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党校主体班 法律课 课程选择 教学方法
作者简介:宋欣伟,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委党校,本科,研究方向:党校法律教学方面。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10.339
作为党校主体班来说,里面的学生需要来自各个部门的领导干部,党校主体班法律课程的主要目的就是对这些领导干部进行政治教育与法律教育。虽然很大一部分领导都对法律的一定层面的了解,但大多数都只停留在表面,无法深入的把法律理论只是与实践应用相结合。党的十八大着重凸显了法律制度在整个政治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不管是公民还是领导,都应接受政治教育与法律教育。领导干部更应该起到带头作用。
我国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求领导干部具有高素质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相结合,所以开展党校主体班的教育是非常有必要的。领导干部在党校主体班进行组织学习,应充分认识职责的重要性。党校主体班的法律课程不仅能激发领导干部的领导潜力,还能提高领导干部自我警醒意识,相互之间进行监督,防止贪污腐败乱象的发生。
(一)法律課程的选择必须与党的方针政策相结合
党校既是机关,也是学校,是党理论宣传的重要阵地。党校主体班开展法律课教学,是为了更好传递党的会议精神,促使领导干部提高对当下时事政治的敏感性。结合党的方针政策,在党校开展法律课程,不但是为了提高领导干部关于建设中国梦的决心,更是为将来推进全面法治国家建设提供必要条件。所以有关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内涵,特点及进程,中华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相关内容,以及宪法法律法规等内容都是党校法律课程应该进行传授的重点。
(二)法律课程的选择必须与学员工作实际相结合
党校主体班的学员大多数是来自于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党校主体班的法律课程的选择,应根据学员实际情况来进行确认,针对于主体班学员的工作需求,开设不同程度,不同内容的法律课程。主体班的法律课程选择分为以下两个方面,行政管理中所需要掌握的行政法律知识,行政机关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所需要掌握的民事法律知识。
1.行政法律知识。因为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国家管理的职权,国家范围内的,任何人和社会组织都必须服从行政机关的管理,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所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掌握与其职责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使用。虽然不同的行政机关有着不同的行政要求,但因涉及面广,党校的教学时间有限,所以党校主体班只需要提炼出行政法律的共性知识来进行教导,在专题课程的开设上可以选择一些所有行政人员都共同接触到的一部分内容,比如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法律,要求党校主体班的学员都必须全面深刻了解其内容。
2.民事法律知识。行政机关可以以法人的身份参与到一些民事关系中,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针对这个过程,要求行政人员必须掌握一些最基本的民事法律知识,这样可以使行政人员在必要时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党校在选择专题课程的开设时,有必要把民法通则、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等最基本的法律内容带到课堂上。
3.结合党的政策。党校课程均以党的精神为主,结合课程的具体内容,成员要对自己有足够的信心,坚定不移地建设中国梦。学员要全面贯彻党的精神,深入了解党的内涵,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把所学所得运用到实际生活中来,最大程度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三)开展法律课程必须实际应用相结合
党校主体班开展法律课程,不仅要对学员传授理论知识,还要告诉学员如何将法律知识应用到生活实践当中。可以结合具体案例进行讲解,突出教学重点,提高学员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这样才能促使学员真正理解法律知识的内涵,并学以致用。
(一)党校主体班法律教育的特征
1.主体性强。党校主体班接受教育的人群大多来自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国家希望通过这种教学方法,能够培养出一批德才兼备的领导者,能够推进国家的积极发展。
2.互动性强。党校主体班在开展法律教育时并不是简单的传递理论知识,而是与党校课程的受众主体进行互动,方便他们更加快速的掌握相关知识,并且更好的运用在实践当中。因此教师要格外注意引导的方式。
3.法律教学必须具备先进性。党员的职位越高,责任就越重大,所以对于党员的综合素质要求就更高。在对党员进行教学时,要从创新角度对知识进行分析,引导党员对新理论知识的思考,深化他们对法律意识的了解。
4.党校主体班开展法律教学有着坚定的目的。国家通过党校开展法律教学,不管是教育者还是被教育者,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坚持法律教学的目的不动摇,为国家输送全方面领导人才,促进国家的良好发展。
(二)党校主体班法律教育的不足
虽然主体班法律教育对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有重要意义,但就目前的党校法律教育而言,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1.师资力量不足。因为受众群体的特殊性,对老师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要求教师要对法学有着深入的研究,其次要求教师本人能从创新角度去分析法律,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在法律知识的认识上,能够结合党建工作,对党员下一步工作能提出指导性意见。因为要求高,所以人才数量比较稀缺,所要求熟悉的领域非常广,这种复合型人才没有多少,这种情况直接影响了教学质量。
2.教材不够新颖,教学内容平板无趣。能够覆盖法律与党组织建设领域的教材非常少,以至于教师在讲课时并没有太多的理论教材作为支撑,缺少模本,也没办法对现有的内容进行更多的引申,在教课时就会变得索然无味。
3.党校主体班的要求是与学员增强互动性。但很显然,因为专业人才的缺失,现有的教师很难以达到与学员互动的模式,加之法律内容的枯燥,对学员来讲,课程越发乏味。要想更好的理解法律,最好的做法就是应该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但很多教师并没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在进行授课时也只是照本宣科,学员无法深入了解法律知识,更加对不起对法律教育的兴趣。
4.教学设备落后。虽然现在多媒体已经发展完善,多媒体教学也逐渐普及开来,但因为党校的特殊性,在引进新兴事物时,要比其他机构审查更为严格。建设党校主体班的多媒体教学需要经过多方审查,制定相应的教程,这些都需要时间。现有的设备又太过简陋,阻滞了教学进程的发展。
(一)加强与学员的互动性
互动性不仅包含讲课过程中还包含讲课过程后,学员与老师深入的交流,并针对各自的观点展开讨论。这个方法适用于有深厚理论功底的教师,在课堂上利用法律专业知识对学生做出引导,解答学员所提出的法律问题。并就课堂上的知识内容两方进行深入的思考和交流,就教学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进行探讨,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在课堂后可以留出专门的提问时间,或留下专门的联系方式,方便学员提出自己的疑惑,这属于互动式教学特有的优势,有助于实现老师与学生之间的教学相长,学学相长。
(二)采用案例式教学
课堂上并不是简单的对教材内容的复述,而是生动的引用典型案例,紧扣教学目的,引导学生就教学内容进行独立思考,深入研究,进一步把教学内容运用到实践生活中来,提高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在案例选取时要注意,一定要选取现实新鲜且带有一定争议性的案例,能够激发学员讨论的积极性,引起学员共鸣,且真实案例更能够带入到要讲解的法律问题中来。教师要提前做好功课,全面了解案例所涉及的各方面实际情况和背景因素,能在学员提出疑惑时,全面的为学员解答,并能够运用自己的理论功底和专业知识完成整个教学过程。
(三)情景模式教学
在课堂上可以组织一定的情景模式模拟教学。即学员扮演一定的角色,再现案例,让学员有一种身在其中的感觉。最经典的就是模拟法庭,学员分别扮演“法官”“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对案件进行再现,可以让学员在短时间内就掌握其中所涉及到的知识,进一步增强他们处理实践问题的能力。教师应该课前就确定角色扮演的人选,提前做好课前材料准备,注意事项,方便教学过程中全面解答学生疑问。课后应对这堂课进行总结,对此次情景模拟案件给予评价,引导同学们加深对此堂课的认知。在课件的案件选择上,最好是选择与扮演人员的实际工作相关的案例,并且具有典型性,最好是选择典型的行政诉讼案件最具有说服力。案件不能太复杂,案件是为了教学内容所服务的,如果案件太复杂,反而把学员的注意力引到了案件本身,從而忽视了对教学内容的把握。
(四)改善教学环境
党校要拨出一部分经费,用于改善教学设备的建设。把多媒体与教学相结合,利用网络,扩大党校教学的影响力。教学内容也不再局限于课本,可以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创新,比如说视频,PPT,把声音、图像、文字相结合,更生动地向学生说明教学内容。教学内容也必须要紧跟时代的步伐,结合近几年所进行的法律变革,教材内容一定要具有先进性,并且能切实运用到实践生活中来。改善教学环境,为党校学员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党校主体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也对教育者和被教育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校主体班法律课的课程原则应该遵循坚定的原则不动摇,虽然在主体班法律课的课程教授上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但通过对教学方式进行创新可以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通过对党校主体班法律课的课程选择及教学方法的研究,提高党校的教学能力,对促进党组织建设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杜娟娟.党校主体班法律课的课程选择及教学方法探讨[J].科教文汇(下旬刊),2013(5):43-44.
[2]张丽梅,李志刚.党校主体班次必须加强当代法律知识教育[J].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2000(3):61-62.
[3]辛彦.党校法律课教学的创新研究[J].科教导刊(上旬刊),2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