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李 远(资深评论人)
这是一个令人痛心的消息。3月21日,位于江苏盐城市响水县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波及周边16家企业、居民区和幼儿园。事故造成重大伤亡,众多鲜活生命在这惊天一炸中逝去,令人痛惜。血淋淋的教训再次引发对于安全问题的深刻反思。
“祸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众多隐患和风险累积的结果。安全生产中的“海恩法则”“墨菲定律”告诉我们,任何事故都有征兆和苗头,对这些事故隐患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不能有半点儿的侥幸心理。反思响水爆炸事故,警钟再一次沉重地敲响。
从已有的调查情况看,涉事企业的任性妄为到了令人愤慨的地步。仅仅一年之内,该企业就被国家、省级和当地三级有关部门接连批评、处罚,但不管怎么罚、如何批,这个企业就是不改不动,问题越拖越大,终于酿成惨烈的事故。如此目无国法、漠视生命,有关人员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道德的谴责,但也应该追问:谁给了涉事企业违法 违规、拒不整改的底气?
硬币的另一面,则是监管的无力与空转。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贵在一个“实”字。何谓 “实”?就是要严格执法、厉行法治,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付出足以使之肉痛心惊的成本,用“高压电”表明安全生产的底线不可逾越。就是要聚焦现实问题,以消除隐患、处置风险、确保安全无虞为目标,有什么问题就立即解决什么问题,有什么短板就马上补齐什么短板,决不能“以罚代管”,更不能坐视问题发酵下去。走形式、走过场的整改与监管,就是不负责、不作为,让安全责任飘在空中、落不了地。这不只是作风漂浮的问题,更说明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等意识在一些公职人员脑中是缺乏的。
安全生产是个精密的系统工程,涉及企业、从业人员、监督执法者等多个环节,要求各方面、各环节时时处处都绷紧安全这根弦,谁也不能掉链子。作为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是最重要的责任,严格依法依规操作来不得任何马虎。如果因为追逐利益,就不要安全,顶着巨大风险蛮干乱来,对这样的害群之马不能听之任之,而应零容忍,迅速予以依法处理。作为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负有站岗、把关、纠偏治弊等责任,发现问题非但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要果断处理、立行立改,力争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发状态,为安全生产守住最重要的一道防线。
从更大的视野看,安全不只是生产领域的事情。化工企业本身就具有相当的环境危害性和安全风险,能不能引进?如果引进,如何科学布局、规范设置,确保其安全运作?面对这些问题,同样不能眼里只有经济利益、眼前利益,要把人的生命安全、长远发展摆在最重要的位置上来统筹考量,才能作出理性的选择,采取周全的措施。
响水爆炸事故发生后,正赴国外访问途中的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抢险救援,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总书记还特别强调,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痛定思痛,更须举一反三。响水爆炸事故,应该成为一个铭记在心的深刻警示:生命安全大于天,安全生产一刻也不能松懈,确保群众安全更应把责任时时刻刻抓在手上,用严细深实的担当与行动筑牢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