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民生实事不应重“票决”轻“监督”

2019-11-17 06:19□王
山东人大工作 2019年1期
关键词:计划书实事人大常委会

□王 腾

一段时间以来,各地人大代表票决政府民生实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相关报道频频见诸报端,成为人大代表与群众热议的焦点。

人大代表票决政府民生实事,是把政府民生实事的决定权由政府交到人大代表手中,变以往的“政府为主唱戏”为“党委管、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评”。此举突出了代表主体地位,是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监督权的有机结合,实现了民生实事项目由“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的转变,提升了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生动实践。

然而在实践中笔者发现,有的地方人大代表票决政府民生实事工作流于形式,监督频频“失位”。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两头重、中间轻”的局面,即年初审议票决、次年报告票评搞得轰轰烈烈,而两次票决之间的人大监督工作却“杳无音讯”,重“票决”而轻“监督”,结果民生实事项目看似遍地开花,实则成果少得可怜。

因此,民生实事票决后如何开展好监督工作,让民生实事落地落实就成为了各地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中之重。笔者以为,要改变“两头重、中间轻”的怪象,就必须更加注重过程监督、全程监督,不断强化监督效果。

以笔者所在的阳信县为例,县人大常委会去年在县乡两级推广人大代表票决政府民生实事工作。为扎实开展好此项工作,在年初人代会结束后,阳信县政府根据票决结果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实施计划,形成了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计划书。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对民生实事项目联系监督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委室及参与联系监督的代表小组,形成了民生实事项目联系监督计划书。按照“两个计划书”的要求,政府民生项目建设与人大季度专项监督双轨并行,确保了项目建设有条不紊地进行。

为了让人大代表更好地参与到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监督中来,阳信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县人大代表联系监督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暂行办法》,将全体县人大代表按乡镇(街道)代表小组划分到专项监督小组,实行“包干到户”式监督,探索开展“一组一项目、一季一活动、半年一报告、一年一评价”的“四个一”全程跟踪监督新模式。

“一组一项目”,即针对每个民生实事项目建立一个专项监督小组,由一名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县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室具体组织实施,至少一个乡镇(街道)代表小组的县人大代表参与,全程跟踪监督民生实事项目进展,实现代表参与监督全覆盖。“一季一活动”,即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部署,由各专项监督小组根据民生实事项目内容制定全年活动计划,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活动。“半年一报告”,即在每年的六月至八月份开展代表问政活动,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集中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必要时组织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一年一评价”,即年底由各专项监督小组对所联系监督的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价,形成简要的评价报告,印发全体代表参阅,在下一年度县人代会上,听取审议县政府上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并组织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逐个进行满意度测评。

“两个计划书”的制定和“四个一”监督模式的推行,有力解决了年中“轻监督”的现象,形成了“季季有活动,代表全覆盖”的良好监督氛围,保证了民生实事项目的建设进度,部分项目甚至得以提前竣工。2018年7月1日,投资2000余万元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开通,并由市民免费乘坐。与此同时,“骨干道路提升工程”的重头戏——鲁北大街提升改造工程也实现了提前竣工,双措并举,有力缓解了城市拥堵、群众出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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