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胡景香
1982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正式确立。联产承包制确立了农户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主体地位。2001—2005年中国第十个五年计划实施,中国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取得显著进展,现代大市场基本形成。联产承包制中确立的小农生产与已形成的现代大市场的矛盾显现。为提高农民在市场竞争中竞争力,与动态变化的现代大市场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运而生。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之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入一个井喷状态(如表1所示,2000—2018年6月每年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统计)。
作为现代社会新型农业的主要经营主体之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组织分散的农民,形成合力,在竞争中获取优势的一种组织形态,是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及高效化的重要组织。农民合作社产生于西方社会,本身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自带的西方社会特征,在进入与其完全不同的中国传统社会时必然面临水土不服的处境。如何在中国农村社会结构中建立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是解决中国现代面临三农问题重要途径之一。
社会结构是组织生发、演变的基础,不同的社会结构会生发出不同的组织;同时,同一类型的组织在不同的社会结构下想要发展必定根据该社会结构的制约进行调整。如果当社会结构发生激烈动荡时,组织的生存发展路径更会变得捉摸不定。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传统的社会结构处于瓦解过程中。在中国农村处于传统社会结构逐渐向现代工商业文明的社会结构形态过渡阶段,因此在两种社会结构共存下的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所面对制约因素更为复杂,认识在当代中国农村特有的社会结构下对于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影响和制约,是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前提。
著名的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在解剖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结构过程,提出“差序格局”概念。差序格局的社会结构中人们被组织起来的基础是血缘和地缘,人们以自己为核心沿着各种路线形成多种社会关系圈子。血缘和地缘等关系的私人关系对于正式社会组织的组建产生约束作用。
合作社存在目的是为了实现流通环节的规模经济(邓衡山,王文烂,2014)。随着现代工商业文明的社会对中国渗透,中国农村的人际关系逐渐打破原有的血缘和地缘的限制,人与人的联系除了人情关系的联系外,更多的是增加理性。在理性的驱动下,农民自愿组织起来,提高自己在竞争中的实力成为可能。
从目前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情况来看,表现虽然数量众多,但合作社的规模不大。从“农民合作社注册资金统计”可以看,注册资金达5000万元以上的占比仅0.73%,而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下的则占80%以上,如表2所示。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现代工商业文明的社会结构对中国农村产生影响。中国农村社会从传统的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的社会形态过渡,社会组织形成过程中的血缘关系、地缘关系表现出淡化现象,但是差序格局的社会基础仍然存在。差序格局中,个人的道德品质修养是维护社会关系的重要基础。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无论是带头人,还是普通社员都成长于差序格局的社会中。其已形成观念在解决合作社中人与人的关系出发点。同时,当前中国农民合作社发展较好的合作社中,带头人往往是村里能人、村长,通过血缘和地缘关系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同一个村里,个人私德对于合作社的管理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当合作社突破一定范围时,私德的副作用立刻显现,导致形成的组织规模难以扩大,组织的合力无法形成,这也就是当前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做大的原因之一。
表2 农民合作社注册资金统计
追求投资回报是农民参加合作社的最基本的动力。在现代化的大市场环境中,为了提高交易量,扩大交易范围,降低交易成本,获取竞争过程中的优势地位,农民对于参加专业合作社的内在动力是十分强劲。在中国,随着现代工商业文明社会结构逐渐形成,工商业文明中特有的平等观念随之被农民逐渐接纳,因此,通过民主的方式组织起来共同获取利益的欲求显得十分强烈,组织合作社的热情需求旺盛。
相比工商业文明中团体格局中的平等关系,传统中国乡土社会中差序格局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则是等级关系。基于血缘和地缘的中国乡土社会关系在构建过程中天然具有等级,不平等性,内外有别的差异性,这种基于私人关系的尊卑,内外之分,渗透于中国农村各类人与人交往过程中,以及各类社会组织中。因此在差序格局的社会中,特殊观念深入人心,普遍适用的标准无法实施。这样的社会特点导致任何一个社会组织中,无法实现人人平等,按普遍明确规则办事的组织管理模式。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下,农民更多的是自我保护,农民之间的合作就是有限,这会降低中国农民参与专业合作社的热情。另外由于等级观念和特殊观念的存在,目前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出现很多的异化现象,如没有农民参与的农民合作社;空壳合作社等,这些合作社通过各种手段骗取国家的补贴,而不是通过市场竞争获利。农民对于这类型的合作社受社会观念的影响,自然的接受,虽然心有不满,同时也觉得理所当然。这样现象强化了农民对合作社的误解,降低了组建合作社,抱团参与市场竞争的意愿。
在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过程中,能人发起的合作社所占比例很大。因此能人在合作社中拥有较大的话语权。加上受传统社会结构所形成的等级观念的作用,农民对于民主管理过程中权利意识模糊,对能人的依赖较大,因此能人决策成为当前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管理和决策的主要模式,而民主管理不过是个摆设。能人决策的优点在于能够及时对市场做出灵活的反应。当合作社规模较小时,能人决策的管理模式相对公平,甚至能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承担了更多的义务。虽然无法实现民主化管理,但合作社对于社员的利益分配基本公平。加上差序格局的社会格局下,人们合作更多是建立在血缘和地缘的基础之上,因此规模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基本良好。
随着合作社规模的扩大,能人决策的不足显现。突出表现为民主管理无法实现,同时利益公平分配在合作社内部消失。一方面能人决策的管理模式无法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引起由于管理随意带来利益分配不公平;另一方面受差序格局社会结构中人际关系的圈内圈外不同,带来利益分配的不公平。农民在专业合作社中在放弃参与管理权力的同时无法获得应有利益,打击了农民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后劲不足。
由于受传统社会结构的影响和作用,政府在中国农村的作用和影响力比起西方各国更为重要。农民对于政府的依赖和信任程度更高。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需要政府给予大力的扶持和引导。
规范财政、金融和税收的扶持。真正发挥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金融和税收方面的扶持作用。受传统社会结构的影响,血缘和地缘在具体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过程中对于帮扶对象的选择时起了重要的影响作用,很多地方依据差序格局中血缘和地缘关系进行帮扶对象的选择,而不选择那些真正需要扶持的合作社,带来了政府的扶持效果不明显。因此规范财政、金融和税收扶持的相关程序和规章制度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在的引导下完成农业发展举措。
改善农村的经营环境。包括基础设施的完善;经营环境的净化。近些年来国家对于农村的交通、通讯和能源的改善对于合作社的发展起促进作用。但是由于受传统社会结构的影响,宗族为基础的血缘联系还没有完全消除,因此带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无法按照工商文明下的运营方式进行,其运营效率和效果不是很理想。打破宗族等对农业发展产生影响的传统社会,净化合作社的运营环境,政府应起到主力作用。
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制度首先从发起人和管理者入手。发起人和管理者树立民主公平的观念。主动打破一言堂,所有事都自己决策的观念。主动的推行民主化管理,通过制度建设将利益分配过程透明化。其次就是完善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如财务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利益分配制度、监督制度等,通过请专业人员或者招聘专业的工作人员实现各项制度的完善。其中财务制度建设不仅有助于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同时有助于通过财务的公开透明实现吸引农民,提升社员信心的作用;利益分配制度是最为核心。利益分配不仅仅包括当期利益的合理分配,同时包括建立公积金制度和公益金制度。公积金制度是合作社成长的资金基础,公益金制度有助于风险分解。通过制度的规范和完善,为建立合作社中社员对合作社的信任提供制度保证,进一步扩大合作社的经营规模有准备;另外通过制度的规范和完善可以提高社员的凝聚力,助推合作社成长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能力提高必须打造现代化的信息交流平台。信息平台包括内部信息交流平台和外部信息交流平台。内部信息交流平台主要是指对合作社与社员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应用此平台增加合作社与社员间的互动交流,营造互动公平的内部氛围,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管理活动,实现合作社的民主化管理;外部信息交流平台主要是对市场信息获取平台。这些平台一方面可以利用一些政府或企业建立的公共平台,完成对市场信息的了解和掌握;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提高对这些公共平台的应用的针对和效率的提高。因此专业人员获取成为信息平台打造的首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