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晓婷 新疆大学
第二次直奉战争结束后,奉直联军与冯玉祥的国民军之间的矛盾已发展到不可调和的地步。1925年,奉、直、鲁、阎结盟,共同对付国民军。为了减少国民军的压力,冯玉祥选择通电下野。但其下野没能换来和平的局面,他低估了张作霖对得到京津和大总统宝座的渴望程度,也低估了吴佩孚将国民军赶尽杀绝的决心。
冯玉祥下野后,京津一带由鹿钟麟统辖。1926年3月,双方在津展开拉锯战,大沽口的位置变得格外显眼。虽然它仍被国民军握在手里,可奉直军正在谋划由渤海舰队运兵至大沽口、秦皇岛,最终与外围的直军形成夹击天津之势。为防止敌军舰队闯入大沽口,鹿钟麟下令严查大沽口进出口轮船。当渤海舰队靠近大沽口时,国民军向其开炮驱赶,而双方在大沽口的炮击举动引起了列强的严重不满。3月5日,荷使欧登科向外交部抗议大沽口军队向外人开炮及检查外籍轮船两事,但由于中国军阀割据的特殊情况,中央政府的答复仅限于“请贵公使与地方军事当局妥商”。而国、奉双方的角逐仍在继续。
3月8日,渤海舰队企图在北塘河口登陆,但在国民军炮火的打击下退回。这一冲突直接促使鹿钟麟下令封锁大沽口。鉴于此,日、英两国总领事首先向中央外务部提出抗议,其次又与鹿钟麟交涉大沽口通航之事。鹿钟麟很清楚守住大沽口对国民军意味着什么,但他不得不顾虑此事恶化后的结果,折中之法因此产生。鹿钟麟派代表前往塘沽口研究外国船在不变更目前防御手段下顺利通过之办法。可奉军3月10日的举动关上了外轮进出大沽口之门。3月10日,奉军正式接近大沽口,并对其进行轰炸。紧张起来的战局迫使鹿照会天津领事团,停止派遣中、日、英三国当局前往塘沽讨论外国船只通航办法。领事团收到照会后,正式开会研究对付之策。最终决定由荷使欧登科为各辛丑关系国的代表向中国政府提出抗议书。除此之外,外交使团还将兵舰停泊在大沽海面,大有用武力解决此事之态。面对外国使团的重重压力,鹿钟麟最终发布了外轮出入办法三项:“⑴外轮进入海口时,必须有一引港船为前驱,此引港船行近炮台时,须吹哨为号,向国民军示意⑵外轮出入必须悬挂其本国国旗,不可淆乱⑶入口外轮中之华人经国军一度检查,方许通过”。但鹿的折中之法并未赢得使团的满意。面临各辛丑关系国向国民军发出咄咄逼人之条件,苏联政府公开表达了对国民军的支持。3月12日《申报》登载:“加拉罕语人,天津封港系中国自己事,使团不应该干涉中国之海口港湾,中国有权处理辛丑条约法权会应速修改。”可以说这次直奉鲁联军反冯大战中,苏联对国民军不论是从外交还是从军事物资上都给予了很大帮助。
通航办法之事还未解决时,日舰与国民军舰又于3月12日下午发生冲突。事情经过如下:3月11日晚,日总领事与鹿钟麟交涉日本驱逐舰“藤”号将于12日上午10时入口,双方约定了时间、旗号等,以免出现错误。但“藤”号驱逐舰直到12日下午3时40分才驶来,且日舰“吹雪”号和奉军舰队尾随冲入,国民军见情况与约定不符,即以旗语制止日舰前行,日舰不加理睬,炮台立即发空炮警告,可日舰尽用实弹还击,鉴于此状,国民军也命令炮台以实弹还击,最终日舰被迫撤回。这次冲突中双方都有伤亡,但日本以此为借口向中国政府提出警告,同时又拉拢英、法、意等其他辛丑关系国使节对中国政府施压。至此,大沽口事件被国际化。
事件发生后,鹿钟麟立即向国务院说明了经过,指出该事屈在日本。3月13日,日本公使就大沽炮击事件正式向中国政府递交抗议书。日方坚持该事件双方之前并未有过任何约定,且日舰航行不应受到任何拘束,故不需承担以汽笛为信号等义务。日本除了单方面向中国政府提出抗议外,还怂恿驻京八国使团联合向中国政府提交最后通牒书。3月16日,使团正式向中国政府递交最后通牒书,要求中国方面做到:“(甲)由大沽沙洲至天津之航道须全行停止战争行为;(乙)应除却水雷及其他一切障碍物;(丙)恢复所有航行标识,且须保证将来不在发生任何妨碍行为;(丁)一切兵船须停泊于大沽沙洲之外,且须对外国船舶不加以任何干涉;(戊)除海关官吏外,应停对于外国船舶之一切检查……”。同时要求国民军于24小时作出答复。
中国外交部的回复仍是由地方军事长官妥酌办理。而鹿钟麟坚持须有关系国担保奉、直海军舰队不再攻击津沽间的国民军后,才会接受各国之要求。列国发出最后通牒后,都积极将军舰集中在大沽附近,天津大沽口内外停有各国兵舰十二艘。日益增加的外国军舰迫使鹿钟麟于3月17日答复各外国使团,愿确保大沽口航行自由,同时对于各国所提出要求都表示同意。但鹿钟麟认为检查进口船只一事是必不可少的,如各国不愿让国民军士兵登轮检查,也可以运用变通之发,只要能预防奉军便衣军人或侦探混入津埠即可。此时,各界群众运动为保住鹿钟麟的“最后颜面”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使鹿钟麟从使团手里争取到了检查出入口人员的权利。
使团因大沽口事件向我国提出最后通牒一事引起了广大群众的愤慨。18日北京群众五千余人在天安门集会抗议,要求拒绝八国通牒,结果政府下令向集会群众开枪,酿成三·一八惨案。与此同时,旅京美侨、留日学生纷纷通电抗议美、日等国向中国发出最后通牒的做法。而对于以武力强行恢复大沽交通之法,各关系国内又有分歧。英国提倡以缓和办法处理大沽事件。3月17日,《申报》上刊登“英员之意显以目下坚主恪守辛丑和约,殊足促成全国排外运动,然英国当局之意如不碍及外人生命,则宜取和缓之政策……。”而日本政府海军部和外务部对于此事的态度又有分歧,海军部主张以武力强行解决,但外务部为避免华人排外运动以及在华推行币原内阁中日友好邦交政策,主张用和平方法处理此案。
在这种情况下,列国使团就鹿钟麟的答复发表了大体满意之说。至于3月12日的国民军与日舰炮击事件,日领事称鹿钟麟已经承认此事实属误会,因国民军炮台守兵未能完全聆遵所发命令而引起的,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就地解决此事。至此,大沽口事件正式解决,各国军舰也开始撤回,大沽口亦开放。
大沽事件表面上看是奉直鲁联军与国民军争夺对天津的控制权,实质上也反映了以日本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苏联的对峙。双方开战时,日本与苏联分别向奉军联盟与国民军提供各种援助。3月4日《申报》登载“……援助冯玉祥力免国民党之失败,因此遂有六百五十万之现款与若干军械可资国民军应用。”苏联对国民军的援助主要是为了避免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因冯的失利而失去在北方的基业。相比之下,以日本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对奉直联军的援助是为了排斥国民军的势力,即苏联的势力进入西方资本主义列强的控制圈。所以大沽口事件被国际化后,日本的怂恿会得到其他辛丑关系国积极响应。他们以国民军封锁大沽口违反了《辛丑条约》为借口向其施压。《辛丑条约》第九款规定:“……今诸国驻守之处系黄村、天津军粮城、塘沽、炮台、秦皇岛、山海关……。”从第九条款中可看出,不仅是大沽,山海关、秦皇岛都在条约规定之内,而各辛丑关系国却在双方交战的情况下以最后通牒和武力逼迫的方式迫使国民军开放大沽口,而对奉军控制的山海关、秦皇岛绝口不提。从这点上可以看出辛丑关系国促使国民军开放大沽口的政治目的所在。
同时,各国还以封锁大沽口损害其商业利益为借口威胁国民军做出让步。诚然,封锁大沽口的确降低了航运利益,列国轮船公司也纷纷请求本国驻津领事与国民军交涉。3月12日《申报》以“外轮公司筹议津沪通航办法”为标题登载了一则新闻:“本埠外轮公司自大沽口封港,影响营业匪浅,特纷请驻津领团向双方军事当局交涉……儗请每日指定一通航时间,俾便轮船出入,同时又请国民军表明港口所埋水雷之所在地,俾可回避……”。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外商所请仅限于明确通航时间、水雷地点而已,并未要求彻底开放大沽口,但当鹿钟麟出台了《轮船进出大沽口办法》后,各辛丑关系国仍不满意,最终尽以“大棒政策”逼迫国民军退让。而各辛丑关系国这么做的根本原因即是由国民军身上的“红色基因”导致的。
【1】夏天着:《中国外交史及外交问题》,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45辑),文海出版社。
【2】【3】【4】《时评》,《申报》1926年3月 12日、1926年3月20日、1926年3月17日。
【5】《外人所传苏联援助北方军阀说》,《申报》1926年3月4日。
【6】许同莘、汪毅、张承棨:《光绪条约》,第1869页,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二编》(第78辑),文海出版社。
【7】《外轮公司筹议津沪通航办法》,《申报》19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