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慧卿,李亚军
(江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江苏 镇江 212013)
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1],是对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的集中阐述。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认识新时期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辩证统一关系,可以深化对我国多民族大一统的基本国情的理解和对处理民族问题与做好民族工作依据的把握。
1990年5月17—19日,民族研究国际学术讨论会以“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为中心议题展开讨论,会议讨论成果包括民族研究的新发展、对中华民族内涵与外延的探讨、对中华民族“多元”与“一体”关系的探讨。这次学术讨论会对于中华民族格局“多元一体”的表述主要有两种理解角度:一种是各民族的差异和本民族民族认同关系的“中华各民族的多元一体”或“中华各民族的多元一统”;另一种是把“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理解为中华民族“多元”与“一体”的辩证关系,即多元中的统一,统一中的多元。“经过讨论,比较明确,‘多元’是指各兄弟民族各有其起源、形成、发展的历史,文化、社会也各具特点而区别于其他民族;‘一体’是指各民族的发展互相关联、互相补充、互相依存,与整体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和共同的民族利益。”[2]
1988年费孝通先生在香港中文大学Tanner讲演上首次提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在学术界产生了深远影响,关于该提法的讨论也随之展开,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政策的出发点也似乎有了重新考虑。关于“多元一体”的争论主要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0年民族国际学术讨论会对“多元”与“一体”的讨论,有部分学者指出,如果把“多元”与“一体”看作是同一民族的多元差异与民族认同的关系,在提法上应该改为“中华各民族的多元一体”“中国各民族的多元一体”或“中华各民族的多元一统”。也有部分学者认为,“中华民族一体”的提法不确切,应该辩证地表述为中华民族“多元”与“一体”的关系。在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指出:“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共同推动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3]这是对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总结[3]。第二阶段是自2004年以来,马戎教授提出的“少数族群问题去政治化”思路引起了学界强烈的回应。以马戎教授和胡鞍钢教授为代表,对我国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进行“反思”,2011年胡鞍钢、胡联合师生共同推出“第二代民族政策”论,提出“要与时俱进地推动民族政策实现从第一代向第二代的转型,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促进国内各民族交融一体,不断淡化公民的族群意识……”[4],引起了民族理论学界的广泛争论与批判。2013年胡鞍钢、胡联合再次提出以“国族一体化”作为实现中国梦的基石,他们认为,“如果继续坚持使用中华民族是由56个族(民族)组成的传统说法,显然就不符合客观实际,也容易影响数千万中华儿女的感情,影响他们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积极性”[5]。这显然不符合我国多民族国家发展的现实,也没有指出一体化后对中华民族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提法。
2014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可以说,多民族的大一统,各民族多元一体,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一笔重要财富,也是我们国家的一个重要优势。”[6]149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基本国情的创新论断,再次肯定了“多元一体”的构建格局,并把多民族大一统的基本国情上升为我国国家发展的特色和优势,“实现了国情认识从事实判断到价值判断的巨大飞跃”[7]。这里“多元”更加强调的是承认和尊重来源、历史、文化、风俗习惯、语言等“原始”差异的56个民族个体,以及56个民族现实的不同发展水平、自身发展优势、发展短板和困难等多样性的客观事实。“一体”即中华民族整体,包含以下含义:中华民族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中国的56个民族一致对外,56个民族实行共同的体制,具有共同的价值认同,是对中华民族整体文化认同和民族实体的结合。新时期对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理解应该是全方位多层面的,是中华民族与各民族,各民族之间以及各民族内部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维度的发展差异和联动。
“我们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两者辩证统一。”[1]中华各民族与多民族国家的“多元一体”既是多元大一统也是统一基础上的多元共存,各民族的多元差异与中华民族的共同发展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多元差异的各民族之间以及各民族与中华民族整体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各民族来源、文化意识、发展水平等不同属性都是与其他民族相对而言的,都是中华民族实体中的对立面,相互“对立”的多元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这是各民族和中华民族整体获得发展的必要前提。各民族之间借鉴、吸收和利用其他民族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因素而使自己获得发展条件,使各民族之间及其与中华民族之间的发展力量和相互关系不断发生变化,当这种变化达到一定程度,就会促成新的矛盾体的产生,为中华民族整体的发展提供根本的内生动力。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共同组成的统一体,由于历史和民族自身的特殊性使各民族在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存在差异,具体表现为各民族内部与各民族之间不同区域不同程度的发展差距,各民族之间的差距才是造成各民族竞相发展的内在推动力。因此,我们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政策坚持从各民族的差异发展出发,同时注重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各民族和中华民族是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各民族的伟大复兴,各民族的繁荣发展才是中华民族的发展进步。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但不同事物的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中华民族的整体发展存在普遍矛盾,面临来自国际国内的双重机遇和挑战,发展与问题并存。从国际环境来看,全球化给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巨大发展空间,我国与世界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得益于国际政治新秩序下稳定的政治环境,中国外交也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但同时又面临全球性金融危机、局部“热战”以及近年来中国临海事端迭起、西方文化舆论威胁等给中国发展带来的严峻挑战。从国内发展状况来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政治民主程度扩大,文化氛围自由浓厚,社会发展总体和谐,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但是发展中的问题也不断凸显,经济区域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民族分裂主义和“台独”势力等成为中国发展的挑战与威胁。56个民族共处于一个共同的内外发展环境,同时各民族自身的发展过程也时时刻刻充满着不同的特殊矛盾,有自己发展的特定形式。各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呈多样性的特点,特别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缓慢,民族地区总体发展水平和能力较低,自身“造血”能力不够,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矛盾十分突出。因此,在处理民族关系和解决民族问题的过程中必须坚持“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各民族不同的矛盾形式采取不同的方针和办法,统筹规划,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同时在民族地区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帮助弱小民族实现跨越式发展。
关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量与质的辩证关系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一方面,56个民族数量的合力(不是简单的量的相加)总是优于各民族的单一发展。我国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国家,“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中国历史,灿烂的中华文化”[6]150。56个民族在量上的统一、积累达到“质变”,支撑着中国国家综合国力。各民族在疆土面积、自然资源、人口数量、文化艺术等各方面力量的聚合,构成了中国庞大的软硬实力,形成了中华民族的独特精神气质。任何一个民族离开其他民族都不能生存,任何一个民族离开中华民族整体都不能发挥其最大优势,只有各民族大团结才能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另一方面,各民族之间加强交往交流交融,互相学习其他民族的先进发展经验和优秀文化传统,促使各民族都获得不同程度的发展,即“量变”,相反,民族矛盾、民族问题、民族冲突一经搁置,长此以往也会上升为影响整个国家的“大事”。因此,既要反对以强制同化为手段的快速一体化的“激变论”而否认民族“一体化”的渐变过程,也要反对处理民族问题和解决民族矛盾的不作为的消极态度,正确处理民族工作的顶层设计与具体规划的关系,把握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大局,同时明确新时期我国民族工作的阶段性特征。
“理解‘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不仅要看到‘一体’和‘多元’的关系,还应看到‘多元一体’实际上是一个历史过程,是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共创中国历史并逐步趋于一体的过程。”[8]“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既是一个静态的空间格局,也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不同的地理环境、不同的生存方式塑造了各民族多元的民族性格和民族文化,多元差异的各民族经过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的复杂的从“多”到“一”的复合过程,使56个民族形成了一个多元大一统的多民族国家,56个民族共同创造了中华民族的璀璨文化,共同造就了中华民族的辉煌事业,共同承载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
各民族趋于“一体”既是中华民族民族实体的大一统,也是各民族人民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民族文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价值认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既是一个已经“完成”的解决民族问题的立足点,即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统一的国家的基本国情,也是一个各民族共同努力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渐进过程。但是,只要有民族就有民族问题存在,这些问题包括各民族共同的难题,也包括各民族内部以及与其他民族关系的处理。民族问题的存在是一个长期的历史现象,相应地,处理民族问题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9]。因此,试图从取消民族识别与民族认同,取消民族身份和多民族的存在,通过强制性同化实行各民族的一元化属于大民族主义,违背了宪法赋予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也忽视了各民族多元差异存在的现实。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应该立足于统一的多民族的基本国情,把多元一体的特色转化为我国发展的独特优势和动力,各民族通过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进步不断增强各民族的“四个认同”。
对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认识和理解,直接关系到我们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关系到党处理民族关系的实践工作。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立场方法,结合我国新时代多民族国家治理的现实状况,深化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辩证关系的认识,进而明确我国多民族国家大一统的基本国情,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发展完善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在新形势下开展民族工作的过程中坚持更加科学的方法论。
“民族关系,过去、现在、将来都是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个重大关系。能不能正确处理民族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们能不能实现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统一、保卫领土完整,必须始终全面把握并正确加以处理。”[10]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经历了由“分”到“杂”再到“合”的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形成了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但是,在长期的民族关系理论认识和民族工作实践中,还存在将各民族的关系简化为“汉族与少数民族”“主体-客体”二元对立,从而陷入大民族主义和地方狭隘民族主义的错误认识,甚至认为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实际上是有关少数民族的政策,模糊了“多元”之间、“多元”与“一体”的关系。“多元”“一体”的普遍联系、对立统一、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民族关系发展方向的前进性,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出发,批判了“主客”“二元”对立的错误认识,明确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即每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都是影响中华民族发展进步的主体。从马克思唯物主义辩证法的角度分析各民族之间与各民族和中华民族之间的实际联系可以深化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认识,准确把握民族工作的理论依据。
“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就是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几代中央领导集体智慧的结晶,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立场、方法,并结合中国实际开辟的中国特色的民族问题解决道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央领导人结合中国实际,在革命建设年代,主张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联合起来抵御中华民族共同的敌人。1949年《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走出一条与苏联“联邦制”不同的道路。新中国成立后,党带领各族人民进行民主改革,构建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改革开放以来,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体主张通过发展与改革来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关系,加强民族地区法制建设。1990年9月,江泽民在新疆视察时提出了“三个离不开”思想,并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21世纪胡锦涛提出科学发展观,强调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民族地区发展,建立和谐的民族关系。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高度,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思想和战略,对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做出新的部署和要求。“新中国成立65年来,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正确的,我国民族关系总体是和谐的,我国民族工作做的是成功的。”[6 ]150在民族理论界颇有争论的取消民族身份、“第二代民族政策”“国族一体化”等没有从我国多民族构成的实际出发,忽视了多元差异存在的积极意义和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性。从对“多元一体”关系的辩证分析来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符合中国实际的,并能从对其辩证关系的分析中进一步认识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对发展和完善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具有重大意义。
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辩证法的基本原理,从学理上分析“多元一体”的辩证统一关系,为正确认识多民族国家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奠定理论基础,深化对我国民族关系的认识,对处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提供了方法论意义指导。新形势下各民族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这就要求我们注重运用系统论思维,以整体性思想谋划我们的发展战略,系统推进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的发展,发挥好动力、平衡和调整3个方面机制的作用[11],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筑牢各族人民的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和大趋势,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关系量的积累,引导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促进各民族结构优化升级,增强民族凝聚力。把民族事务治理放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总体规划中,同时根据各民族的发展特殊属性,在少数民族地区继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扶持力度,积极引导民族地区利用国家技术支持和自身的发展优势,增强民族地区发展由“输血”向“造血”转化。同时,在频发的社会冲突事件中,利益冲突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12],因此,在处理民族问题和民族矛盾的过程中必须正视民族问题和利益冲突的存在,坚决打击民族分裂和危害民族团结的极少数敌对分子;坚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正确分辨事物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不能一概而论,以偏概全,把少数民族内部小范围的事件上升为民族矛盾,破坏民族关系,影响民族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