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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约翰·史密斯先生已经三十年了。
为了生计,我和我先生在美国北加州著名的湾区开了一家旅馆,因为守着一所有名的大学,那个地方又是个风景优美的旅游城市,旅馆虽然规模不大却也经常客满,生意一直不错。约翰·史密斯先生在我的旅馆占有一间长包房203号房间,一住就是三十年,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他应该年过九十了,因为他六十岁上下从那所大学退休后就住进了这个旅馆,那时候旅馆我们还没有买下这里。
日子过得真快,来开店的时候我刚从中国的内陆城市武汉嫁到这里,现在三个孩子都已经在这里长大,女儿都出嫁了,我也成了个年过半百的妇人。我想,这三十年里我的大部分时间都耗在那间两个多平方的小办公室里,我的眼前有个窗台和旅馆的客厅相连,在大酒店那个叫做“大堂”,客人来住店、退房都在我那一尺见方的窗台上登记,那就是我工作的“前台”。因为人手少,我每天忙得晕头转向,移动的方式很少是走路,基本上是跑,只要没有客人我就跑到一楼的餐厅张罗饭菜,听见有客人敲铃就撒腿往楼上的前台跑,三十年就这样很快被我跑过去了。
约翰·史密斯先生是被我们连同旅馆一起买下来的,这么说的原因是他已经跟旅馆的原房东签了常住合约,所以他在203房间的长期租约成了我们买卖合同的条件之一。
约翰·史密斯先生高高的个子,脸红扑扑的,我眼看着他从一个满头金发身材挺拔健步如飞的中年男人变成一个步履蹒跚白发苍苍的老人。三十年来他的行踪象时钟一样准,我坐在前台不需要钟表,只要是他从我面前走出去跟我说一声“早上好”,肯定是早上七点半;如果又见到他说“下午好”,肯定是中午一点;再见到他说“晚上好”,就是晚上八点整。
约翰·史密斯先生从未穿过长裤子,平时他穿一件T恤,外面套一件帽衫,天冷时他会加一件羽绒服,下半身永远是一条运动短裤;由于不参加任何社交活动,我从未见他西装革履地出过门,估计他一条长裤都没有。
按照合约,约翰·史密斯先生将永久住在我们旅馆里,他的房价比其他房间便宜,但是我很省心,他自己打扫房间,服务员只需每周把换洗的床单、浴巾放在他门口即可。他从未邀请我们去他的房间,我觉得他的房间很神秘,怕他不快,手里有203的钥匙但没敢进去过。他很喜欢吃我餐厅里的家乡小吃热干面,每周都会吃几顿热干面早餐,其他的一日三餐全都在附近的快餐店吃披萨、汉堡。
由于在一起待了三十多年,我们已经相处得象一家人,逢年过节我们会邀请他下楼跟我们一起吃饭,他吃不惯我们的食物就拿着一瓶啤酒晃一晚上跟着起哄,不管是美国的感恩节、圣诞节还是中国的春节我们都一起过。
有时候我遇到不顺的事情心情不好,约翰·史密斯先生就趴在我眼前的窗台上跟我说笑话,只要我笑了他的任务就完成了,转身继续出去找饭吃,他的外号“政委”因此得名。要是我实在笑不出来,他就会说:“你有什么好犯愁的?你有可爱的孩子,爱你的丈夫,而我什么都没有,你只要不开心就看看我吧,就没事了。”看着他一脸真诚的可怜样,我心里一热,伸手拍拍他的胳膊表示没事了,他才离开前台。这样的交谈不记得有多少回。
约翰·史密斯先生是一位生物学家,研究神经细胞学。五十多岁时他妻子得了癌症,为了陪伴她最后的日子,作为一个教授他不能去上课,于是提前退了休,可她还是离他而去了。他们没有子女,从此以后他就陷入了这种生活。他卖掉了房子,变卖了汽车、家具,捐赠了所有的衣物,带着几件生活必须品来到了我们这家旅馆,在203一住就是三十多年。我从未听说或见过他交女朋友,也没见过他带朋友回来,甚至不知道他在房间里干些什么,日子是如何打发的,只是看着他日渐衰老。有时候拿他打趣,说他不再是帅哥了,他就回敬我“你也不是那个漂亮的中国小姑娘了!哈哈,你们叫什么?大妈?”
加州没有四季,但人们只要用心,还是能感受到季节的变化。去年十一月底的一天起了一阵秋风,刮落一地树叶,旅馆门口的落叶怎么扫也扫不净,街角的乞丐在冷风中瑟瑟发抖,整个城市在夕阳的照耀下显得格外破旧、无奈,这情景每年秋季都令我沮丧。这时候约翰·史密斯先生拿着一卷报纸进了门,经过前台的时候跟我打了个招呼,我突然觉得他脸色苍白,似乎是病了,想再跟他说句话,他已经佝偻着腰进了电梯。那一晚我都没睡好,老觉得有什么事情放不下。
一大清早我到前台上班,看见昨晚值夜班的服务员给我留了一张纸条,说203的客人请我早上去他喜欢的一家快餐店给他买一份松饼送到他房间去,这还是他第一次提出这种要求。我正要出门,迎面涌进来了一个旅行团,我不得不给十几位客人办手续,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总算把他们安排好了,我马上跑步出门去买松饼,顺手抓了一条浴巾。
我把热气腾腾的松饼盒裹在浴巾里,一口气跑过两条街,来到203房间门口,敲了半天门没人应声。心里有点紧张,飞跑到前台拿了那把钥匙打开了房门,门开了,手里的松饼也掉地上了。约翰·史密斯先生安详地躺在床上,穿着帽衫、短裤和雪白的袜子、运动鞋。不用检查,我知道他已经死了。我走过去摸摸他冰冷的手,下意识地给他盖上了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