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柏贺
摘 要:初中阶段的道德与法治知识教学中,需要教师为学生们讲解基础道德法制知识,使学生明白社会对学生的根本要求,从而不断优化学生自身的思想方法品质。所以,为了能够使学生们的道德与法治知识学习更为高效,教师需要设计综合性的教学策略,助力学生更好地提升自身知识水平。因此,通过长期的深度教学研究,教师决定在指导道德与法治教学期间,为学生们引入大量生活化教学内容,使学生的道德与法治意识得到综合性提升。
关键词:初中生;道德与法治;生活化教学;质量提升
在教师为学生们讲解初中阶段的道德与法治知识期间,需要教师立足学生们的生活实际,设计综合性的教学策略和方法,用以提升学生们的道德与法治认知水平。为此,教师决定从学生们的日常生活经验的分享入手,引导学生进行和谐有效的交流,从而构建和谐的学习环境。同时,教师应积极整理现实生活中的教学素材,使学生们能够明白自己当前需要掌握的处事之道。此外,通过设计再现式生活情境,教师可引导学生进行深度的问题思考,从而深化学生的道德与法治知识理解。
一、日常经验分享,构建和谐教学环境
教师为学生们讲解初中阶段的道德与法治知识期间,需要学生们明白这一学科的学习重点和技巧。所以,教师为学生们讲解相关知识内容之初,就需要设计生活化的教学情境,使学生们明白这一学科的教学,就是围绕学生为教学主体,进行生活化的经验总结和分析。有了教师为学生们奠定相关的学习基调,就可使学生在实际学习过程中,能够更加有效的进行知识分析和讨论。学生通过教师的教学引导,可以就相关教学主题进行大胆的发言,表达自己的相关生活经验和方法,将自己的道德认知和法制意识展示给大家。教师则需要做好生活化教学的引导,使学生通过和谐的发言,不断提升自己对于道德与法治知识认知水平。
例如,教師在指导学生们学习《深深浅浅话友谊》时,就可采用相应的经验分享式教学策略,引导学生进行积极大胆的发言,借此使学生们不断完善自己对友谊的观点。所以,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就可结合自己对友谊的认知,进行相应的导学性发言。通过教师幽默风趣的语言表达,可以使学生们明白“友谊”对于个人成长的重要性,并自然而然引出下一个问题方向“如何看待友谊的稳定性?”有了教师为学生们设计的经验分享式教学策略,可以使学生们真正在“聊天式”的学习环境中学习,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学生的知识学习质量。
二、整理生活素材,教授学生处事之道
为了能够使学生们的道德与法治知识学习更加高效,教师应立足学生们的实际生活,寻求多方面的教学资料和生活素材,使之更好地提升学生们的知识理解能力。所以,教师在系统性教学期间,需要帮助学生们进行生活化教学素材的整理。在教师看来,道德与法治教学内容具有鲜明的社会性和时代性,不同的时代对应的生活方式和道德认知存在差别,这也是教师为学生们收集整理生活化教学素材的根本原因。通过教师为学生们探究当前道德与法治的教学需要,以及普世价值观下的生活经验,可以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当前道德与法治的根本要求,从而切实提升学生的学习效率。
例如,教师为学生们讲解《做情绪情感的主人》期间,就可为学生们搜集和整理相关的生活化教学素材,用以指导学生进行高效的知识学习。此时,教师就可结合学生们的实际生活经验,为学生们讲解对于自身情绪控制的方法。为此,教师为学生们讲解“斯诺克选手丁俊晖情绪失控”的故事后,可以使学生们了解情绪对人产生的相关影响,以及人们应该如何进行相关情绪和心情的控制。教师通过为学生们讲解相关情绪控制的故事内容,使学生能够逐步强化自己对心理变化的掌控力,从而更好地理解情绪的控制方法。有了教师为学生们整理相关生活化教学素材,可以使学生的现实处事变得更加和谐有效。
三、生活情境再现,引导深度问题思考
在学生们学习道德与法治知识期间,教师应设计综合性的教学策略,指导学生进行高效的知识学习和思考。所以,教师为学生们设计教学内容时,就可立足生活化教学基础,展开综合性的情境再现分析,使学生能够真正了解自己的生活本质,并体会道德与法治的根本要求,从而使学生们的知识理解更为全面有效。
例如,学生们在学习《爱在家人间》的知识期间,就可由教师为学生们设计相关的情境再现教学内容,使学生能够进行有效的情境再现分析,体会自己在相关问题的处理上,有什么优点和不足。为此,教师通过引导学生进行情境再现分析,发现学生对于生活中和家庭关系的处理上,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未能和家长进行更有效的交流和沟通。因此,教师尝试切入学生们的情境表演过程,指明学生需要改进的方面,使学生对彼此的问题有更深刻的了解,从而切实提升学生的问题思考质量。
综上所述,教师在指导初中阶段的道德与法治教学期间,需设计生活化教学策略,帮助学生提升道德与法治知识水平。
参考文献:
[1]修雪芳.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生活化思维的培养[J].黑河教育,2017(06):35-36.
[2]莫素斌.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生活化教学的探索与实践研究[J].教育观察(下半月),2017,6(04):134-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