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兵
又一座桥垮掉了!
10月10日18时10分许,无锡312国道K135处跨桥发生桥面侧翻事故。经现场搜救确认,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儿,社会舆论普遍追问:为什么桥会侧翻?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是什么?究竟是桥质量问题,还是通行车辆超限超载? 如果是车辆超载,公路和桥梁的设计承受荷载是多少?为什么一辆超载车辆能堂而皇之跑到了桥上?城市交通相关职能管理部门都干什么去了?
事故调查组经初步分析,上跨桥侧翻系运输车辆超载所致。一名在现场参与指挥救援的桥梁专家向媒体透露,事故原因应该不是单一超载车辆造成的,现场发现的超载大货车载重170吨左右,而造成该桥面整体侧翻至少需要四五百吨的压力。
这位专家接着分析说,事发前后有一超载车队陆续经过,先是压坏了路面,而后必定有个时间段至少有两辆大车同时在事故桥面上,前车经过时把该桥面的盖梁压坏导致桥面倾斜,而這时尚未通过的后车可能受影响翻车或失控,这就导致后车托运的热轧卷钢掉落,从而造成桥面侧翻倾覆。
近几年,各地发生了不少桥路坍塌事件,当然也有不少人因此被追责,甚至受到刑事处罚。有数据显示:仅2007年至2015年的8年中,国内就有105座桥梁垮塌,其中超过四分之一由超载引发。
按照统计数字,每年有13座桥梁垮塌,平均每个月都有一座桥梁垮塌,垮塌不是天灾,而是人祸。什么是压倒桥梁的最后一根稻草?板子该打在谁的屁股上?桥梁设计施工单位?超载司机?交通执法部门?我想,一起事故的发生应该是综合原因使然。
这起事故的一个细节是,侧翻桥梁的桥墩只有一个支座,桥梁属于整体破坏,桥本身并无太大破损,一个支座,桥抗侧翻能力低于桥抗弯抗剪能力,也就是说,如果桥墩只有一个支座,当有偏心荷载时,基本只能依靠桥梁自身的抗扭性能防止侧翻。
为什么不多加一个支座?相关科学性还有待论证,铺桥修路是善举,“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设计原则,安全是第一要义,设计单位也应尽可能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意外,“多加一个支座”,让桥梁更安全一点,社会责任感更强一点,让老百姓走在桥上更放心。
当然,治理超限超载也是必须。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副主席马光瑜呼吁货车超载入刑。在当前治理方法的基础上,治理超限超载需要一套“组合拳”,尤其应将公路货运严重超限超载列入危险驾驶罪的范畴,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这样的话,类似货车超载压垮大桥事件中,作为“既遂犯”或者结果犯,可能触及重大安全事故罪、交通肇事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等。
1400年前,隋朝李春建造的赵州桥,今天仍然静卧在洨河之上。现在,我们该不该惭愧?能不能让我们的桥梁更结实一些、寿命更长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