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说传统儒家为己精神与传统道德本心说

2019-11-13 13:56王灿若四川大学
新生代 2019年8期
关键词:本心本体儒家

王灿若.四川大学

1、为己精神的三种面向

什么是传统儒家为己精神?传统儒家的为己精神,依“己”的三个维度,可相应地从三个面向分疏之。“己”有“小己”与“大己”之分。所谓“小己”,即是作为孤零零之个体的“己”。“小己”与人、物、天地相对,是社会之一份子,宇宙之一环节。所谓“大己”,即是“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己”。“大己”立足社会、宇宙的全体,执掌人伦、物理的一切面向,致广致大,彻上彻下。根据道德修养与自我存在两层面之区隔,又可分“小己”为道德实体之己与自我本体之己。前者是作为人伦世界之道德实践中的己,后者是作为自我之所是的己。传统儒家为己精神之真义,便在道德实体之己、自我本体之己以及天地万物之己这三个维度中获得具象的显现。

2、大己意义上的为己精神

传统儒家为己精神,就天地万物之己言,是一种物我和谐交融的精神。“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也。其视天下犹一家,中国犹一人焉。若夫间形骸而分尔我者,小人矣。大人之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也,非意之也,其心之仁本若是,其与天地万物而为一也。” 人以天为性命之根源,在天覆地载的涵容下,人得以有机会实现其自身。当人的内在道德性得到全幅朗现,人更可以参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并列为三。此时的天、地、人,因德性气质的周流遍贯,互为相因,和谐交融,是为“浑然与物同体”。

3、小己意义上的为己精神

传统儒家为己精神,就道德实体之己言,是一种将内在道德性充以至其极的精神。对于“道德实体之己”,最经典的论述,可见于《孟子•告子上》:“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己”先天地、内在地具有道德性。对这样的“己”做一番“为”的工夫,便是以道德实践不断涵养、充实此内在道德性。充实到何等地步才可以呢?《大学》言“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非涵养到极致,而不能止。此内在道德性之极致境界,便是《论语•雍也》“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所彰显的气象。此时的道德实体之己,因已推扩到极致,充塞宇宙,故在境界上与天地万物之达成统一。

传统儒家为己精神,就自我本体之己言,是一种主体性的精神。所谓自我本体,即自我之所是。对传统儒家来说,此自我之所是便在于主体性。所谓主体性,即人作为主体,在实践活动中所表现出的自主、能动的特性。《论语•颜渊》:“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仁道能否实现的全幅命运,皆裁决于己。比照基督教哲学,传统儒家为己精神主体性的特质可得到更为清晰的体现。在一定程度上,可将传统儒家与基督教哲学做自力哲学与他力哲学的区分。对基督徒来说,至善只存在于彼岸世界中,解脱因“原罪”之设定而根本上取决于神的救赎。对儒家来说,至善先天、内在地为人所有,仁道之光大与否纯由己而定。在某种意义上,传统儒家自力哲学与基督教他力哲学的对列,亦可视为中西哲学主体性精神与客体性精神的碰撞。“中国思想的三大主流,即儒释道三教,都重主体性……西方哲学刚刚相反,不重主体性,而重客体性。”

故,传统儒家为己精神,在“小己”层面上,彰显出内在道德性充以至其极以及主体性的精神。这两种精神,因道德实体之己与自我本体之己的密切相关,亦有内在的关联。“中国思想的三大主流,即儒释道三教,都重主体性,然而只有儒家思想这主流中的主流,把主体性复加以特殊的规定,而成为‘内在道德性’,即成为道德的主体性。” 主体性是中国主流思想的特质,而内在道德性是对这一特质的特殊规定。儒家之“己”之所以能成其自身,便在于这“己”是具有内在道德性的主体。

总而言之,传统儒家为己精神,是真实自我之动态、积极的呈现。所谓真实自我,即是具有内在道德性的本体之“己”,所谓动态、积极的呈现,即是以工夫实践将本体之内在道德性发扬到极致的境地。这一境地,便是与天地三、物我交融、各得其乐的境地。

(二)传统儒家为己精神与宋以来三系说之侧重的关系

依照麻尧宾先生的划分方法,宋以来的儒家学说,可依照其所宣扬的本体之不同,而分为理本论、物本论与心本论三系。诸家对本体的理解虽迥然有别,然皆不偏不离于道德主体、工夫涵养以及理想境界的主题,故三系可视为为己精神在三种角度上的不同发明。

1、为己精神的理本论侧重

宋以来儒家哲学之理本论,以朱子为代表。朱熹体系中,理具有本位地位。“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天得之而为天,地得之而为地,而反生于天地之间者,又各得之以为性。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盖皆此理之流行,无所适而不在。”宇宙之统一性在于理,人、物之性皆以理为本体。就朱子理本论而言,为己精神所宣扬的“己”,从理处获得其内在道德性的本体论根据。既以理为本体,“为己”,即真实自我的实现,便要格物致知,照察事物之理,以见本体之明。工夫涵养的最终结果,是物我和谐的境地,“盖理只是一个浑然底,人与天地万物混合无间” 。

2、为己精神的物本论侧重

宋以来儒家哲学之物本论,以龙川、水心为代表。二者之立论,皆以物为本体,认为道存在于事物本身。“夫形于天地之间者,物也;皆一而有不同者,物之情也。因其不同而听之,不失其所以一者……” “物之所在,道则在焉。” 就龙川、水心物本论而言,“己”以物为本体根据,“物”“道”合一。既如此,物本论之为己精神的实现便讲求在与物交接的事功中建立道德,最终实现王霸统一,义利统一,内圣与外王统一。

3、为己精神的心本论侧重

宋以来儒家哲学之心本论,以象山、阳明为代表。心本论以“心即理”为法印,将宇宙本体从理转向了心:“四端者,即此心也。天之所以与我者,即此心也。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此理。心即理也。” 作为本体的“己”,在心本论看来,其道德性之特质以心为根据。“己”的实现,需要在“心”上下功夫。从照察、涵养本心出发,而有逆觉体证、知性合一等种种具体的工夫路径。心本论的理想目标,是成为王阳明所说的“大人”,即前文提到的能与天地万物为一体之人。

(三)传统儒家为己精神与传统道德本心说

所谓道德本心,指的是具有道德能力的认知主体,以传统儒家的语言,亦可称之为本心仁体或良知。所谓传统道德本心说,即是以道德心为本位进行立论的儒家学说。在以道德心为本体这个意义上,传统道德本心说与宋以来三系说中的心本论达成了统一。故传统道德本心说亦可被视为阐释儒家为己精神的一种特殊理路。这一理路,以“道德实体之己”为第一性的概念,由此展开它的全幅哲学。要而言之,传统道德本心说把道德建立在心上,于心性之极尽精微处,见义理之广大,最终达到道德心的至善。相对的,理本论把道德建立在理上,在事事物物上见得、体得、穷得此理,最终达到天理、人欲相统一。物本论把道德建立在事功上,义利双行,王霸并用,最终达到内圣与外王的统一。相比于前者,传统道德本心说多被人以“太简”诟病,因其缺乏道德实践的现实可行性。相比于后者,传统道德本心说则暴露出了它在经世致用上的软弱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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