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菏泽市国资委
今年以来,菏泽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部署,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认真履行监管职能,扎实推进国企改革,促进了市属国有经济的壮大和市管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加强国企党的建设。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菏泽市国资委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工作和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文件,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组织召开10 户市管企业党委书记述职评议会议,制定《2018 年市管企业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评议结果反馈及2019 年任务交办清单》,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上半年部署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2 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2次。抓好“红色引擎”品牌创建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工作推进会,评选出了第一批“红色引擎”创建示范点。
强化国资基础管理。上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菏泽市国资委研究出台了强化阳光采购、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国有资产交易信息公开、内部审计报告工作规范、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普法依法治理等6个制度文件。严格按程序办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2笔,资产处置备案事项6 项。批复国有企业贷款12 件,贷款额29.8 亿元;对外担保事项11 件,担保额11.75 亿元。核定2018 年度国有资本收益910 万元,目前正在积极开展收缴。做好企业运营调度,每月汇总分析企业财务数据、重点工程项目推进情况和“三重一大”报告事项,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制定市管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行重大决策终身问责制,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加强市管企业审计督查,落实审计整改意见,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出台《市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暂行办法》,对市属企业采购工作进行全面规范。
推动新旧动能转换。菏泽市国资委把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作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有力抓手,全面深化与央企、省属企业的战略合作力度和深度。今年4 月,邀请省国资委和12 户省属企业在我市开展省属企业菏泽行活动,向有关省属企业积极推介了39 个项目,项目投资额580.6 亿元,涉及医养健康、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高效农业、基础设施、高端化工、高端装备、现代物流等8 类产业,目前正在进一步推动优质项目的对接合作。构建与境外项目合作平台,组织市管企业参加第22 届“走向以色列”2019 中国-以色列跨境投资论坛,围绕重点领域深化务实合作,与外商进行项目对接。
持续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为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推动国有企业战略调整,在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的基础上,菏泽市国资委学习借鉴省和兄弟市先进工作经验,按照“产业相近、业务相关、产业关联、优势互补”的原则,制定了《组建市级一级企业集团公司的工作方案》,已于6 月29 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正在着手开展整合组建工作。积极推动县区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据初步调研,截至6 月底, 各县区属国有企业共49 户,资产总额723.88 亿元。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15 户,资产总额470.48 亿元。
扎实做好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为减轻国有企业负担,提高运营效率,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菏泽市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下发了5 个落实文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建立月通报制度,帮助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有力推动了分离移交和相关改造工作。截至6 月末,“三供一业”总户数为34949 户,已完成施工改造户数累计22890 户,完成比例65.5%。
菏泽市政府召开市管企业改革发展暨党建工作座谈会
今年以来,菏泽市国资委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资监管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产业结构调整难度较大。菏泽市国有企业大都分布在传统行业领域,缺少有较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的特色产业集团,缺乏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项目,研发投入不足,产业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的人才、技术、资金支撑不足。二是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企业还存在基层党员队伍结构不够优化、党员队伍活力不强、“红色引擎”创建氛围还不够浓厚等问题。三是受县区机构改革等因素影响,县区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推进不快。
下一步,菏泽市国资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市管企业积极与优质民营资本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市管企业突出加强主业管理,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推动我市有关企业加强与央企、省属企业的沟通对接, 争取更多的央企和省属企业到我市投资兴业。指导市管企业进一步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压缩管理层级,精减冗余人员,提高运行效率。加快推进5 家市管一级企业的整合组建工作。
全面加强国资监管工作。精简监管事项,改进监管方式, 明确监管职责边界,规范行权内容和履职方式,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做好市管企业投融资、资产评估等日常监管,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建立内审和财务人员轮岗制度,推进市管企业阳光采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加快《菏泽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主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工作进程,争取尽快报市政府研究出台。
持续强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健全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抓好“红色引擎”品牌创建工作,按照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层层推进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逐级夯实管党治党责任,探索建立党建工作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