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悦
摘要:由于网上家电零售商下游供应链物流供应分布不确定,加上家电物流的及时性,电商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日益凸显。文章在综述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演化博弈论法,在有限理性及信息不对称的假设条件下,建立演化博弈模型和复制动态方程。研究发现,双方自身能力,外部环境,合作策略的收益率,违背合作产生的违约金金额会对电商家电零售商与第三方物流稳定演化产生影响。
关键词:电子商务;家电零售商;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行为;演化博弈
现如今,电子商务在家电行业日渐兴起,根据《2017年家电网购分析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B2C家电网购市场总额4906亿元,与去年相比增长27.6%;其中,网上家电购物渗透率再创历史新高,比率达26.5%,这意味着传统家电零售商成功转型。由于家电零售商下游用户分布零散、需求不确定性高,导致单位物流成本增加;此外,由于家电物流季节差异性明显、生命周期短暂的特点,消费者对家电产品的到货速度尤为关注,物流配送速度无疑成为拉拢消费者的重中之重。专业的第三方物流公司所具有的物流设施设备先进,物流信息系统相对完善,配送区域范围广等特点,能够满足电商家电零售企业的个性化物流服务需求。电商家电零售商与第三方物流企业选择合作或是不合作的策略受到有限理性以及信息不对称性的影响,因此,双方很难达到稳定的合作状态。
一、文獻综述
国内外学者从电子商务与第三方物流协同能够降低企业从成本、实现资源重组、产生规模效应等研究了电商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协同发展的影响。Ewa Placzek认为在信息全球化的消费市场,电子商务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协同发展能够避免资源重置,实现其资源重组。冯庆华运用演化博弈的方法,发现了电子商务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之间的契约制定问题。Halldorsson 和 SkjottLarsen研究电商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之间的关系时得出三种相关战略模型。杨德礼等人发现,在供应链管理模式下,将物流配送外包给专业的第三方物流,可以提高企业利润。李斌,陈景,运用演化博弈理论的方法,电子商务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协同发展是二者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李昌兵,杨宇等在研究食品供应链资源配置的过程中,运用演化博弈法分析供应商与加工商的复制动态过程,得出其进化稳定策略。付磊,廖成林针对多个第三方物流企业竞争市场份额,研究了零售商的物流外包策略。
国内外学者通过研究发现,与“合适”的伙伴进行“适度”地合作,能够提升企业的绩效、经营和创新能力。如,Carlos 和 Garcia以生物技术行业为研究背景,探讨了企业不同战略行为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特别是创新绩效。此外,Dolla 和 Cascella等人对酒店产业内的合作联盟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产业内企业的相互竞争和相互合作都能够有效促进创新。吴斯丹,毛蕴诗选择广东省的100家制造业OEM厂商作为研究对象。探讨国内代工企业与国外企业之间产生的合作行为类型,以及对两个企业自身绩效的影响。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多从定性的角度来研究电商企业与物流企业的协同效应、合作模式、实现企业价值共创,促进合作等问题,其相关成果也较为成熟。然而,涉及到定量研究的内容则相对较少;同时,结合具体行业的实际研究和实践应用成果较少,现有的研究成果也无法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因此,本文基于演化博弈理论,以电商家电零售商、第三方物流公司为文章研究的主体,建立动态演化博弈模型,得出复制动态方程,并对影响电商家电零售商与第三方物流公司之间合作行为的演化稳定性策略因素进行定量研究。
二、电商家电零售商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的演化模型
(一)基本假设
假设1:有限理性。假设家电零售企业和第三方物流的策略空间一样:E(合作,不合作)和L(合作,不合作)。当电商家电零售商判定第三方物流企业无法满足其需求时,将建立自营物流;对第三方物流企业来说,此举在物流业务方面与其形成竞争关系。同理,一旦第三方物流企业选择合作模式,为满足家电零售商需求提供完善的物流服务,物流公司势必加大投入物流固定资产;当第三方物流企业不选择合作时,导致物件破损、服务态度低劣、高顾客投诉率等现象的产生,给家电零售商造成的负面影响。令X:家电零售商选择合作时的比例;Y:第三方物流企业选择合作的比例;(X,Y):电商家电零售商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演化动态。
假设2:双方博弈主体的信息不对称性。当双方持消极态度并采取非合作策略时,获得正常回报,此处用W1,W2表示。当双方持积极态度,签订合作协议,那么在该过程中投入的成本分别为C1,C2。假设双方主体获得的额外收益为ΔR1,ΔR2。签约后一旦第三方物流企业放弃为家电零售商的实时配送,将导致家电零售商承担失去客户的风险,此处损假设为C3;对于物流企业而言,如果家电零售商在签约后选择了其他合作伙伴,导致第三方物流企投入的成本无法回收,此处产生的损失,假设为C4。另任何违约方,都需给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损失补偿金,此处假设均为C。家电零售商与第三方物流企业之间演化博弈的支付矩阵(见图1)。C>2C3,2C4
定理2表明,如果选择合作策略所带来的收益率越高,则趋向于合作的可能性越大。其主要由于选择则合作策略时获得的收益越高,合作策略对他们的诱惑力就越大,种群选择合作策略的动机就越强,越易促进主体双方趋于合作状态,反之,则趋于独立状态。
推论1 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两主体趋向于独立状态的概率S2与种群的收益率γi(i=1,2) 成反比。
证明:根据定理 2 很容易证明推论 1。推论 1 表明如果选择合作策略所带来的收益率较低,则家电零售商与第三方物流企业选择合作策略的意愿越低,两个受试者倾向于合作的概率越小。这主要是因为收益越低,种群选择合作策略的动机就越弱,从而导致家电电商与第三方物流这两个种群趋向于独立状态。
定理3, 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在一定的范围内即不超出OMWN,家电电商和第三方物流的合作概率S2随着违约金的升高而降低。
求式(13)关于C的一阶导数可得:=(+)>0
定理 3 表明,在合理范围内,当违约金越高时,趋利心理的存在导致博弈主体双方均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因此家电电商与当第三方物流种群选择合作策略的意愿会降低,双方主体趋于独立的概率更大。当<0和<0,两个企业选择不合作的策略。
相反,当另一方因违约而支付的违约金和额外收入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时,这相当于将鞍点V往拉出 OMWN 区域的右上侧。
四、结论
本文基于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性的假设条件,结合演化博弈法,建立演化博弈模型和复制动态方程,分析了影响两主体合作的主要因素。电商家电零售商与第三方物流协同共生的本质在于其系统内部的合作与竞争,竞争所导致的非平衡状态是整个系统演化的首要条件,合作关系是整个系统演化的“支配者”,即在這种非平衡状态下将电商家电零售商与第三方物流协同发展中的演化趋势联合并加以放大。通过分析,可以得出博弈主体各方是否签署了合作协议,受双方自身能力,外部环境的影响,其中,家电电商和第三方物流的合作概率与种群收益率成正比,也就是说,种群收益率越高,合作概率越大;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都会降低合作概率,因而,违约金的设定应在合理范围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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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18SJA1058)。
(作者单位:江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