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体系下高校大学生诚信问题探析

2019-11-11 12:18朱晓雨蒋琴冯玉商明飞张飞雪瞿家儒
卷宗 2019年29期
关键词:资助体系高校大学生

朱晓雨 蒋琴 冯玉 商明飞 张飞雪 瞿家儒

摘 要:为了保障贫困学生能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资助政策。近年来,资助力度不断加强,资助范围也不断扩大,大学生的资助工作在取得显著成果的同时,资助过程中也出现了各种不诚信问题。本文通过梳理出高校大学生在资助过程中不诚信问题的表现,并在分析学生诚信缺失的原因后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资助体系;高校大学生;诚信问题

为了确保贫困学生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国家有关部门在出台一系列资助政策的同时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不断地完善和落实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高等教育阶段,为了让贫困学生能够接受教育并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建立了“奖、助、贷、减、免、补”的资助体系。这一立体式的资助给予贫困学子完成学业希望的同时也减轻了他们家庭的负担,但在具体落实的过程中遇到了重重困难,其中较为严重的是高校学生诚信缺失的问题。

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但在资助过程中青年大学生却出现了各种诚信问题。这不仅不利于学校资助工作的开展,而且对大学生的成长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资助过程中诚信缺失问题的解决,有利于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让更多的资源能够帮到点上,落到根上”的同时,也有利于促进高校学生正确价值观念树立,促进其全面发展。为了能更全面地了解高校资助工作中存在的诚信问题及其原因,能够针对具体的问题进行合理的分析,进而提出解决措施,笔者以安顺学院在校受助学生为调查对象开展调查。

1 资助体系下高校大学生存在的诚信问题

1.1 考试过程中作弊之风盛行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获得者必须是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而成绩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学生是否优秀,能否获取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指标之一。部分学生为了满足在物质以及精神上的需要,在考试过程中心存侥幸,铤而走险,采用各种作弊手段。

1.2 贫困认定材料弄虚作假

贫困认定材料是衡量学生能否获得贫困资助的重要参考资料。 因此高校每年九月份都要求申请贫困资助的学生提交申请以及相关的贫困证明。但在此过程中,一方面乡镇部门的办理人员可能存在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数据审核不严谨;徇情枉法等情形,使得学生所提交的数据资料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具体的家庭情况。另一方面,部分学生在填写证明材料时,存在有意隐瞒家庭收入,夸大家庭欠债数额,谎报家庭医疗费用,伪造贫困证明等现象。导致有限的资助学金被“伪贫困”学生挤占,真正贫困的学生未能得到帮助。从而让这部分学生及其家庭承受着沉重的经济负担。有的贫困家庭可能会在难以支撑高额费用的情况下,选择不让其子女进入大学。这与资助政策“在教育公平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实施的初衷相背离。

1.3 滥用各项资助学金

在受助后,部分学生将这笔钱用来购买电子产品;请客吃饭;旅游甚至是娱乐消费。这种不当的消费行为与国家资助政策实施的初衷相悖,也辜负了学校及国家对他们的信任与期望。国家资助政策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贫困学生接受教育的关注;对教育公平相关工作的重视,同时也展现出对广大青年学生寄予的殷切希望。获得各类型奖助学金的学生理应在拿到奖助学金前,对其具体用途做好合理规划,在拿到奖助学金后,严格按照计划使用。但是,部分学生在奖助学金使用上毫无规划,完全是凭自己一时的消费意愿盲目消费。

1.4 部分学生拖欠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是国家在减轻贫困学生经济负担基础上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的一大措施。学生理应在还款期限内按照有关程序还款。但在助学贷款还款问题上,绝大部分学生会在还款期限到来之前积极还款,少数学生存在拖欠还款时间,不积极主动还款现象,更有甚者选择故意逃贷,如:毕业后更改家庭住址,更换手机号码等。有的学生在毕业后,明明已经有了稳定的收入,却不想偿还所欠的助学金额。

2 资助体系下高校大学生诚信问题存在的原因

2.1 学生对“名”和“利”的追逐

對学生来说,一张荣誉证书不仅仅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的肯定,也是对“付出就能得到回报”的充分体现,能让学生在心理上有强烈的成就感。另外,高额的奖学金对于绝大多数在生活费用上还需要父母支持的学生来说,还能满足自己生活中的基本物质需要。面对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名”与“利”的双重诱惑,价值观念尚未完全成熟的大学生是很难在对“名”和“利”的追逐中正确的进行价值取舍。

各个地区间在经济发展上不平衡性,导致每个地区对“贫困”的衡量指标有所差异。这就使得来到学校后,“穷学生”变“富学生”,“富学生”变“穷学生”的情形出现。在大学阶段,当发现身边存在生活条件明显比一般人好,却还能享受到国家各项贫困资助的同学时,部分学生在心理上的不平衡感难免会出现。这就会导致在后期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及相关贫困认定材料时,存在部分学生有意的缩减家庭收入,夸大家庭贫困程度。而当这其中部分的同学因此获得资助时,会让更多的学生认为“国家各项贫困资助就是免费的午餐,只要申请就能够获得”的心理出现。

2.2 社会大环境的影响

现阶段,我国的诚信机制还不健全。在经济领域中,诚信原则时常遭到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被扰乱的情形常有发生;政治领域中,部分政府官员贪污腐败、官商买官卖官、等行为使政府公信力大打折扣;在法治领域,目前我国还没有一套健全的诚信监督体系,失信惩罚机制也尚未形成。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下,很容易模糊大学生的价值标准,造成他们在认知上产生错位,导致部分学生认为不诚信在某种程度上是获得利益回报的捷径,对失信行为漠然。

2.3 学生失信成本低

目前我国各种类型的资助,除高校的勤工助学岗位需要学生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外,其他各项资助只需要学生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在申请审核通过后,就可无偿获得。另外奖助学金发放后,学校资助部门没有对受助学生进行后期追踪;对采用不诚信手段骗取资助学金,滥用奖助学金的情形,没有明确的追责惩罚措施,这就使得在资助学金的申请与使用中,学生的随意性很强,没有受到相应约束,致使在无形中学生诚信的义务弱化,不诚信的成本变低,从而让更多抵抗不了不劳而获的高额助学金诱惑的学生也想分一杯羹。

2.4 学校和家庭對学生缺乏系统的诚信教育

在基础教育阶段,教师和家长往往把学生成绩作为关注的重点,常常忽视对学生进行应有的德育教育。在学校,教师大多把升学率作为第一要务,长期以来德育教育被作为选修课程,使得诚信意识没有很好的融入课堂教学中。在家庭诚信教育上,有的家长说一套做一套,不能严于律己给孩子做出良好的表率,甚至有的家长在发现孩子因不诚信而获利时,不但没有及时制止该行为,反而还默许此种行为的发生,有的家长甚至还对孩子不诚信的行为进行夸赞,却不知这对其子女的成长造成怎样恶劣的影响。学校和家庭是对学生成长发展影响最大的环境,学校和家庭对学生诚信教育的不重视,甚至对学生不诚信行为的默许是导致学生价值观错误,行为失信的重要因素。

3 资助体系下大学生诚信问题的解决措施

3.1 加强诚信教育,提高大学生对诚信品质重要性的认识

“无诚则无德,无信则事难成。”诚信是一个人道德品质的核心体现。学校在教育的过程中,应将诚信理念巧妙地融入到课堂教学中,让学生在课堂教学中领悟到诚信品质的重要性,并将诚信意识内化为其行为习惯。这一方面要求教师能灵活的运用诚信理论知识增强学生对诚信品质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理念。另一方面,教师要将诚信理论知识蕴含在实践活动中,让学生在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中,进一步提升和固化学生的诚信意识。家长的价值取向对学生价值念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家长作为子女人生的第一任老师,其言行举止对子女具有潜移默化、根深蒂固的影响,因此,父母在对子女的诚信教育上,要做到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让诚信教育在家庭和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形成合力。

3.2 完善资助方式,加设学校勤工助学岗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脱贫攻坚已进入总攻阶段”[3]。随着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更多的贫困学生享受到了国家的支持与帮助。由于现行资助多为无偿资助的模式,“这种免费午餐对每个大学生来说都是一种潜在的利益和诱惑,受助群体易出现依赖思想产生‘等、靠、要的心理”[4]为了增强青年学生的自强自立精神品质,降低其对国家奖助学金的依赖性,笔者建议高校错别字从奖助学金中拿出一部分金额来增加学校的勤工助学岗位,贫困学生要想获得这部分钱就必须进行相应的劳动。这样不仅能降低对奖助学金的依赖性,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

3.3 规范贫困生资格审核流程,实现生源地与学校信息共享

学校在人力,物力以及财力方面的有限性,决定了学校资助工作开展的困难性。因此,笔者建议在学生提交相关贫困证明资料的过程中实行“资料审核责任制,谁审核谁负责”。大学生所在的乡镇部门作为贫困生资格认定的第一道关卡,理应严格把关,但由于相关部门对材料认定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在审核过程中,办理人员对资料审查不严谨,随意操作的空间大,从而导致学生提交的贫困认定材料的证明力不大。所以要求办理人员对学生提交的贫困证明审核必须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最后在确定符合贫困申请条件后签名盖章。学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在贫困生资料审核过程中需要考虑因素也越来越多。笔者建议,在规范乡镇部门办理人员审核程序,严禁办理人员随意操作的基础上,应实行学校与生源地关于学生家庭情况信息实时共享。让学校在贫困学生资格审核过程中,能够更全面更具体的了解到每一位学生的真实情况,进而更加公平公正的确定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名单。

3.4 完善监督机制,健全资助体系下的法律法规

外在监督力度的薄弱,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资助过程中大学生的不诚信行为的出现。笔者建议在资格审核阶段,针对申请人的生活消费以及道德品质开展民意测评。要求申请受助资格的学生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严禁混水摸鱼的情况出现。在获得资助学金后。建议成立消费调查小组,针对奖助学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对滥用奖助学金的学生,立即取消其获助资格,并追回其之前的受助金额。

我国目前还没有一套系统的法律法规保障国家资助体系能够准确高效的运行。对于资助过程中相关法律的完善,笔者建议在法律条文中应明确规定:

第一,高校学生申请奖助学金的条件;第二,对于不同类型资助具体申请操作的流程。第三,获助学生在获助享有的权利以及应该履行的具体义务;第四,奖助学金的主要使用范围及不可用于哪些花费;第五,对采用不诚信手段获取奖助学金、滥用奖助学金的情形所作出的具体惩罚措施。

4 结语

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是我国教育事业顺利开展的一大推动力,不仅关系到贫困学生的成长成才,也关系到我国教育公平发展的进程。因此,资助工作开展过程中大学生不诚信问题的解决变得尤为重要。这不仅要求在诚信教育上,家庭与学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动机,将诚信践行到具体的生活中,还要完善监督机制,通过资助体系下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大学生的行为。

参考文献

[1]胡颖,唐雪,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中的三大关系[J].管理观察,2019(3).

[2]盛世豪,准确把握总目标,全面领会《决定》精神[J].观察与思考,2015.

[3]陈颖.高校资助体系下的学生诚信问题探析[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12(10).

[4].张发勤.高校新资助体系下大学生诚信问题研究[J].黑河学院学报,2017(1).

[5].徐江鸿,灯海林.大学生诚信缺失问题探讨[J].江苏高教,2017(5).

作者简介

朱晓雨(1997-),女,汉族,贵州纳雍,本科,思想政治教育。

指导老师

瞿家儒(1982-)男,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讲师,安顺学院政法学院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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