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家秀 付格莹 何静 廖欢 田云云
摘要: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攻坚战的提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显然已成为社会的热点话题。虽然我国在垃圾分类收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效果并不理想。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和实地调查法对城市垃圾分类收集进行研究,发现在垃圾分类收集的过程中仍存在配套设施不完善、激励机制不健全、立法缺乏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可通过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建立奖惩机制、完善立法等措施来加以改进和完善。
关键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配套设施;激励机制
中图分类号:X7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19)09-00-02
DOI:10.16647/j.cnki.cn15-1369/X.2019.09.037
Study on classified collection of municipal domestic waste——Taking Honggutan New District of Nanchang City as an example
Fan Jiaxiu, Fu Geying, He Jing, Liao Huan, Tian Yunyun
(Nancha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Law, Nanchang Jiangxi 330063, China)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advancement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he classification of urban domestic waste has clearly become a hot topic in society. Although China has achieved certain results in the collection of waste separation, the effect is not satisfactory. This paper studies the classification and collection of municipal waste through literature research method and field investigation method. It is found that there are still problems such as imperfect supporting facilities, imperfect incentive mechanism and lack of legislation in the process of garbage collection and collectio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establishment of reward and punishment mechanisms, and improvement of legislation and other measures to improve and improve.
Key words: domestic garbage; classified collection; supporting facilities; incentive mechanism
1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实践和认识
城市垃圾分类收集是指从源头起,将生活垃圾按照不同的成分、利用价值以及对环境的影响,以不同的处置方式、不同属性进行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理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1]。1972年,德国正式颁布了《废弃物处理法》,拉开了垃圾分类收集模式探索的序幕:德国成为最早提倡要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的国家[2]。相较于德国,我国垃圾分类事业起步较晚,我国的垃圾分类理念从20世纪90年代诞生,1994年政府首次提出要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此后,各个城市也展开了垃圾分类试点的探索。但是,由于各试点城市对于垃圾的“收集”环节强调较多,而对分类收集的系统性考虑较少、政策的明确性和持续性不强且缺乏强制性政策,试点城市效果普遍未达到理想效果。在此背景下,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鼓励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直到2016年,我国垃圾分类收集终于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3]。
关于我国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存在的问题,许多专家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在论著中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但是,专家学者在研究方法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1)大多数学者只从宏观上对原因进行探究,缺少微观层面的探索,相应的他们多在原则上针对垃圾分类收集模式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而这些措施往往缺乏可操作性;(2)只关注垃圾分类收集这一个环节,而忽视垃圾分类收集与垃圾分类运输和垃圾分类处理等环节之间的联系,研究带有一定的片面性;(3)主要在法律和制度层面對政府提出要求,在部门之间横向联系等具体的方面,缺乏有效的认识,这些问题值得我们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
2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存在的问题
2.1 垃圾分类基础配套设施不够完善
垃圾分类工程其中包含着分类投放、分类运输以及分类处理,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与之相配套的设施,才能够真正将垃圾分类进行下去。南昌市作为一个中部省会城市,经济发展程度远远比不上沿海地区的发达城市,政府在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的相关配套设施资金投入远远不够。十九大以来,南昌市作为垃圾分类试点的城市之一,增加了2.7万余个分类垃圾桶,但是对于一个拥有546万人口的城市来说这还远远不够。南昌市每天日产4600t生活垃圾,并且每年保持着8%~10%的增长速度,然而现在南昌市生活垃圾的回收率不到20%。
2.2 垃圾分类的激励机制不健全
南昌市目前已经在东湖区和西湖区的一些小区设立了相关的激励机制和配套设施,但是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还未建立起完善的激励机制。激励机制不仅仅需要像“垃圾收费”这样的负激励手段,还要辅之以一定的“正激励”手段,具体的激励机制还需要政府部门制定出更为完备的方案。而我国政府往往不考虑地方的实际情况,大都是参照西方,没有考虑到“捡破烂”这一特殊国情,且大多都是政府部门单方面的制定相关的政策,民众的参与较少,因此在政策运行时很难真正的贯彻落实。
2.3 垃圾分类立法缺乏
江西省下发了《江西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这在垃圾分类收集立法方面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是对于规范居民更好地进行垃圾分类的具体措施仍然不够。另外,对于居民在垃圾分类收集中的义务和责任没有具体的规定,这也很难约束居民正确地进行垃圾分类和投放。仅仅靠个人的自觉性是很难推动垃圾分类取得实效性的发展,政府不仅要增加相关方面的立法,更重要的是要加强法律的约束性,用强制的手段来引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收集。
3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对策与建议
3.1 完善基础配套设施
促进垃圾分类的前端正确分类、中端分拣收集、终端回收处理每个程序的有效落实。对现有的小型混合垃圾转运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对接垃圾分类收集系统。一是各城区(开发区、新区)配套建设2~3座中型垃圾中转站,内部设置易腐垃圾料口、一个其他垃圾料口;二是对现有小型混合垃圾转运站进行升级改造,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贮存池;三是推进垃圾分类转运中心项目建设。垃圾分类的末端处理也要跟进,可引进先进的垃圾处理技术,争取做到对垃圾的处理达到无害化、垃圾回收效益最大化。与垃圾分类政策相适应,垃圾分类的末端处置体系也要更新,如建设新型的垃圾处理厂,将分类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
3.2 健全垃圾分类激励机制
Callan等学者研究了居民垃圾分类问题,指出激励与惩罚措施对居民垃圾分类效果具有显著影响[4]。而现实结果也证明,对垃圾分类行为予以一定的奖励能强化居民的垃圾分类行为,典型如上海创立的“绿色账户”激励机制,如杭州、厦门、宁波等城市也都在探索这种垃圾分类换取积分、物品的经济激励政策。目前南昌市也实行了类似的激励政策,西湖区桃苑小区的工作人员为带动居民垃圾回收积极性,在小区内针对每户居民发放了相应IC卡,在智能回收箱中,居民每投入重量1000g可自动在IC卡中为居民增加50积分,届时将按积分为居民发放礼品,50积分价值约为0.5元。南昌市在设置激励政策时,要考虑激励的力度大小,要制定一些能够吸引居民的激励措施,而奖励除了经济奖励如小礼品、购物券外,还可以考虑精神方面的奖励,如给予公开表彰、在宣传栏设置专门的表彰栏对做得好的居民进行宣传报道。
3.3 完善立法
首先要明确政府的责任,南昌市政府可根据国家总的方针政策,依據本市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已初步具备,根据行动力不足的实情来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其次是法律要明确企业的责任,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约束企业的行为,发挥法律的监督约束作用,使垃圾分类有法可依。最后是明确垃圾分类的行为主体——居民的责任与义务。明确居民的责任,立法赋予居民一定的权力可以激发居民在垃圾分类与回收中的自觉性与积极性[5]。立法应规定居民的义务:居民有义务对垃圾进行初步分类并正确投放,居民有义务缴纳垃圾处理费,有义务在违规处理垃圾时缴纳罚款。总之,只有通过立法明确各个主体的权责,垃圾分类工作才能有效落实。
除了上述措施以外,我国还可以加强教育宣传,建立相关政府工作人员的考核机制,在政府主导下,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协作相结合的垃圾分类收集新模式,充分发挥我国“拾荒大军”在垃圾分类收集中的作用,通过这一系列的手段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总之,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一个漫长而又艰辛的过程,面对各方面的挑战,还需要政府、社会、个人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同时也要借鉴相关国外经验,构建多方面、具有中国特色的垃圾分类收集治理体系,共同打好垃圾分类收集攻坚战。
参考文献
[1]晏生军.浅谈城市垃圾分类的发展趋势[J].科技资讯,2008(36):94.
[2]彭韵,李蕾,彭绪亚,杨屏锦,赵小飞,马垚.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发展历程?障碍及对策[J].中国环境科学,2018,38(10):3874-3879.
[3]CallanSJ,ThomasJM.AnalyzingDemandforDisposalandRecyclingServices:ASystemsApproach[J].EasternEconomicJournal,2006,32(2):221-240.
[4]张超.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法律制度研究[D].太原: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2017:37-40.
收稿日期:2019-04-11
作者简介:樊家秀(1998-),女,汉族,本科学历,研究方向为公共事业管理。
指导老师:罗旭华(1975-),男,汉族,硕士学历,讲师,研究方向为城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