增核消审批手续,使得资产核增核消调整不规范。一些村的核增核减审批街道未得到签字通过,还有一些债务债权核消依据不充分,没有得到街道经管部门盖章。像一些小村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人员都未在清产核资上签字。
4 有效处理建议
4.1 寻求法律帮助
根据《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第三方抽查评估的通知》,可对农村集体产权进行抽查,对各涉农区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清产核资,从而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事实表明,此法律对推动农村利益以及维持农村长久治理起决定性作用。然而,此法本身存在以下需健全的地方。
(1)法律与法规需在侧面表明农村集体产权关系。根据当前法律和法规,对于集体产权问题受到政策的影响非常大,且农村集体产权问题较为烦琐,存在一定的不足。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国家集体产权问题较为烦琐,自新中国成立之后,集体产权政策多次发生变动,一直处于不平稳的状况。直到改革开放之后,国家进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运用集体产权以及经营权分配制度,达到“集体公有,农户经营”,变为中国农村集体产权中较为重要的里程碑。历史的因素导致我国农村集体产权问题混乱,当前对集体产权法律对集体产权问题烦琐性不充足,且法律条文对新出问题缺少对应的解决方法。所以,需进一步规范承包合同内容,针对承包面积以及时间、承包数额、交纳时间、违约金等具体明确说明。
(2)进一步规范集体产权承包合作程序,遵守民主相关规定。对于集体经济和个人等方面作为承包方的状况,在法律中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集体产权通过集体经济组织之后的单位以及个人,都需通过村民会议同意之后,方可上报人民政府批准”以上都是关于农村承包合同中强制执行的,是必须遵守的。针对规范集体产权经营,村委需做好集体产权承包经营权出租以及转包等工作,预防发生集体产权纠纷问题。
4.2 增强改革思想宣传
进行改革,首要前提便是思想和观念先行,在目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依然有些地区不愿意改革,某某地区农村经济发展不稳定,一些经济较为薄弱的村庄,认为村里的资产不够,没有量化的必要,这从某种程度上讲阻碍了集体产权改革。对于此类问题,各级有关组织应做好政治思想方面的宣传指导工作,从而展示政府应有的主导地位,更进一步的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思想方面的宣传力度,让村集体组织意识到改革的重要性,让农民更具有积极意义,指导农村加入到改革中,共同享用改革成果。
4.3 因地制宜促进股份制改革
在农村集体经济中,股份合同制是非常有效的方法,农村集体经济应站在市场经济的需求下,组建新型组织形式,股份合同应在农村经济资产清产核资量化上得以显示,达到资本和劳动有效结合,从而增加农民的收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积极促进股份合作制实行,合理分配股权,设置合适的机体股与成员股,调动农民积极性,取得村民集体意愿,确保成员股的增加,使得集体股受益公开、透明,保证村民和集体各方面权益。
5 结 语
综上所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在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上较为混乱,存在产权不清,需更进一步的改革市场,健全市场经济,从而有效解决“三农”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应建立在改革上,从而达到保护农民切身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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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旭(1990—),男,汉族,辽宁大连人,会计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中级会计师,研究方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审计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