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海
安陲有一座解放前国民党地主建的炮楼,解放后不知为什么一直没拆除,成为安陲一处神秘的处所,没人敢进去。我时常仰望这座炮楼,觉得也许里面会藏有什么宝藏,十分渴望去探秘,大约小学四年级的时候终于鼓足勇气邀了同学张经济进入炮楼探秘,结果在炮楼里果然探到了一本“秘书”:《东周列国记》,解放前印刷的,繁体字。我如获至宝,秘不示人,捧而读之。虽然好多字不认识,有些该认识的因为印的是繁体字,也变得不认识了,靠前后贯通串读才认得出来。但是读得津津有味,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认识了古人。在那个横扫“四旧”灭绝历史的年代,我们和古人是多么阂膜,多么生疏,彼此完全不识,通过这本秘书,我开始认识了古人,认识了中国历史,并给我带来了一种阅读的本事:就是在反反复复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能认繁体字了。
文革后期,文攻武卫是没有了,文攻变成了文娱乐,公社组织文艺宣传队,每天晚上在公社的一所大屋子里,不是公演就是排练。每晚这个时候是我们小孩子的文艺节日,不管是公演还是排练,我们都兴趣盎然地跑去观看,看得津津有味,那种盛况像过节一样。有一次我又去看的时候,在一张小凳子上发现了一本书,我随手拿来看是一本名叫《鲁滨逊漂流记》,我翻了几页就放不下了,仰头看看四周想看看是谁的书,可是周围没有人,都跳舞去了,我觉得我要想把这本书借去,人家肯定是不会借给我这个小屁孩的,有了这个认识我便一不做二不休,把它迅速地卷在怀里顺走了。把书带回家里,我翻读着,为自己的机智哈哈大笑,更为书里写的有趣故事被逗引得哈哈大笑。第二天第三天以至后来许多天,居然没有一个人在寻找这本书,我当然明白这个缘故,在当时这也是一本禁书啊,谁敢公开找寻。看完后,我悄悄把这本书还回原处,是谁不声不响地拿走了,我也不知道。
母亲去县城开会,我在县招待所见原医院相熟的小朋友覃响响。响响的父母不像我的父母被下放乡下,还在医院。他邀我去他家玩,我去了,在他家我发现了《剑》,一本厚厚的描写朝鲜战争的小说,我激动不已,要借去看,覃响响不同意。后来,在我软磨硬泡下终于不情不愿地同意我借去读一天,只借一天,第二天傍晚前一定要按时还给他,我连连点头郑重答应,然后立即抱着书跑回招待所埋头读起来,母亲开会回来见我在读书,觉得有点奇怪,但她也无心询问,小时候我就是一个书痴,她对我搜书读书的本事早已见怪不怪了。那晚睡下后,我偷偷把整个身子藏在被窝里点着手电筒读了个通宵,第二天又读了一天,我捧读着这本书除了吃喝拉撒不放不合眼地整整读了一天一夜,到下午的时候,我把书读完了,咀嚼回味着书里的故事,喜不自胜。当我把书按期还给覃响响的时候他惊讶不已,看完了?他问。看完了。我喜滋滋。他张着合不拢的嘴抬头看我,像看一个不认识的人。
1984年夏,融水县城洪水滔天,遭遇了一次百年不遇的大水。在这次大洪水中,对于我来说发生了两件事,第一件事是涨洪水的当晚我和同学赵杰去电影院看电影《虎口脱险》,看着看着,洪水就漫进了电影院,可是就算洪水来了,洪水滔天了,观众们居然没有一个走的,包括我们。电影实在太好看了,没人舍得离开,大家坐在凳子上翘起脚,哪管它洪水滔天,依然津津有味地观看,一下一下被电影里外国人搞笑的幽默逗得前仰后合大笑不止。电影看完了,人们才有点惊慌地轰地跑散了。现在回想起来还觉得实在有意思。第二件事发生在第二天,第二天我和赵杰撑着一张木排在洪水滔滔的县城街道上划行。这时县城里几乎所有的街道都变成了河水道,涨满了大水,但是大水正在消退,我们把排撑在新华书店的时候,一本书漂过来,漂到了我们排边,我捞了起来看,是一本外国人写的《悖论》。我小心地翻动读了起来,读得激动不已,我从来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一种理论叫做悖论的,里面写的关于悖论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如果不是涨大水,这本书我可能永远也不会拿起来读,这样一个书名,一定不会吸引我,不然为什么一直摆在新华书店,我居然从来没看到、从来没注意到。我这个书迷书痴三天两头就会跑书店,可以说书店里所有的书我几乎没有不知道的,可是我居然就是不知道书店里居然有一本叫《悖论》的书,我肯定是完全忽视它,这样的书名像是一本科学书,那时候我只读文学书,不读科学书,我就把它给错失了。由于这场大水,让我意外地与这本书就这样邂逅、结缘了,让我欢喜不已。我读了几页,觉得实在有趣,想这本书已经是我们的了,不急,什么时候都可以看,当务之急是不能把这本湿漉漉的书翻坏了。我便把书合上,小心地放在膝盖上,把排撑到防疫站赵杰家的时候,我让赵杰将这本书放他家里,把书晾干了我们再读,赵杰点头答应了。就是这么一放,我从此就再也没有看到过再也没能读到这本书了,不出一个月我从军去了,有点来不及问赵杰要这本书来看,后来的很多年,我在广州当兵时,一找再找过这本书,始终也没有找到。与书的邂逅是一种缘,有的是长缘,有的是短缘,过去了,缘份也就尽了。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在网上搜了一下,搜到了这本书是美国人玛格丽特·库恩佐著的,但我现在已经并没有强烈要去读这本书的冲动了。读书真的是一种缘份,随缘而来,随缘而去。一本书在你该读的时候到来了,你就读了,并且就读进去了;一本书在你不该读的时候出现了,你不会去读了,你就算去读了也读不进去了。
爱读书的人真有不少与书的缘份,我记得我读《围城》也是一种缘份,也要等到机缘巧合。那时候人们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开始热衷于从故纸堆里搜出《围城》来读了,人们读得津津有味、欢欢喜喜,认为《围城》是一部奇书,一部大奇书。因为大家都捧而读之,我就不读了。以前我读书有一个奇怪的嗜好和选择,就是凡是热门的书,人们热衷读着的书,我就不读,我就偏不去读,对《围城》就是这种态度,拒之门外,好多次书就送到我面前,我连翻也懒得翻,不看。1990年我从部队退役回到地方分配在马鞍山硫酸厂工作,住集体宿舍,有一次在宿舍里准备要出门时看到了门口的床头柜上摆着一本没头没尾的破书,我顺手就拿起来翻翻看看了,这是我的习惯,不管到哪里,只要看到有书,就一定会随手拿起来翻翻看看,这本没头没尾的书一看就放不下了,就立即把这本书借下了。等我一口气读完的时候,意犹未尽,想知道这本书叫什么名字。我向工友打听,工友奇怪地看着我说,你把书读完了,还不知道这本书的书名啊?我有点不好意思地笑,我读书第一不求甚解,第二不求完全,第三囫囵吞枣,但是读完了可能要反诌可能会回头探究,现在,我读完了这本书,就想知道这是一本什么名字的书了。工友告诉我,这本就是现在人们正在热读的《围城》啊。
清人袁枚说书非借不能读也,我曾经大为赞同。
我到同学、同事的家里,总是心怀着鬼胎,第一眼、第二眼,甚至第三眼,总是把眼光亮闪闪地只顾不错眼地盯着别人家的书桌、书柜,就像一个好色的男人盯着一个女子,看看那里有什么书,这些书我是不是都读过,没读过的我是不是能把它借走。我的同学赵杰改写过一句名言套用给我:防火防贼防罗海来借书。我听闻了,大笑,觉得很好、很对,是应该防我,你不防我,你的书我看到了,就要非借走不可了。
由于我总是向别人借书,借出了名气,借出了名声。为了要保护和维护好自己向私人借书的好名气好名声,我借来了别人家的书,第一,在翻读的时候,绝对不会把人家的书页折起来;第二,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和对书是像珍宝一样爱惜的,我借回了别人的书,拿到家里,第一时间要做的事就是用一张废报纸剪成书皮,把书小心翼翼地包裹起来。当我把书如期还给人家的时候,人家看到这本借在我手里的书,不仅完好如新地还回来了,还加了书皮,总是惊喜不已,这时倒不像我欠了他借给我书的人情了,倒成了他欠了我为他包书皮的人情了。看着对方那种感谢的神情,我心里直乐,心中想:这下,我再向这位老兄开口借书,一定不难了啦,一定马到成功了啦。果然,当我再开口要求借书时,这位仁兄立即乐呵呵地把手一伸腰一弯做出一个恭请的姿势,说,请,请,随便看,随便借。有人说有书的人给别人借书总是十分小气,其实不是,有书的人碰到他认定比他还爱书的读书人,会慷慨无比,恨不能把自己所有的藏书都让你从头看个遍,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爱读书的人碰上也爱读书并且比他更珍惜书的人更是敞怀接纳,恨不得掏心掏肺。
我原先很同意袁枚说的书非借不能读的言论,所以不太买书,到处借书,后来我就不太同意袁枚这个言论了,我认为有些书是很应该借,而且只应该借,比如那些读一次就罢了的书,但是还有些书却一定要买下来才是正确的选择,才是正宗的做法,才可能细致地认真地读进去。比如现在我每天都在写散文,一些散文家的集子,一些散文杂志,我认为不仅应该借来读,更应该买来读。这些书是我写作的一部分营养,每读一次可能就有一次新意,就有一种领会,就有一种领悟,就会得到新的滋养和启发,常读常新。就像孔子说的温故而知新。它需要反复读,你不买在身边怎么行啊。还有那些经典名著,更是应该买下收藏在书柜里,用仕芳兄的话说,你就是不读,它放在那里,都会形成气候,形成气场,影响到你,支持着你。这是真正读书人才能说出来的内行之极的话。仕芳兄说因此这么多年来,他每年至少都要买五六千元的书。我听了暗叫惭愧。当时他把这句话说给我听时,我已经好久没买书了。静子听到了,就拿眼望向我,笑吟吟地提醒我:你已经五六年没正经买过书了吧。是,是。我应着,更感羞愧了,回到家里决定重启买书路程。小时候在安陲,我是安陲的第一藏书大户,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连我们安陲小学藏的书都没我多,我敢保证说安陲小学所有同学的藏书拢集起来都没有我一个人的藏书多。我那时有一个两米高两米宽的藏书柜,是父亲给我的,原来装着他的书,后来见我的书越来越多了他就腾出来,给我装我的书。我的书的来源是安陲所有的同学都没有的,就是我的外祖父,我外祖父在上海,他每年都会定期寄几箱书给我,可以说那时在大陆所有较有影响的书他都买来寄给我了,我真是坐拥书城,俨然书王,我也常常颐指气使指挥大批为了读到我的书而讨好我的同学,现在想到我那时候的得瑟样,就觉得太可乐太可笑了,也太值得得意了。上初中以后,由于父亲坚决不同意上海的外祖父再给我寄书了,我书柜里图书的增量迅速地停顿减缓下来了,甚至有些同学借书不还,我的藏书不增反而少了。
到了1997年的时候是我的又一个买书高峰期,那时候我忽然爱上了写作,写作和读书是一对双胞胎,往往爱读书的人就热爱写作,爱写作的人一定更热爱读书。1997年我一手握笔写作,一手拿出钱来买书。我定下一个规矩,写作发表了文章换回的稿费就拿来买书。在此前我虽然读了许多书,却并没得到书多少的滋养,品味看来非常低劣,我瞄向了盗版书。那时,我几乎只买盗版书,刚开始我并不知道我买下的是盗版书,那时我还在融安这座小县城,每到夜里就会有书贩出来,在大街昏黄的路灯下摆开桌子,摊开书来售卖。我每看见就会停步翻阅,什么经典名著,流行图书,应有尽有,而且只有书店里卖价的几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十几分之一,越是定价贵的书卖得越是便宜,一本二三十元的书三五元就可买下了,让我大喜,感到大赚便宜啊,迅速掏出钱把相中的书通通买下。拿到家里仔细一读,错字别字一大堆,才发现是买到盗版书了,感到受骗了,大大地生气,要拿去退,要找摊贩算账。别退了,静子说,你想想三五块钱你能买到什么好书?把它都留下吧,可以考考你的读书水平啊,坏事就变好事了,你一边读一边做校对,把那些错的漏的空的缺的,通通改过了添上了,既是一大乐事,又提高了水平,何乐不为呢!没想到静子居然有这套理论。我听了连连点头,觉得很对很好很妙,就照着静子的指教,边读书边批改,不乐亦乎,大觉畅快,对盗版书不仅不反感,还常特意去专门买盗版书,然后手中握着笔管大改而改,改完了一本,捋着袖子对静子大叫:拿来,再呈上一本来!静子就笑。我买盗版书买上了瘾,就有点愤恨:谁叫正规的出版商把正版书定价定得那么高啊!我看着我的一摞摞盗版书,想如果我拿这些买盗版书的钱通通买了正版书,买不到几本书啊!不禁叹息。不知是叹息自己没出息,还是叹息正版书卖得实在太贵了。后来我自己出书了,静子又说话了。从此别买盗版书了,她说,如果人家都买了你出的书的盗版,你就只能喝西北风了。改买正版书吧,算是对出版事业的支持。想到买的我的书的人如果都是买的盗版书,我将一毛钱得不到了,大为伤心,觉得静子说得太对了,太正确了,立刻痛改前非,自此就只买正版书了。
我还大买二手书。小时候,每回母亲带我回上海探亲,我必定要一次又一次去二手书市场东看西看,只要手里有钱就大买特买,那时我买的那些书主要是一些内部出版的书,比如我记得的有一部《阿登纳回忆录》,这本书当时就是一部内版书,市面上是没有卖的。我那时大概十二三岁,当我怀抱这本书去交钱的时候,书店的阿姨好奇地张大眼睛瞪着我觉得不可理解不可思议,这么一个小屁孩居然买这种书来读!我心里却很得意:本小屁孩就是喜欢读这类书!2000年在桂林的时候,偶尔逛到桂林的一个旧货书市,发现那里的书琳琅满目,让人看得眼花缭乱,令我又欢喜又激动,这是真的进了宝库啊。但是,后来不知为什么我就渐渐很少买书了。人做一样事可能还真是要看心境,特别像我这种性情中人,更是爱跟着心境走。此一时彼一时,做这样的人,有好,也有不好。其实,也许也谈不上好不好,坏不坏,只是一种个性,一种性格而已。
自从2017年初重启买书模式后,我都在网上买书了,主要是在孔夫子旧书网上买,偶尔去实体书店买。为啥不主要选择实体书店,并不因为实体书店卖得贵,之所以不去,是因为你想急买急看的书,实体书店往往无货。我算了一下,我在网上买书基本是见一本买一本,从来不打算考虑要买到多少钱达到免邮,所以每买一本书都要另加快递费,算上快递费,一本书买下来与在实体书店购买的价钱相差无几,但是网上书店的书基本上应有尽有,你想买到哪本书看到哪本书,上网一搜就可买到就可看到,太方便了,太快捷了,太实用了,太能急用急学了。读书就是这样,你想到要读的、应该读的书,我认为,你一刻也不要错过,就快快买来读,错过这个村就没有那个店了,有可能你将来再得到这部书,也不会读了,就算你勉强读了,所得的收益教益也不会是在你应该读的时候当时当下读到了的多,读书是讲究心境契合的,只有人书契合的时候读,效益才最高对自己最得益。感谢互联网给人带来的便捷,它无限地扩展了人生活的空间。现在,我想买到看到任何一本书,我都不担心,不焦虑,心情笃定,不担心会买不到,看不到了,事实上也正是这样,上网一搜,应有尽有,爱买什么买什么。它使我的阅读和学习及时实时,完全达到了缺什么补什么,急用急学,这是实体书店完全不可能为我做到的带来的。这一年里我买了程永新的《一个人的文学史》、夏志清的《中国现代小说史》、李欧梵的《中国现代作家的浪漫一代》、木心的《1989-1994文学回忆录》、麦嘉湖的《中国人的生活方式》等等等等。大阅我心,大可我心,每得到一本书,总是得着大欢喜。感谢科学的发展,感谢科技的发达,使一切都成为可能,让一个远在僻偏之地的爱读书者能够像在任何一座大城市的人一样读到看到想读想看的任何书。
鲁迅在小说《孔乙己》中让孔乙己说窃书不算偷,这大概要教坏多少爱读书的少年,我也是被教坏的一个了。老师讲《孔乙己》的时候,读到孔乙己窃书不算偷的狡辩时,笑呵呵的,好像一个读书人偷一本书根本不算偷,而是证明自己是读书人的一件趣事。我们也笑呵呵的,觉得孔乙己这个人真逗,真有意思,一笑置之。老师还专门向我们区别了“窃”和“偷”的差异,让我们几乎也真的认为“窃”不算“偷”,虽然我们都明知道,窃就是偷,我们就更呵呵了。
在中学的时候,大概就是被孔乙己窃书不算偷教的,养成了偷书的习惯,但不是大偷是小偷,也许连小偷也算不上,是小小偷,但总之是偷。最先是偷报纸,方法是给报纸开天窗,坐在阅览室读报,看到一篇好文章,越看越好看,越看越爱不释手,觑着左右无人,或者没人注意,就上下其手,迅速地挖下来,给报纸开了个天窗。后来发展到撕杂志,拿一本期刊,正襟危坐地在那里读,读着读着,又读到了好文章,又越看越好看,又越看越爱不释手,觑着左右无人,或者没人注意,就上下其手,“嘶”,把它悄悄地、慢慢地,或者迅速地撕了下来,藏于胸怀。那时真是偷上了瘾,大偷而偷。唉,有我在,学校的阅览室一时成了空前灾难。
主管图书馆的是我们班主任,他大惊失色,格外重视,立即暗中蹲点布守,不出一天就把我这个案犯手到擒来地抓获了。当把我抓着的时候,他又一次大惊失色了,他没想到窃书者居然是我这样一个文质彬彬、有点羞涩的学生。他原来发誓抓住了偷书贼,定要狠狠地整治,要发公告,昭告天下,甚至开除。可是见了我便动了恻隐之心,不但没发公告,更没开除。很多年后我还想着班主任对我动的这个恻隐之心,好多时候我总认为他只是对我动了恻隐之心,他喜欢我。后来有一天,我感到了豁然开朗,我认定当时老师不管抓到哪位偷书的同学,一定都是要动这个恻隐之心的,不然他就不是这样一个老师了。班主任把我带到了他的办公室,问我:你为什么要偷书?我不答。他站起来,背着手,走来走去,一个人在喃喃说:偷书不好,偷书不好。忽然他笑了起来,把脸扭向我,高兴地说:你是太喜欢读书了,所以才偷的,对吧?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理由,并且好像正是这么回事,就向班主任点了点头。他见我点头了,更高兴了,说,嗯,我有办法了。然后就说,你可以走了。我大惑不解:我真的可以走了?嗯。老师努一努嘴,把门拉开,伸出手来做个请的意思。第二天他宣布:增添罗海同学为图书室管理员。少数知道内情的人大哗,大多不知内情的人觉得实至名归,人人都懂得我爱读书,爱读书的我正应该做图书管理员。有些老师有点担心,他们担心我会不会变本加厉利用职务之便更是大偷而偷,而班主任却自信地拈须微笑。不仅不被处罚,还突然被宣布为图书管理员,我内心无比激动,下定了一个决心:一定好好干,不辜负班主任对我的信任和期望!
从此我再也没有偷过书。好多时候我甚至都忘记了我曾经是一个偷书贼。
俗话说读书不如抄书,又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这个俗话教育人要想记住书里写的知识,最好的方法就是抄书。我对这种俗话不置可否。
我爱抄书,不只是为了能不忘记,不只是为了能把书里的知识记得住记得牢记得下来,我对于书里写的知识记不记得下来,常常无所谓。
我爱抄书,是因为读着一本书,不仅读到不忍放下,还读到不忍失去,觉得书写得太好了,太妙了,太呱呱叫了,太吸引我了。读完了,放下了,一本借来的书就要还回去了,就可能没有机会再读到了,至少是你再想读的时候不能随时读到了,不能随时随刻拿出来满足自己好好品味了,便连忙翻开一本笔记本,埋下头就开始不管不顾地大抄特抄起来。而我自己买的书,我是从来不抄的。
我最先抄的一本书是《刘三姐》。那时我读五年级,那年,《刘三姐》已经被偷偷解放出来了,在她的故乡悄悄流传起《刘三姐》的歌本。刘三姐的故乡广西就是我的故乡啊,我得了风气之先,读到了《刘三姐》:哎,什么水面起高楼喽,嘿了了罗……我太喜欢了,太喜爱了,便迅速地拿出了我一本才买来的心爱的作业本,工工整整,大抄而抄。直到一口气把《刘三姐》抄完,把人家的《刘三姐》也抄成了我的《刘三姐》,她再也跑不掉,失不去了,我才把《刘三姐》笑呵呵地放心地满足地还给了人家。人家见到我笑嘻嘻心满意足的样子把书还来,大感疑惑,不理解我还回一本书值得那么高兴么?我当然高兴啦,太值得高兴了。从此你有的书,我也有了。但是我不告诉他,笑眯眯转身一颠一颠走了。让人家看着我一颠一颠走着的欢乐的屁股连连摇头。
我抄的第二本书是清人张潮的《幽梦影》。我借到张潮这本书,一读之下,觉得是一本奇书,大奇;语言清丽,不仅是清丽简直是华丽;如诗如歌,可是比诗好,比歌好,诗和歌都爱拿腔拿调,它不拿腔不拿调,它又如诗如歌,字字如诗,字字如歌。比如它说:“花不可见其落,月不可见其沉,美人不可见其夭。”比如它说:“善读书者无之而非书:山水亦书也,棋酒亦书也,花月亦书也,善游山水者,无之而非山水,书史亦山水也,诗酒亦山水也,花月亦山水也。”比如它说:“胸中小不平,可以酒消之;世间大不平,非剑不能消也。”又比如它说:“情之一字,所以维持世界;才之一字,所以粉饰乾坤。”又说:“天下无书则已,有则必当读;无酒则已,有则必当饮;无名山则已,有则必当游;无花则已,有则必当赏玩;无才子佳人则已,有则必当爱慕怜惜。”此类语言多多,字字珠玑,真是说到我心坎上去了,哪有不赶快抄下来留存的道理。
读林语堂的《雅舍小品》也是大抄而特抄。林语堂的《雅舍小品》写得幽雅、幽默、有趣,有意趣、有情趣、有人趣。我没想到林先生的书写得那么妙处横生,写得那么纵横捭阖,写得那么潇洒自如,写得那么旁征博引,写得那么气度不凡。不忍释手,一定要抄下来呀,连忙地翻开笔记本,刷刷刷地一笔一划抄下来了。后来,在我写的许多文章里因为太喜爱了,我常常活学活用,写到用到。读一本书,得到一个老师啊。
读《瓦尔登湖》的时候,我也是大抄而特抄。当时我还不知道作者梭罗是个什么人,更不知道《瓦尔登湖》是本什么书,如果我在书店里看到这本书,我大概不会拿起来看,不会买。我一定觉得这个书名太一般了,太没有吸引力了,太不会进入我的眼球了。可是,我运气很好,在它在中国还不知名的时候,我就早早地同它邂逅了,拿起来捧读了。读书也是需要遇到贵人的,有了这样的贵人就会让人邂逅好书,让你能读上好书。小禅就是我遇到的这样一个贵人。那时我们都在小县城融安,她在融安做代课老师,我在融安开一家相馆。我们便常来常往了。她每次来大都要带一本书给我,记得房龙的《宽恕》也是她带来给我读的,我也做了不少笔记。当她有一天把《瓦尔登湖》带给我的时候,开始我并不以为意,认为也不过就是一本书而已。当我在夜深,把手头上一切工作做完了,习惯性地倚在床上打开《瓦尔登湖》来看的时候,被这本书深深吸引和打动了,我立即端坐起来,打开笔套,摊开笔记本,急不可待地边读边抄起来,边读边大抄而特抄起来。这本书读完了,我也抄了有几万字。把书还回去了,那时我想,我一定也要买这本书。那时还没有互联网,本地书店又没有卖,我无处可买。后来网络发达了,我随手就可以买到了,可是,直到现在我也无心买了。买书读书就是这样啊。
读了几十年的书,我也不知抄了多少书了。抄下来的书,一直就装在笔记本里,一本又一本的硬壳壳笔记本就堆在书柜,就像我过去写的一本又一本日记一共有几十本也全堆在书柜,都几乎再没怎么翻看。这大概也是我与别人的不同了。为什么,我也不明白。
2013年春,在一个细雨霏霏的下午,我坐在门口仰脸看天。
霏霏的春雨在天空中是看不清踪迹的,似有若无。
只有低下头来看着门外的花朵和树叶,才会清晰地看见沙粒一样的雨,在花瓣和叶片上凝结起的晶莹的水滴,正悄悄地毫无声息地一颗一颗向泥土滴落。
春雨那么不动声色,不着痕迹,好像漫不经心,别无用心,却悄然地滋润了大地。
新叶长出来了,花开了,草也绿了。
我们的生命也像被这春天的雨,拍打着,滋润着,生发开来,绽放开来。
生命在这春雨里绵延和生长,生生不息。
在这一年,我干个体户已经二十一年,我写作也已经十六年。
在这十六年的写作里,我基本没有写过个体户,个体户在我的笔下是一片空白。
正是在这个有着细雨霏霏的春天,我突然觉得很惭愧,我国有六千万个体户,我是其中的一员,我干了二十一年个体户,却没有为个体户认真写过一个字,我想应该为个体户、为我身置的这个群体好好写写字了。
产生了这个想法让我兴奋。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静子。静子听了也十分地兴奋,她也觉得我早就应该写一写个体户了。
我决定以《个体户笔记》做总名,写一个关于个体户的系列非虚构作品,总字数大约在二十万字,每篇几千到几万字不等,每写完一篇就先行投稿给杂志,看看结果。
可是,真正拿起笔来,头脑里却是一团浆糊,理不清,写不出。
直到2013年秋才写出了一篇《领证》。
文章写出来了,让我非常不满意,自我评价是,写得太差太差了,简直不忍卒读!我没按原来想法投稿给杂志,都不好意思拿出手,自己把它毙掉了。
《个体户笔记》的写作出手就令我扫兴,就此陷入困顿。
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我一直在思考怎么写《个体户笔记》。感觉始终写不出,不敢再轻易动手,直到进入2017年中旬我突然脑洞大开,莫名地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我在我的电脑上急忙打出《生命年轮里的关键词》,并且当天一口气就写下了几千字。
至此,我这才感到我可以写我的《个体户笔记》了,我应该能够把我的《个体户笔记》写下去了。
《生命年轮里的关键词》写到一万五千字的时候,也就是仅写到中途的时候,我就向各位师友包括一些相熟的做编辑的朋友在QQ和微信上吆喝了。
静子见了感到分外吃惊。我历来的写作一贯低调,写了什么,发表了什么,基本不会特别向人谈起。这篇文字还没完成呢,最后能不能完成还是个未知数呢,我居然就到处吆喝了。静子说这完全不符合我的风格。
我嘿嘿地笑,我也不知道我这是怎么了。
2017年8月《生命年轮里的关键词》完稿了,共约三万字,投稿后成功刊发,并得到了编辑们的高度评价。
2018年3月,《个体户笔记》经广西作家协会推荐、中国作家协会审批,获得了中国作家协会2018年度定点深入生活项目的签约扶持,我选取了柳州市的一家相馆进行定点生活。
这更进一步激励和促进了我的写作。边深入生活边创作,开笔写出了《光影里的庸常生活》,约一万五千字,完稿后投稿,编辑老师收到稿子后,立即给我打来了电话,表示认可,并立即安排当期头条推出刊发,令我喜出望外。
之后写作加快了进度,陆续写完了其它篇章。
这应该是我国首部以非虚构的方式写作反映个体户题材的书,我终于写出来了,能由我写出来,我感到万分荣幸,感觉完成了我的一个使命啊。
七十岁能做什么?老爸说能出一本书。
于是他从2011年6月开始筹备,要出一本七十岁时的书;2012年12月,在老爸年届七十的时候,这本书果然出来了。
这部名叫《画境四十八弄》的摄影专著由漓江出版社出版发行,新华书店经销。
老爸的本职原先是医生,做到副主任医生后改行到计生委做行政,直至退休。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老爸就喜欢摄影,在《大众摄影》《中国摄影报》《人民摄影报》以及还有许多其它的非专业摄影报刊发表过数量众多的摄影作品,还在南京、芜湖、马鞍山几个城市举办过摄影个展,这些摄影个展至少在他当时工作的马鞍山市轰动一时,电台、电视台、报纸所有的媒体都纷纷给予报道,有的还做了专访。摄影事业大成,市志办主任亲自到家拜访,说父亲办的这个摄影个展是马鞍山市建市以来的第一个,要写进市志的。
我在一边听了大乐,觉得父亲很了不起,要进市志的人啊。
父亲却谦逊地微笑。
就是因为办了这些影展,安徽省摄影家协会指名道姓让父亲在当年加入了安徽省摄影家协会。
入会后,父亲感慨说,没想到自己还有水平入省摄协。
我听了,忽然对父亲有些失望。原来入个省摄影家协会在父亲理想里都不敢想了啊,都比如登天堂了啊,心里十分不满。我觉得父亲应该努力并且通过努力一定够格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既然玩上摄影了,就要把目标定在最高级别的地方,看来父亲是胸无大志啊。
父亲就这么胸无大志地玩着摄影。
可是在将近七十岁的时候,父亲却忽然又有了雄心壮志,立志要在自己七十岁上出版一部书。然后他真的就如期做到了,出版了。
四十八弄在广西融安、柳城、鹿寨、永福四县合围的一块基本没开发的广大地域。这里具有独特的喀斯特地貌,深山老林,岩石溶洞,山秀景奇,可是却如世外桃源,基本无人问津。它是我们的故乡,父亲觉得这么美好的仙境一样的故乡,是该让他来完成对世人的介绍了。
于是他风餐露宿,在耄耋之年踏遍了四十八弄,不停地拍啊照啊,摄下了四十八弄的一幅幅美景,然后整理出了一百幅作品拿到了漓江出版社。
出版社看了一拍即合,立即决定出版了。
从2011年6月父亲开始进行拍摄,到2012年12月本书出版,仅仅用了一年六个月,对于一个七十岁的老人,堪称奇迹。
书出来了,我当时在鹿寨开着一家彩扩部,我在门面上拉出了祝贺的条幅,并在我的店里大买特买父亲的这本书。三五天时间,就销售了几十本。这本书几乎鹿寨的摄影家人手一册,轰动了鹿寨的摄影界,他们拿着书又钦佩又叹息,他们觉得对四十八弄的发现和发掘本来是应该由他们年轻的或者正当年的人来做的事啊,却让一位老人做了,感到不免有点惭愧。
我的书出来了,我就列了一个名单,一个一个恭送。
我觉得一个作者出了一本书,把自己的书送给熟人、朋友以及相关的部门、个人,理当所为。
别人爱读也好,不爱读也罢,那是别人的事。送书是我的本份,别人读不读是别人的权利。
诗人大卫出书了,声明一本也不送,他的原话是这样:“大卫诗集《荡漾》已正式出版,不赠不送,让诗歌找到蔚蓝色的尊严。”我读到了,为他敢这样做大为兴奋,又为他能这样做而有点胆怯。我兴奋是因为一个读书人一个作家一个诗人就是应该冲破俗世的樊笼,突破俗世的种种羁绊,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并且通过自身的身体力行、特立独行去影响和改变一下俗世的各种恶俗。比如一个人写了一本书,出了一本书,向熟人、朋友、领导、同事送书大家都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不送反而不对了,不但不送还要让对方去买就更百分之百不对了,做错了,好像完全没道理了。现在大卫站出来说“不赠不送”,我哪能不大受触动大大地兴奋呢。但我又有点胆怯,我想到这么做肯定会得罪了熟人、朋友、领导、同事,虽然可能不会全部得罪,但至少会得罪一部分,这么想着心里就感到无比胆怯。中国是个人情社会,不讲人情的人是很需要勇气的,会感到寸步难行的。
自从读到了大卫出书的“不赠不送”,改变了我对朋友熟人出书的态度。以前有友人出书了,我第一个生出的念头就是希望甚至渴望对方能赶快送一本书给我。现在,不是了,我会悄悄地或者去实体书店,或者到网上自己购一本回来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