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目标:养老护理员扩充200万

2019-11-13 03:36郭鹏
民生周刊 2019年21期
关键词:护理员民政部学历

郭鹏

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养老护理员队伍都面临着数量短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能力有限、流失率较高等发展困境。

近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联合颁布的《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有望为破解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的人才瓶颈,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过硬的养老护理员队伍提供相应保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将以《标准》的实施为契机,建立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开展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示范点建设,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等行动,确保到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200万名养老护理员。

“护理”与时俱进

养老护理员是从事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的人员,是养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保障,是解决家庭难题、缓解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

记者了解到,我国早在2002年就颁布实施了《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于2011年进行了首次修订。

2012年以来,我国养老服务事业进入了新时代,养老服务不断涌现新的需求,养老护理工作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目前,我国有约2.5亿老年人,包括4000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这些老年人及其家庭的照护需求日渐庞大,而现有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远不能满足养老服务需求。

近些年,养老业界不断提出应该为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奠定基础、提供支撑,亟须对《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1年版)》进行再次修订。

于是,根据养老护理员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围绕增加职业技能要求、放宽入职条件、拓宽职业空间、缩短晋级时间等方面,此次《标准》在2011年版的内容基础上做了重大修改。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人介绍,此次《标准》更加明确了对养老护理员的技能要求。

《标准》规定,顺应居家和社区养老需要,在各职业等级中新增养老护理员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应具备的技能要求;强化消防知识在养老安全中的重要作用,在“基础知识”中新增“消防安全”内容;关注失智老年人照护需求,将“失智照护”分层次纳入各职业等级的工作内容和技能要求;根据地方积极探索“养老顾问”服务等实践,新增“能力评估”和“质量管理”等两项职业技能。

有部分老人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护理员愈加专业化,对老人及家庭的帮助就更明显。

无学历要求

记者注意到,为吸纳更多人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缓解人才短缺困境,《标准》放宽了养老护理员入职条件,将从业人员的“普通受教育程度”由“初中毕业”调整为“无学历要求”;将五级/初级工申报条件由“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调整为“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明确未取得小学毕业证书的考生,理论知识考试可采用口试的方式,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一位養老机构负责人表示,降低护理员的从业门槛,可以让更多有意愿从事护理行业的人员得到相应的岗位。“有学历的不想来,没学历的进不来”的情况会得到明显改善。

而且,《标准》还将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等级由4个增至5个,新增“一级/高级技师”等级,明确了康复服务、照护评估、质量管理、培训指导等职业技能;对申报条件也进行了较大调整,增加了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的申报条件,规定中职中专毕业生可直接申报四级/中级工。

此外,《标准》还缩短了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时间,将申报五级/初级工的从业时间由原来的2年缩短为1年;取得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申报四级/中级的,由5年调整为4年。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标准》对打通养老护理员职业晋升通道,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可以产生强大的推力。

“以前社会上对护理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护工都是一些低学历、没有专业技能的工人。《标准》可以增加从业人员的信心和社会存在感,让护理行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保障培训到位

虽然《标准》的出台降低了养老护理员的从业门槛,也缩短了等级的晋升时间,但是究竟该如何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增强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吸引力仍旧是社会和业内关注的焦点。

对此,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了几种方法。

一是鼓励技工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护理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指导技工院校加强学科建设,培养更多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二是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促进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和层次。三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四是会同民政部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对获奖选手按规定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五是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促进养老护理员的技能等级和收入水平同步提升。

近期,由民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更是明确,要确保到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院院长、200万名养老护理员、10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切实提升养老服务持续发展能力。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人表示,民政部将从加大培训主体建设、加大培训资金支持,组织编写养老护理员培训大纲和教材,加大政策保障等三方面,联合人社部,共同推进这项工作,确保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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