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性写作视野下的网络文学观察

2019-11-12 16:03◆桫
长江文艺评论 2019年6期
关键词:网络文学媒介文学

◆桫 椤

王国维在《宋元戏曲考》中用“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来揭示文学与时代的关系。在当下的时代生活和文学场域中,“网络文学”已成高频词汇,对与之有关的作品、作者和现象等的议论,不断创造出社会热点和焦点话题。进入网络时代,社会交流方式和信息媒介载体因技术进步而发生革命性变革,社会情感和情绪表达从过去的“众口一词”一变而为“众声喧哗”,从而引发了文学行业的“大地震”:“网络文学出现后,传统文学精英对话语权的垄断被打破了,一种互动式的大众文学应运而生。”由于网络的出现,大众的写作潜能和热情被激发出来,群众性写作成为文学中的新景观。中国网络文学发展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但时至今日,精英话语中对网络文学的歧视意见并未消解,这不仅影响到网络文学的良性发展,更影响到中国当代文学健全生态的形成。如何理解大众参与度极高的网络文学现象和作品,已成文学发展中的“当务之急”。

新媒介

在人类的进化之途上,语言先于文字产生,最早的文学形式是口传文学。文学从口传时代进入文字时代,受到权力的影响,精英文学一直在文学史上占据主导地位,并逐渐发展出一套与大众隔膜的表达方式和文体样式,以进一步巩固其精英地位,这与参与者自我认同、标榜和维护的审美趣味形成了同构关系。与此相对,大众文学也发生分野,文字是文化和文明的重要标志,社会进步是以文字使用阶层的扩大特别是向下层延伸为表征的,大众文学也发展出书面作品,只是其表达方式没有走精英化的路子,仍然延续着民间文化通俗、易懂、好看的特征。在绝大多数时候,群众并不具备写作的能力和权力,大众文学受到权力的排斥,社会地位没有超越精英文学的可能性,这种状况在宗法制度下的封建社会最为明显。在中国古典文学中,文言著述、骈体和规范性最强的格律诗、赋成为被推崇的经典而登堂入室,供大众消遣的故事、歌、戏只能在勾栏瓦舍中生存。

由此可见,无论是作为符号还是载体,媒介自身的属性生动地体现着文学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特征,文学与权力(技术)、观念(情感)构成三位一体的“神圣合体”,其中文字符号是文学变化的内因,载体属性则是外因,二者相辅相成,才能共同使文学与时代同步,成为观察人类社会最全面和最重要的标志物。文学发生雅、俗之分后,随着识字率的提高,读者和作者群体不断增加。但在农耕文化影响下的传统社会结构中,文学的生产过程仍然被权力控制,主要表现为对媒介载体的国家化,出版和发行均需要国家许可,这其中隐含着对作品的审美和价值审核。在网络出现之前,媒介载体变化所引起的文学变化原理大致相同,只表现为程度上的改变。随着印刷媒介在大众中普及,虽然创作者数量不断增加,但秉承“五四”新文学传统的精英文学始终居于主流地位,大众的写和读都受到了限制。20世纪50年代由于受到政策的倡导和鼓励,出现过一股大规模群众性写作热潮,但昙花一现,之后刊物上就再难觅“群众”的作品。媒介对文学的作用由此可见一斑。

作为人类情感最重要的审美表达方式之一,文学伴随时代而变化,但追根溯源,首先是人的情感方式和情感表达习惯在时代生活中发生了变化。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进化的理论,人正是在征服自然、改造环境的劳动中获得了人本身的发展。生活环境的变化和劳动技术的进步,不仅丰富了人类的情感结构和模式,更不断改变着情感表达方式。从原始文明、农耕文明到工业文明,人类情感的艺术化表达始终在原子物理媒介中进行,这无形中也制约着情感交流的多样化、多向度发展。互联网作为电子媒介为人类的情感审美表达“解绑”,电子媒介的易得性以及非原子化、非物质特性使网络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开放性、交互性、虚拟性、民主化和无边界性,文学开始了它的新时代。

新群体

由于文学与时代的关系密切,谈论网络文学,需要进入当下的文学场域中与精英文学和传统大众文学分别比较,才能发现它的独特性。

文学是极富个性化的智慧劳动,创作主体是极富意义的观察视角。在主体视角下分析,“新群众”——我们称之为“网民”——群体的形成是催动网络文学发展的根本力量。在媒介变革的影响下,“写作与发表不再是一个专业化职业,而是普通人也可以参与的大众文化活动。这些‘网络写手’和‘网络游民’不是职业作家,但往往比职业作家更活跃。”非专业的网民投入网络写作中,一方面被看作是对专业作家的“平权”,即大众从专业作家那里分享了写作的权力;另一方面,网民自嘲为“草根”写作,“草根”显然是与“精英”和“权威”相对的。因此,网络文学的“民间”身份既是媒介权力对文学领域重新划分的结果,同时也得到了网民的自认,它兼具网络时代的“大众文学”“通俗文学”和“民间文学”属性是毋庸置疑的。

在文学纬度内,网络中的“新群众”与现实中的“群众”概念所指代的“人民大众”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一是身份的虚拟性,现实中的“群众”是由身份清晰的个体组成的,尽管由于数量众多而模糊了个人的特征,但他们的身份是可以被还原为一个个个体的,但是“新群众”隐匿了个人身份,以虚拟的面孔在网上游荡和嬉戏,其伪装性使之与现实中的人并不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二是群体的力量更加强大,传统的“群众”群体在社会生活中有着巨大的存在,但由于受到客观物理条件的限制,公众信息在“群众”中的传递存在延迟,且传播面也受到限制,而在网络上,信息在“新群众”中的传播以光速进行,几乎无时间的迟滞,借助网络,现实中发生的事件瞬间便传遍全网,网民依靠信息和观念聚结的速度极快,极易被煽动而爆发出巨大的舆论影响力。三是古斯塔夫·勒庞所言的“乌合之众”特性更加明显,在“全民皆网”的时代,网民身份驳杂,道德和审美观念差异巨大,网络已成为现实的翻版;同时,由于空间和个人身份是虚拟的,网络成为自由表达观点的“电子广场”,信息芜杂、真假莫辨,“新群众”更加缺乏一致性目标和理性思考,因此,包括所有上网者在内的网民群体更加表现出“乌合之众”的特征。

具有以上特征的“新群众”进入文学写作领域,促成了网络文学区别于传统写作的特征:

一是文学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现在我们已经十分清楚,网络文学自写自发、随写随发、没有门槛的生产机制,打破了以“纯文学”为主要对象的期刊发表制度,解放了文学生产力,从而激发了大众的创作热情。网络时代的“文学”不再是少数人的权力,而被“平权”成为大众审美表达的普遍方式。网络的“平权”机制给“新群众”提供了行使写作、发表的权力和机会,加之网民人数众多、创作能力和审美水平多极化,再辅以网络信息的跃动性,使网络写作无论在数量还是速度上都完全超过了传统写作,而文学场域内多重力量关系的交互作用也使网络文学生态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性。

二是生成了新的审美规约。在“新群众”的鼓噪下,大众文学、民间文学从传统媒介顺利让渡到电子媒介中,先于精英文学获得了在新媒介环境中的发展机遇——此时精英文学在传统媒介规训下形成的审美范式,反倒成为阻碍其借助电子媒介向民间传播的力量,主体意识、反思意识、悲剧意识、庄重感、崇高感、精致的语言、修辞方法等与文学性和艺术性相关的美学品质,因与“新群众”日常化、世俗化的审美经验格格不入而被排斥掉。与大众审美趣味相近的传统大众通俗文学、民间文学中的审美范式被移入网络文学中,并与新的媒介特性相结合,形成了独特的审美和创作规约,包括外相上的“超文本”格式、连载跟帖、超长篇幅,以及内蕴中的爽感机制、打怪升级和“白日梦”模式等。从文本本身的艺术水准看,与精英文学相比,网络文学的审美标准下降,这与作者身份的复杂性和隐匿性有相当大的关系。

三是建构了新型的读写关系。网络文学发展出了“粉丝”化的阅读方式,读者对网络文学作品的喜爱使作者成为被崇拜和追捧的对象,从而不断追更作品,这些读者还结成粉丝群,使作品持续保持热度。读者的表达愿望借助网络媒介的平台功能得到实现,也重构了读者和作者之间的新契约——使作品成为读者与作者“合谋”的产物,在专业作者之外,读者也兼具作者的属性——读者的每一次点击和每一个跟帖回复,以及读者对故事的理想期许,都成为文本创作过程中的一部分,网络文学的读者也同时成为了潜在的专业或业余作者。这在传统媒介时代是不可能出现的现象。

新文本

作为语言的艺术,文学借助意义符号和媒介载体而形成书面文本,并逐渐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不同门类和体裁的审美规范。这些规范的存在使文学具有规律性,也使之成为可以被分析的对象;同时,与读者和作者形成审美契约关系,读者通过这些规范理解作品,并对作品产生审美期待,作者也以遵守契约来回应读者。但从另一个角度讲,审美规范也是一种桎梏,它在一定程度上固化了情感的表达方式,阻碍了文体的创新,真正跨文体的写作实验并不多见。以长篇小说为例,西方现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传统建立在史诗和罗曼司的基础上,而中国现代长篇小说则是经宋元话本、明清传奇小说一路发展而来,在晚清民初借鉴西方文体经验而成的宏大文体,在这个过程中,它们逐渐形成了处理时间、人物、情节、故事等的“定型套式”,我们根据这些标记而判断后来的一部作品是否可以归属这个文类之中。需要指出的是,文学的类型化实际上就是审美规范的外化。

文体样式具有稳定性,我们目前熟悉的文体都有着漫长的历史演化和定型过程。这有两个原因,一是无论中外,长篇小说都是在生产力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商业萌芽,社会生活复杂到一定程度之后才出现的文体。文学的形式与其所反映的内容和主题密不可分,在一定历史时期内,社会生活是具有稳定性的,这也使文体样式获得了稳定性。二是在一定时间段内,文本赖以寄身的媒介载体具有稳定性,例如印刷和造纸技术为基础的印刷时代,文学以书籍的样式面世,并长期保持了现在的面貌。文学样式发生变化,一定是上述两个条件发生了改变:社会生活和媒介载体都发生了革命性变化——所谓革命性变化,其重要标志是这种变化成为参与者、使用者众多的社会风尚——归根结底,文学的变化乃是“群体的力量”,是由作者和读者双向促成的。

文学是以文本面貌示人的。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最本质的区别,或说是迄今为止网络文学最重要的特性,是它的“超文本”性。“超文本”在传统文学中已经存在,在网络技术范畴内,“超文本”被表述为“是网络最为流行的电子文档之一,文档中的文字包含有可以自由跳跃到其他字段或者文档的链接,读者可以从当前阅读位置直接切换到超链接所指的任何其他位置”。从技术层面上观察,以电子媒介构成的网络实质上是一个无比巨大的“超文本”,它完全改变了“书”的传统面貌:“在印刷的书籍中,句子、段落、页码、章节按顺序展开,这一顺序由作者决定,同时也由书籍本身的物理序列结构所决定”,但到了网络上,“整个文字结构仿佛一个复杂的分子模型,大块信息可以被重新组合,句子可以扩张,字词则可以当场给出定义。”

新媒介基础上的“超文本”特性为大众写作提供了原发性的精神动力:一是拓展了文本的潜在价值,使一部文学作品被作为IP进行综合开发成为可能,这其中包括以文本形式衍生出来的同人创作,以声音形式表现出来的有声书、广播剧等,以及图像形式的漫画、影视剧、游戏等。作者的智慧和努力总是能够有着被最大化呈现的可能性,由此获得了心理满足感和极大的精神鼓励。二是全面构建了作者的形象,作者的不同作品、公开的个人信息、读者对作者的评价意见等都被纳入到文本范畴内,读者只需按动鼠标即可得到由文字、照片、视频等材料建立起的综合化、立体化的作者形象。三是不断促使作者全方位“迎合”读者阅读需求,为了保持具有不同审美偏好的“粉丝”粘性,作者需要通盘考虑创作中的技术和主题取向,既要在文本写作中照顾到读者的“面”,同时,又促使作者不断规范自己的创作习惯和网络行为,以在公众中保持良好的形象。这些特征为读者“粉丝化”提供了情感引导,网络为读者创设了关于某位作者的“沉浸式体验”环境,作者获得了有别于传统的存在感和价值感。

回到媒介技术的背景下,在以往的研究中,我们强调了网络作为媒介载体为网络文学的产生提供硬件条件这一观点,但我们似乎忽视了语言变化对网络文学的影响——文学通过语言表情达意,语言是文学的基本存在和边界,文学存在于语言之中并被语言限制。从技术角度论,“超文本”恰是比特作为语言的特性,比特被描述为好比人体内的DNA一样,是信息的最小单位。比特是一种存在(being)的状态:开或关,真或伪,上或下,入或出,黑或白,而“当我们把一个信号数字化,意味着从这个信号中取样,”对这个过程的技术描述,就形成了“超文本”的结构模式。由此可见,互联网技术对文学的影响,最重要的基础性前提是创造了新的语言方式,而这种语言是通过技术描述来进行的。至于作者在叙事中使用表情符号,用简化字符表意,或者使用口语化的、带有时尚特征的网络语言,并不是网络小说区别于传统写作最主要的语言特征。

新属性

与传统媒介的迭代不同,网络作为载体,是媒介的“革命”而非“改良”,文学发展的媒介条件变得越来越重要,它的新功能不仅决定了生产传播方式更新换代,也预示着文学的价值发生变化。传统理论曾一度将文学与实用性价值对立起来,文学被赋予“无用之大用”的角色,其“载道”“言志”等无形的功能才是文学的本职。但西方直到资本主义兴起前,中国则在宋元时代,文学作为知识生产之一种,就已经被作为经济价值的重要承载者。以中国为例,文学尤其是大众通俗文学的勃兴,极大地促进了明代印刷业和出版业的繁荣,尽管经济价值常常不被包含在文学价值中,但它仍然是真实存在的。在传统写作中,如同媒介对文学的影响,经济价值在文学中的影响远没有网络时代明显,因此长期被轻视和排斥。

在网络文学中,传统意义上的文学属性与“超文本”这样的技术属性、“粉丝化”的阅读机制共同作用,生成了第三重属性即商业属性。网络文学实行“企业化”经营,文学已被作为“公司产品”而进行资本运作,经济价值成了网络文学自我标榜的重要资本,当然也被传统经典思维批判为文学向市场和利益妥协的“罪证”。之所以将商业属性作为网络文学的重要特征,是因为它已经对网络文学的创作生产和流通传播产生了重大影响。如果说上世纪50年代短暂出现的群众性书写浪潮主要是政治和政策主导的结果,那么进入网络时代,以网络文学为主要场域的群众性写作则主要受到了商业利益的驱使。甚至可以说,网络文学目前的格局,资本起到了杠杆作用。主要体现在:

1.自VIP收费阅读制度建立后,一部作品的点击收入成为网站平台运营和作者创作的重要目的,尽管社会一直在批判“以点击率论英雄”的方法有失公允,但点击量已成为业内衡量一部作品的重要指标,在经济效益“指挥棒”的引导下,创作迎合市场的趋势极为明显,读者喜欢看什么就写什么是通行法则。这种做法一方面为精英文学所不耻,另一方面则极大地张扬了传统大众通俗文学的写作方法。

2.网络文学的IP价值被市场看中,网络文学成为大众文艺的“育种田”和“苗圃”。早在2015年,网络文学就已经成为IP市场最大的源头;到了2018年,“中国网络文学作品新增纸质图书出版1193部,新增改编电影203部、电视剧239部、动漫569部、游戏96款”,这些文本的衍生产品创造了巨额的经济收入,期待被IP买家收购也成为网络文学作家和网站的重要目标。

3.长篇类型小说在网络文学中一家独大,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成为“网络文学”这一概念的主要词义,而遍布网络的散文、诗歌、随笔等其他文体形式的作品被视而不见。导致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长篇类型小说最具有商业开发价值,无论是故事文本还是衍生产品都具有直接“变现”的可能,因此迅速被商业机制捕获而获得长足发展,但却影响了网络文学作为一种文学新样态的健康均衡发展。

4.商业属性与“超文本”技术相结合,使网络文学出现“返祖”现象:文学作品不再仅仅表现为文字的组合,而成了文字、图像、声音于一体的融合态,就好比回到了远古时代文艺诞生之初歌、乐、舞一体化的时代。这一变化对文学未来的发展影响巨大,随着时间的推移,媒介技术更新换代特别是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文学的形态必然会发生改变。尽管这种“融合态”的出现主要是“超文本”技术导致的,但是在目前阶段,资本则起到了将技术“变现”的作用。

5.从文学自身的意义上,与传统写作相比,不断向读者转向的创作实践逐渐形成了前述具有特异性的审美特征,这其中还包括:一是在固化类型特征的同时加速类型细分。网络小说诞生后,重新激活了类型叙事的能量,传统类型得到发扬,新的类型不断出现,且同一类型的通约性特征愈加明显。二是中等水平和中间趣味的作品成为主体。市场机制需要网络文学把自身的商业价值发挥到最大,这样才能赚取更多的利润,而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尽可能多地拓展用户。如何做到这一点?只能是在作品的题材、主题和艺术手法等多方面加以调和,把作品稳定在平均线的水平上,通过通俗性使作品满足大多数人的阅读需求。

尽管网络文学的现代性意义不容置疑且值得鼓励,但由于受到商业利益的诱导,网络时代的群众性写作出现一些偏颇,最主要的表现是过快抛弃了精英文学和传统大众文学共同建构起来的传统价值,不少作品语言粗糙,叙事简单呆板,主题庸俗,其中不乏突破伦理道德底线和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甚至触及法律底线的书写,与传统“文学”的标准相去甚远,这是不该有的现象。

注释:

[1]马季:《读屏时代的写作——网络文学10年史》,中国工人出版社2008年1月版,第9页。

[2]陶东风:《网络与文学活动的大众化》,《光明日报》,2008年12月10日,第11版。

[3]陈定家:《比特之境——网络时代的文学生产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6页,97页。

[4][5]【美】尼古拉·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20周年纪念版),胡泳等译,电子工业出版社2017年版,第64-67页,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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