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振国 王蒙
关键词 社会公德 中职院校 学生
作者简介:尚振国,百色学院教师,研究方向:教育学;王蒙,山西翼城县城内小学教师。
中图分类号:G63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10.316
(一)从国家层面的意义说
1.有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社会风气的优劣,一定层面上反映国家精神文明面貌。众所周知,大多数中职院校学生入学之前没有接受过高中以上教育,在知识储备和事物认知层面都存在不足之处。进入中职院校之后,学校对于学生社会公德的教育并不全面,导致学生对于社会公德的认知和理解产生偏差。中职院校学生是较早一批踏入社会的“大学生”,待其进入社会之后,缺少社会公德的理论知识,缺乏社会公德的素养,容易做出有违社会公德的行为。
加强中职院校学生社会公德教育,提升中职院校学生社会公德意识,培养中职院校学生社会公德行为,有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中职院校学生踏足社会,举手投足之间彰显文明素养,字字句句彰显内在素质,待人接物彰显文明礼貌,与人交谈时谦逊有礼。点滴之间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积累,进而优化国家的社会风气。
2.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深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公德最高标准的体现,社会公德的评价标准一定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标准。
中职院校未能够详尽的接受系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缺乏必要的认知。加强中职院校学生社会公德教育,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中职院校学生对社会公德的理解,通过社会公德行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有利于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
法治社会是公民生活的内在保证,保证公民依法行使职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但是,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法”“情”相互矛盾的情形,如果不能合理解决,将会发生矛盾冲突,进而对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产生阻碍。如何让“法”“情”可以各司其职,如何让“情”更好的融入到法治社会的建设,这就需要社会公德来作为润滑剂,进行调和。
法律作为准绳,她是红线,是不可逾越的,一旦违法,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社会公德行为作为一种补充,她是一种约束,假如其行为违法社会公德,在一定程度仍可以进行改正。中职院校学生是第一批踏入社会的“大学生”,其行为一定程度上反映大学生的公德行为。在校内,注重学生社会公德教育,待其毕业踏入社会时,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行为,做一个践行良好社会公德行为,遵纪守法的社会公民,彰显中职院校教育的成果,有利于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
(二)个人层面的意义说
有利于提升自身精神素养,做合格的社会公民。社会公德体现在公民的一言一行中,她是内在素质的体现,不需要刻意的模仿。自身精神素养不是先天具备的,是属于后天养成。后天的养成首先来源于理论知识的积累。理论知识的积累大部分是校园内的传授,来源于课堂教学;其次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加深社会公德理论认知。
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构建了自我社会公德内在涵养。言行中,彰显良好的自身精神文明素养;举止中,符合良好社会公德行为,做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
有利于加强自我法律意识,做合格的“守法人”。当前我国正建成法制强国,每一位中国人都一个合格的守法人。做符合社会公德行为是一个守法人的最低标准。中职院校学生在掌握社会公德理论知识的过程中,也是学习相关法律的过程;在践行社会公德行为的过程中,也是认知相关法律的过程。二者之间互为促进,用社会公德行为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做合格的“守法人”。
提升本区域社会整体风气的需要。社会风气需要社会公德潜移默化的影响。社会风气的形成是一个长久的过程,是公民在日常生活约定成俗的习惯。在一定程度上不是通过法律来进行维护,而是通过社会公德进行约束。此时社会公德便是隐性的“抓手”,纠正人们错误的、不良的社会行为。良好的社会公德行为,对于本地区社会风气维护作用,进而推动本地区的特色社会文化。
提高本地方特色文化环境的需要。不同的地域形成独特的地域文化,文化的不同产生行为的不同,进而养成不同的社会习惯。不同的社会习惯形成特有的文明礼仪,久而久之则形成地方特色的民族文化。
特色的民族文化需要传承。法律从文本上去宣传,而真正的继承则需要本地区的公民参与,弘扬,传承。社会公德具备社会责任意识,具备良好社会公德的人,具有担当和责任感,对于优秀的地方特色文化可以起到继承和发扬的作用。
传统模式下,教学层面提升中职院校学生社会公德的策略。
课堂上,有效发挥课堂中“三要素”的作用。教师、学生和教材作为传统课堂“三要素”,对中职院校学生社会公德教育起到基础作用。
教师应充分发挥导向作用。教师作为课堂的引导者,导向作用不言而喻。教师在课堂上主动传授社会公德理论知识,解惑相关社会公德行为,对于学生的认知起到正确的引导作用,促进中职院校学生社会公德认知。