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丽
摘 要:福柯其人及其思想都极为独特。他经常以独特的思维关注主流学术不屑谈及的领域,譬如疯癫、疾病、罪犯与性。在《规训与惩罚》中,他运用谱系学的方法具体地研究了监狱的诞生、规训社会的形成等过程,揭示了知识(真理)与权力相互渗透并协调运作的内在机制。通过对规训化权力的策略与方法的描述,福柯向我们展示了一种微观权力技术在现代社会中强大的规训作用,从而也揭示了他对以理性为基础的自由观的颠覆以及对以身体为基础的自由观的颂扬。福柯对知识、权力与自由作了重新的阐释。
关键词:福柯思想;规训;理性;谱系学
一、福柯思想
福柯(MichelFoucault,1926-1984),这位被称为“我们这一代最优秀的哲学家之一”的“思想怪杰”,不仅在学术界掀起一次次的震动,而且在学术界之外也成为公众瞩目的对象。他总是超越人们的常规认识,热衷于搜寻一种边缘化的、非连续性的、被放逐遗弃的知识。不仅他的研究对象是反常规的,如罪犯、疯子、性反常等,而且他锲入问题的角度也相当独特和刁钻,往往得出让人耳目一新又令人折服的结论。尤其是他在许多著作中论述的一种新的权力技术论,更是对人类知识界和思想界造成了强烈冲击。福柯的思想道路就如他自己所比喻的一样:“我使自己有点像一头跃出水面的抹香鲸,留下一串稍纵即逝的泡沫,让人相信使人相信,人们也愿意相信,也可能人们自己实际上相信,在水下面,有一条人们不再看得到的抹香鲸,它不再受到任何人觉察和监视,在那里,这条抹香鲸走着一条深深的、前后一致和深思熟虑的道路。”这体现了福柯思想的独特性以及他对现代人生存困境的终极关怀。
二、权利与知识(真理)的阐释
1975年出版的《规训与惩罚》,作为福柯的成熟之作,被视为福柯权力思想的代表作。在福柯心目中,这本书标志着他事业的顶峰,他将之称为“我的第一本书”[3]。作为一部值得重视的研究专著,这本书的目的似乎十分清楚:它要详细地描述从1757年达米安受刑起到1840年前后监狱的诞生,欧洲的惩罚制度是怎样演变的。他运用谱系学的方法具体地研究了监狱的诞生、规训社会的形成等过程,揭示了权力运作的内在机制。
(一)两种对立的历史观
福柯的《规训与惩罚》隐含了两种对立的历史观——线性历史观与谱系学历史观,但福柯没有明确提出这两种对立的历史观,而是在《规训与惩罚》之前所写作的《尼采·谱系学·历史》一文中详细地分析了这两种历史观。可见,《尼采·谱系学·历史》是《规训与惩罚》的理论宣言,要深入理解福柯的独特的权力分析模式与权力观就必须回到这两种历史观。
(二)以谱系学的历史观考察人类历史上的监狱与惩罚史
以谱系学的历史观考察人类历史上的监狱与惩罚史,福柯必然会得出与线性历史观关照下的完全不同的观点。在《规训与惩罚》一开始描述了一个“酷刑”的场面:1757年3月2日,法国激进分子达米安(Damiens)因谋杀国王在巴黎被公开审判,审判的广场上树立起了刑架,刑吏用烧红的铁钳撕裂他的身体,将熔化的铅以及滚开的油脂、松脂、蜡和硫磺的混合物浇入被撕裂的伤口,要求他坦白他的罪行,最后才被五马分尸加以处死。而在文章的一开头福柯也呈现了列昂·福歇(Leon Faucher)制定的“巴黎少年犯监管所”规章。这一规章中严格地规定了犯人的作息时间,犯人每天的起床、吃饭、休息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在这样的两种不同的惩罚的方式中“我们已经看到了一次公开处决和一份作息时间表。它们惩罚的不是同一种罪行或同一种犯人。但是它们各自代表了一种惩罚方式。”即从使用酷刑作为一种惩罚方式到使用一种非肉体的刑罚体系,这也是福柯批评的“司法—论述性的权力模式”向他所揭示出的“微观权力模式”的转换。
“司法—论述性的权力”模式,是以通过界定权力的范围与产生的基础的方式,为权力的产生提供了合法性基础。这样的分析模式是以一种二分的划分为基础的,即合法与非法的模式。福柯在《性史》第一卷中和《权力、知识》里认为,司法—论述性的分析模式将权力表象为法律或君主的权力。无论是法律授予的权力,还是国王的权力,他们都是有权力产生的根源性的,认为权力是有一个基础的,因而也是稳定的。这样的权力具有禁止性、否定性及规则性。
在《规训与惩罚》中,福柯讨论17世纪到18世纪西方社会出现的新的权力形式,即微观权力的形式。这种权力形式的特点是它对人的身体行使,令身体服从于规则的同时,发挥最佳的能力与最大的功效。这些权力的产生需要不同的工具、技术和机制的技术,通过这些技术性的策略,使得身体产生效用并且顺从于这些机制,从而使身体各部分受到巧妙和细微的支配。产生这种新的权力形式的原因则是与之相关的复杂的经济与政治背景,如工业化、殖民化及城市化的出现,国家运作方式的变化、工业化和科技化所要求的对人身的高效率的利用以及理性主义、人道主义的发展等。知识(真理)、规训的相互渗透及福柯所谓的全景敞视主义是这种微观权力得以运行的内在机制或技術性策略。
三、权力与知识相互推动
(一)权力与知识的关系
规训技术并非起源于监狱。在现代社会中,规训无处不在。只是相对于以往的惩罚权力,它的运作方式更加隐秘、有效,它像细密的网络一般渗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现代社会就如一座在规训权力控制下的大型监狱。学校、军队、医院及工厂都是体现规训权力的工具,通过定位、时间限制、监视,甚至对动作、姿势、言语加以规定和改造,把不合常规精神病人、越轨者、不规范的新兵、学徒工或未定型的儿童个体制造成驯服规范的主体。规训针对异己的肉体,造成这样一种效果:越有用,越顺从,越规训,越有用,实现了权力的经济学与政治学的完美结合。规训权力之所以成功取决于它的三个简单手段:“层次监视,规范化裁决以及它们在该权力特有的程序——检查——中的组合。”其中“检查导入了一个完整的机制,这种机制把一种知识形成类型与一种权力行使联系起来”。例如,考试制度纳入学习过程标志着科学的教育学的开端,军队历史上的检阅和不断作战的时期标志着庞大的战术知识的发展。因此,规训作为一种权力技术,不是压制性的而是生产性的力量,不仅生产驯服的肉体,而且生产知识。福柯认为,“任何权力的增长都可以在它们里面促成某种知识。正是这些技术体系所持有的这种联系,使得在规训中有可能形成临床医学、精神病学、儿童心理学、教育心理学以及劳动的合法化。因此,这是一种双重进程:一方面,通过对权力关系的加工,实现一种知识‘解冻,另一方面,通过新型知识的形成与积累,使权力效益扩大。”知识不再是被权力压制的对象,反而成为权力的帮凶。权力和知识结合成相互推动的一个完整体系。在现代社会,行使规训权力的目的就是实现规范化。规训的手段之一——检查就是一种“追求规范化的目光,一种能够导致定性、分类和惩罚的监视”。
(二)全景敞视主义
边沁于1791年首次倡导的圆形监狱,即全景式(敞视式)监狱(panopticon),其基本结构是:监狱的四周是一个环行建筑,监狱中心是一座眺望塔。眺望塔的塔墙上安有一圈对着环行建筑的大窗户,环行建筑则被分成许多小囚室,每个囚室都贯穿建筑物的横切面。每个囚室都有两个窗户,一个对着中心眺望塔,与狱墙上的窗户相对,另一个对着外面,能使光亮从囚室的一端照到另一端。这样在圆形监狱中,中心控制塔只需安排极少数的监督人,甚至可以只安排一个人。因为通过逆光效果,这个监视者可以从眺望塔内与光源恰好相反的角度观察四周囚室里被囚禁者的小人影。在圆形监狱的环行边缘,被监视者是彻底地被观看的,但他不能观看到监视者;同理,在中心眺望塔,监视者能观看一切,但是不会被观看到。罪犯因此而惶惶不可终日,不敢造次。这样的监狱结构,既可以起到有效的监视作用,也能够让监视人完全处于隐蔽而安全的境地。
四、对自由的重新阐释
福柯之所以要以身体为基的谱系学来撰写惩罚史,其根本的目的是对人自由问题的关注;但是,福柯的自由是以身体为基的自由,与线形历史观支撑的主流视域所关注的以理性为基的自由形成鲜明的对照。在后期与康德的同名文章《何为启蒙》中,福柯明确阐释了自己的自由观。
(一)以理性为基的自由
在《何为启蒙》的前半部分,福柯首先介绍了以康德为代表的主流自由观的基本特征。第一个基本特征是:自由与线性历史有密切的联系。启蒙就是一个线性发展的历史过程,人通过自己的理性逐渐摆脱掉偶然性的控制,最后达到人的普遍理性状态,即自由的实现。第二个基本特征是:自由是一种法律界限内的自由。可见,在主流的自由主义者眼中,君主专制时代的酷刑制度永远不能带给人自由,因为此制度不利于罪犯的理性能力的增强,反而赞美非理性的因素。历史的车轮进入到现代法治社会。此社会中监狱制度的目的就是让那些理性能力微弱的人增强理性能力,从而人们自愿地在法律的界限内行动。所以,现代法治社会是人的自由之乡,监狱制度有利于人的自由的实现。
(二)以身体为基的自由
福柯对康德的自由观做了介绍和归纳之后,转入自己的自由观,他是从启蒙与现代性的关系入手阐释他的自由观的。
他说:“能将我们以这种方式同‘启蒙联系起来的纽带并不是对一些教义的忠诚,而是为了激活某种态度,也就是激活哲学的‘气质,这种‘气质具有对我们的历史存在作永久批判的特征。”所以,福柯认为,如果康德的问题是弄清楚应当避免超越何种界限,那么对于他来讲,是要在这些普遍、必然的、不可避免的东西中,发现哪些是个别的、偶然的、专制的成分。简言之,“问题在于把必然的限定形式中所作的批判转变为在可能的超越形式中的实际批判。”这种批判的目的不是“设法使形而上学成为可能,并最终成为科学”,而是要“尽可能深远地重新推进自由之不确定的作用。”可见,福柯的自由观最大的特征是不确定性,而身体力量的最大特征正是不确定性。福柯强调的自由实质是基于身体的自由。这种基于身体的自由与与康德为代表的基于理性的自由主义的自由不同。前者的實质在于超越界限,在于不确定性和流动性,而后者的实质在于划定界限,在于确定性。
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用“微观权力”取代了传统的“宏观权力”。这种对“微观权力”的研究思路是以他对西方大写的主体的解构为基础的。他的权力观的新颖之处在于他对权力之特性的理解和对权力、主体和真理(知识)相互联系起来的确切方式的理解,从理性到身体,福柯对“权力、知识与自由”作了面目一新的重新阐释。福柯的微观权力观不仅是他批判西方现代社会及其法学理念的重要一环,更是他所从事的“一种有关我们自身的历史本体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出他对现代人的生存困境的关切。
参考文献:
[1]迪迪埃·埃里蓬.权力与反抗[M].谢强,马月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社,1997.
[2]福柯.必须保卫社会[M].钱瀚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3]詹姆斯·米勒,福柯的生死爱欲[M].高毅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4]福柯,尼采.谱系学·历史[C].福柯集1,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