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友康
诗歌观即对诗的基本看法,包括关于诗的定义、特征、功能和价值等的观念,是诗学的核心。当代主流诗歌观存在一个偏颇,就是把情感性、形象性定义为诗的本质规定性,是诗的必备条件。不具备此二性,就不是诗,至少不是好诗。这种诗歌观,导致对诗言理的拒斥,对说理诗评价的矮化,不利于我们享用已有诗歌资源,也不利于当下诗歌创作。应该校正这种偏误,科学评判诗理关系,把“诗明理”确立为诗的基本功能和价值之一。
诗与理的关系是基本诗学问题之一。理简言之即哲理、思想、观念,是对现象世界及感性经验的抽象,属于知性范畴,强调普遍性和逻辑性,在诗中表现为议论。而诗偏于感性,强调通过意象、营造意境含蓄地表达思想情感,突出特殊性即个性,有的也有逻辑性,有的则是反逻辑的,但“反常合道”。二者在观照世界和表达的方式上确实有显著区别,但终极目的殊途同归,就是如何理解、安放人生。在诗与理的关系上,诗学界存在不同看法,主要有对立论和近邻论。
有的论者没有看到诗与理的“同源性(源于对人生和世界的关切)”和归宿的一致性,只注重二者表达方式之不同,认为诗与理势不两立,理似乎成了诗的敌人。诗史上此起彼伏的唐宋诗之争尤其是贬抑宋诗的行为实际上就是不能正确看待诗理关系造成的。先秦和汉人说“诗言志”,志本包括情与理,“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诗大序》),意为诗是内在之情感与理念的语言表达。自西晋陆机倡导“诗缘情”说,情得到凸显。到南宋严羽提出“诗有别趣,非关理也”(《沧浪诗话·诗辨》),诗、理被区隔。明末陈子龙将诗理对立推向极端,说,“宋人不知诗而强作诗,其为诗也,言理而不言情,故终宋之世无诗焉”(《王介人诗余序》,《安雅堂稿》卷二)。直视言理、言情不共戴天,把宋诗一笔抹杀。20世纪以来,强调诗要用形象思维,诗言理亦不被待见。这种观点在当代诗论中占主导地位。诗学津津乐道于缘情论、意境论、形象思维论,作诗论诗“以议论为戒”,说理成了诗的负面,明理论自然就没有地位。
情感性、形象性毕竟是诗的鲜明特征,予以凸显,进而高扬缘情论和意境论有其合理性,但绝对化,将诗理对立,排斥或忽视说理性一端,一谈到诗言理便皱眉,一看到说理诗就弃若敝屣,就是“真理往前多走了一步”。晚清诗人和诗论家朱庭珍早已指出这是“一偏之曲见”:“近人主王孟韦柳一派,以神韵为宗,谓诗不贵用典,又以不著议论为高,此皆一偏之曲见也。”(《筱园诗话》卷一,郭绍虞编选《清诗话续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此种“一偏之曲见”在当代仍然延续甚至被强化。拒斥诗“言理”,鄙夷说理诗,产生一些弊端。
一是对诗史形成遮蔽,诗史只看到或只注重缘情、含蓄之作,而忽视或贬低说理诗,“弃置勿道”。各种诗选本很少选说理诗,文学史、诗歌理论著作论及说理诗亦不多,即使有所论及,往往是负面的。中国古典诗歌有强大的抒情传统,也有强大的说理传统。倘若不是局限于读“课本诗”“选本诗”来认知古诗,而是直接阅读各代诗总集、别集,我们会发现说理诗比重相当大,“明理”是诗歌写作常态。《诗经》有说理诗,屈原、陶渊明、谢灵运、王维、杜甫、白居易、韩愈、苏轼、陆游等人的诗中,都有说理之作或“理语”。西洋诗中也有哲理诗。广泛阅读诗歌文本之后,再反观诗歌理论将情感性、形象性作为金科玉律,确实有覆盖面不广、周延性不足的问题。历史上那么多的说理诗被遮蔽和遗弃,不为读者享用,是精神资源的浪费。
二是诗歌功能的弱化。中国古典诗歌重视社会关怀,强调“兴观群怨”,诗的书写对象和思想内容包涵极广,诗的功能有多种面向,并非只是“吟咏性情”,流连光景。晚清云南著名诗人和诗论家许印芳批评严羽诗论说:“严氏虽知以识为主,犹病识量不足,僻见未化,名为学盛唐准李杜,实则偏嗜王孟冲淡空灵一派,故论诗惟在兴趣,于古人通讽谕、尽忠孝、因美刺、寓劝惩之本义全不理会,并举文字才学议论而空之。”又说:“严氏举汉唐为法,于汉唐人鸿篇巨制未能细意寻绎,深探原本,启迪后学,正是见诗不广,参诗不熟。所取兴趣,大抵流连光景、风云月露之辞耳,何足贵乎?”严羽诗论被多数论者奉为密谛和圭臬,“论诗惟在兴趣”主导诗歌评价。浅识者把诗的表现对象收缩于吟风弄月和一己之喜怒哀乐,诗的社会关怀(通讽谕、尽忠孝、因美刺、寓劝惩)弱化,诗的价值亦被削减,地位因之下降。
三是对创作形成误导。因为缘情论、意境论笼罩诗坛,明理被视为诗歌禁区或歧途,作诗“竟以议论为戒”。宋诗以思理见长,而“自‘不读唐以后书’之论出,苟称其人之诗为宋诗,无异于唾骂”(叶燮《原诗·内篇》)。写作者就不愿或不敢理直气壮地在诗中言理,说理诗写作就趋于沉寂,传统诗歌中写景、抒情、叙事、说理分镳并驰的情景不复再现,当代很不容易读到思理精湛、气盛言宜的哲理诗,诗便不免单调。朱庭珍《筱园诗话》卷一:“自宋人好以议论为诗,发泄无余,神味索然,遂招后人史论之讥,谓其以文为诗,乃有韵之文,非诗体也。此论诚然,然竟以议论为戒,欲尽捐之,则因噎废食,胶固不通矣。”这是通达之论,既指出“好以议论为诗”之弊,也指出摒弃议论之害。
为了克服这些弊端,必须重新审视诗与理的关系。
诗理关系,换言之即文学与哲学的关系,二者当然有很大不同,但也有交叉重叠之处:它们都以自然、社会和人生为关注对象,重视形而上之道,重视超越性,以省察事物的核心为天职。它们的终极目的都是提升人的生命境界、生存质量和幸福感。苏格拉底说“未经省察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文学和哲学就是“省察人生”的方式,“理”则是省察的结果。哲学是爱智之学,诗也是智慧和情感的结晶,它们让人美好和聪明,把二者割裂乃至对立,是不明智的。诗学在高扬缘情论、意境论的同时,基于“近邻论”,应该肯定明理论。
从诗的存在意义出发,诗学应把“明理”确立为诗的基本职能和价值。《诗大序》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志包括意志、情感,意志就属“理”的范畴。此定义已经蕴含了“明理”是诗的题中之义。叶燮《原诗·内篇》拈出“理、事、情”“三语”作为诗之要素,“三者缺一,则不成物”。诗缺“理”,亦难成诗。海德格尔深入思考“思”与“诗”的关系,强调“思诗合一”,明确提出“诗歌与哲学是近邻”的命题:“歌唱与思想同源,都是诗的近邻。它们出自存在,通达存在之真理。”“思想”就是“理”,“通达真理”就要表达真理。又说:“诗的本质是真理之创建”。郑敏高度认同海德格尔的观点,说“没有哲学的诗歌没有思想”,指出诗要带着智慧和思考。老舍提出“诗是表现人类最高真理”观点,明确把“诗明理”与诗缘情并提,将“明真理”定义为诗的功能:“诗所以彰正义、明真理、抒至情,故为诗者首当有正义之感,有为真理牺牲之勇气,有至感深情以支持其文字。”又说,“诗是文艺的极品,它表现真理”。诗“必求真理至善之阐明,与美丽幸福之揭示”。这些论述揭示了诗“明真理”的重要性,也揭示了“缘情”与“明理”的关系,最为精辟。
诗史表明,“诗明理”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我国诗史上有大量说理之作,玄言诗、励志诗、咏怀诗、咏史诗、论诗诗、劝学诗、理学诗、佛偈等多是直陈事理;诗中“理语”比比皆是,且往往是“诗眼”,传诵人口。苏东坡“腹有诗书气自华”(《和董传留别》)说明诗对人的精神气质之塑造作用,它是一个判断,揭示一个“真理”,这就是“理语”。朱熹《鹅湖寺和陆子寿》中之理语“旧学商量加邃密,新知培养转深沉”,阐明治学之道,颠扑不破。宋诗长于言理,“多以筋骨思理见胜”;“宋诗以意胜,故精能”,成为与唐诗并美的两大古典诗歌范型。现代杰出诗人冯至、穆旦、郑敏诗中也有浓郁的哲学意味。因此,诗是否说理不是问题,讲的理好不好,讲的方式好不好才是问题。
“诗明理”就是诗可以用来说理,阐明哲理、思想、观念。诗要对人、自然、社会的各种问题,特别是“对人类的信仰、价值、尊严、道德、大美等价值体系的基本元素”进行深入思考、追问,给出解释,表明观点,揭示真谛,从而启发人们正确处理。马修·阿诺德说:“诗的力量是那解释的力量;这不是说它能黑白分明地写出宇宙之谜的说明,而是说它能处置事物,因而唤醒我们与事物之间奇妙、美满、新颖的感觉,与物我之间的关系。物我间这样的感觉一经提醒,我们便觉得我们自己与万物的根性相接触,不再觉得纷乱与苦闷了,而洞晓物的秘密,并与它们调和起来;没有别的感觉能使我们这样安静与满足。”这解释了诗歌的力量,也就是诗歌的功用:诗根源于人的生命需要,它对生命现象和自然现象进行观察、思考、表达,作出解释,使我们窥透人生和自然的奥秘并顺应它,合规律地发展它,从而摆脱蒙昧和焦虑,找到正确的方向和道路,使灵魂得到安顿,使精神得到安适、自由和快乐,也增强我们感知、发现、享用、珍惜生命和自然之美的能力,实现日常生活审美化,让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
诗传达的理给人教益。诗通过是非、美丑、善恶的评判,帮助人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刘勰《文心雕龙·明诗》说诗“顺美匡恶,其来久矣”。古人强调诗教,即缘于此。诗总结人生智慧,通过对“理”的澄明,把人生的价值和美彰显出来,让生活、生命超越平常平庸琐屑,变得优美雅致,让生活更值得过。诗能高尚志气,开拓心胸,涵养爱心,从而升华人的精神境界,使个人生活更有品位和意义。它使人与人的关系更加温暖、美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更加和谐。“诗是惟一代表人类真理的东西,所以能够表现真理的人,我们就叫他诗人。人类总是向光明走的,诗就表现了这光明的最高真理,所以我们喜欢诗。”诗的价值取向始终应该是正面的、向上的和积极的,让人认识和坚守生命的真理,把人导向高尚和纯洁。“思者道说存在,诗人命名神圣。”
因此,“明理”是诗的基本职责,它使诗具有思想深度和精神高度。“苏门四学士”之一张耒《与友人论文,因以诗投之》说:“理强意乃胜,气盛文如驾。气如决江河,势顺乃倾泻。”这是论文,也是谈诗,“理强”使诗“意胜”,即思想美好超卓,有强大精神力量。“气盛”也包含精神力量之强大,它可以如江河决口,滔滔滚滚。彰显缘情论、意境论非常重要,但不必以蔑弃“明理”为代价。诗缘情、诗明理并提,对诗的职能和价值的概括才全面。“明理”拓展了诗的思想境界,增添了诗的智性之美,丰富了诗歌的功能。理直气壮地承认“诗明理”的必要性和正当性,才能正确评价诗中的说理诗,历史上大量的说理诗的价值才能得到开显,当下诗歌创作也才能走上更广阔的道路。
“理”用中国术语表述,就是“道”,简言之即事物之内在本性和规律。掌握“道”或规律,让人自由快乐,“能给我们自由的唯有规律”(歌德十四行诗《自然与艺术》,杨武能译)。理或道包罗至广,“物物皆有性,便皆有其理”(《朱子语类》卷九十七)。诗中表现的道主要有自然之道、人生之道、治国之道、历史之道、艺术之道、审美之道等。诗中的理或“道”,有的是自家感悟所得,有的是重申、印证先哲训诲,谈得好,都能给人教益。
自然之道,即表现自然的本性和运动的规律,以及人与自然相处的原则。中国古典诗中,大量的写景诗往往以感性形式呈现自然之道,也有的诗直接言说自然之道。此类诗着眼自然,而落点在人如何与自然相处,“赞化自然”。朱熹《西铭解》解释“物吾与也”说:“凡有形于天地之间者,若动若植、有情无情,莫不有以若其性、遂其宜焉。此儒者之道,所以必至于参天地、赞化育,然后为功用之全。”强调顺应自然万物的各自本性,妥善对待,使万物完善其性。朱子说这是“儒者之道”,其实也是中国诗人对待自然之道:敬畏自然、赞化自然、享用自然。诗人们还进一步将自然之道与人生之道打通,从自然之道中获得人生启示,“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
兹以清代昆明诗人李文耕《丙寅春日》为例。李文耕(1761-1838)为嘉庆壬戌(1802)进士,屡官至山东按察使、署理布政使,清廉能干,入《清史稿·循吏传》。服膺宋明理学,坚守儒家正大光明理念,终身以弘扬和践行儒学为志事,成就大儒气象。著有《喜闻过斋全集》。其诗多谈个人道德意志,偏于理性,率真自然,不假浮华。《丙寅春日》(《喜闻过斋全集》卷一二,云南丛书本)云:
春从何处来?生意惊忽睹。梅柳已争新,江山含媚妩。大哉造化工,一元群汇溥!橐籥本无为,气至机若鼓。顾昔壮冰雪,凋残嗟众苦。岂知由慄寒,酝酿出和煦?斯理环无端,乘除积可数。君子识机先,持盈预兹取。
该诗言说冬天向春天的转换之理。春天在不知不觉间到来,转眼之间,万象更新,江山妩媚,春天赋予万物勃勃生机。诗人感叹造化之伟力,进而探寻春天从何处来?是从冬天的冰雪和荒凉中走来。二者循环,如圆环之无端。于是悟出不必为冬天嗟叹,冬天的严寒孕育出春天的和煦。“一元群汇溥”意为春天的德泽遍布世界:“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以道学家的眼光观之,还意味着人心之正气诚意,亦显露于方方面面。“橐籥”两句既指春风轻松改变一切,亦喻指心性涵养达到一定程度,一切水到渠成,自然显露,不必费力推挽。尾联还蕴含“持盈保泰”的人生哲学。这是高明的理学诗。
人生之道,即关于为人处世的道理。人生之道,至为宽广,古代阐发人生哲理的诗也有很多,主要表现儒家刚毅、正大、笃实的人生观、价值观,或佛道随缘任运、飘然物外的情思。大量人生哲理诗强调道德涵育和人格提升、民胞物与情怀、为人的正大光明、对国家的忠诚和对社会的责任,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精神,崇议宏论,远见卓识,启人心智。明白这些道理,人就有定见定力,有大胸怀、大眼光、大格局,而走上堂堂大道,人生就坦然、平和、快乐,“穷达两裕如”,笃实而有光辉,人生的价值和美也就得到充分彰显。
晚清云南诗人金泽曾作《形体诗十二首》,分别歌咏心、发、眉、目、耳、鼻、口、肩、腰、腹、手、足十二种人体器官,写其特点、功能、人们对待它们的态度。选题别致,偏于议论,对人认识自身很有启发。《心》(《交养轩残集》,《永昌府文征》诗录卷三十四)云:
灵台只一点,不受点尘侵。
从理不从欲,划然判人禽。
握此光明镜,时时自照临。
何者为大人?不失赤子心。
指出心灵不应受任何尘垢的侵染,要保持干净、光明。人与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有理性和道德意志,动物则只有本能欲望;心灵追求理性就是人,如果被欲望吞没,就变成动物。因此,要时常用心灵的明镜鉴照自己的言行,即进行自我省察。伟大的人,是不失赤子之心的人,即始终有率真、纯洁、善良、神圣之心。彰显心灵的纯洁与神圣,实际上就是彰显人的德性崇高。理欲之辨是中国思想史上的重要命题,儒家主流思想主张以理节欲,此诗体现了这一思想。
生死、善恶、美丑、真伪、愚巧、穷达、顺逆、苦乐等人生问题,是诗始终言说的主题。老舍说:“诗是表现人类最高真理的东西,它有伟大深厚的情感,能永远让人们落泪、欢快;它从人生的最深处,表现出生、死、苦痛、美。”云南诗人陆应谷(1804-1857),道光十二年(1832)进士,历任江西巡抚、河南巡抚、黄河河道总督、刑部侍郎等。为官清贫自守,自谓“固穷节不改,庶无负平生”。诗词俱佳,有《抱真书屋诗钞》和《抱真书屋诗余》。其诗以“抱真”为祈向,气骨清俊,真诚自然,温厚悱恻。他写了《观我》诗4首,分别谈生、老、病、死四大问题。“观我”顾名思义就是反观人自身,这就是对人生的“省察”。《死》(《抱真书屋诗钞》卷七,云南丛书本)云:
人生到此复何言?息我还沾造化恩。
久已形骸同物化,肯将嗔爱惹尘根?
眼前自觉庄周梦,身后谁招楚客魂?
来去分明同撒手,空花映水了无痕。
死亡是人生最大的恐惧,死亡焦虑让人类不得安宁。陆应谷以豁达积极的态度对待死亡,认为人生到死,是永久休息,我们不仅不必痛苦,还要感谢造化的恩泽;如果老早就把自己的形体同化于外物,哪里还会在意世俗的爱恨情仇呢?人生本来就如庄子的蝴蝶梦,又何必在乎死后是否有人招魂呢?所以,来去都不应拘执,要痛快撒手,无声无息地消失。这是张载《西铭》“存,吾顺事;没,吾宁也”的诗化演绎,是对人生的透彻了悟,有助于化解死亡恐惧,坦然面向死亡。
治国之道,即阐述治理国家的理念、原则和方法等。我国历史上有“诗通政”(郑玄)“诗缘政”(孔颖达)之说,政主要关涉国家治理。国家命运关系着每一个个体的命运,表达对国家命运的关切,对国家治理的想法,进而思考个体对国家的责任就是诗的重要主题。
清中期云南诗人杨载彤《吾乡云龙州民数万众,山居无田,以煮盐为业。前明于兹,四百余年矣。今岁,伊大中丞(按:伊里布,时任云南巡抚,后任两江总督)欲弃而封之。居民遮道哀求,永昌太守周公澍驰赴省,力争曰:“政以民为要,国计次之。”中丞曰:“我只知国计,不知道民生。”后复屡求,乃已》(《嶰谷诗草》卷三)谈国家治理之道,诗曰:
计国先计民,计民计其生。民非生不立,国非民不成。唐虞道在厚,夏以邦本名。胥匡商训切,保恤周礼精。失民桀纣亡,得民汤武兴。秦汉晋五代,唐宋递元明。国岂山河异?民实休咎征。矧兹隆盛世,四海庆永清。万纸决以狱,命重其余轻。胡为持筹者,刈若草菅萌?旨哉太守言,民安国自平。
长长的标题交待了写作缘起,诗则借此总结历史教训,从“民为邦本”生发,揭示“计国先计民,计民计其生”“民安国自平”思想。历数历代兴衰存亡的事实和先贤的训诲,阐明人民是决定国家吉凶、兴衰存亡的根本因素,执政者若要考虑国家安全,必须首先考虑人民安宁、保障民生的道理。这是历史发展的规律。对伊里布在隆盛之世还试图草菅民命的做法,予以批评。全诗纯为说理,但议论正大,用心良苦,对治国者有警示作用,是有价值的诗。
历史之道,即写历史题材,总结历史教训和社会发展规律。咏史诗、怀古诗中思索、表现历史之道的最多。如乾隆间云南诗人赵廷枢《读秦纪》(《滇南诗略》卷二一):
百战余威祀舜还,心教万世有河山。
岂知指鹿盈庭日,已报前军入武关。
诗人阅读《史记·秦始皇本纪》,有感而发,指出秦始皇身经百战,建立统一的大帝国,希望子子孙孙世代为皇帝,但二世未终,秦帝国灰飞烟灭,原因是朝廷上谄谀成风,假话盛行,颠倒黑白。此诗与唐人章碣《焚书坑》“竹帛烟销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异曲同工。秦王朝的倏兴倏灭,留下沉痛历史教训:奸邪猖獗,正气不彰;摧残文化,愚弄人民,是自取灭亡之道。二诗篇幅短小,而思理深湛,振聋发聩。
审美之道,即探寻审美规律,包括美的标准、审美态度、审美方法等。人怎样去认知、发现、感受宇宙人生之美是哲学和文学的一大问题。诗人告诉我门,要坚信世界和人生的美无所不在,“群籁虽参差,适我无非新”(王羲之《兰亭诗》);“即事多所欣”(陶渊明《癸卯岁始春怀古田舍》)。宇宙人生固然有残缺、黑暗和丑恶的一面,但不能因此而对圆满、光明和美好的一面失去信心。要确立审美主体性,提高审美能力,以审美的态度观察和感受这种美。只要祛除心灵的自我遮蔽和锢囿,涵育光明俊伟、活泼新鲜的心胸,以审美的眼光看一切,则宇宙人生之美就会最大限度开显,那么人生自会“欣然自足”,快乐美丽。
兹以明代诗人侯必登(1514-1587)诗为例。侯必登,云南江川人,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进士,历官潮州知府、江西参政等。人品、才能一流,为海瑞所敬佩。著有《金碧草》。其诗激昂磊落,自写胸怀,读之使人油然生忠孝之心,而动慷慨之志。《滇南望》(《滇诗丛录》卷六,云南丛书本)云:
荡荡昆明池,澄光镜苍昊。流沃泽群品,吞吐炳二曜。金马迥东峙,碧鸡秀西抱。太华何岧峣?历览并佳妙。佳妙在心领,动静匪殊道。太虚随鸢飞,深渊任鱼跃。万物各自适,一机本真造。达观感此心,超御从所好。振衣岱宗巅,濯足溟渤澳。俯仰天宇阔,翛然发长啸。
此诗景情理俱佳,通体透亮,写得极美。首先是以滇池为中心描写昆明自然景物之美。滇池浩瀚,湖水清澈,吞吐日月。滇池水惠及“群品”,万事万物生机盎然。滇池周边耸峙着金马山、碧鸡山。各种景物,“历览并佳妙”。然后写自然景物的“佳妙”要靠“心领”,即靠人去感受,突出人的主体精神对于感悟美、发现美的重要性。感受美的心灵要“达观”,要高远脱俗。有此心灵,则能观察到世界广大,万物各得其所、美不胜收。结尾四句豪情四溢。
诗明理的方式,无非两大类,一是采用比兴手法,“赋物以明理”,融理于写景叙事。常见的为景中寓理、借事明理两种情形。二是直陈义理。
写景明理,理趣盎然。即借助景物描写寓托道理。这类诗景中寓理,景理水乳交融,意味隽永。人们熟知的有苏轼《题西林壁》、朱熹《春日》《观书有感》。《题西林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表现人的认知受到所处环境和观察角度的制约,只有跳出制约,才能看清事物的真面目。哲理深湛,思辨性强。《春日》:“胜日寻芳泗水滨,无边光景一时新。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一般人把它当写景诗看,按照接受美学原则,固无不可,但朱子实际要表达的是,获得孔子的思想和智慧,亦即儒家之“理”,心中明澈,正气充盈,看到的就是一个生机勃勃、绚丽缤纷的世界。“鸟语花香即秉天地浩然之气;而天地浩然之气,亦流露于鸟语花香之中。”《观书有感》:“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昨夜江边春水生,艨艟巨舰一毛轻。向来枉费推移力,此日中流自在行。”阐明读书是获取知识的路径,知识是思想的源头活水,知识、思想让心胸和眼光澄澈,让主体满盈活力,得大自在。罗大经《鹤林玉露》就说此二诗“借物以明理”。钱锺书指出此类诗最符合黑格尔的美学原则:“黑格尔以为事托理成,理因事著,虚实相生,共殊交发,道理融贯迹象,色相流露义理。”“共”是共相,即普遍之理。“殊”是殊相,即具体事物。“共殊交发”意为普遍之理支配具体事物,而具体事物又呈现了普遍之理。这类诗“理”“趣”浑然一体,是说理诗的高境界,它的美,向无异词。
借事明理,理事圆融。即借助事物说明道理,或根据一定的经历、事件,概括出道理,达到事、理统一。这种方式又有两种情形,一是短诗,往往叙事而含议论,议论而兼叙事,事理不二。苏东坡《琴诗》:“若言弦上有琴声,放在匣中何不鸣?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借弹琴事阐明美产生于主客观统一这一重大美学思想。二是有些较长的诗,以叙事为基础,以“理语”点明道理,叙议结合,如杜甫《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借事明理,理来得自然,感染力、说服力强。再以张汉《归兴》和歌德《守望者之歌》为例。
张汉(1680-1759)字月槎,康熙五十二年(1713)进士,历官翰林院检讨、河南(今洛阳)知府、山东道监察御史。人品高洁,人称“月槎清节”。才华富艳,好学沉思,诗文风发泉涌,出笔天然,典瞻风华,有《留砚堂诗集》80卷,“文采风流,照耀人世”。《归兴》(《留砚堂诗钞》卷三,云南丛书本)云:
斜风细雨即须归,客子乘舟一叶微。
莫到急流方勇退,水波平处橹如飞。
这是一首哲理小诗,通过乘船获得感悟,告诫人们不要平时急于冒进,在激流中遇到危险才想到后退,那时可能没有退路了。要在斜风细雨的时候就平稳抽身。这对人们为人处世是一种警醒,对热衷燥进、得意忘形的人更是一副清凉剂。
西洋诗中也有类似的写法。歌德《守望者之歌》(梁宗岱译本):
生来为观看,矢志在守望,
受命居高阁,字宙真可乐。
我眺望远方,我谛视近景,
月亮与星光,小鹿与幽林,
纷纭万象中,皆见永恒美。
物既畅我衷,我亦悦己意。
眼呵你何幸,凡你所瞻视,
不论逆与顺,无往而不美!
前面写主人翁眺望远方,谛视近景,看到月亮、星光、小草、树林,后二句抽绎出宇宙万象均有其永恒之美的观点。梁宗岱说它有“宇宙意识”,“展示出一个旷邈、深宏,而又单纯、亲切的华严宇宙”。无后二句,前面的叙事和写景便没有多少意义,恰恰是这两句“理语”,让其精神顿出,升华了诗的思想境界。最后说,美充盈世界,人能享受它,是何等幸运。精湛美好的哲理使之成为传诵世界的杰作。
直陈义理,理直气壮。即直接阐明诗人的思想观念,以议论为诗。赵翼《论诗》“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是这方面的名篇。再以近代著名教育家、文学家和书法家陈荣昌作品为例。
陈荣昌(1860-1935)字小圃,号虚斋,昆明人。光绪九年(1883)进士,历官翰林院侍讲、贵州学政、山东提学使、昆明经正书院山长等。诗为滇省大家,袁嘉谷《卧雪诗话》卷三云:“小圃师诗以笔胜,以局胜,以气胜。悟韩文法为诗法,近百年无此作也。”著有《虚斋诗稿》《虚斋文集》《虚斋词》等。《自策》(《虚斋诗稿》卷四,云南丛书本)是一组励志诗,共8首,兹选2首:
一生大事在持躬,不在争名夺利中。
豪杰心肝藏热血,圣贤骨干耐奇穷。
只求自了真无用,一受人怜便不雄。
撑起脊梁立定脚,好还正气与苍穹。
一拳莫说太凶顽,打破人间义利关。
从此清明心似水,任他重大事如山。
性天以外无尧舜,师友之间见孔颜。
倘失这条真血路,哀哉弱丧不知还。
第一首指出保持操守是人生中最大的事情,人生的意义不在争名夺利,而在以一腔热血有所作为。“正气”是宇宙所赋与,人必须守住正气,挺直脊梁,站稳脚跟,正大光明,才对得起宇宙,俯仰无愧怍,这就是“好还正气与苍穹”的意思。它包含着孟子的思想,也用了文天祥《正气歌》的内容,《正气歌》说“天地有正气”正是这句诗所本。孟子说,浩然之气“配义与道”,没有正义和天道的支撑,气就消散了,人也就变得怯懦、软弱和猥琐,心地狭隘污浊,失去了主体的自主和自由。第二首说人生之中,必须打破义利关,才能保持澄明的心灵,坦然面对任何大事。义利之关不破,便会陷于固蔽,丧失自我,堕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这是一条血路,不管多痛苦艰难,都要杀出来。二诗大气磅礴,豪情至理喷薄而出,体现君子人格、丈夫气概,让人热血沸腾。贺宗章评曰:“语语有物,绝似邵尧夫、朱晦翁、王阳明诸儒先诗。圣贤学问,一气沆瀣,心悦诚服,不觉俯首之至地也(《虚斋诗稿》卷四批语)。”风格属宋诗一路,以思理见长。
这类诗历来饱受诟病。李梦阳《缶音序》(《空同子集》卷五二)说:“夫诗比兴错杂,假物以神变者也。宋人主理,作理语。诗何尝无理?若专作理语,何不作文而作诗耶?”沈德潜《国朝诗别裁集》“凡例”云:“诗不能离理,然贵有理趣,不贵下理语。”他们都承认诗中有理,难能可贵,但反对诗中出现“理语”,“理语”即直接说理的句子。理语被称为“理障”。一首诗以说理为主,就是“专作理语”,更是“理障”。胡应麟《诗薮·中》说:“程邵好谈理,而为理缚,理障也。”以说理为主的诗,向来不被看好,甚至不承认是诗,钱锺书俏皮地称之为“押韵的文件”。
富于理趣的诗自然是说理诗的上乘,但我想指出的是,纯然说理的诗也有佳作,诗可以通篇说理,即“专作理语”。关键是所说之理要好,要说得独到、深刻、真诚。理有正邪优劣,只要所说之理正大光明,“表达传播的是崇高、进步的、阐明真理的思想”,即使是人们反复言说的思想,也有其价值。人类有些基本问题、基本原则,需要不时面对、不断言说,以强化、提醒,让人认识和坚守生命的真理,把人导向高尚、纯洁、丰富和自由。上引《心》《死》《计国先计民》《自策》诸诗都是“专作理语”,没有多少形象性,但蕴含着深刻的哲思,有饱满精神灌注,“指出向上一路”,郑重庄严,给人超越的力量,所以不失为好诗。如果没有诗必须“用形象思维”的先入之见,反复吟咏、品味,自能感受到它们的智性之美和精神冲击力。景中寓理的诗“天地浩然之气,流露于鸟语花香之中”,直陈义理的诗,“天地浩然之气”直接从人心中倾泻而出,有何不可?
说理诗写作是诗歌的传统。当代诗词,多写景、言情之作,说理诗不多,好的说理诗更少。这多少受到褊狭诗歌观的影响,在校正流行诗歌观,把“明理”界定为诗的功能之一、确立“诗明理”的正当性和必要性之后,诗人要理直气壮写作说理诗。
借景明理、借事寓理的诗最有韵味,应多致力,结合现代社会的新事物、新生活,表达新观念、新思想,有新意妙理,并力求情感、思想、艺术高度统一,写出富于理趣的佳作。倘若真有满腔热情和繁复思想需要表达,不妨“专作理语”,通篇议论,“气如决江河,势顺乃倾泻”。某些观念性的东西,也可以用诗阐明。关键是诗人要有“品量”,有精神高度,所说之理要精到、深刻、真诚,要有饱满精神灌注。
“兴废系乎时序,文变染乎世情”;“文无新变,不能代雄”。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正处于波澜壮阔的现代化和民族复兴历史性进程,风云激荡之际,正是诗歌大显身手之时。新事物纷呈,新理念涌现,生活方式剧变,对新事物、新生活方式的体验、“省察”可以激发新思想、新理致;当代人的欢欣与苦恼,自豪和沮丧,需要关注和思考,需要抒发、宣泄,也需要解释、疏导。善于致思,精心写作,就会写出不同于古人的说理诗,达成说理诗之“代雄”。
当代诗词写作中,所谓“老干体”顺口溜倒是热衷大发议论,但空口叫嚣,堕入“理障”,则不可不戒。说理、议论一定要经过心智的过滤,真诚、艺术地表达出来。著名诗人郑敏说:“诗歌需要诗人对生命真诚地揭示。真诚是诗人的第一美德,而任何油滑的玩闹都是对诗的亵渎。”这值得所有诗人仔细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