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原浑源县委书记张清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落实党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消极懈怠、不担当、不作为,导致浑源县的脱贫攻坚工作排名落后;落实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大政方针欺上瞒下、阳奉阴违,打折扣、搞变通,放弃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对恒山景区周边的私挖乱采问题默许纵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长期参加迷信活动。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违反工作纪律,违规修建办公用房。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煤矿生产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受贿罪。
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清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一个县委书记
组织委以重任
这是在希望你
能够像谷文昌廖俊波一样
忠诚干净担当
而你却丧失党性
不顾百姓的公利
只管自己的私利
让全县百姓
不能尽快摆脱贫困
这样的“父母官”
只能被百姓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