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祥芝渔港、深沪渔港污染物防控情况分析

2019-11-11 08:20吴姗姗李苗罗刚樊菲陈圣灿
中国水产 2019年10期
关键词:渔港渔船污染物

文/吴姗姗 李苗 罗刚 樊菲 陈圣灿

为加强渔港综合改造和治理,推动渔港污染物防控管理,本文作者对祥芝中心渔港和深沪中心渔港的污染防治现状、存在问题展开分析。从构建标准体系、源头管理、加大资金投入、理清权责关系、加强科学规划等方面对深入推进渔港污染物防控管理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基本情况

祥芝中心渔港位于泉州湾南侧石狮市东北滨海突出部,祥芝镇是中国的渔业重镇和水产品加工基地,省级星火技术密集区,中国千强镇之一。祥芝中心渔港是全国五大一级渔港之一,是近几年来国内首个通过验收的国家级中心渔港,也是福建省最大的渔业专业港。防波堤达571米,卸渔码头9个泊位共432千米,护岸355米,道路1万多平方米,形成掩护水域53万平方米,陆域8万平方米,可供1000余艘大型钢壳渔船停泊和避风。渔港配套有33家水产品加工厂、20家冷冻厂,4家造船厂。此外,还建设了石狮市水产品交易市场和石狮市海洋科技园。

深沪中心渔港也是国家级中心渔港,位于晋江市东南沿海福建省十大渔业强镇之一的深沪镇。全镇4.8万本地人口中有将近2.5万人直接从事渔业生产以及与之相关的配套加工行业,2011年水产品总产量16.22万吨,产值超过9亿元。深沪渔港码头206米、防波堤450米、护岸1309米,港池疏浚62581立方米,陆域回填120.53万立方米,港区道路建设6.57万平方米,避风掩护面积达50万平方米,可锚泊马力250匹以上渔船1000多艘。渔港配套有23家水产品冷冻加工厂、3家造船厂、8家船舶维修厂等,建设了深沪湾水产品交易市场。

渔港及其配套企业、交易市场的建立,构成了一个集海洋捕捞、渔港、造船、冷冻、渔需用品市场、水产品交易、水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为一体的渔业产业链,带动水产品冷藏加工、贸易以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加速渔、工、贸一体化进程,为渔港经济区建设打好基础。

渔港的污染物来源主要有以下三个渠道。一是船舶源。由于船舶数量的急剧增加,国家对渔船污染物的分类、排放、收集、处置没有硬性规定,导致渔船上的污染物直接倾倒入港区水域;二是渔港源。港区内民众、游客的海洋环保意识不强,有随手向港内乱抛乱倒垃圾的习惯,群众缺乏自觉,政府监管、打捞来不及现象普遍存在;三是陆源。渔港周围的渔村、乡镇、厂区的垃圾随意堆积乱扔或未能及时清理、填埋,遇到台风季强降雨,这些垃圾随城镇河道排水闸门流入港内。陆源垃圾被台风雨水带入海洋形成的漂浮垃圾,在洋流风向作用下,漂入渔港;渔港周边的涉港企业、交易市场的排污口垃圾,被雨水冲刷涌入渔港。

二、渔港污染防治现状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印发福建省海洋渔船防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下辖各省市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渔港渔船防污染整治,祥芝中心渔港和深沪中心渔港两渔港的相关单位在渔港污染物防控方面,主要着力于以下五个方面:

(一)委托第三方开展港区保洁工作

祥芝中心渔港委托晋江市深沪渔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渔港日常管理工作。该公司配备渔港卫生保洁队伍,沿码头和泊位布设港区保洁情况视频监控系统负责渔港、码头日常环境卫生;配备清污船1艘,负责港池海漂垃圾清理;配置垃圾运输车1部,垃圾桶22个;配置废油回收点1处。渔港、码头总体比较干净,渔港内没有乱倒淤泥、垃圾或其他废弃物现象。深沪中心渔港由福建省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负责渔港、码头日常环境卫生,采用高压冲洗车冲洗码头;沿码头各角落间隔一定距离配备垃圾桶,设置1处废油回收点。福建省锦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港池海漂垃圾清理,码头、港池较清洁,水面垃圾、废弃物等漂浮物较少。

(二)制定防污染管理规章

祥芝渔港由日常管理渔港的公司制定了《石狮市祥芝渔港港区保洁管理规定》;深沪渔港由日常管理渔港的公司制定了《深沪中心渔港渔港水域环境防治污染工作制度》、《深沪中心渔港防止渔船渔港污染工作制度》、《深沪中心渔港防止污染措施》、《深沪中心渔港水域污染应急预案》。防范和减少渔港内船舶溢油、固体垃圾等对渔港及海洋生态环境的危害。

(三)广泛开展宣传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先后与晋江电视台、晋江经济报、中新网、晋江新闻网签订宣传合作协议,在晋江经济报、新闻网设立专栏,围绕打击渔港渔船防污染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同时,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渔民发送相关渔船防污染信息,提醒渔民注意环保。深入渔区、渔港、渔村开展宣传,张贴通告、宣传标语等,加强对船员及群众防污染宣传教育。

(四)建立渔港防污染措施并开展定期检查

祥芝中心渔港成立渔港船舶污染物回收站,分别由浙江省一轩船务货运有限公司、广东联化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漳州友顺环保节能型燃料油有限公司三家分别承担油污运输、储藏、处理,形成了油污水的闭环处理。通过定期的岸线生产检查、制定扣分制、考核制等措施,保持渔港清洁。深沪中心渔港成立渔港渔船废油收集点,由泉州市祥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洁安新能源科技(福建)有限公司承担废油收集处理。通过群众监督的方式开展港内环境监察,通过奖励举报人的方式提高群众监督积极性。

(五)设立渔港清洁专项资金

祥芝中心渔港每年保洁费用在200万左右,其中石狮市政府对海漂垃圾的清洁费用为300万。下辖各地市通过海岸线长度、渔港分布数量进行资金划分,祥芝中心渔港每年可申请到80万~90万不等的支持资金,祥芝镇每年为祥芝中心渔港列支80万~90万渔港环卫资金。深沪中心渔港用于渔港保洁的费用为每年22万元左右。以上开支主要用于渔港环卫、海漂垃圾打捞处理。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起步晚,港区污染防治设备设施整体缺失或严重不足,污染物来源及组成复杂等原因,渔港污染物防控工作目前是渔港管理工作中的弱项。其具体表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现有渔港污染物管理防控制度及要求操作性不强,监管缺乏强制手段

目前,渔港的设施配套及保洁工作多数由渔港经营公司或第三方承担。一方面,现行的规章制度要求比较笼统,要求渔港设置污染物回收、处理设施,但污染物回收形式、接收设施设置方式、配备数量要求等都未做详细规定,形成了仅仅在形式上有相关防污染的规定要求,但不具备可操作性的现象;另一方面,对于违反污染物防控管理要求的行为或机构,渔业监督管理部门,没有具体的处罚依据和处罚措施,在没有管理抓手的情况下,执法人员的监管力度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二)渔港污染物来源组成复杂,仅在渔港范围开展防污染治理,治标不治本

渔港的污染物来源主要有:陆源(城市、街道堆积垃圾)、船舶源(油污水、船舶垃圾、生活污水)、涉港企业源(造船厂、加工企业、冷冻企业、加油站)、游客源和不良习惯源等。其组成包括:木制品(芦苇杆、树根树枝、竹木片、胶合板等)、纸质品(硬纸板、包装盒、包装箱)、纺织物(废旧衣服、麻绳、破油布)、塑料制品(饮料瓶、餐盒、塑料袋、编织袋、泡沫板、泡沫箱)、玻璃制品(啤酒瓶、黄酒瓶)、废旧渔网具(浮标、绳索、渔网)、金属制品、陶制品、废油(机油、柴油、焦渣)、动物尸体等等。上述污染物和固体漂浮物混杂交织,还会随着季节、潮位发生变化;其中由渔船产生的垃圾占比并不大。因此,仅在渔港区域开展防污染治理,不能从根源上解决污染物的产生。

(三)油污水产生收集量与实际产生量不对等,不能保证油污水的完全回收

目前,大部分国家级中心渔港没有油污水的收集、处理装置,或接收装备和设施配备严重不足;部分渔港委托民营商业性清仓公司接收、转运,但总体上还处于小规模、缺管理、欠专业的状态。祥芝中心渔港、深沪中心渔港目前的油污收集点,在油污回收方式上,还是以渔民主动上交为主,没有强制性要求,不能保证油污水完全回收。

(四)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在渔船大量进港时,大部分直接排入渔港水域

渔港目前没有专门的生活污水、船舶垃圾的接收、储运船只,且渔民普遍认为生活污水特别是黑水不会对海洋环境造成环境破坏,在渔汛集中或风暴潮来临,进港渔船数量猛增的情况下,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基本都是直接排入渔港,就导致了渔船回港高峰期,也是渔港水域违法排放污染物和漂浮垃圾打捞高峰期的现象。

(五)在渔港现有经营管理模式下,污染物防控管理工作容易流于形式

目前渔港经营公司,大部分都是政府出资筹建的非盈利性公司,少部分渔港为民间经营,在国家和地方政府一次性投资建设渔港后,经营公司在不盈利或盈利很少的情况下,仅仅是按相关部门要求完成必须完成的相关设施的配备,但实际的经营管理过程中,设备的配齐配足及实际使用方面和渔港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方面都难以达到预期,如深沪中心渔港因疏浚资金有限,即使定期疏浚,部分大型渔船仍然不能进港停靠,而渔港污染物管控工作又是渔港管理经营的薄弱环节,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在没有详细的、强制的规定要求情况下,渔港污染防控工作很容易流于形式。

(六)存在的其他问题

渔港管理制度超前于渔港实际现状。一方面,我国海岸线长,渔船数量多,且小船占比大,很多小船停靠在自然渔港或中小型渔港,其产生污染物也将对海水造成污染。同时,8月1日开始执行进出港报告制度。目前只有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为国家级渔港,具备相对较完善的信息监管平台;而在渔港未建起电子围栏或相应监控平台时,对停靠在自然码头或中小型渔港的渔船很难实现有效监管。另一方面,目前中心渔港的综合管理及信息管理平台监管对象为本地渔船,停靠在港内的很多外籍渔船不受当地渔港监管部门管理。在现下渔船数量远远大于执法人员数量的情况下,这部分外籍渔船也不容易做到有效监管。以上问题都是后续推行的渔获物定点上岸、渔获量报告、渔船安全计分等制度时需要面对的问题。

四、意见建议

(一)建章立制,加快构建相关标准或规范体系

解决和处理渔港污染问题,可采取的手段和途径很多,但立法途径是最高效处理污染问题的关键。从不同层级、不同角度完善细化渔船、渔港污染物防控管理制度体系,使现有的规则要求更具有可操作性,也为后续主管部门开展效果评估、监督管理提供依据。加快制定出台渔港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套标准,明确配备要求,优先出台部分对渔港环境和海洋环境破坏力大、影响长久的污染物治理政策。例如船舶垃圾中的塑料制品,近期不能形成标准的,建议以规章规则方式尽快发布实施。同时,针对渔船进港高峰期,生活污水、船舶垃圾容易大量直接排放进港的情况,制定临时污染物接收、处理或转运方案。

(二)源头管理,突出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充分发挥渔港建设综合管理机构作用,落实渔港综合管理机构的主体责任,同时体现“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出台相关政策,必要时通过政府协调机制,协调海事、环保、城管、港航、港监、街道等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多点发力,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总量的产生。

(三)加大投入,形成污染物防控良性循环

各渔港结合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要求制定渔港更新改造方案,进行改造资金预算,积极创造条件,多方筹集资金,争取中央,地方或其他形式上更多的资金支持。加大渔港污染物防控专业管理队伍和专业设备的建设投入,提升渔港防污染设备的集中配备和日常运行维护能力。

(四)理顺权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首先梳理明确渔港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管理权的权责范围及管理边界,从法律法规上予以明确,建议在制定订《渔港管理条例》时进行规定。完善监管制度,对不同渔港明确各权主体,理顺因渔港所有权、使用权被侵占、产权主体虚设导致管理缺位、渔港社会功能被扭曲等问题。一方面发挥渔港综合功能,通过市场化经营手段,通过合理收取渔船停泊费等,逐步达到以港养港的目的;一方面,实行港务管理和监督管理的分离,同时对现有的权责不清晰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将渔港污染物防控工作有机的融入渔港管理中,提高渔港经营管理活力,有效落实依港管环境安全的渔港综合治理政策,确保渔港环境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五)科学规划,满足渔港长远发展需求

我国的渔港建设经历了起步阶段、发展阶段和繁荣阶段,现在正进行着由传统的单一功能渔港转变为综合性的多功能渔港,带动渔港一、二、三产协调发展同时,渔港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凸显。因此,在渔港综合改造的当口,应对现有渔港的改造进行科学的调查研究和合理的长远规划,将防污染这个功在当代、利在春秋的大事,纳入加快推进渔港振兴和渔港经济区发展建设的宏伟蓝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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