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开发以后,钱从哪里来呢?1992年,浦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李佳能曾答复台湾海基会访问团,浦东开发的资金来源有五个方面:第一,中央拨款、贷款;第二,世界银行等国际财团贷款;第三,地方拨款、贷款;第四,发行浦东新区的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第五,引进外资。以上资金来源比例各为l/5,总共500亿人民币。
但事后看,这个数字远远不够,浦东第一轮十大基础设施总投资250亿元,第二轮总投资近千亿元。即便到了1995年,浦东新区地方财政收入也仅有23.47亿元。这时,浦东开发办副主任黄奇帆提出了一个“点石成金”的办法:先由市财政局按土地出让价格开出支票给浦东的陆家嘴、金桥、外高桥三家开发公司,作为政府对企业的资本投入并由工商局验证;开发公司再将支票背书付给市土地局,并签订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并經工商局验证;市土地局出让土地使用权后,从开发公司所得到的背书支票再全部上缴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土地收入的千分之四归中央,上缴给国家财政。
在整个流程中,其实除千分之四的资金以外,没有真金白银的流通,支票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市财政局手中,但土地批租转移到了三家开发公司手里,跟随浦东地价的上涨,他们得到了丰厚的资金。这叫作“财政资金空转,土地批租实转”。截至2001年土地空转制度基本结束时,浦东共计空转出让了土地88.6平方公里,政府投入61亿元撬动了700亿元资金。
(知白摘自《南方周末》2018年8月16日,张玥、唐雨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