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自强,张静洁,马文倩,韩香宁
(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日照276826)
2005年由兰州电视台和《兰州晚报》共同主办的“一把手上电视”节目开创了我国电视问政的先河。此后,电视问政陆续在全国各地展开。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湖北、湖南、山东等近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通了电视问政类节目,问政内容包括教育、食品安全、公共服务、行政执法等多个领域。电视问政的根本宗旨是以媒体搭建政府与公众互动的平台来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实现政府、媒体、公众多元主体参与城市治理的创新。
山东省日照市是一个发展起步较晚的年轻海滨城市,于2017年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018年11月入选中国城市全面小康指数前100名。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的发展成果,创新城市治理方式,《问政日照》《问政追踪》两档电视问政类节目在日照市电视台先后开播。调查结果显示,《问政日照》也是山东最早开播的电视问政节目。后期开播的省级电视问政节目《问政山东》与省内其他地市的电视问政节目均以《问政日照》为学习对象,节目环节的具体设置也从侧面证明了这一点。《问政追踪》反映了《问政日照》中呈现问题的解决情况,二者共同构成了日照市的电视问政体系。电视问政类节目既是日照城市发展的见证者,又是日照城市治理的参与者,这种新型的政府与公众互动模式在城市治理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对《问政日照》《问政追踪》中公众关注的问题、政府的回应、解决的措施等进行内容分析,本文尝试回答以下两个核心问题:第一,在“政府—媒体—公众”三方共同参与公共治理的既有框架下,电视问政如何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并提升政府治理效能?第二,如何构建电视问政的长效机制,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20世纪90年代以来,面对财政负担的加剧以及公众期望和参与意愿的不断提升,西方各国政府持续进行改革以应对危机。新公共管理运动后,美国学者戴维·奥斯本和特德·盖布勒提出了著名的重塑政府理论(也称为政府再造理论)。重塑政府理论传承了以企业家精神改革政府的市场导向理论内核,并提出了政府活动应满足公众需要、鼓励公众关注并参与公共事务等重要原则。重塑政府理论提出以来,包括英国、加拿大、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在内的西方主要国家开始以此为指导进行“政府再造”。
重塑政府理论对于我国政府改革同样具有借鉴意义,在如何将深化政府自身改革与人民群众的和诉求相结合方面尤为重要。娄成武教授指出,政府存在的目的在于对民众的需要给予充分的回应,重塑政府最重要的是塑造一个具有公共服务精神的服务型政府,任何行政行为都应以公众的意志和利益为中心。[1]
由此,重塑政府完成了从企业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过渡转型,随着公共治理关于平等参与、协商、监督、合作、对话等各种民主元素和民主精神的彰显,媒体、智库、公众等多元主体纷纷进入公共治理。有学者指出,公共治理超越了传统的“政治—行政”二分法,也超越了“公共—私人”的二分法,其所主张的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公共事务治理机制实质就是民主行政。[2]由媒体搭建平台,将公众的诉求以电视节目的形式予以呈现并向政府问询,这不仅仅是深化政府改革和自身治理效能提升的新形式,更是公共治理创新中民主价值在我国政治实践中的全面兴起。
电视问政无疑是公共治理改革中的有效创新。电视问政类节目在国内开播引起了不同学科研究者的广泛关注,我们将研究成果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新闻传播视角,电视问政是媒体搭建的平台。几乎所有的电视问政节目都是由媒体搭建平台,民众参与政府的监督问责。从这个角度开展研究的学者多来自新闻传播学领域,以案例研究为主,研究对象涉及各个地方的问政节目。如顾亚奇以杭州市问政节目《我们圆桌会》为例,对电视问政节目背后的中国式公共新闻进行了界定[3];张瑜烨等以武汉市电视问政节目为例,研究了电视问政节目的传播机制[4];王造兰则以南宁市电视问政节目为例,研究了媒体问政现状及其发展路径。[5]
二是政治参与视角,电视问政提供了政治参与的新渠道。如王蕾等对电视问政如何促进公民政治参与进行了分析,并指出电视问政让公权力在阳光下实现透明化运作,使公众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这体现了政府较高的民主政治觉悟,并促进了公民政治参与。[6]
三是政府回应视角,电视问政要求政府即时回应。政府即时回应与回应能力是电视问政相关研究中较为特殊的视角。在建设回应型政府的背景下,政府即时回应能力成为学者关注的焦点。如曾婧婧等利用扎根理论对政府即时回应进行研究,从政府即时回应目的、回应主体、回应客体、回应方式、回应价值五个维度界定了地方政府即时回应的特点[7];杨一熠根据2012—2015年武汉电视问政节目中政府的回应限度,从时间、方式、范围(空间)三个方面研究如何提升电视问政中地方政府的回应能力和透明度。[8]140-142
四是多元主体视角,电视问政强调多元主体互动。多元主体视角强调电视问政的主体在剧场中的多元互动。各方主体如何展开互动、怎样推动公共治理创新是研究者关注的焦点。如赵振宇结合亲身经历,对传统媒体、政府和公众之间如何互动进行了研究[9];韩万渠等以武汉市电视问政节目为例,指出公民在场、媒体融合和行政问责构成了电视问政提升政府效能的运行机制[10];张立荣等以武汉市电视问政节目为例,指出在新的“治理”视野下,电视问政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问政内容公共性、问政方式参与性,以及问政程序反馈性等方面存在局限,应完善电视问政进而培育公共精神、搭建参与框架、强化问效机制,最终促进城市善治。[11]
本文以《问政日照》和《问政追踪》为研究对象。《问政日照》是一档直播节目,于2017年6月27日开播,截至2018年9月26日已播出13期,播出时间不固定。《问政追踪》是一档录播节目,播出周期较为固定。本研究在“问题呈现—政府回应—问题解决”这一逻辑框架中进行。《问政日照》主要对应逻辑框架中的“问题呈现”和“政府回应”,这也是内容分析的重点。限于直播的节目形式,“问题解决”没有在《问政日照》中直接播出,而是在日照市作风建设办公室和日照广播电视台联合推出的后期制作节目《问政追踪》中播放。因此,对《问政追踪》的分析主要对应逻辑框架中的“问题解决”。
视频搜索、文字整理和编码工作由三名经过培训的编码员完成。编码员将收集的视频资料逐字逐句转化为文本资料,编码工作在文字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为了简便记录,编码员在编码时对文字资料进行了简单的概括和总结,并区分了客观事实和主观认知的内容。涉及客观事实的内容直接进行编码统计,涉及主观认知的内容则经三位编码员共同认定后再进行编码。编码同时采用集体编码和独立编码两种方式(1)集体编码,即三位编码员在一起进行编码,遇到分歧时及时讨论并得出一致性结论;独立编码,即三位编码员A、B、C独立编码,并在编码结束后,采用AB=AC=BC的方式交互检查,最后得出一致性结论。,以此来保证内容分析的信度和效度。根据研究需要,编码是在“问题呈现—政府回应—问题解决”三个逻辑环节的基础上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的(见表1):第一阶段为问题呈现编码,对应节目为《问政日照》,这一阶段的编码覆盖2017年第1、3、4期和2018年第1~4期(2017年第2期视频资源无法回看);第二阶段为政府回应编码,对应节目为《问政日照》,由于视频资源可获得性和深入对比分析的研究需要,这一阶段的编码覆盖2018年第1~4期;第三阶段为问题解决编码,对应节目为《问政追踪》,为了便于“问题呈现”“政府回应”与“问题解决”三个逻辑环节的对照和连贯,“问题解决”的编码对应的是2018年第1~4期的《问政日照》中的“政府回应”部分。
表1 日照市电视问政节目内容分析的编码情况
1.问题呈现编码。为了显示日照市电视问政涉及公共问题的广泛性,“问题呈现”环节的编码范围包括2017年第1、3、4期,以及2018年第1~4期的《问政日照》。编码后发现,2017年《问政日照》呈现了58个公共问题,2018年《问政日照》则呈现了47个公共问题,共105个问题。根据研究目标,我们将这105个问题按主题划分为八个类型,分别是:(1)交通出行(取值分为交通标志、公共出行、交通安全意识、停车位乱用、交通安全监管);(2)生态环境(取值分为河流治理、景区环境、垃圾污染与处理);(3)政府服务与治理(取值分为公职人员失职、政府监管、办证服务、政策执行、政府工程延期严重、政府服务大厅);(4)农村治理与发展(取值分为扶贫补贴、农村卫生、农村设施、农村安全意识);(5)城市治理与发展(取值分为楼道管理、小区公共利益、城市形象、公共设施设置不合理、物业服务);(6)社会治理与发展(取值分为市场监管、福利保障、安全监管);(7)养老服务与医疗改革(取值分为养老服务、医疗政策执行);(8)教育(取值分为民办教育、教育资源、学校服务)。
2.政府回应编码。为了在分析过程中更好地进行对比,我们将“政府回应”环节编码的范围缩小到2018年第1~4期《问政日照》,各层级政府部门合计回应了47个公共问题。在对政府回应进行编码时,我们借鉴杨一熠的研究设立了时间限度、方式限度、范围限度三个变量:(1)时间限度(根据政府部门层级及回应整改时间是否清晰分为市级问政对象时间清晰、不清晰;区县级问政对象时间清晰、不清晰;基层问政对象时间清晰、不清晰);(2)方式限度(根据政府部门层级及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否具体分为市级问政对象方案具体、不具体;区县级问政对象方案具体、不具体;基层问政对象方案具体、不具体);(3)范围限度(根据政府部门层级及提出解决方案的类型分为市级问政对象就事论事、举一反三;区县级问政对象就事论事、举一反三;基层问政对象就事论事、举一反三)。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通过初期编码发现,《问政日照》中呈现的绝大多数问题均涉及多个责任部门或单位,有的问题还针对某些责任部门多次问政。因此,我们在内容分析过程中还统计了问政对象的回应次数,以便更加全面反映政府的回应能力和回应效果。2018年第1~4期《问政日照》中,各层级政府部门共回应70次。
3.问题解决编码。“问题解决”环节的编码范围是2018年4月4日—10月4日《问政追踪》,共有47个公共问题得以解决,这与2018年《问政日照》中呈现的公共问题相对应。《问政追踪》的编码区分了问题执行主体、执行对象、解决措施三个方面。
1.问政问题的类型。为便于系统分析和深入了解节目中被关注的公共问题和领域,本研究将《问政日照》中呈现的105个公共问题按照“宏观领域—中观主题—微观问题”的逻辑逐级抽象并进行编码统计(见表2)。宏观领域涉及的八类问题,按照比例从高到低依次为政府服务与治理(23.8%)、城市治理与发展(22.9%)、交通出行(14.3%)、教育(10.5%)、生态环境(8.5%)、农村治理与发展(8.5%)、社会治理与发展(6.7%)和医疗服务与改革(4.8%)。
表2 《问政日照》中呈现问题的类型(2)“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不完善”和“‘公平秤’市场监管有盲区”这两个问题在2017年和2018年均被提出,分别被问政两次,表2中均只显示1次。
表2(续)
可以看出,《问政日照》中呈现的问题几乎都是具体的、关系到公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在微观层面上表现得尤为明显。这些民生问题蕴含着公共服务需求与公共服务提供之间的矛盾,问题的现实具体性和利益的矛盾冲突性是各地电视问政节目呈现问题的最大特点。
媒体对于在节目中呈现什么问题、如何呈现问题具有一定的决定权,当然这种决定权背后可能部分或完全受政府“授意”和“授权”的影响。在无法经由实证来确认媒体议程是否实际上是政府议程“选择性授权”的情况下,我们姑且认为媒体在电视问政节目制作过程中是相对独立运行的行动者,有权选择并决定将某个社会公共问题上升为政策问题,并通过现场直播的方式将其呈现在政府和公众面前。具体到《问政日照》这一节目,问题建构和呈现的形式可概括为:第一,现场互动直播。电视台通过前期暗访与采访采集问题并制作成短片,在节目中现场播放短片,主持人及现场观众直接根据涉及的问题向责任部门负责人提问,再由负责人现场予以回应,提问和回应均以直播形式呈现。第二,多元主体在场。节目现场有媒体(主持人)、市民代表、专家学者、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基本符合“多元主体在场”的特点,节目中曝光的问题均指向明确的政府部门,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
1.谁来回应:问政对象及其层级类型。将问政对象及其回应情况进行统计后(见图1),可以发现:第一,在问政对象范围方面,2018年《问政日照》中的47个问题指向37个问政对象,几乎覆盖了日照市各级政府的所有职能部门,参与范围广泛;第二,在问政对象层级和类型方面,37个问政对象既包括市级、区县级、街道办事处等各层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也包括诸如市公交集团、市水务集团等提供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业;第三,在问政对象回应频次方面,37个问政对象共计回应70次,其中有27个问政对象被问政2次及以上,市级责任部门或单位共回应30次、区县级责任部门或单位共回应29次、基层政府共回应11次,这充分说明了绝大多数的公共问题的回应和解决均涉及各级各类责任部门或单位的协同参与;第四,在问政对象的具体部门或单位方面,被问政(回应次数)从多到少排名前三的依次为市教育局(13次)、东港区政府(9次)、市住建局(8次);第五,在问政对象的具体回应人员方面,回应的官员几乎全部为责任部门或单位的主要领导负责人。
2.回应什么:政府回应内容的时间、方式与范围。为进一步深入考察政府官员就某一具体问题进行回应时,在问题解决、整改时间和具体措施等方面作出哪些承诺和部署,以及是否会将节目中呈现的具体问题上升为工作机制、工作模式等抽象问题,我们按照“时间限度、方式限度、范围限度”[8]140对官员回应内容进行分类。前文已述,根据政府回复解决问题的及时性,时间限度分为“时间清晰”和“时间不清晰”;根据解决方式的有效性,将方式限度分为“方案具体”和“方案不具体”;根据回应问题的空间范围,将范围限度分为“就事论事”和“举一反三”。为进一步考察政府回应是否存在层级差异,我们对各个层级政府官员回应内容的时间、方式和范围三个限度的具体情况进行统计。
图1 2018年《问政日照》中问政对象回应情况
(1)时间限度。时间限度是指政府官员回应某一问题整改或解决的时间期限时是否明确作出承诺和部署。在时间限度方面,明确表示整改或解决问题的时间期限,即时间清晰的回应有14次,时间不清晰的回应为56次,各层级回应情况的具体比例见图2。
图2 2018年《问政日照》中各级责任部门或单位回应的时间限度
市级责任部门或单位解决问题时间清晰的回应仅为1次,占其总回应次数的3%;时间不清晰的回应为29次,占其总回应次数的97%。区县级责任部门或单位时间清晰的回应为7次,占其总回应次数的24%;时间不清晰的回应为22次,占其总回应次数的76%。基层政府及其部门时间清晰的回应为6次,占其回答总次数的55%;时间不清晰的回应为5次,占其回应总次数的45%。事实上,及时有效回应民众诉求并承诺解决时间体现了政府对公众诉求的尊重,更是政府行政能力的直接体现。日照市各级政府在对问题解决时间方面的回应情况并不理想,这从侧面反映出政府及其负责人对问题不够了解,在解决问题的承诺上也不够自信。
(2)方式限度。方式限度是指政府官员回应某一问题的整改或解决的措施、办法或方案时是否足够明确、具体、针对、可行。在方式限度方面,各级问政对象提出方案具体的回应为14次,方案不具体的回应为56次(见图3)。由于市级责任部门或单位管理范围宽泛、事务繁多,因此在解决问题时更倾向于把握全局;区县级责任部门或单位则更多以政策传递为主;基层政府及其部门与公众直接接触,因此更倾向于政策落实。由此不难发现:市级责任部门或单位提出的解决方案大都不够具体,方案具体的回应为9次,仅占其回应总次数的30%;方案不具体的回应为21次,占其回应总次数的70%。区县级责任部门或单位方案具体的回应为17次,占其回应总次数的59%;方案不具体的回应为12次,占其回应总次数的41%。基层政府及其部门虽回应次数较少,但方案具体的回应占其回应总次数的64%;方案不具体的回应则仅为4次,占其回应总次数的36%。在许多情况下,无论各个层级问政对象的回应情况如何,要更好地解决社会公共问题,都有赖于各级各类责任主体的纵向联动和横向协调。
图3 2018年《问政日照》各级责任部门或单位回应的方式限度
(3)范围限度。范围限度是指政府官员回应时是否会对问题的思考延伸到其他领域,并分析该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范围限度方面,各级问政对象就事论事的回应共51次,举一反三的回应为19次(见图4)。相较于基层政府及其部门,市级和区县级责任部门或单位就事论事的回应情况更多。市级就事论事的回应为27次,占其回应总次数的90%;区县级就事论事的回应为21次,占其回应总次数的72%;而基层政府及其部门就事论事的回应仅为3次,占其回应总次数的27%。
与市级和区县级相比,基层政府及其部门解决问题的时间更清晰、方案更具体,且更容易举一反三(见图2、图3、图4)。各级政府部门管辖范围和职能不同,政府层级是影响政府回应方式及解决问题程度的重要因素之一。基层政府管辖范围较窄,部门涉及领域相对较少,因此相比于市级和区县级政府,解决问题时间更清晰、方案更具体且更易举一反三。以“高速公路旁清理垃圾”问题为例,市级层级较高,管辖范围较广且权限和职能层次较高,加之受省级政府限制,其解决问题时考虑的问题更多,因而在制定解决方案时倾向于周期较长的宏观方案。此外,问题自身复杂程度也是影响政府回应限度的重要因素之一。在进行内容分析的主题领域中,涉及城市治理与发展、交通出行、社会治理、教育、医疗服务与改革等领域问题时,相关部门负责人回应的时间相对更清晰、方案相对更具体且更容易举一反三;而涉及政府服务与治理、农村治理与发展,以及生态环境等领域的问题时,由于问题成因、问题涉及主体及其利益关系均较为复杂,回应者更倾向于解释问题成因而非问题如何解决。孟天广等在对“网络空间的政治互动”研究中也发现,议题归属影响政府部门的回应与解决,“环境保护由于议题太复杂而回应性低;就业和农业农村等议题由于诉求主体意见很难统一而回应性低;拆迁征地由于议题复杂而回应性较低。反之,城市建设、交通、企业事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治安等议题在落实解决方案时复杂性较低因而回应程度较高。”[12]
脱钩的直接补贴政策包括退耕还林补贴和退牧还草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用于退耕农户退耕后维持医疗、教育、日常生活等必要开支的专项补助资金,以及原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期满后,解决退耕农户生活困难的专项补贴。退牧还草补贴是为了保护和恢复西北部、青藏高原和内蒙古的草地资源,以及治理京、津风沙源,对退牧还草的牧民给予生态补偿[15]。主要采取禁牧、休牧和划区轮牧三种方式。2014年开始,对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废除临时收储政策,开始执行目标价格补贴。
图4 2018年《问政日照》各级责任部门或单位回应的范围限度
3.回应效果:政府官员的回应能力。政府官员的回应效果部分取决于其回应能力,回应能力越强,回应效果也就越好。除了上文的编码分析外,政府官员的回应能力还可以通过《问政日照》视频内容加以分析,从直播现场政府官员的语气、神态、表情、措辞中可以看出,在场的大多数政府官员的回应能力不强,回应效果欠佳。
影响政府官员回应能力和回应效果的重要客观因素是官员对节目曝光问题具体情况的不了解。此外,回应能力还与在场政府官员所处的“场域”及其“惯习”有关。法国著名后现代学者布迪厄认为,“在高度分化的社会里,社会是由相对自主性的‘社会小世界’构成的,这些‘社会小世界’是具有其自身的发展逻辑和必然性的客观关系的空间。”[13]在布迪厄看来,这些“社会小世界”就是不同的“场域”。电视问政以其特有的形式将包括政府官员、市民代表、专家学者与主持人在内的行动者置于一个独立的传媒场域之中。在这一场域中,各个行动者的资本、权力均会发生一定程度的改变:政府官员的身份不再是管理者,而成为被问责的对象;市民代表的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放大;专家学者基于技术理性的角度对曝光的问题和政府官员的回应进行点评;主持人则是问题的提出者和节目进程的控制者。所有行动者在表达中都会受到场域的影响,而且在所有行动者中,政府官员受到的影响最大。与此同时,“在场域活动中的行动者并非是一个个‘物质粒子’,而是有知觉、有意识属性的人,每个场域都有属于自己的‘性情倾向系统’”。行动者长时间受自己所居住场域的影响,会与场域形成相吻合的感知、感觉、行动、思考倾向,以及对世界的理解。[14]布迪厄将这种由于其主客观条件形成的系统称之为“惯习”。具体到《问政日照》中,由于节目采用现场直播的形式,曝光问题的冲突性和时间限制的即时性形成了一个“压力型场域”,该压力型场域对每位参与回应的政府官员都提出了较高的能力要求,长期处于稳定场域中的政府官员在稳定场域的惯习下的表现与压力型场域中的表现存在差异,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反映能力等方面。再加上前文所提出的对曝光问题的具体了解程度等因素,致使不同的政府官员在回应方面存在差异。
电视问政这种问政形式将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与公共问题的解决融为一体,进而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以更有效地建设服务型政府。因此,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尤为关键。然而通过对样本进行内容分析,发现现场直播的《问政日照》并未设置关于曝光问题是否解决、如何解决的环节。当然,这是由“直播”这种播出形式决定的。通过搜集材料,发现录播节目《问政追踪》是对《问政日照》的补充,其内容是《问政日照》中曝光问题的解决过程。为保证研究在“问题呈现—政府回应—问题解决”这一完整的逻辑框架中进行,将《问政追踪》作为《问政日照》的辅助加以分析,2018年《问政追踪》涉及的47个问题对应这一年度《问政日照》中呈现的47个问题。这些问题均由政府相关部门及涉事方以“整治行动”的方式加以解决,其中,大部分问题在两三天内整改完毕,部分较大的工程问题也由相关部门召集会议,作出了详细的安排,并提出整改完成期限。
值得一提的是,在检查整改问题时,除了解决《问政日照》呈现的具体问题,一些部门还举一反三,将具体问题拓展至相似问题并加以解决。显然,电视问政对相关问题的曝光及其在公众中的广泛影响力,在提高公众对城市治理参与积极性的同时,也极大地激发和提升了政府的公共治理潜力和效能。
电视问政嵌入城市公共治理呈现的逻辑和路径创新通常以“政策问题的建构式呈现—政策议程的即时性回应—政策执行的跨越式解决”的形式表现,同时多元主体在现场直播的剧场中展开互动并推动了社会公共问题的解决,日照市电视问政节目也呈现这一模式(见图5)。
从图5可以看出,日照市的电视问政实际上是通过两个节目来驱动公共治理创新的:
《问政日照》以现场直播方式呈现问题以及政府的即时回应,该节目覆盖了创新路径中“建构式呈现—即时性回应”这两个环节。所谓建构式呈现,是指媒体以其专属且特有的方式将暗访采集的问题线索、问题过程,以及直接利益相关方的需要、挫折或不满足通过视频的方式在现场进行播放,从而达到对一个社会公共问题的界定和建构的过程;所谓即时性回应,是指在问题呈现环节结束后,由媒体主持人将曝光问题直接指向在场的责任部门负责人(政府官员),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现场进行即时回应的过程。
图5 电视问政驱动下的日照市城市公共治理创新模式
《问政追踪》以剪辑录播的形式呈现问题的跨越解决,该节目覆盖的是创新路径中的“跨越式解决”这个环节。所谓跨越式解决,是指在电视问政的驱动影响下曝光问题涉及的责任部门及其执行人员在节目结束后迅速展开行动,跨越了在无电视问政驱动影响下可能存在的各种繁琐且低效的程序环节,以极快的速度解决曝光中遇到的问题。
电视问政成为日照市推进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催化剂,以现场直播的方式呈现问题、回应问题,将公众、媒体和政府三者融为一体,搭建起政府和公众面对面交流的平台。这不仅使政府与公众信息更加对称,提升对政府的信任,还推动了政府治理能力,成为治理模式创新的动力,提高了日照市政府的治理效能。同时,日照市电视问政处于山东省电视问政网络体系中的核心节点,正如前文所述,电视问政在山东省实现了从市级电视问政向省级电视问政,再向其他市级和县级电视问政扩散的创新扩散路径,这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次。在经由山东省级电视问政扩散的影响下,电视问政将会成为推动山东省范围内政府治理创新与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山东特色”。
尽管日照市电视问政已经初具特色、形成模式,但通过仔细研判可以发现:首先,多元主体在场的特点虽然清晰,但公众主要以台上的市民代表和台下的观众为主,曝光问题涉及的直接利益相关方并未实质性在场,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互动”的实质性意义;其次,现场直播的问题呈现形式虽然真实,但仅仅覆盖了创新路径的前两个环节,《问政追踪》是脱离于现场直播,其全面性和真实性并未得到最有效的呈现,因此就电视问政本身而言,节目缺少一个对上一期曝光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反馈的环节;再次,政府官员在场的即时性回应只是回应型政府的一个方面,回应型政府更强调的还是问题的适时反馈和有效解决,如果仅专注于政府官员的回应就会陷入官员回应能力、回应技巧等表面文章之中;最后,从持续性的长效机制来审视电视问政驱动下的城市公共治理创新就不难发现,要想实现公共治理创新和政府治理效能提升的持续长效,仅仅凭借电视问政这个单一的问政平台和形式是远远不够的,经由媒体参与的问政机制绝不仅仅拘泥于电视这一传统媒体上。随着新媒体的兴起,新媒体问政、网络问政、电视问政如果可以有效地融为整体从而形成一个以电视问政为驱动、以新媒体问政和网络问政为补充的问政体系,由此形成的公共治理创新长效机制才有可能持续地推动政府治理效能的提升。鉴于此,本研究在目前形成模式的基础上构建了电视问政驱动下的城市公共治理创新长效机制(见图6)。
图6 电视问政驱动下的城市公共治理创新长效机制
总体上看,该体系覆盖了“问题呈现—政府回应—问题解决”三个环节,且问题解决与问题呈现之间再构成一个反馈循环。同时,该体系将电视问政作为城市公共治理创新的核心驱动力量,除了电视这一传统媒体以外,还将新媒体、网络媒体、热线电话等媒体问政形式全部纳入进来供公众选择。
具体来看,位于中间位置的电视问政是该长效机制的核心驱动力量,我们将前文中所述的日照市电视问政节目进行了一些改良:第一,增设“直面当事人”环节,将部分具有较为重要或影响较大的问题中的利益相关公众也就是当事人邀请到现场,直接与相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对话,从而实现实质意义的在场表达,这样既可以在保证公众实质参与的条件下促进公众反映问题的真正解决,又可以给相关部门提供一个当面解释的机会。第二,增设“问政回头看”环节,并放置于每一期问政节目的开头,将上一期节目中曝光的问题整改和解决情况同样以现场直播的形式进行一个简单的现场回顾,具体的整改措施和解决过程要在剪辑节目中呈现,要做到对问政问题的整改和解决情况进行持续跟踪报道,确保问题在直播节目之后真正得到解决。此外,其他媒体形式的问政在公众表达方面既可以选择在场表达,也可以选择非在场表达;在问题呈现方面既可以选择直播呈现,也可以选择其他形式呈现;在政府回应方面,既可以选择即时回应,也可以选择非即时回应(非即时回应仍需注意时效);在问题解决方面,既可以选择剪辑后在现场反馈,也可以选择其他形式反馈(反馈仍需注意时效)。
综上所述,以电视问政为核心驱动的问政网络体系可以推动城市公共治理持续创新和政府治理效能持续提升,我们希望这一长效机制能为其他地区的电视问政提供一些可资借鉴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