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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就业难是伴随高校扩招而产生的大学毕业生共同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创业是一种水平和要求较高的就业方式,大学生要走上创业之路,必然需要依托个人能力和创新意识的提高。通过建立校企合作关系,高校的人才培养体系能够得到全面完善,能够充分凸显实践教学的地位,从而满足高校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提高创新创业教育水平的需要。从上述认识出发,本文主要分析当前存在于校企合作中不利于创新创业教育的不足,并探讨在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以校企合作促进大学生创新意识培养和创业能力提高的具体路径。
学校与企业之间实现有效合作的关键在于,学校能为企业输送满足企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然而,虽然当前高校对于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视普遍提高,同时加大了建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的力度,但理论课程仍然在整体课程体系中占据主体地位,导致教学重知识而轻能力,缺乏实践性,既不能在相关创新创业案例的具体分析中为学生提供相关创新创业经验和教训的借鉴,也不能完善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所需技能。类似这样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自然难以与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相匹配,即使展开校企合作,学生也无法接触到企业的核心业务,无法积极开展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在多方面受限。此外,有一些高校只是将创新创业课程作为选修课程,没有把创新创业课程放在高校教育的必修位置,导致学生在选课时忽视此类课程,因而难以建构全面发展所需要的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和企业在培养人才时具有完全不同的特征,因而在合作时难免出现矛盾。学校在创新创业课程上的设置不合理现象,不但不能减小这种冲突造成的影响,还会使其进一步加剧,造成学校与企业之间难以就合作达成共识。
现代合作需要基于一定的契约来进行,契约是约束学校和企业双方合作中行为的强力手段,它以协议的形式呈现校企合作的各项原则与要求,反映了互相尊重、诚实守信以及地位平等的合作精神。然而,当前许多高校在与企业合作时都没有足够的契约意识,未能建立契约合作制度,未能以契约规定校企合作中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未能形成校企合作规范。由于契约保障制度的缺位,校企合作很难应对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其中尤为突出的是企业经营中的不确定因素,这是因为企业作为不断变化的商业世界的活动主体之一,必须随商业世界的最新动态调整自身经营战略和经营范围。如果未能建立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当企业出现变动时,校企合作就会受到很大影响,且主要为负面影响,极其不利于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
即使学生真正走入企业,他们的创新创业实践机会也非常有限。追根究底,一方面是因为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不足,这种不足主要是由于高校教育的同质化、标准化而造成的,大多数学生的创新思维都不够发散,虽然能够形成一定的创新想法,但这些想法却存在外延不广、内涵不深的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企业对于大学生的信任度不高,大学生毕竟没有行业从业经验,其学习的专业知识还停留于纸面阶段,企业往往倾向于认为大学生分析企业实际问题、提出可行解决方案的能力不足,因此也往往不让大学生参与企业的核心项目,学生也就不能以企业项目实践来提高创业能力。创新创业实践机会的不足,是校企合作无法取得理想效果的主要原因。创新是一项要求保障高度自由的活动,大学生受到的束缚过多,就无法充分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要想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的校企合作,首先必须对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进行重新定位:对大学生展开创新创业教育,一方面是为了帮助有志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提高创业能力从而顺利完成创业活动,另一方面则是为了以创新精神的培育促进学生整体综合素质的提高。只有对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进行合理定位,高校和教师才能充分意识到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性,才能以目标为导向推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在树立清晰的目标之后,就需要实现相应创新创业教育观念的转变:既然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是培养学生能力的过程、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过程,那么就必须推动创新创业教育走上实践化进程,改变课程体系过分侧重创新创业理论的现状,而增加相应实践课程的比例,让学生能够在实践课程中掌握扎实的创新创业技能,并积累一定的创新创业经验,从而在不同的维度与企业的需求相接轨。
大学生个体间差异明显,因此不能以一刀切的方式开展校企合作,不能让校企合作的方式固化,而应根据所培养学生对象的不同,以不同的内容和不同的过程对学生展开培养。为此,需要以“生态圈”理念对校企合作模式进行完善。所谓校企合作模式中的生态圈理念,就是将校企合作打造成一个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的“生态圈”。具体而言,“生态圈”理念下的校企合作模式具有如下特征:其一,学校处于生态圈的中心地位,发挥联系企业与学生的桥梁作用,为学生整合不同的及创新创业资源,
然后对这些内容进行合理配置;其二,校企合作实现高度信息化,建设了高效的信息共享网络平台,使学生与企业的信息能够在平台上完成交换,从而促进学校与企业间的相互了解和相互信任,减小学生走进企业并参与企业核心项目的阻力;其三,校企以分层的方法对学生展开共同培养,首先对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进行全面评估,然后对不同层次的大学生采取不同的方法来进行创新创业教育,从而使每个大学生都能在校企合作生态圈中找准自己的位置,顺利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
学校与企业间进行深度合作的实践路径是共同建设创新创业基地。一个真正有利于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高的实践基地,应具备将创业知识学习与创业技能演练、将线上教学与线下操作相结合的能力。为此,校企应对创新创业基地进行合理的建设规划,保证其具有充足的创新创业教学资源,并对创业项目进行科学分类和整合,从而打造专业化的创业项目管理平台。为了更好地建设创业基地,学校要从知识结构和实践技能两个方面提升师资力量。在创业基地建设完成之后,可以推行“双导师制”。在这种导师制度下,学生既有学校教师作为理论导师,又有企业代表作为实践导师。为了最大化实现创业实践基地的价值,学校与企业还应共同围绕具体的创业项目,结合创业基地的具体条件、学生的实际水平,设计相应的创新创业竞赛,这样既能让学生充分了解创业基地各项设施的使用方法,又能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灵感,培养学生的创新发散思维,使学生拥有更多的创新创业实践机会,减少对于学生创造力的束缚。在创新创业竞赛的过程中,学校应邀请企业中的一线资深员工担任评委,为学生的创新创业方案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同时以增进企业对于本校学生创业能力的了解,推动校企合作进一步深入。
基于契约对于规范校企合作的重要意义,学校在与企业展开合作前,必须首先对合作内容及具体的合作细节进行讨论,从而将合作规范以契约条文的形式确定下来,以契约的形式对双方在合作中的行为进行约束,保证校企合作顺利进行。更重要的是,校企应从契约出发,完善校企合作制度,以全面而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保障校企合作。此外,还要注意随着校企合作的不断推进,根据创新创业教育的需要,对于契约及制度进行相应的补充,使得契约和制度具有灵活性,能够自如地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及不确定因素。
总而言之,要想以校企合作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就必须正视当前存在于校企合作中的学校课程与企业需求脱节、缺乏契约和制度保障、学生实践机会首先等问题,并通过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完善校企生态圈合作模式、校企共建创业基地、重视契约并加强制度保障等路径来推动校企合作实践的进一步深入,从而达成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