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到位,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全国基本医保参保人数134459 万人
数据截至2019年6月底
医保扶贫政策累计惠及贫困人口
9899 万人
因病致贫贫困人口
全国资助参加基本医保人数
7673.9 万人
资助支出金额118.29 亿元
数据截至2018年底
靶向发力,聚焦深度贫困地区
“三区三州”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率100%
“三区”
西藏自治区 青海、四川、甘肃、云南四省藏区南疆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四地州
“三州”
四川凉山州 云南怒江州 甘肃临夏州
2018年“三区三州”因病致贫人口
其他深度贫困地区因病致贫人口
党的十九大明确把精准脱贫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国家医保局甫一成立,就将医疗保障扶贫作为重要任务。
综合保障,梯次降低负担
全面提高基本医保待遇水平
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
进一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统一降低起付线
按照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
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
由50%提高至60%
贫困人口大病保险
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增强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救助限额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
完善筹资,增强保障可持续性
2018~2019年
中央财政累计安排80 亿元救助资金
专项支持“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2018年
各级财政医疗救助资金支出424 亿元
中央财政拨付235 亿元
各级财政共投入454 亿元
用于资助困难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对城乡困难居民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
2018~2019年
2018年
新增40 元
人均新增财政补助一半,即20 元用于大病保险
每人每年人均补助不低于490 元
2019年
新增30 元
人均新增财政补助一半,即15 元用于大病保险
每人每年人均补助不低于520 元
创新机制,提升用药可及性
创新机制,提升用药可及性
17 个 抗癌药通过谈判方式进入医保目录
与原国内零售价相比,平均降价56.7%患者个人费用负担下降80%左右
启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并在全国推开
2018年中选药品价格
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
中选价平均降幅52%
最高降幅96%
2019年全国扩围中选价格
较前一年平均降幅25%
全面调整医保药品目录
常规准入部分新增品种148 个
目前常规准入药品共计2643 个
将128 个临床价值高但是价格昂贵
或对基金影响比较大的药品纳入拟谈判准入范围
加强基金管理,维护基金安全
2018年
30 个 城市开展DRGs 试点
2018年
共发现和查处违规违法
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6.6 万家
参保人员2.4 万人
优化公共服务,改善就医可及性
“一个窗口”结算、一次性办结 ,目前96%以上的县域已实现“一站式结算”
2018年
已实现所有贫困地区每个县
有一家医院纳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