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是生态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但其中土地利用分类系统的选择比较模糊。本文列举了我国主要的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比较分析了目前使用比较广泛的两个分类系统,即“LUCC分类系统”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的分类系统,给出了生态影响评价中宜采用“LUCC分类系统”的建议,主要有三点理由,分别是:(1)LUCC分类系统更适合进行生态环境质量评价;(2)LUCC分类系统更简单实用;(3)LUCC分类系统更符合我国环境管理的要求。
关键词:生态影响评价;土地利用分类系统;LUCC分类系统
中图分类号:X8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19)09-00-02
DOI:10.16647/j.cnki.cn15-1369/X.2019.09.008
The discussion about the land use classification system in ecological impact assessment
Cheng Wenlian
(Research Center for Eco-Environmental Sciences,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Beijing 100085,China)
Abstract:Land use status analysis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cological impact assessment, but the choice of land use classification system is uncertain.This paper enumerates the main land use classification systems in China,accompany with the comparison and analyzation of “LUCC classification system” and classification system from “Current Land Use Classification”,which are two widely used classification systems at present.The suggestion that “LUCC classification system” should be adopted in ecological impact assessment are proposed. There are three main reasons:(1) LUCC classification system is more suitable for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quality assessment; (2) LUCC classification system is simpler and more practical; (3) LUCC classification system is more in line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Chinas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Key words:Ecological impact assessment;Land use classification system;LUCC classification system
生態影响评价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建设项目或规划实施产生的生态影响进行分析和预测,并提出避免或减缓生态影响的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的要求:生态现状评价要分析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状况;生态影响预测要分析生态系统组成和服务功能的变化趋势;一、二级生态评价要绘制评价区土地利用现状图。要完成这些工作,需首先依据某一土地利用分类系统,分析各种用地类型的面积及分布状况,然后进行深入分析与评价,但土地利用分类的方法较多,生态导则没有说明选择哪一个土地利用分类系统,导致环评人员有时无所适从。下面对此进行梳理和分析,供各位同行参考。
1 土地利用分类的概念
土地利用分类是区分土地利用空间地域组成单元的过程,这种空间地域单元是土地利用的地域组合单位,表现人类对土地利用、改造的方式和成果,反映土地的利用形式和用途(功能)。土地利用分类是为完成土地资源调查或进行统一的科学土地管理,从土地利用现状出发,根据土地利用的地域分异规律、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方式等,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按照一定的层次等级体系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别。
2 我国主要的土地分类系统及其演化过程
我国曾经发布过多个土地分类系统,这些分类系统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主要如下:
第一个分类系统是1984年9月由原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中制定的,该系统曾被用于我国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该系统包括8个一级类、46个二级类。与该系统并行使用的还有两个分类系统,分别为(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89年在《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中制定的“城镇土地分类系统”,和国家建设部1991年颁布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给出的分类系统,这两个分类系统主要服务于城镇土地的分类,由于使用范围的限制,这里不并行讨论。第二个分类系统是1997年在全国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规划修编过程中新使用的系统,它是在第一个分类系统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该系统包括8个一级类、17个二级类、34个三级类。第三个分类系统是2002年1月1日由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发布的《全国土地分类》(试行)”, 该系统包括3个一级类、 15个二级类、71个三级类、10个四级类。第四个分类系统是2007年8月10日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这标志着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第一次拥有了全国统一的国家标准,结束了土地资源基础数据数出多门、口径不一的时代。该系统包括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2017年重新发布了该标准的修订稿——《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后面简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将二级类由56个增加到73个。该分类系统颁布后,以前的分类系统基本不再使用。第五个分类系统叫LUCC分类系统,我国也叫《全国遥感监测土地利用/覆盖分类系统》。LUCC全称为Land Use/Cover Change,即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变化,是IGBP(国际地圈生物圈计划)与IHDP(全球变化人文计划)两大国际项目合作进行的纲领性交叉科学研究课题,主要研究全球范围内与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变化相关的课题,于1995年共同拟定发表了《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变化科学研究计划》,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全球的区域土地利用/土地覆被研究的纵深发展。LUCC分类系统共包括6个一级类、25个二级类。在环保部颁布的《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192-2015)中,有关生境类型的划分也基本采用了该分类系统。
3 主要分类系统的比较分析
以上各分类系统中,前三个已基本不再使用,只有第四个和第五个使用比较普遍,在生态影响评价中也均有应用,为了明确哪个更适合生态影响评价,下面将两个分类系统中用地类型属性类似的部分一一对应,进行列表对比分析,详见表1。由表1可知,二者有如下区别:
(1)二者详细程度不同。“LUCC分类系统”分为6个一级类、25个二级类;《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分为12个一级类、73个二级类。其中差别最大的是对建设用地的划分,LUCC分类系统将建设用地分为1个一级类、3个二级类;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建设用地的分类非常详细,分为6个一级类、38个二级类,建设用地分类如此详细,可能与建设用地与人们生产生活联系密切、且土地价值较高有关。
(2)二者侧重点不同。LUCC分类系统更侧重于各用地类型的自然属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更侧重于各用地类型的社会属性。例如建设用地在LUCC分类系统里仅分为3个二级类,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则根据其社会用途,细分为38个二级类;林地在LUCC分类系统里主要根据植被的生长型和覆盖度,分为4个二级类,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则更加突出人工干预的园地的划分,细分为11个二级类;草地在LUCC分类系统中,根据其覆盖度分为3个二级类,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更侧重于草地放牧的可利用程度,分为4个二级类。
(3)二者的应用领域不同。LUCC分类系统主要用于研究自然及人为因素引起的土地利用/覆盖的变化,分析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的驱动力及效应,目前主要应用于环保系统的生态环境状况评价、生态遥感监测及科研领域。全国各省市每年编写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时,土地利用分类均采用该分类系统;2002年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测绘局联合编制的《中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遥感调查图集》中,土地利用分类也采用了该系统;2015年由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研究院建设完成的全国1:10万土地利用遥感监测数据库也采用了该分类系统。《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主要用于土地资源调查、规划、审批、供应、整治、执法、登记、评价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在国土资源部门及城市规划部门应用广泛。
4 生态影响评价中选取土地利用分类系统的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发现,生态影响评价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更适合使用LUCC分类系统,原因如下:
(1)LUCC分类系统更适合进行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生态影响评价中,各种用地类型的面积、斑块数量及布局等信息是评价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基础,这些数据信息提取的科学性及严谨性与评价结果密切相关。从单纯的生态服务功能角度分析,各种用地类型的生态服务功能与其自然属性关系密切,与其社会属性则联系较小。例如草地的从生态服务功能主要是由其覆盖度决定的,至于是人工草地还是天然草地没有太大差别;再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建设用地的很多类别,尽管其社会属性差别较大,但其生态服务价值差别很小,其自然属性是一致的,如军事设施用地、使領馆用地、监教场所用地、殡葬用地等。因此,更加注重用地类型自然属性的“LUCC分类系统”无疑更适合进行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反之,《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十分繁琐的分类方法还会导致同种自然属性的用地类型斑块数量大量增加,反而会对评价结果产生干扰。
(2)LUCC分类系统更简单实用。生态影响评价中,土地利用数据的主要来源是遥感解译,为了追求评价数据的精细,现在环评单位都将土地类型解译到二级,由于LUCC分类系统二级用地类别较少,而且更关注土地的自然属性,通过遥感解译很容易得到比较准确的解译结果。反之,《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分类过于精细,而且很注重用地的社会属性,遥感解译很容易产生误差,例如各种园地(如果园、橡胶园)、人工牧草地和天然牧草地、建设用地中的很多类型(如军事设施用地、使领馆用地、监教场所用地等),通过遥感影像一般是无法区分的。
(3)LUCC分类系统更符合我国环境管理的要求。目前,我国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主要依据《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其中的生境分类与LUCC分类系统基本一致,因此对于区域环评或规划环评的生态现状评价,采用LUCC分类系统得出的评价结论与当地环保部门掌握的生态环境状况有一定的可比性,预测结论对当地进行环境管理具有更大的参考价值。
5 讨论
以上分析了环评中土地分类系统选取的一般情况,在实际环评工作中,有时不完全依赖于LUCC分类系统,要以如实反映评价区生态环境质量现状为根本原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土地分类系统进行适当调整,例如评价区面积比较小时,可只进行一级分类,无需进行二级分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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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9-04-02
作者简介:成文连(1974-),男,蒙古族,硕士,注册环评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生态影响评价和环境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